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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4节
    夏雷,“……”
    其实,就算阿希米斯女人邀请他去睡觉,他也不会去。想想她身上的黏.膜,哪个男人不缩一下?除非有备用的丁丁,可问题是哪个男人有备用的丁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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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97章 阿希米斯部落
    嗖!
    一支金属箭矢脱弦而出,在空中划出了一道带着热息的痕迹,一闪,再次停顿下来的时候已经扎进了一头泰煞的头颅之中。
    轰!
    那头长得很狰狞的泰煞轰然倒下,鲜血染地。
    半个月的时间,这已经是第三头倒在夏雷弓箭之下的泰煞了。他手中的兽皮和兽骨,还有蓝吉儿手中的牙齿已经一大堆了。
    除了三头泰煞,死在夏雷手中的野兽猛兽大大小小的差不多有五十多只。骨头弓的威力,还有综合性能比之以前的金属弓强了不少。它的并不是很重的份量也减轻了夏雷的负重,已经成了夏雷在这座凶恶森林之中不可或缺的的武器了。
    这半个月的在安息森林之中的经历也让夏雷弄明白了那些探险家和佣兵进入安息森林就无法再回去了的一个重要原因,这里根本就是野兽猛兽的乐园,数量多得惊人。对于那些探险家和佣兵来说,遇到一般的野兽还好对付,他们的枪能解决问题。可遇到泰煞这种级别的猛兽的时候,他们就只有祈祷那头泰煞是吃饱了肚子,或者肠胃有问题了。而他们的枪对于泰煞和蓝龙来说,那和小孩的弹弓几乎没什么区别。
    蓝吉儿拿着一只一尺多长的泰煞的尖牙分解第三头泰煞的尸体,一边说道:“色狼,你可以留下这头泰煞的牙齿,皮也归你,骨头你想取多少就取多少。到了部落,你也可以说是你杀了第三头泰煞,获得部落的尊重。你看,我多大方,对你多好。”
    夏雷笑着说道:“没有想到你这么贪心的女人也有拿不了的时候,还有,你是因为回去以后说你干掉了三头泰煞的说法太离谱,所以才这样说吧?”
    “哎呀,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小心眼?”蓝吉儿皱着鼻头,很不高兴的样子。
    “开个玩笑,告诉我,这里距离你的部落还有多远?”夏雷问。
    蓝吉儿说道:“不远了,我们已经在我们的部落的边沿了,天黑之前就能赶到。”
    取走了第三头泰煞的牙齿和兽皮,还有一部分骨头,夏雷和蓝吉儿再次上路。夏雷身上的负重的绝大部分都转换成了泰煞的皮、骨和牙齿,整体的重量其实已经超过了他进入安息森林的负重。如果是他一个人进入安息森林探险,他肯定是不会要这么多兽皮、牙齿和骨头的,是因为这些东西在阿希米斯人的部落是很抢手的货物。带着这些货物去阿希米斯人的部落,他能兑换到一些对他有用的物资和帮助。
    蓝吉儿带路,夏雷跟着她走。一路上他都在留意有没有蓝龙的痕迹,可是并没有发现。蓝龙日花与他有一个约定,可他现在与它失去了联系,不知道它在什么地方。
    夏雷曾经旁敲侧击的问过蓝吉儿为什么没有蓝龙出现,蓝吉儿给出的回答是这个地方只是安息森林的边沿地带,蓝龙不会在这片区域活动。蓝吉儿还将安息森林猛兽活动的区域分成了四部分,她将安息森林比喻成了一个城市。泰煞在四环活动,蓝龙在三环活动,蓝坦在二环活动,而城市的中心自然属于阿希米斯的守护神岩灵。
    按照蓝吉儿的这种说法,夏雷要找蓝龙,那就只有迈过“四环”,进入“三环”。不过夏雷认为这只是蓝吉儿的说法,猛兽毕竟只是猛兽,有领地的观念,却不会有边界的观念,它们也不会组成国家守卫它们的边疆。而他更愿意将这座安息森林比喻成一个大海,浅水区有浅水区的鱼类,深水区有深水区的鱼类,而深海自然也有深海的鱼类,它们不会轻易离开它们习惯的海域。
    他的这个猜测其实也得到了印证,那就是随着他和蓝吉儿的深入,越往安息森林的深处行进,那个与蓝月对抗的能量场就越明显。他也有一个直觉,那就是这座森林之中一定蕴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
    天色渐黑,在夜幕落下之前,夏雷跟随蓝吉儿来到了一座山的山脚下。
    这片地区地势平坦,这座山却在这片地势平坦的森林里拔地而起,海拔起码有八千米,无比的巍峨雄伟。看到它的时候夏雷想起了地球上的珠穆朗玛峰,可它看上去远比珠穆朗玛峰更巍峨,更具有视觉上的冲击力,因为在这片区域它是唯一的一座大山。
    山的存在是因为地壳运动造成的,要什么样的地壳运动才会只造一座山?
    夏雷的心中充满了想象。
    “它叫阿希米斯之山,我们到了。”蓝吉儿仰望着阿希米斯之上的山巅说。
    夏雷也仰望着它。阿希米斯上的山顶覆盖着皑皑的白雪,山腰和山脚却是茂密的原始森林。
    蓝吉儿指着山腰的一个地方说道:“我的家就在那里,不过你现在看不见。”
    夏雷其实已经看见了,在山腰和山脚的森林之中到处都是树屋,还有很多用岩石建成的建筑。阿希米斯的部落虽然不是高楼林立的城市,但看上去却也像是一座中世纪的山城,有城堡也有村庄,有些地方还有街道和商铺。现在虽然还没有天黑,但在一些背光的地方却已经提前亮起了灯光。
    这个地方给人一种与世无争的宁静的感觉。
    穿过一排树木,一条岩石铺就的道路出现在了眼前,它蜿蜒前行,一自通往阿希米斯山的部落。夏雷跟着蓝吉儿踏上岩石路面的时候,他的视线移到了路旁的一座石碑上。那座石碑是断裂的,只剩下了少少的一截还矗立在基座上。
    断裂的石碑上刻着两个字:之碑。
    断碑上的两个字是汉字,非常标准的汉字。
    看到它的时候夏雷顿时愣了一下,他停下了脚步,“在块碑上怎么会……”
    蓝吉儿打断了夏雷的话,“怎么会有你们人类的文字,对吗?”
    “你知道它的来历吗?告诉我。”夏雷迫切想知道答案。
    蓝吉儿说道:“我听族里的老人说过,这块碑是千年前圣雷立的。他是唯一一个进入安息森林却还能活着离开的人类。我们部落的先王威瑟亚士跟随圣雷离开了安息森林,帮助你们人类对抗蓝月人。圣雷死了,我们的先王威瑟亚士也没有回来。族里的人觉得是圣雷的过错,所以敲断了圣雷在立下的石碑。”
    这座石碑居然还有这样的故事。
    “石碑的另外一部分呢?”夏雷问。
    “你不会想知道的。”蓝吉儿的表情有些奇怪。
    夏雷苦笑了一下,“如果你知道就告诉我吧,我很好奇圣雷在石碑上刻了什么。”
    蓝吉儿说道:“好吧,我告诉你。石碑上刻的是‘和平共进之碑’还有‘圣雷’。圣雷战死之后,我们的主人敲断了石碑,将‘和平放在了’天空广场的男厕之中,见‘共进’放进了女厕之中。至于‘圣雷’,它就在天空广场通往天空神庙的第一阶台阶之下,每天都有人从上面踩过。”
    “原来是这样。”夏雷的反应淡淡,可他的心里却是一片唏嘘。圣雷战死,刻着他名字的石碑却被放在阿希米斯人膜拜天空之上的必经之路上,这不该是一个传奇人物应该有的结局。
    蓝吉儿的故事也让夏雷的阿希米斯部落之行蒙上了一层阴影,阿希米斯人憎恨圣雷,会不会俩他这个后来的人类也一起憎恨了?如果是那样的话,那他在这里势必会有一些麻烦。
    轰隆隆的蹄声突然从身后的方向传来,声势惊人。
    夏雷慌忙转身,递目过去。一大群与蓝吉儿一样的,有着蓝黑条纹的阿希米斯人骑着他看都没有看过的野兽正飞快的往这边从来。那些阿希米斯人都是男性,非常强壮。他们携带者弓箭、长矛之类的武器,穿着兽皮甲。他们胯下的坐骑看上去像是驯鹿,有着与驯鹿像是的珊瑚状的撞角,体型比马大,有很强壮的四蹄。它们的背上不仅驮着阿希米斯人,还驮着大大小小的的猎物。
    看上去这是一支阿希米斯人的狩猎队伍。
    夏雷看见了这支阿希米斯人的狩猎队,阿希米斯人的猎人们同样也看见了他。
    “人类!”为首的一个体型高大强壮的阿希米斯青年猎人忽然吼了一声,忽然举起了手中的长矛,借助坐骑的冲击力往夏雷的胸膛扎了过去。
    一见面,不分青红皂白就下死手,夏雷刚才的忧虑已经变成了现实。如此之快,如此之突然,这让夏雷都有些措手不及了。
    “阿玛刚!”蓝吉儿忽然挡在了夏雷的身前,张开了双臂护住了夏雷,“住手!他是我的朋友!”
    被称作阿玛刚的阿希米斯青年猛的收起了他的长矛,然后拉住了胯下的坐骑,他冷冷地看着夏雷,“蓝吉儿,他是谁?为什么见他带到我们部落来?”
    阿玛刚和蓝吉儿说的是阿希米斯人的语言,半个月前夏雷还不懂这种语言,可与蓝吉儿在一起半个多月的时间了,他每天都会从蓝吉儿的大脑之中读取相关的信息,了解阿希米斯族,学习阿希米斯族的语言。半个月的时间下来,以他的超凡的学习能力,他早就精通了这种语言。所以,阿玛刚和蓝吉儿对话的时候他都不需要使用烙印之力能量捕捉他们的脑电波,再用大脑解读他们的思维,直接就能听懂。
    夏雷从阿玛刚说话的语气里听出了愤怒与憎恨,可他从别的阿希米斯人的眼中却没有看到这些。大多数骑在“驯鹿”背上的阿希米斯猎人对他这个外来者充满了好奇,还有戒备。
    阿希米斯人恨圣雷,这是一千年前的事情了。当年的那些阿希米斯人早就不在人世了,现在的阿希米斯人就连圣雷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算恨他,又能恨到什么程度呢?而现在的人类已经沦为蓝月人的食物,濒临灭绝的边沿,是真正的可怜虫。就这么一种情况,阿希米斯人又有多恨人类呢?
    所以,这个阿玛刚的反应并不正常。
    这些,都是夏雷这一刹那间的观察和思考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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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98章 树洞杂货店
    阿玛刚的眼神凶悍,咄咄逼人。夏雷的反应却很平淡,他也并没有避开阿玛刚的视线,他用阿希米斯语说道:“我是蓝吉儿的朋友,我叫夏雷,很高兴认识你,阿玛刚勇士。”
    阿玛刚是阿希米斯部落的勇士,这支狩猎队的领。这是夏雷刚刚得到的信息,这些信息有的是从阿玛刚的大脑之中窃取的,有些是从狩猎队的成员的大脑之中窃取的。他还获得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这个阿玛刚喜欢蓝吉儿已经很久了。阿玛刚视蓝吉儿为他的女人,这在阿希米斯人的部落里并不是什么秘密,只是蓝吉儿对阿玛刚并没有感觉。也正是这个信息让他明白了阿玛刚刚才为什么一上来就想捅死他的原因了,阿玛刚吃醋了。
    夏雷虽然表现得很客气,可是阿玛刚却并不领情,“你闭嘴,我没有问你9有,阿希米斯人永远不会跟你们人类成为朋友!”
    夏雷耸了一下肩,忍了。
    “还有,你是一个愚蠢的家伙,居然敢闯入安息森林,这是你们人类的禁地会死在这里,我向你保证。”阿玛刚的语气里充满了威胁的意味。
    蓝吉儿生气了,“阿玛刚d雷是我的朋友,也是我带他来这里的。你要伤害他,那你就要先伤害我!我也是部落的勇士!”
    蓝吉儿将她背在背上的一只大包扔在了地上。
    哗啦!
    背包打开,露出了一大包白生生的牙齿。那些牙齿洁白如玉,尖锐锋利,就像是天然的匕和短剑,寒气逼人。
    “哇g不是泰煞的牙齿吗?”一个中年猎人一脸惊讶的表情。
    一个年轻的猎人惊呼道:“那么多v怕不止一头泰煞吧!”
    “蓝吉儿,你怎么做到的?”有人问。
    “蓝吉儿,你消失了这么久,一直在安息森林里狩猎吗?”有人问。
    “不可能,她怎么可能猎杀到泰煞?”
    一片议论的声音,声音显得很嘈杂。
    勇士,这不仅是一个称号,一种荣耀,在阿希米斯人的部落里这也代表着权利和话语权。一个勇士能得到更多的分配,更高的权限。这些权限里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带人来阿希米斯的部落,可蓝吉儿似乎就是这个意思,她是勇士,她有权带她的朋友来这里。
    “一些泰煞的牙齿不能代表你就是勇士,你是不是勇士还需要经过议会的决议过我却可以依照我们的传统,向你的这位朋友提出角斗的请求,而他必须答应。”阿玛刚的视线再次移到了夏雷的脸上,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挑衅和轻蔑的意味。
    夏雷正要出声拒绝,蓝吉儿却已经抢着说道:“好啊,没问题,就按我们的传统来吧。我会让我的朋友准备一下,我们天空广雏吧。”
    “哼!”阿玛刚一声冷哼,“你最好为他准备好一口树棺。”
    阿玛刚带着狩猎队从蓝吉儿和夏雷的身边跑了过去,蹄声震耳。
    夏雷说道:“为什么替我做这样的决定?”
    蓝吉儿说道:“阿希米斯人只尊重强大的人,你要想留在这里干点什么,那你就得获得阿希米斯人的尊重。阿玛刚那家伙针对你,这正是一个你展示实力的机会。”
    “他很厉害吗?”夏雷问。
    “你说呢?”
    夏雷苦笑了一下,感觉算是白问了。他从蓝吉儿的大脑之中获取的相关的信息里对阿玛刚的实力描述是“很厉害”,可这显然是不够的过他对即将到来的角斗并不是很担心,因为他没有从阿玛刚身上感受到烙赢力能量的存在。对他来说,阿玛刚这样的对手根本就不能和卡西亚鲁伊斯和依西塔布相提并论,对他的威胁有限得很。
    进入阿希米斯人的部落,夏雷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存在。男男女女,老老少少的阿希米斯人都盯着他看,那些眼神之中有好奇,有警惕,有猜疑,还有敌意。
    蓝吉儿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她不停的与人打招呼,说笑。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她认识所有的阿希米斯人,而且是整个部落里人缘最好的那一个。
    没走多远蓝吉儿便搭上了一辆顺风车。驾车的是一个老头,他的车也是用那种长得很像驯鹿的动物拉的车。在车上捕捉了那个阿希米斯人老头的思维之后夏雷才知道,这种长得很像驯鹿的动物叫“角伊玛”,性格温顺,很容易驯服。因为跑得很快,耐力也很好,所以成了阿希米斯人最喜欢驯养的动物。角伊玛也在阿希米斯人的狩猎和农业生产之中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就像是地球上人类所圈养的牛马一样同的是,阿希米斯人从来不吃角伊玛,他们是将角伊玛当成了真正的伙伴,而不是一种食物。
    搭上了阿希米斯老头的顺风车,小半个斜夏雷和蓝吉儿就来到了位于山腰的一条街道上。角伊玛车停在了一棵巨树下面,巨树的树干上居然有一道木门。木门上用阿希米斯语写着“蓝木老爹杂货店”。
    这就是蓝吉儿的家了。
    夏雷站在巨树旁边的石板街道上仰望了一下树冠,他又看到了几间搭在树枝上树屋,那些树屋看上去很简陋,但结构牢靠,别有一番原始风味。
    一路过来,夏雷其实看到了不少这样的修建在树木之上的树屋,还有挖空巨树造出来的“临街店铺”。这些都给了他很新奇的感觉,这是一座正在的森林城市,阿希米斯人与森林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塔克老爹,再见!”蓝吉儿跟老头道谢。
    “蓝吉儿,不用谢。”被称作塔克的老爹笑着说道:“我让你父亲给我修补车轮,你让他算我便宜点就行了。”
    “那可不行。”蓝吉儿笑道:“不过我可以让他给你做好一点。”
    塔克老爹笑道:“你们真是天生的父女,一样的爱钱。好了,我走了,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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