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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辉煌 第三百零三章 荒唐“烈士”
    牧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牛世忠同志,因连续忘我工作疾,突疾病,抢救无效,以身殉职,于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下午六时四十五分不幸去世,年仅四十六岁。
    牛世忠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曾经先后担任牛疙瘩乡副乡长、乡长、党委书记,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牛世忠同志不管在什么岗位,一贯爱岗敬业、团结同志、扎实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牧野县县委、县政府得知牛世忠同志病逝后,感到十分悲痛,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牛世忠同志治丧工作,决定追授其为优秀**员、追记‘三等功’,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向他学习,并决定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牛世忠同志为革命烈士。”
    吴永成惦着手中的这申报材料、以及牧野县县政府的立功决定,对杜成声说道:“成声同志,这个牛世忠是不是前段时间,人们所传说的因为接待检查组酗酒过多而致死的那位办公室主任?!牧野县是怎么搞的,不仅给他授予了三等功的荣誉称号,还要申报烈士?!这是不是有点太搞笑了?!”
    个人三等功,一个至高的荣誉,这几个字眼出现在一般人的眼前时,往往会和见义勇为、英勇制敌或有突出的工作业绩联系在一起,那些立功,也往往成为人们心目中的一座丰碑,被人们拥护爱戴。
    可这位牛世忠“英雄事迹”,在前几天的时候,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吴永成的耳朵里也听到了一些,只是他当时正忙于那几个污染企业的事情本就顾不上让人去核实这个事件,只是当作了一个笑料一听了之,过后就扔到了脑后头,没有想到牧野县委、县政府居然做出了这样的举动,一个喝酒醉死的人,又怎么能和三等功、革命烈士的形象挂起钩来呢?!
    杜成声苦笑不得地回答:“吴书记,这个牛世忠的事件,我也是有过一些耳闻,秘书处在接到牧野县的这份文件之后觉得事情有点蹊跷,这才和地区民政局联系了一下,让他们把这份烈士申报材料送过来的,事情如果真像人们所传说的那样,咱们桓毕地区要是把这个烈士申报材料送到省民政厅的话,那才叫出了大笑话呢!”
    按照申报革烈士的程序一般来说,是由县(区)民政部门收集个人材料之后,上报地市民政部门后在审核之后,报省民政厅审核,最后再由省政府审批、文、告知。
    吴永成严肃地指示杜成声:“成声志,你马上和牧野县的县委书记王强胜同志联系一下到底这个牛世忠是怎么一回事。要是专门桓毕地区把一个醉死的人,也搞成了革命烈士,那可真成了全国的一大政治笑话了。
    另外,你让民政局拿过一申报烈士的具体标准来。”
    杜成应了一声。拿起那摊资料走了出去。
    唉。但愿前几天人们地闻只是一个谣言吧这个牛世忠醉死被授予三等功。也算一个不大不小地冷笑话了。
    不到十分钟地时间成声表情古怪地再次走了进来。
    “成声同志。事情地真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吴书记强胜同志在我再三逼问下。到底说出了事情地真相前几天有关牛世忠同志病逝地传闻。还果然不假。”
    自己地担心得到了证实。吴永成地脸一下子就耷拉下来了:“嗯。说一说具体地过程。”
    “吴书记,据王强胜同志了解的实际情况,那天的时候,地区下去了五个考察验收组,牛世忠同志作为办公室的主任,负责参与了接待工作。
    在中午的时候,牛世忠就灌进去又将近二斤的五粮液,晚上又喝了一斤多,还没有离开酒桌,牛世忠就爬到了桌子底下,当送到医院抢救的时候,已经时间有点晚了,医生最后的诊断是酒精严重中毒导致身亡。
    事情生之后,牛世忠的家属找到县委、县政府的领导,非说他们的老牛是为了工作而死的,要讨一个说法。
    县里的领导们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后,也觉得牛世忠死亡的原因,就这么传出去,对地区、县里的影响都不好,就……”
    “好了,你去查一下,那天有哪些单位的同志,到牧野县去考核验收的”吴永成黑着脸挥挥手说道。
    杜成声把吴永成所要的那份申报烈士的标准放到了办公桌上,就匆匆忙忙离开了吴永成的办公室。
    这世界到底是怎么了?!怎么千奇百怪的事情,都让自己给碰上
    目送着杜成声的背影,吴永成烦躁地把手头的文件往外一推,陷入了沉思。
    一个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倒在了觥筹交错的酒桌上,这本身算不上是件光彩的事情。但猝死后的善后工作,单位想得倒是相当周到,申报烈士,弥补荣誉,对于家属可以多争取抚恤,而对于整个集体来说,一个因公牺牲的烈士与一桩公务人员应酬中醉死的丑闻,区别就远远不是钱的问题这么简单。
    至于烈士如何申报,牛世忠的“光荣”事迹如何撰写,又如何能够经过审核和认定,看来单位的领导们,是不怎么担心的。
    或许对于这种“坏事变好事”的做法,牧野县的领导们也都有各自的想法,不错,牛世忠确实不是因公牺牲,但这也是国情所致,每个单位都会这样处理。
    “国情”的内涵很富,大概说来有以下几点:一是公务人员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的“应酬”是很正常的,二是公务人员倒在酒桌上,与倒在工作岗位上是相通的,喝酒即是工作,工作即是喝酒;三是醉酒而死不能白死,单位应当承认其功绩;四是这样的做法是“通行规律”,以确保形象高大正面,皆大欢喜。
    在这样的“国情论”之下,怎缺乏耻感、怎样愚弄公众,看来都是属于很正常的事情了。
    可是这么一的话,一个“烈士”称号和一个三等功,就能对得起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吗?
    近几年来,在官场上开始流行起阵“酒风就是工作作风”的歪论来,“喝酒就是工作,工作就是喝酒”,诸如什么“喝酒不怕远征难,万盏千杯只等闲”,“能喝八两喝一斤,这样的同志可放心;能喝一斤喝八两,这样的同志要培养;能喝白酒喝啤酒,这样的同志要调走;能喝啤酒喝饮料,这样的同志不能要”之类的民谣,这也是导致这位办公室主任醉死“沙场”的一点原因吧。
    按照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条例》第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的;对敌作战致残后不久因伤口复死亡的……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
    吴永想不通,为什么牧野县的领导们,头脑居然简单到了这种地步,难道他们真的认为,官场**居然到了这种是非不分的地步了吗?!
    即使退一步抛开法律文规定不说,从公理正义和社会道德角度考虑,那也不可能认定一名醉死的公务人员为烈士,即使是因公务醉酒而死也不行。
    假一名醉死的公务人员可以获得烈士称号,无异于纵容公务人员酒,甚至会变相纵容公款吃喝和庸俗的社会交往。
    另外一个角度,如果公务人员醉死后可以获得烈士称号,又无异于是对战争年代、和平时期,给党和人民做出杰出贡献的真正烈士英灵的亵渎,那不成了“喝的伟大,死的光荣”了吗?!试想一下,一个以“为人民服务”为使命的公仆,壮志未酬就被酒淹死,不仅窝囊,说出去也叫人耻笑。
    ……
    “……出现了醉死的‘烈士’,这简直是我们桓毕地区的一个耻辱!”
    这是在地委第二天召开的一次工作例会上,对参会的各县市主要领导和地直单位的负责人们,吴永成痛心疾地讲到。
    “当然了,我在这里说的停止不必要的这个检查评比,与平时工作中的调查研究,那是不一样的,我们的同志们不能因为我在这里制止过多的检查评比,就干脆停止了下乡调研。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的调查,那还是必要的。”
    不过,我在这里再强调一点,查实情、体民情可以有多种形式,不完全只依靠检查评比。在过去的年代里,我们的干部检查工作,坐公共汽车去,自己找旅店住,谁也不知道你来,想看哪里就看哪里,这样了解到的情况才是最真实的。我们工作的目的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是为了应付检查评比。
    下一步,地直各部门要对自己部门所涉及到的、组织的检查评比活动,全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必须要开展的检查评比活动,要经过地委审批,要制订出办法,对没有必要组织的评比检查要坚决否定,朝着这个方向努力,让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少些,少些,再少些,但愿那些酒烈士们永垂不朽,永远不要在出现在我们的干部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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