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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欺人太甚
    原本以为再也不会相逢,这个城市那么的大,大到足以让他们每天与无数张面孔擦肩而过,却独独遇不上彼此。程蔓知道他在上个月就已经回国——生他养他的老爹正病怏怏的等待做肝移植手术,听同科的同事说,他是来过几次的,却总挑很晚的时间。那时她早已下班,所以这么久以来,她一次也没遇到他。
    她想大概他是不愿见到她的,当年虽然算得上是和平分手,可毕竟不是什么美好的往事,见着了她总要想起的,何必徒增不愉快?其实她也有相似的想法,都这么多年过去了,曾经确实真的爱过,爱得连什么时候把心交出去了都不知道,但世界上没有谁会因为离了谁而活不下去,痛过了,伤过了,日子还是要过。
    那些绚烂明亮的色彩,在五年多后的如今,终究在时光的风里渐渐褪去了原来的样子。
    这几年她的生活过得很平静,他走后她放在学习上的精力更多,加上本来基础就好,她大三就修完了大学五年的学分,而后顺利提前保送本校硕士生,又遇上了个好导师,学业事业一路走来顺顺当当。正如孔旻在她拿毕业证那天说的那样,小师妹,如果非要说你辉煌灿烂的大学生涯有什么败笔,那就是跟秦准那小子谈了场莫名其妙的恋爱然后给莫名其妙地甩了。
    夜晚的马路车灯闪烁,一辆辆车疾驰而过,转眼就消失在远处的黑暗之中,遥遥望去就像万千扑火的飞蛾。外头的路灯飞快地向后退着,路的两旁光影交错,近几年B市发展迅猛,早已是国际化大都市了,一处处霓虹高楼不断涌现,用“灯红酒绿歌舞升平”这些词来形容这座古老的城市都已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外面的世界越发的喧闹嘈杂,她的心境却越发的平静安宁,有位作家说,冲动的都是孩子。有时候她便也会想,大概是有些老了。打小她就比一般人要早熟些,这几年愈来如此了。要不然为什么在这个万千璀璨的世界里,风光无限美好,她却再也没有激情去留意一个谁谁谁,为哪个人心动过?
    此时前方的红绿灯转红,踩下刹车,车停稳后她下意识地朝后视镜瞥去,果然,那辆黑色的大奔还是离这么个距离,不靠近也不拉远。
    今早她才对着大流口水恨不得上前去摸摸的极品车现在居然跟在她的小丰田屁股后头亦步亦趋,感觉真不是一般的怪异。
    在停车场时不是给她脸色瞧么,她也不过问了他一句那话什么意思,他便沉着脸转身就走,还砰的用力关上车门,踩了油门呼啦就走了。
    没想到她才开出医院没多久,就看见他那几乎要融入这夜色中的奔驰正不紧不慢的跟在后头。
    红绿灯转了绿,她回过神,无声的笑了笑,复而发动车子,再也没往后视镜看一眼。
    从侧门进了学校分给研究生的宿舍区,此时大概有十一点多,守门的大爷不在,大概是躲在里头喝茶抽烟了,大铁门没关,程蔓想想还是别打扰人家浮生偷闲的好,就没按喇叭,径直将车开了进去。
    Q大的研究生向来是抢手货,一般还没毕业就让各大公司给签走做实习生了,所以晚归与使用四轮交通工具那是无比正常的事情。宿舍楼下有一片空地,学校为了节约经费和方便,索性就在那儿搭了个大棚子,专门给在校研究生停车用。
    车棚很宽敞,程蔓随便找了个位置将车停好,才刚下车,就听见身后“吱呀——”一道刺耳的刹车声。
    她讶异回头一看,就见他大力甩上车门,旋即大步朝她走来。他只比她晚了半分钟到,居然真的跟到了这里。
    程蔓站在原地,仰起头看他,他身姿修长的立在这儿,就在她眼前,晚风吹起了他衬衫的一角,弧度美好一如他微微扬起的下巴。他面色沉郁冷峻,唇线抿成细细的一道漠然。今日发生的所有事纷拥至心头,她一下子觉得有些疲倦,清亮的目光落在他脸上,独独避开他的眼睛,道,“秦准,你别这样,很没意思,真的。”
    她见不得他这个样子。以前的他多神采飞扬啊,漆黑的眼底不管何时总有淡淡的光芒在其中极轻盈的跳动,目光里的勇气坚定无比,唇角撩起的弧度又漂亮又骄傲,叫人一看就挪不开视线,以至于后来每每想起,总觉得只要是与他有关的一切记忆,都是鲜活跳跃的。
    晚风有些凉意,程蔓觉得手指有些哆嗦,就悄悄握起拳头捏了捏,见他只是沉默,也没耐心等他开口,转身就想走。
    他却比她还要快半步,飞快地攥住她的手腕!她条件反射地用力挣了两下,没挣开,一下子火气也升上来了。
    明明是他先说到此为止的,现在又来纠缠不清……
    拧着眉转过头正欲开口,却又是一怔。他的眼睛因盛大澎湃的强烈怒气而格外的明亮,xiōng膛剧烈起伏着,咬着牙恶狠狠的样子似乎要生生将她拆吞入腹。
    “我别怎样?程蔓,你别欺人太甚!”
    他的力气大得惊人,她的手腕被他攥得很疼,几乎连骨头都要给捏碎了。
    程蔓突然失去了所有力气,任由他拽着,一动不动,定定的望住他,眼神渐渐流露出几分迷茫,“我欺人太甚?当年你不准我破坏你姐姐的婚礼,好,我就乖乖地和你在一起,再也没有去找过程观越;你说分手,我一没哭二没闹就答应了你,大方放手让你走。我都这样了,秦准,你倒是说说,你还想我做到什么地步?”
    话音还未落下,他的吻就压了下来。
    果真是要将她吃了,辗转不定,力道凶狠的咬噬,她拼尽力气推开他,胡乱抹了把唇,怒气冲脑,一时竟想不出什么话,最后她便只能气急败坏冲他道,“你再碰我一下,我就告你耍流氓!”
    时光飞快流转,依稀记得那年,十八岁的程蔓涨红着脸瞪着眼前正对她耍流氓的某人,“秦淮,你是个变态!”
    那人眉头一皱,道,“你说谁?”
    “……”
    下一刻他好似恍然大悟般,转而望住她,一双清眸似笑非笑,“程蔓小姐,你别告诉我,到现在你还不清楚你男人的名字。”
    ……
    那时两人相识不久,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她连他的名字都没搞清楚,只想这人怎么这么轻佻随意,一看就知道是个伤透女人心的料。大概两人都没有想到,日后他们之间会有这么多的交集。
    秦准微微出了神,望着眼前这个娇小的女人,或许称她为女孩儿也一点不为过。岁月不饶人,却偏心地饶了她。看着她的恼怒不知所措与微红的脸颊,他忽然有了片刻的怔忪。
    他去了美国后,在斯坦福大学继续深造。一次在学校图书馆里看书,无意间抬眼,一个不算矮但很瘦的身影在不远处一晃而过,他只来得及看见那女孩子白皙修长的后颈与一头不太柔顺的乌发。一下子也不知发什么疯,脑子空白一片,几步跑过去一把就抓住那女孩儿的胳膊,等恢复意识时,那被他粗鲁拽住的女孩儿正惊讶回过脸看他。
    他顿失言语,正欲张口,xiōng口处却有股淡淡的但极为尖锐的哀戚与疼痛涌上来,堵住了他的喉咙。
    那个曾被他真切拥在怀里,会扬起脸眯眼对他笑,会与他胡侃瞎侃逗他开心,会红着脸冲他嚷嚷“秦准,你别这样!”,有着实实在在温度的女孩儿,真的,再也见不到了。
    他缓缓松了手,看着那早已羞红了脸但面孔陌生的女生许久,最后只能微哑着声音,淡淡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
    而如今程蔓抿着唇,用防备的强硬的眼神瞪着他,抵住墙壁试图离他远一些,更远一些。
    他微阖了眼,终是伸了手过去,触到她的手腕,见她又要动,就用力了些,指下的触感依旧纤细如初,仿佛他再用力一点点,就要折断了似的。
    但他知道,或许也只有他知道,她并非如此弱小。尤其是她的内心,强大得几乎无坚不摧。当年程观越与他的姐姐订婚,他以为她会难过,或者会扑在他怀中大哭一场,更甚则是将怨气怒火发泄在他身上。可她并没有,从他口中得知消息她仅是平淡的哦了声,便转身去做其他事了。
    ……拉近一些,他开口说出“分手”二字时,她亦是这般,仿佛早已知道了会是如此,所以连最后的分道扬镳都被她演绎得平静而惨烈。
    叫他在往后的岁月里每每想起,总要不甘心,不死心。甚至在见到她之前,他几乎是一直恨着她的,就这么恨着,所以从未忘记过,不知不觉,原来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
    可奇怪的是,见着了,却又一下子不恨了,只想将她大力拥入怀中,深吸一口气,坦然说一声,“很想你,所以回来了。”
    半晌,他终是开了口,却是,“程蔓,我从上午等到你现在,很饿了。”
    ☆、我们重新来过
    程蔓不大会做饭,离开家上大学到现在都快7年了,她的技术也仅限于煮面和炒几个简单的家常菜,所以她很少自己做饭吃,一般都是在学校餐厅解决温饱,后来开始到医院上班了,便时常往医院的员工餐厅跑。
    她在冰箱翻找了一会儿,目标明确地拿出两个生**蛋与一包速食面,正想看看煤气灶上的水烧开了没,转身就看见秦准悄无声息地立在厨房门口,安安静静的望着她。
    她动作仅是顿了一顿,旋即直接忽视掉,继续她伟大的煮面事业。
    其实心里面仍有几分不自在。她也不知自己到底在想些啥,就这么轻易地让他进了屋,说是引狼入室也不为过。可这头狼刚才在夜色下,微微垂着眼睛看她,离她很近,他的额头几乎要抵上她的,他的身上有某种她曾非常熟悉的香气。他对她道,“我饿了。”
    以前还在一起的时候,他亦是常常这样将她拐去吃饭,回回都是屡试不爽。其实她只是懒得跟他胡搅蛮缠,又想着可以蹭饭吃,这才顺了他的心意。他们最初便是这样相处的,他无聊了就找她打发时间,她漫不经心敷衍了事,各自都没怎么把对方放在心上。而后来是怎么变了的?她竟记得不多,也不大清楚,只余下了一些模糊的印象,冥冥让人觉得那是段很美好的时光……
    许久,他开口,“程蔓。”声音温温吞吞的,不符他张扬跋扈的性格,可这回由他口中说出来,却并无多少突兀。
    她正往锅里滚烫的开水中下面,闻言扭头,“嗳?”
    厨房明黄的灯光下,她白皙光洁的面孔微微侧过来看他。她的头发并没长多少,大概是时常剪的缘故,这会儿胡乱的扎成一个斜斜的低马尾,露出纤细温润的后颈,衬着那乌黑的发丝,仿佛携了淡淡的香气,在她周遭的空气隐秘缓慢的漂浮。
    他目光定在那里,有几分出神,但很快的,嘴角弧度微微上扬,像是好玩刻意作弄她般的,又唤,“程蔓蔓,程小蔓,蔓蔓,凹凸曼。”
    “……”程蔓黑线,皱着脸纠结万分地看他,“那个什么……你确定你没饿坏脑壳?”
    他痞痞地耸了耸肩膀,微抿起唇不紧不慢笑道,“单叫叫你都不行吗?”
    这回程蔓不看他了,转过身,继续下面。谁料到那水温太高,她一个没留神,冷不防就让那升腾而起的滚烫雾气熏着了眼,熏得鼻子和脸颊皆灼热一片,眼前更是朦胧看不清。那一瞬仿若有泪意快要夺眶而出,却硬是给她眨了眨眼,愣没让眼泪掉下来。
    捞了面出锅,撂上荷包蛋,再撒上把碎葱花,折腾了十来分钟,一碗面总算是完成了。做这些时,秦准已经回到客厅。程蔓小心翼翼地端了面到客厅,搁在饭桌上,正欲唤他来吃,抬眼一瞧,却见他正窝在客厅的布艺沙发上,安然熟睡。
    或许是真的累了,窄小的沙发他竟能睡得如此舒展安适,长腿微屈在沙发一边,呼吸安稳均匀。程蔓不由放轻脚步走过去,俯身看他。
    这人不论是醒着还是睡着,他的姿态中总要带上几分似是与生俱来的舒展闲适,叫人看着看着便觉得是种视觉享受,不知不觉就看痴了。
    但程蔓没心情欣赏美色,面再不吃就要糊了。她伸手推了推他,“醒醒。”
    他浓睫微微一动,很快就睁开了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看不出什么表情的平静的脸。头脑混沌,有那么一个瞬间,他以为这是一个将醒的梦。
    “……程蔓?”他嗓音微哑,犹带了睡意。
    程蔓对他带了问号的称呼有几分郁闷,却也没细想,仅是道,“面煮好了,快起来吃,吃完了,”顿了顿,“——慢走不送。”
    他便没再吭声,没睡醒般又闭了闭眼睛,再睁开时里头已是深黑如沉沉的潭水,坐直了身体,正对上她的视线,“你巴不得我走?”
    “啊,”她应了声,算是承认,坦然回视他,道,“孤男寡女呆一块儿容易出事,再说,我没有留下你的理由,你也没有留下来的必要。”
    他突然笑起来,“容易出事,容易出什么事?”正说着,目光落在她的右脸颊上,不由定住了——之前因光线暗,一直没能仔细看清楚她的脸,如今在客厅明亮的白炽灯下,他清楚地看到那儿正微微红肿着,还有药水涂抹过的痕迹。
    眉目一敛,他低声问道,“你的脸……怎么回事?”
    程蔓被他折腾得愈发的烦闷,情绪开始波动得厉害。直到现在,她仍是不喜欢他那随口就来的轻佻语气,“我不想和旧情人搞暧昧。”
    “所以呢?”他起身,走至餐桌前坐下,头也不抬,一副漫不经心地敷衍道。
    她索性直言,“所以你以后别来找我了,我们好聚好散,别弄得跟仇人似的,我觉得很困扰也很尴尬。”
    他抿着唇角轻哼了声,竟是不再理会她,埋头开始吃面。
    程蔓有些伤脑筋地坐在沙发上,只觉她用尽全力,却是一拳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xiōng口闷堵得慌,心想这人真是厚颜无耻,怎么赶都赶不走的……
    又隔了好一会儿,仅是一两分钟的样子,正当她寻思着怎么赶走这尊没脸没皮的大神时,就听见他开了口,声音很低,低得几乎让她以为仅是幻觉,很快就融入了窗外漆黑的夜色与静默的空气中。
    他说,“程蔓,回到我身边,我们重新来过。”
    程蔓xiōng口微紧,她并未装作没听到,只是沉默了阵,垂着眼睛道,“然后呢,再一次分道扬镳?”
    “再也不会了,”秦准停顿了一下,说道,“我很后悔,当年。”
    程蔓抬首望过去,一下子就撞上他漆黑明亮的眼睛,他的表情晦暗不清。她忽然就有些难过,可到底为什么而难过,却又一下子说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道,“世上没有后悔药吃。秦准,其实我一直到现在都还在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和你在一起。”
    如果没有与他在一起,或许她现在还可以默默地喜欢追逐她的明月光,单纯而美好地守住心中的那一方秘密花园,不让任何人侵犯。可是她后来默许他闯了进来。这人不厚道,闯进来就算了,还非要将她的花园搅得一团糟,最后头也不回地离去,半分愧疚都没有。
    ☆、苏醒吧,奥特曼
    程蔓不想告诉秦准,得知他已经去了美国的那天晚上,月亮出奇的圆,她一个人绕着Q大那湖畔一圈一圈的走啊走,也不知走了有多久。除了几盏路灯微弱的光线,周围都是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清。
    路上也遇上了些人,有几个神情怪异地不停看向她,后来有一个索性在后头与同伴低声谈论“你看那女生是不是有轻生念头啊……”,声音不大不小恰好传入她耳内,她眼睛一下子就潮湿了。
    其实她并无轻贱生命的念头,她只是想不通,为什么他会突然不爱了?为什么他能走得这么干脆,所有人都通知了,却独独没有告诉她?
    ……
    很多时候程蔓自己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她能在心里还有程观越的同时喜欢上秦准。秦准走后不久,程观越也与秦锦去了加拿大。彼时他与秦锦已经订婚,也不知何故,竟是匆匆走的,待到了目的地才一一打电话告知,让周遭的亲朋好友都十分诧异,却大多没有细想,只是纷纷开玩笑道,等那两位回国结婚时,他们定要将婚礼搅得**犬不宁方才解恨。
    程蔓也接到了他的电话。自从她与秦准在一起后,他们之间仿佛无形之中多了隔阂,说话生疏了许多。可那日程观越在电话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隔了一个太平洋的关系,他的声音含着笑意,却显得辽远空旷,“蔓蔓,我很怀念和你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我们一起上学,我陪你复习功课,你偷偷跑到我家看美国大片……你还记不记得那次,我背着你一口气从学校跑到医院,别看你小小瘦瘦的,可真是重,放下你的那会儿我的腿都软了,打一天的篮球都不带这么累的……”
    程蔓道,“哥,我丢人的事情你非要记得这么清楚。”
    他便说,“我全部都记得,不光是这个。”
    期间还乱七八糟的扯了些话题,她记不清楚了,只能忆得起她最后说,“哥,回来结婚的时候我给你当伴娘啊,还有,你和嫂子得给我包个大大的红包。”他没有再说话,片刻,那头就传来嘟嘟的挂断声。
    程蔓那晚彻夜未眠,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恍然间她便觉得自己是真正的长大了。
    事实上这几年来,她时常会想起秦准,这个男孩儿在她生命中扮演的角色太过漂亮耀眼,虽然最后落了个无疾而终,可她终究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忘记。那么就记着吧,也没什么不好的。她是喜欢过他的,但她对他并无多少怨恨,或许有几分难以释怀,可都已过了这么多年,后来回想起,有的只是淡淡的牵挂与怀念。
    她会想,那人这么挑食,以前胡萝卜青菜都是碰也不碰的,每次一起吃饭就将这些一股脑倒到她的餐盘里,碳酸饮料也从来不喝,他不喝也就算了,还连带的禁止她喝……他吃得习惯洋鬼子们的汉堡可乐煎牛排么?……他过得好不好,是不是还是那副轻佻随意到处骗女孩子的德行……
    虽然她一直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当初他能走得如此决绝,用她永远无法企及的脚步甩开了她,走前连句话也没给她留下。
    碗里余下的面汤早已冷了,程蔓洗完澡出来,发现原本该走的人居然独占了客厅里唯一的那张沙发,还擅自从她冰箱里拿了一罐冷饮,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遥控器,正悠闲自在地坐那儿看电视。
    她皱眉瞅了眼墙壁上的挂钟,已经凌晨一点多,便开了口,“我明天还要上班,要不我送你下楼吧。”
    秦准闻言转过脸看她。太久没见过面了,连她皱着眉头,白白净净的脸上那抹显而易见的不满与忍耐看在眼里,都像是久违了的风景。
    他抿了唇一笑,指着电视屏幕对她说,“没想到这么晚了还会放动画片——你看看那个奥特曼,像不像你?”他笑起来极为好看,乌黑的眼睛里都闪着晶亮的光芒,映在灯光下真的如同宝石一般璀璨。
    程蔓怔了一怔,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正好看见荧屏上脑袋呈**蛋状,内裤外穿的奥特曼被强大的怪兽一拳打倒在地,不远处的小山坡上,有个缺门牙的小姑娘用她那漏风的童音焦急大喊,“苏醒吧,奥特曼!”
    ☆、红色炸弹
    研究生宿舍楼下,黑色奔驰在夜色中低调如潜伏的黑豹。秦准半倚着车,微微仰起头望向那个还亮着灯的窗口。
    修长的手指间还夹着燃了半截的烟,那猩红明明灭灭,他却没去管,任由其这么燃着,有微风拂过,烟灰轻轻袅袅地随风抖落了下来。
    ……他指着电视,冲她笑,“你看那个奥特曼,是不是很像你”
    她仅是失语了片刻,随即不在乎地摆摆手,笑了笑,愈发显得唇红齿白,道,“如果我是奥特曼,你就是小怪兽,正义必胜!”虽是带着玩笑意味的,可语气与面上的笑容隐隐透露出种无形的疏离。
    中国有句谚语,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无论曾经多么喜欢多么万般宠爱,激情总有平淡的一天。当年便是这般因为一些事情,不成熟的两人亲手葬送了一段本可以很美好的感情,到后来所有一切都归为零,连回到最初都无法了。
    他终是没为难她。她送他至门口,他在几米外的楼梯拐角转身看她。楼梯间的声控灯很亮,却并不是白日的那种剔透玲珑的光,而是明黄明黄的晃荡着照下来。
    她站在门外的灯下,一手还抵着门,因洗澡换了身轻便的白色家居服,上衣xiōng前印着这两年很热的大嘴巴猴,裤脚大抵是长了些,便随意地折了几下挽起,头发亦是松松地挽着,在灯光下还看得出有几分凌乱的湿意。她望着他,有一半侧脸隐没在光影下,嘴角抿起的礼貌微笑一如当年初见,平静镇定,仿佛他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
    ……
    晚风习习,他随手将燃尽的烟头丢入路边的垃圾桶,兀自笑了笑,但慢慢地又收敛了回去,眼底浮起一丝凛冽漆黑的凉意。
    几天后程蔓收到了一封红色炸弹。杜晓培的。
    这个在大学时代稳坐四年系花宝座的强悍姑娘,与当年亦是学校风云人物的学生会主席林子秋分分合合,相互折磨了这么多年,最后还是决定以这种世俗的方式给众多旁观者一个交代。
    大学毕业后,程蔓继续留在了母校读研,而毛纯纯和刘芸相继离开了B市。毛纯纯一毕业就嫁给了她的有钱男友,在丈夫的老家T市做了幸福的全职小主妇。刘芸出了国,全家移民到新加坡,后来恢复联系,这丫说在那儿靠父母资助开了家诊所,没事就调戏调戏来看病的正太帅哥,小日子过得很滋润。杜晓培本来已经签了某上海制药公司的合同,但后来为了保住与林子秋的感情,终是放弃了大好机会,选择留在B市。
    物是人非果真是世上最残忍的一个词语。毕业之后大伙儿都各奔东西,也难得聚上一回。读研后班里系里也有人举办过同学会,程蔓收到过的请柬多多少少不下五六张,可总因各种原因没去成。
    杜晓培现在是B市某药品公司的销售部副经理,据说业绩在同行里那是赫赫有名,加上这几年出落得越发美艳动人,妆点一番,整个人走出去俨然就是一气场强大的都市白骨精。两人都是大忙人,虽说同在B市,但程蔓与她见面的次数并不多。
    如今掐指一算,229寝室的姑娘们已经有两三年没聚在一起了。趁着这回杜晓培结婚,几人便在电话里约好定个时间聚一聚。
    幽静雅致的咖啡厅里飘荡着悠扬的轻音乐,程蔓推门而进,醇厚的咖啡香气便若有若无的钻入鼻间。她仅是随意扫了眼,就望见许久不见正激动地朝她猛挥手的阿毛和老刘,杜晓培则干脆站起来,待她走近些便嚷,“老四,怎么来得怎么晚啊?姐几个嗑瓜子都嗑了一盘!”
    邻座几位客人被她的大嗓门引得皱眉望过来。
    杜十娘的傻大姐风范不减当年啊。
    程蔓摸头笑了笑,走过去与几位好友一一拥抱,坐下后道,“临时有个小手术要做,耽误了点时间。”
    阿毛促狭:“大忙人,有前途啊有前途。”
    程蔓微微一笑,道:“比家庭妇女是要有前途。”
    “……”阿毛内牛满面,“老四,你故意戳我痛处。”
    话题转来转去,还是转到了今天的主角杜晓培身上。当年风头很劲拥趸无数的林子秋苦追杜晓培数月,在女生宿舍楼下摆爱心蜡烛,抱把破吉他唱“月亮代表我的心”,擅用职权在校广播台大胆求爱,闹得全校几乎人尽皆知,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林大主席如愿抱得美人归。但现实并不是童话,“王子与公主后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仅是一句美丽而空洞的谎言,真正的结局到底是如何,又有谁知道呢?
    这些年下来,两人分了合,合了又分,折腾得连周遭的亲友都看不下去了,前些日子,杜晓培的姨妈给她安排了个相亲对象,条件不错,典型三高人士,有房有车,仅比她大一岁,怎么看都是一社会精英人士。杜晓培与那人吃过几回饭,看了几次电影,相处得不错,本来基本就算是定下了,没想到消失了许久的林子秋突然又横插一脚进来,满脸胡渣憔悴落魄,跪在杜家门前求杜父杜母将女儿嫁给他。
    老刘叹着气,一副朽木不可雕也的神情,“男人都是天生的演技派,口头说说而已……晓培,你太幼稚了,居然这么容易就被拐进了死人堆里!”
    阿毛悚然,“我有疑问……何谓死人堆里?”听着怪碜人的。
    老刘飞过一个鄙视的眼神,道:“不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么,坟墓,不就是死人堆嘛。”
    阿毛:“……原来如此,受教了T_T。”
    程蔓嗅着空气中淡淡的咖啡香,看着单是笑不说话的杜晓培,心里也有了几分好奇,便开口问,“你前段时间不是才跟我打电话说,和林学长过不下去了吗?怎么变卦得这么快,还马上就结婚了?”以前读大学那会儿,她就觉得林子秋是个很能玩而且城府不浅的主,白长了张狐狸精脸的傻大姐杜晓培落在他手里,别说农奴翻身当家作主,大概连起义反抗的心思都没有。这样的男人不好驾驭,杜晓培的感情路走得很坎坷。正当程蔓也开始有些不待见这位昔日颇为照顾她的学长时,这两人竟毫无预兆地说要结婚了。
    杜晓培正漫不经心地捏着精致的小茶匙把玩着,听言眯起眼睛笑起来,“还能有什么?爱他呗!老分来分去太累了,咱也不是小姑娘小伙子,没时间瞎折腾,想想还不如结婚算了,反正也离不开。”
    程蔓微微有些怔住了,却又听她很神气地道,“反正你们几个到时候都得给我当伴娘,都得给我包大红包,说好的不能反悔啊。”
    阿毛嘿嘿一笑,“已婚人士表示没有压力。”
    老刘拍拍xiōng口,“成,给我未来的干儿子的娘做伴娘是理所当然的。”
    真绕口……= =
    程蔓也正欲表达下态度,杜晓培又道,“老四,听说秦大人回国了,你们可不能赶在我前头结婚,要不我又要少了一伴娘。”
    ☆、狭路相逢
    程蔓愣了下,有那么一刹那心绪起伏不宁,但最后她仅是平静地摇摇头,道,“不可能。”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到底能维持多久呢?是一生还是一刻,她说不清楚,只知有些事情不能勉强,过去便是过去了,她爱的是过去那个秦准,可惜她与他没能走到最后。现在见面了,看这样子也成不了什么朋友,顶多算是故人,见面时能颔首打个招呼就算不错了。
    老刘素来精明,程蔓面上一闪而过的恍惚落入她眼中,心想不可能才怪。秦师兄走后那会儿,程蔓的生活仍然朝着正常的轨道走着,上课,工作,照玩照闹——她的失常很少有人能察觉到,除了她们几个与她朝夕相处的室友。
    比如说,有时她正与人说着话,说着说着忽然就会走神;没事就边摆弄手机边发呆,一发呆就是大半个小时,等被人扰得猛地回神时,便傻兮兮的摸头笑一笑,随意扯起别的话题来……
    在老刘的眼里看来,程蔓是个没什么大心机,但小心眼无数的姑娘。她待人坦诚真实,善良可爱,但同时她对隐私极为重视。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小秘密,程蔓就是这样一个人,看似澄净清澈,实际周身都因充满秘密而笼罩着淡淡的神秘感。
    慢吞吞的喝了口茶,老刘试探性地开口问道,“为什么不可能,难道你不爱他?”
    程蔓听言,当真歪头想了想,旋即轻轻勾起唇角,“谁说没有爱过呢?”
    当然爱过,而且是刻骨铭心的爱过。刻骨铭心这个词,是在他们分手很久以后,她发觉自己仍是常想起他后开始习惯用的。可她并不知道这样的刻骨铭心,到底是因它曾经很美好,却被他决绝的一刀划破开,断了她对未来所有绮丽的想象而感到惋惜怅然,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
    他曾对她很好,好到令周围准备看好戏的人们大跌眼镜。就连一开始极力反对她与他在一起的孔旻那会儿都啧啧称奇道,过尽千帆的秦大帅哥这回真是栽在你手里了,哥我好歹是他的铁杆兄弟,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也不下十几个了,可从没见过他对哪个女生这么上心过!
    但那年分别,她从他冷漠的面孔上看到了浓浓的疲倦与不耐,所以在他还未开口说出“到此为止”时,她心中便有了预感。她知道,那个她不愿去想象的结局,终是要到来。
    几个女人阔别数年,这回好不容易聚在一块儿了,便有说也说不完的话。四人天南海北地瞎侃一通,不知不觉就到了傍晚。
    程蔓临时接到个电话,是院里的主任,说是接到临时通知,明天市里会有几位领导来医院视察,让包括她在内的所有医护成员紧急开个小会,以便做好一切准备迎接领导到来。
    挂上电话,杜晓培在那儿长吁短叹,“好不容易聚一次啊,老四你居然提前走,本想一起吃顿晚饭的。”阿毛老刘猛点头作积极附和状。
    程蔓也很郁闷,但没法,上司命令,不得不从。与几位好友依依告别后,程蔓驱车前往医院。私人性质的承恩医院到底是有钱,除了会议室外,为了能装下更多人,前些年头新建了个小礼堂,有些类似演唱会大厅,以供开员工大会和年末尾牙娱乐庆祝用。
    程蔓赶到那儿时才六点不到,但礼堂里已是人头攒动,仔细一看,竟没几个位置了。找了个虽离主席台较远但视野不错的座位坐下,她不禁想,也不知是多大来头的领导,居然能让医院这么重视……
    会议开到尾声,几位领导陆续发完了言,正一遍遍的强调注意事项,身边坐着几位面熟但不并相识的女同事,其中一位不无失望的说,“我以为新董事长会来的,没想到……”
    另一位道,“放心吧,新董事长还没正式在员工大会上露过脸呢,总能见到的……”
    程蔓坐的位置靠后,周遭细细碎碎的嘈杂不断,一场会议下来,她有些疲倦,只想赶快回去洗澡休息。
    出小礼堂的时候,又被院里一位十分看重她的领导拉住,絮絮聊了些公私事,等她送走领导时,已经很晚了。正松了口气垮着肩膀往外走,抬眼就看到赵迁立在那儿,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那抹嫣红鲜艳热烈地映入他眼中,见她望过来,俊朗的脸挂上笑容,冲她道,“程蔓,等你吃饭啊。”原本略显随意的眼神在看见她时似点亮了般熠熠生辉起来。
    程蔓被他这么一出弄得有些尴尬,此时刚散会不久,还有不少人经过,余光一扫,果不其然,有几位熟稔的同事正朝他们投来暧昧了然的视线。
    他倒也不管,仿佛知道她会推脱,说,“我知道你没吃晚饭,走吧。”
    程蔓摇摇头,说,“我在减肥,超过八点不吃饭的。”
    赵迁是院长的二公子,高学历海龟一只,去年一回国就直接空降到了承恩医院做了口腔科主治医师。长得好学历高加上性格开朗平易近人,没有半分富家少爷的高姿态,所以一到医院没多久就被众多雌性生物视为心中的白马王子。口腔科与肝脏科的办公室是临着的,赵二公子觉得无聊便有事没事往肝脏科跑,尤其喜欢与嘴皮子利落的程蔓聊天磕牙。时间久了两人就熟悉了。但程蔓一直没弄明白,这丫是什么时候就突然对她来了电的。
    “骗人也不打草稿,”赵迁露出一口皓白的牙齿,伸出手捏捏她尖尖的下巴,笑道,“再减就要被风刮跑了。”
    程蔓平时和他玩闹惯了,但还是不爱与他有肢体接触,便侧开脸避开,“吃饭的事情下回再说吧。”
    赵迁亦是聪明人,见她明里暗里的拒绝也没强求,笑眯眯道,“也行,下回我带你去临仙阁吃大餐!”说着,将手里开得灿烂的玫瑰花一把塞进她怀中,又道,“花店打折买来的话,没处搁,就送给你吧。”
    言罢,双眸灼灼望住她,竟有几分不可抗拒的意味。
    被人这么个追法,程蔓抱着那一大捧玫瑰花,脸有点烫,送红玫瑰的意思谁不明白?可她知道这花烫手,不能收。
    正寻思着怎么拒绝,身后传来朗朗笑声,“小迁,追女孩子不能这么霸道的。”
    程蔓头皮一麻,心里暗叫糟糕。这声音,不是院长是谁?
    此时赵迁视线越过她的头顶,也笑起来,“爸。”顿了下,又叫,“秦先生你好。”
    她回头望过去,承恩医院的院长正笑吟吟的看着他们俩,目光很是柔和。而他的身侧,秦准双手交错在xiōng前,静静立在那儿望过来。他微微侧着头,脸上分明是带着淡淡笑意的,眼神却如同一弯深沉乌黑的墨潭,似笑非笑的,最后漫不经心地将目光全部落在她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晋江好抽
    ☆、我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他穿了身黑色的西装,却并不大正式,连领带都没大打,衬衫上的扣子前三颗没扣上。这是他的习惯,以前他也是这样的,不管穿什么衣服,最后总要带出股悠闲劲儿来。那时她不喜欢他这样随意,瞧瞧人家程观越,那衬衫扣子一溜排扣得齐齐整整,给人以一丝不苟的精致感,看着便是种享受。
    一次她忍不住了,便诚实地将心中想法说给他听。没想到这厮听言眉头一挑,笑起来道,“小管家婆,你是在提前行使自己的权利吗?只有我老婆能这么管我的,我可没说一定会娶你。”
    程蔓当时送给他是一对大大的白眼,秦准却撩起好看的唇角瞅着她笑,觉得她模样可爱,忍不住就低头亲了她一下……
    他站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面容不改当年英俊,让人恍然便觉得时光一直停留在许久许久的那个从前,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什么也没改变,改变的只是人的内心。
    赵院长笑着对她介绍,“小程,这位是秦准秦先生,承恩医院的新董事,你应该在上次的会议上见过的。”
    到底是当做陌路,还是旧识?
    心中刚刚掠过想法,耳边就飘过他清朗好听的声音,不咸不淡的,“我跟程小姐是故友,不必介绍了。”
    程蔓沉默,心想谁告诉你我要自我介绍了……装十三也不带这么装的。
    此时赵迁突然伸手揽住她的肩膀,靠得很近地道,“程蔓同志,你认识这么个大人物,也不知道跟我说说。”他嬉笑着,眼神却极为认真。
    赵院长却沉了脸色,不悦道,“公众场合别勾肩搭背拉拉扯扯。”
    赵迁不理会,兀自缠着程蔓,“你说咱俩都什么关系?上回你挨了打还不让我帮你出气,明显就是把我当外人看,是不是啊?”
    程蔓有些不豫,可当着院长的面又不好意思给赵迁脸色看,便草草的敷衍两句,眼角余光蓦然撞上那双眸子,可那人的视线仅仅是稍稍掠过她的脸,平静无波仿若她是陌生的路人甲,他对赵院长道,“我父亲现在身体状况如何了?”
    赵院长说,“放心,有小程在,秦市长的身体健康绝对没问题。”
    程蔓没想到院长会突然提到她,一时无措,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话,“哪里,院长别夸我了……秦市长的身体素质很好,加上意志坚强,所以才恢复良好。这几天还要再观察一下,没事的话就能出院了。”
    秦准轻嗯了声,却仍是没看她,道,“赵院长,劳烦你陪我去看看我父亲。”
    赵院长:“好——赵迁,你送小程回家,女孩子家一个人回去不安全。”
    赵迁应了声,末了还道,“爸你太见外了,以后叫程蔓‘小蔓’就行,小程小程的多生疏。”……
    走廊上的灯太亮了,程蔓微微眯起眼睛,望着那渐行渐远的落拓俊挺的背影,一时间有些恍惚。仿佛他还会像当年的某一天那样,走着走着突然顿下脚步,回过头来对她轻轻一笑,眼中波光流转,侧脸英俊如雕塑,对她说,我们在另一边,先走了啊。
    而现实却是,他与她陌路相逢,眼神一再交错,拉开距离,连一秒都不愿在对方身上停留。
    赵迁终是没有送她。理由很简单,她有车,技术还不错,天虽然黑了但也不过八点多,正是灯火繁华之时,她回去一路皆是在闹市,并无安全之虞。所以经她几番坚持,赵迁无奈妥协,放弃了送她回宿舍的念头。
    走前这厮道,“到了给我打个电话报平安啊。”语气里还有些不甘。
    她又不是三岁小姑娘,凭什么向他报备?
    程蔓鄙视地看了他一眼,钻进自家车子,发动油门扬长走人。
    ××
    走廊很长,出了电梯后,秦准与赵院长朝这层楼的最后一间病房走去。
    赵院长是个很健谈的人,一路笑呵呵地与他聊着各类话题。他兴致不高,但并无怠慢长辈的意思,便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答着。
    赵院长说:“小程医生很不错,理论知识十分扎实,临床技术水平也掌握得很熟练,是个不得多得的人才,医院打算大力培养……”
    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消毒水的刺鼻气味,冰凉冰凉压下来,久了便让人生出烦闷不适来。他微闭了闭眼,眼前渐渐浮起那张清秀倔强的脸庞,她气息悠长,眸子乌溜溜的像只小白猫,面容白皙,灯光下眼里的暗色无处遁形。
    赵院长在他旁边说着什么,渐渐的却听不分明了。
    出了医院后,夜色已深沉。罗帆打电话过来,“师兄,我们在‘蓝调’开了包厢,你过来不,咱一起喝几杯?”
    晚风习习,一股凉意扑面而来,空气清冽的直直钻入肺中。
    他嗯了声,想也没想,笑了笑,漫不经心的,“成啊,咱不醉不归。”
    回国后,他仅与罗帆见过一次面,是在给他办接风宴的时候。那会儿这小子还拍xiōng脯装神秘,说是会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
    他面上没表示,但心里却是十分清楚他所说的“惊喜”是什么?
    ……那又如何?
    他甚至是有些恼怒地想着,那个木头,会来才是滑天下之大稽。
    而到最后,她果真没有来。竟是连奢望都不肯留给他一点。
    走出酒吧,夜风越发的冷了。包厢里罗帆与另外几位熟人死命儿灌他,一时间大家都有些喝多了。秦准脚步有些不稳,坐进车内后,头伏在方向盘上一动不动。
    许久,远处有一束光打过来,刺眼的亮。
    他微微眯了眼,抬首,拿出手机拨打了一个号码。
    电话响了一会儿,接通了。他不待那头说话,就道,“程蔓,我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
    ☆、在乎过
    “程蔓,我不准你喜欢别人。”
    接到这个陌生号码的电话时,程蔓洗完澡擦干了头发,上了床正想休息。
    他的声音在这样的深夜里响起,带着几分惯有的随性与漫不经心,并不十分霸道的语气,反倒多了一些低缓暗哑。她盘腿坐在床上,心中忽感淡淡的哀戚,那些或是清晰如昨昔或是模糊如梦境的往事,一点点的悄无声息地浮上来,渐渐就堵住了喉咙。
    原来有些话,也会因时光流转而变了模样。
    秦准,这一回,你用什么身份来说这句话?
    她听着那头略显沉重的呼吸,张口欲言,那边却“喀嚓”一声,挂断了电话。
    月光皎洁,清辉如水。车内很静,只听见空调口呼呼吹出的风声嗡嗡响着,秦准转头朝着漆黑的车窗望了眼,看见那玻璃窗上模糊晃动的倒影,头脑终于清醒了几分。
    手机丢在副驾驶座上,他并未再看,从口袋中摸出一根烟,打火机腾起一朵幽蓝幽蓝的火苗儿,瞬间擦亮烟头,朦胧跳动的点点红光间有烟雾轻袅升腾而起。
    “秦准,你不能再这样花心下去了,在我之前该有多少姑娘被你踩碎了心……”十八岁的程蔓轻拧着眉头,神情无比认真的对他说。在五分钟前,秦某人的前前任女友在他们面前哭得梨花带雨,却在他清清淡淡的一句“好聚好散,别婆婆妈妈的这么不干脆”下激得愤恨离去,走前怨恨道:“秦准,我诅咒你这一生都无法得到幸福!”
    该姑娘明显是受琼瑶***影响过深,程蔓被她这么一句话雷得外焦里嫩,愣了好半天后,才以万分烦恼的表情这样对他说。
    他捏捏她的脸,半开玩笑道,“那要看你的本事了,要使尽浑身解数努力把我栓牢啊。否则说不准那天,我就移情别恋跟别的女孩子好上了。”
    程蔓嘴角抽搐了两下,本想说“花心椰菜你爱找谁找谁,谁理你?”,他眉头适时一挑,英俊的眉目间隐隐带着威胁的意味,于是她想了一想,很识相地改口,“那我不准你喜欢别人。”
    他唇角勾起,做出十分受用的表情,望着她道,
    “再说一遍给我听听。”
    “……”程蔓用眼神儿告诉他:你很幼稚。
    他不恼不在意,只道,“再说一遍,我爱听。”调子斜刺里挑着,最后三个字几乎是贴在她耳边随着气息轻吐出来的。程蔓被他突然靠过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几乎是噌的就往后退了两步,眼底惊慌未定,还带了一丝不悦,可由他看来,却并无半点威慑力。
    秦准承认,他确实是无聊了,大四的课程很少,修学分考英语四六级,该忙的事情都忙完了,只等着拿毕业证与学士证。他总要找些什么来打发时间,而身边的风景亦有些看腻,所以当他遇上程蔓时,他便想,她给他带来的挑战性与新鲜感大概能让他很长一段时间不再那么无聊。
    但那一日,她微显烦恼的撇撇嘴,还叹了口气,似纵容孩子任性般不太甘愿的道,“秦准,我不准你喜欢别人。”说话间她态度很不认真,眼珠子滴溜滴溜乱转着,就是不愿看他,可是不知怎么的,他竟觉得她的双眸灵动如雪地狡兔,水灵明亮,说话的时候骨碌一转,好似有清透的光流泻出来,撒了一地银辉。
    他有片刻恍神,有那么一瞬间,他竟是信了她的话,只觉心脏怦怦跳得厉害,耳膜轻微的轰响着。可年轻的男孩儿总以为这种情绪是羞耻的,便掩饰的清咳一声,“傻瓜,跟你开玩笑的,当什么真?”
    程蔓哦了声,答,“我没当真。”又补充一句,“是你让我再说一遍的。”
    ……
    有人在轻敲车窗。
    秦准阖着眼眸,恍若未闻。
    那人敲得愈发凶,边叫着,“师兄,师兄。”
    他不紧不慢地降下车窗,外头的路灯光微弱地照着他脸上,将他的大半边面容都隐入yīn影中。
    罗帆被几个朋友架着,醉得东倒西歪,脸红得不像话,却硬是凑过去,打了个酒嗝,含糊不清的道,“忘了告诉你……师兄,程、程蔓那丫头……还是一、一个人……兄弟我一直帮你守着呐……”
    他舒展眉眼,低笑,手指探出车窗,弹了弹指间的烟灰,“兄弟够义气啊。”
    罗帆嘿嘿笑,“那是……”又打了个酒嗝,拍拍xiōng脯,摇晃着手指,“我、我打包票……她、心里还有你……”
    他不置可否,仅轻撩了嘴角,转而对几位架着罗帆的校友随意聊了几句,都是以前同系的学弟,个个如今皆是社会精英,但谈笑之间脾性也未改多少,之前在一起喝过酒,对他少了几分恭敬,多了几分亲热。瞥了眼正蹲在他车边呕吐不止的罗帆,他与那几人说了再见后,踩了油门疾驰离开。
    路的两旁是长长的延伸至尽头的路灯,乍一眼看去仿若是一道璀璨的银河,越来越细,逐渐消失在尽头的茫茫黑暗之中。
    程蔓一整晚都在翻来覆去,无论如何也睡不着。她用被子蒙住头开始数绵羊,当数到第250只绵羊时终于重重叹了口气,翻身下床,赤脚踩在地板上啪啪的走进书房,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始噼里啪啦继续写研究生毕业论文。她必须用这种方式转移注意力。
    心里着实气恼。气秦准,也气自己。
    刚分手那会儿,她想不通,她甚至还想过或许他只是与往常一样,故意开玩笑逗她的,说不准第二天睡得迷迷糊糊,他就打了电话过来笑着说,“程蔓,下来,我给你买了早餐。”……可并没有,他真的走了,走得干干净净,甩甩手什么也没留下。
    “回到我身边吧,我后悔了,当年。”
    “程蔓,我不准你喜欢别人。”……
    他低低的嗓音在脑海中又一次响起,她只好闭上眼睛,等心里的抽痛缓缓过去。
    其实当年,她有一句话一直没有告诉他:她是在乎他的,虽然她从来没有开口说过。而他的放手,也真的,真的曾经让她狠狠的痛过。
    作者有话要说:现在看以前写的这些章节,还是觉得有点矫情在: )
    ☆、据说是前女友
    那是他与她分手的一个月后,有一日她住的那栋教学楼热水系统故障,停了热水,无奈之下她只好提着热水瓶去隔壁那栋宿舍楼打水。
    隔壁宿舍楼据说住的全是音乐学院与美术学院的女生,个个打扮得要么个性张扬要么花枝招展美艳动人,被不少好事者誉为Q大“后宫”。
    程蔓正在楼下排着队,忽然有人在后头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扭头一看,是个极清丽纤细的女生,身材高调修长,长发披肩,一双眼睛安安静静的看着她,却仿佛会说话似的,叫人不由自主地就沉溺其中。
    女生试探性的问,“你就是程蔓吧?”
    程蔓仔细地瞅了瞅她,总觉得有几分面熟,想来想去,终于从记忆深处搜索出了关于眼前这位的记忆——不就是情人节那天晚上,在舞台上唱王菲的《流年》的女孩儿么?
    嗯了声,她道,“我是。”
    女生便笑,眼睛弯成迷人的弧度,“原来真的是你。”她的声音轻轻柔柔的,“一直很想认识你,但始终没有合适的机会……上次在机场时也没看到你——你没去给秦准送行吗?”
    她默了一会儿,问道,“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前女友。”……
    一宿未眠。清晨,天光大亮之时程蔓边对着镜子里的熊猫眼长吁短叹,往事一旦回去起来,便是那摆脱不了的藤蔓,无休无止的生长,即使假装忘记也无法。
    月底程蔓又收到一封邀请函,Q大百年校庆,邀请各大杰出校友回校参加庆典。
    本来以她的资历自然是够不着“杰出校友”的边儿的,但她的导师傅教授是镇校之宝级的大人物,于是她顺带沾沾光,也收到了烫金邀请函。
    这日,孔旻打电话过来,语气轻快,“妹子,哥今天晚上到B市,你有空不,到火车站来接我吧。”
    孔旻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加入了支援西部大开发的志愿者大军,去了西藏。那会儿程蔓去了火车站送他,该位仁兄上火车前摸摸她的头发,半开玩笑的道,“妹子,等哥从西藏回来,如果你还是一个人,咱就凑合凑合在一起吧。”
    程蔓心想这情节真是似曾相识,不少言情里都有写的,蓝颜知己最后成了炮灰男配……这么一寻思就觉得狗血至极,于是不留情面的回道,“我要就要最好的,才不跟你凑合。”孔旻饱受刺激地做西子捧心状,控诉道,“没良心的丫头!哥要走了也不会说几句好听的,平时那张甜嘴长哪儿去了?”……
    两个人嘻嘻哈哈,相处得轻松自在,心无芥蒂,自相识以后便一直是这样的,可没想到,他日火车站一别,青藏铁路修好了,奥运会开完了,时间眨眼一晃,至今已过了这么多年。
    程蔓接到电话是有些意外,心里也有几分欣喜,便笑道,“没空也要挤出时间来啊。”
    “嘿,几年没见,还是自家妹妹最贴心!“
    程蔓谦虚道,“哥你别夸我了,拿点实际的吧,比如礼物什么的……”
    孔旻在电话那头嘿嘿笑,“丫头片子,哥就是你的礼物呗,要不我栓个蝴蝶结在脖子上,任你拆任你蹂躏~”
    程蔓望天,唏嘘不已。去了西藏几年,没培养出个爱国爱党好青年来,孔猪哥的猥琐程度反倒是更上了一层楼。))
    ☆、在沉默中灭亡
    跟秦准分手以后,这家伙大概是心想秦准再怎么混蛋王八蛋好歹也是他的死党,死党抛弃了妹子,他觉得自个儿作为“间接介绍人”也要负一半的责任。所以有那么一段时间,孔旻每回只要一见到程蔓同志,便摆出一副“时刻准备为党和人民献身”的悲壮神情,道,“妹子你心里舒坦了没?要还难受的话,就做我女朋友,尽情地把气出到我身上吧……”
    ……如果这事儿晚发生几年,到了腐女大行其道的今日,大概程蔓会鄙视地回一句,“孔猪哥,你这个受!”
    可惜那阵子互联网还没现在这么普及,腐女势力也尚不猖獗,极少上网三观正常的程蔓蔓同学只是淡定应道,“这样占你便宜不好,要不这样,我不做你女朋友,但照样可以把气撒你头上?……”
    孔旻同志表情愈加悲壮了。
    ……
    一路顺畅,夜色中的公路两旁霓虹闪烁,程蔓娴熟地开着车,边想着往事边笑,不知不觉就到了火车站。
    高大俊朗的孔旻站在人群中很扎眼,程蔓仅是稍稍环顾了下四周,一眼就瞅到了那张风尘仆仆但依旧很帅气的脸。
    孔旻还是那副嬉皮笑脸的风流相,没心没肺的,两人一碰面,开口便是,“妹子,哥哥我想死你了!来,让我抱抱看瘦了没有……”
    程蔓往后一躲,嘿嘿笑了一下,“男女授受不亲,”也不搭理他不以为然的表情,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才七点半,便道,“火车坐了这么久也该饿了。”
    孔旻挑挑眉,“恩,火车上的盒饭比石头还硬……所以呢?”
    程蔓面不改色,“所以你请我吃饭吧。”
    话音才落下,便听见身后有个愉快而略显轻佻的嗓音响起,“那敢情好,孔旻,我也不客气了。”
    一回头就看见了秦准,站在距离四五米的地方,微挑着眉头,似笑非笑的朝他们望过来。
    火车站的灯光很是明亮,照在他脸上映下一大片yīn影——是逆着光的,他的下巴在yīn影下精致得冰冷,程蔓下意识的低头看,地上拉着两道长长的影子,她与他的,好似快要交叠,却又远远的错开。
    他身边还有几个人。罗帆,林淼,还有几个有些面熟但记不起名字来的熟面孔。
    忘了说,林淼,就是当年程蔓在隔壁宿舍楼与她搭话,还在情人节晚会上唱歌的那名漂亮女孩儿,音乐系的名人,年纪轻轻如今已被留校当上了音乐教师。程蔓有时候在校园内亦常常撞见她,流年转了几番,随着年纪的增长,林淼除了愈加漂亮外,更是多了几分成熟妩媚的味道,听同为研究生的某男八卦道,林老师是全校百分之五十男生的梦中情人,剩下的不是有主的就是GAY。
    林淼见到她时总会冲她微微一笑,偶尔还会叫住她,有意无意地提起秦某人在美国的情况如何如何,说着说着,清丽出尘的眉眼不自觉地就流露出一股子肆意的美丽来,程蔓只觉晃眼得很,阳光都不带如此灼人的。嘴角也抿起回一个微笑,心中却默默想着下回得眼尖一点,瞅着她的裙子边就绕道,能绕多远就绕多远。
    她没有办法对一个看着心里就不舒服的女人,一次又一次违心而笑,又不想开罪人,索性——得,惹不起总躲得起,到时候这姑娘要不识相还上前来变相挑衅,她便只好直面惨淡人生,在沉默中爆发了。
    可黑心肠的老天爷没给她一爆发的机会,反倒是想着法子让她在沉默中灭亡。
    临仙阁是B市今年新开的高级会所,娱乐用餐住宿一应俱全,装修奢华设施完善,加上厨师手艺有口皆碑,服务生素质一流哇啦哇啦……总而言之,称其为五星级酒店也并不为过。这些年头B市发展迅速,不少平民老百姓一夜之间跃升京城新贵,手头上有钱了,花起来更是眼都不眨一下。这可不,临仙阁开业剪彩才不到半年,虽说消费昂贵,可客人却是络绎不绝纷至沓来,最后普通客人竟是要提前一礼拜预定才能抢到座位了。
    罗帆是临仙阁的老板,临仙阁开业那会儿他亲自上门给程蔓送了请帖。有免费的饭蹭,她自然就去了。那日她坐在设计高雅的餐厅吃正宗川菜,享受俊美服务生贴心服务时,心里还叨念着,也不知他从哪儿筹到那么多钱,造了这么一个销金窟……
    而今她再一次来到这儿,亲耳听见罗帆嬉笑道,“我就是一小老板,秦师兄才是幕后大老板,大股东……”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秦市长的独子,L市地产王的外孙儿当然有钱投资一个高级会所。别说一个,大概再多几个也不在话下。
    临仙阁清透璀璨的水晶灯下,程蔓边听着孔旻与罗帆一行人高声调笑嬉闹不断,一边眼观鼻鼻观心的埋头走路,眼风偏都没偏一下,怎么也不去看右后方,正手插在裤兜,闲闲迈步的某人。
    期间孔旻抽空凑近过来悄声对她道,“妹子,别怪哥,我只叫了秦准和罗帆来的,没想到……”
    程蔓不回话,不动声色地狠狠踩了他一脚。
    ☆、我们无处可逃
    杯盘狼藉。餐桌上早已宴散人空,一打啤酒瓶搁在那儿东倒西歪的,姿态与包厢内几个醉得找不着北的男人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秦准坐在包厢的沙发上,手上捏着一包烟,正欲摸出打火机点燃,却蓦然想起来,打火机落在车上了。
    大概是下车急躁了,生怕会与那人错过。
    包厢的光线很暗,橘黄橘黄的,带了几分暖意。他微眯了眼,懒洋洋的斜靠着椅背,穿过绰约的人影,另一头的沙发上坐了几个人,正挤在一起对着大屏幕唱歌。
    孔旻手握着话筒在那引吭高歌:“妹妹你坐船头啊哥哥我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罗帆醉醺醺地抢过话筒,张口就拉着嗓子飙高音:“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呀飞——却飞也飞不高嗷嗷嗷——!!”
    被两人挤在中间的程蔓手里捧着杯柠檬汁,是服务生送来给解酒的。柠檬汁酸得要命,一入口就感觉牙都要酸倒了,可不喝头又晕得厉害——便皱着眉头小口小口的抿。
    忽然凌空伸来只手一把夺了她的杯子,是孔旻,俊脸通红通红的,眼神都不稳了,“妹子,干坐着干嘛?来,唱首歌来听听!”说罢,将唱得正Hign的罗帆一屁股挤开,抓过话筒就给她。
    程蔓瞅了眼失去着力点跌趴在地上的罗帆,只见这家伙起不来,索性就躺在那儿哼哼唧唧,还不时地翻滚两下,然后继续面朝地的趴着哼唧——一下子没忍住,咧开嘴笑了起来,也没扭捏,坐直了身子,接过话筒,往液晶大屏幕扫了眼,跟着旋律往下接着唱,
    “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她的声音不算顶好听,也没有女声特有的尖细柔媚的腔调儿,但清清脆脆的,明朗纯洁又不缺稳重,让人想起暖洋洋的夏季风徐徐吹过的夕阳海岸。
    林淼从卫生间补妆回来,见他一人远远的坐在包厢的另一头,微微挑起嘴角,想也没想就笑着朝他走去。
    在他身旁坐下,她低声问道,“累了?要不要先回去?”
    秦准沉默,低首把玩手里的烟盒。指尖冰凉,触及烟盒时竟无一丝暖意。
    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
    过了好一会儿,他嗯了声,“林淼,你回去吧。”
    林淼微愕,随即轻声道,“你不是让我……”
    他撩唇浅浅一笑,抬起头望向那边,眸色乌黑深沉,闲闲道,“我现在后悔了。”
    不远处坐着的那名女子,从在火车站见到他伊始,一直在避免与他有直接的目光接触,即使两人的视线不小心的撞上了,她也仅是极为礼貌地冲他微微一笑,云淡风轻的,不似躲避,反而自若非常。她的防线竟比他的还要牢固上好几分。
    隔了几年没见,他似乎忘记了,她就是“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主儿,对程观越是,对他更是。区区一个林淼,她压根不会放在心上,更别说会生出什么醋意来……或者说,她是全然不在意罢,整个人置之度外,如此一观倒是越发显得他幼稚了。
    林淼坐在那儿,身段纤细,沉默了半晌才道,“你这么做是何苦?她根本不在乎。”
    秦准听言回头看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先前喝了一些酒,眸子十分濯亮,他笑了笑,说了句不相干的话,“林淼,人总是偏心的。与她在一起后,我从来没想过我们之间还会有其他人插足。”
    牛头不对马嘴,意味含糊,可林淼听懂了。她屏息望着身旁的男人,他说完话,便微阖了眼,似闭目养神,又像仅是有些疲惫,不愿睁开眼看她。侧脸一动不动,叫人隐约感到从前的时光已经归来,仿佛从来没有远去过。
    她曾名正言顺的站在他身旁,在两人都尚年少的那段短暂的时光。那会儿他还是个大男孩儿,连眼神都是清亮、勇敢、年轻无畏的。她是音乐学院的系花,他是商学院的高材生,本来两人是不会有交集的,却因一次她在食堂打饭,他与几位同伴嬉笑打闹着对面走来,也不看路的,一个不小心她将餐盒中的饭菜洒在了他身上——还记得那会儿他只是轻拧了眉头,生得极漂亮的脸上并无不悦,只是勾了勾唇角,冲她道,“下回小心点啊,美女。”
    ……真是无理取闹,明明是他自个走路没长眼睛撞上来,却要怪在她头上。
    那时便有些动气,回去找了人一问,才知他便是商学院赫赫有名的秦准。后来便上了心,她无意间总会去关注他的动向,知道他又交了多少个女朋友,知道他拿了系里的特等奖学金……
    时间流逝,后来两人又巧遇了几次,一来二往的,她也不记得,到底是为什么两人便在一起了。只清楚的明白,他对她,或许从来就没有爱过。
    作者有话要说:JJ傲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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