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只有你
她微侧了脸,恰好望见程蔓用脚踢了踢睡在地上的罗帆,似乎是在试图叫醒他。对于这个女孩儿,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
怎么忘记得了呢?她从未想到过,秦准这样的男人,原来真的会爱。
……
许久,她低声道,“我在这里陪你。”动听如水银流淌过湖面的嗓音里带着些许强硬的坚持。
秦准听言轻瞥了她一眼,眉头微不可见地折了折,随后漫不经心地道,“随你。”
林淼抿起唇,只觉室内的空调温度太低了,她正对着空调风口,呼呼的凉风灌进她眼里,亦是冷涩非常。
这边正不咸不淡地交谈着,另一厢,程蔓踢了醉得稀里糊涂的罗帆几脚,欲叫醒而未果,正想转回身,突然一股子掺杂了浓浓酒气的温热气息贴近她的耳际,“妹子,你能耐啊,几年不见,别说泰山崩于前,就是天塌下来也不见得你会变脸色吧?”
程蔓被孔旻这么一出激得全身**皮疙瘩瞬间起立唱国歌,忙不迭地推开他,面色纠结道,“那个什么,男女授受不亲……”
“嘿,放心,哥我压根没把你当成女的看,”孔旻不以为意的在那笑,又凑过去一些,闪烁的目色竟无几分醉意,清明得很,“你也别给我扯开话题啊——来,跟嫡亲哥哥说说,你跟那位——”斜斜眼,眼神儿意有所指地飘向包厢的另一头,“还有没有可能了?看到他,你还会不会心动?”
程蔓在好几年前就给孔旻做了一个深刻而贴切的评价:这厮要搁古代,就是一老鸨与八婆的完美结合体。
若是以前,她虽然觉得烦,但总能认真地听进去,然后截住他的话,四两拨千斤的将话题给转移开。可今天她实在没什么兴致,心思晃晃悠悠的也不知飘到什么地方去了,只觉他吵得慌。
她嗯嗯啊啊的本来想随便敷衍过去,没料到孔旻比牛皮糖还粘糊,又是拉又是扯,无意间也不知吃了她多少豆腐,缠着她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程蔓被他缠得没法子,烦不胜烦,又念及今天是他的接风宴,便压住恼意,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小声道,“哥,要不我编个借口先走,你掩护我。”
孔旻咧着嘴巴,“说得跟抗日打游击战似的……”
程蔓道,“其实也没什么差别……”
孔旻这回不说话了,瞅着她富含深意的笑。
就说嘛,这丫头片子还是在乎的。这可不,瞧瞧,他还没唠嗑两句就坐不住了。
程蔓忍耐了一会儿还是受不了地单手盖住眼睛,呻yin道,“你能不能别笑得这么蒙娜丽莎啊,怪寒碜人的……”
程蔓走的时候没有与秦准打招呼。也不是赌气或是其他什么奇奇怪怪的缘由,只是觉得没有必要。他的身边已有如花美眷,她特意跑过去说再见反倒容易叫人误会,索性省了麻烦。
出包厢时她忍不住回头瞟了眼,室内的光线果真是暗了些,又仿佛蒙了层雾气,叫她看不清楚他的面容,只能瞥见他的嘴角,抿着一言不发的弧度,勾勒出一抹叫人捉摸不透的神色来。
此时正是春末夏初了,B市是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变天变得很频繁。外头乌黑的云层压得有些低,连带着气压也低得让人有些喘不过气,大概是快下雨了。
程蔓席间为了少说话,就多喝了些酒,头有些晕,便停住脚步,在临仙阁的走廊上掏出手机给杜晓培打了个电话,让她打出租车过来接她,顺便将她的小丰田开回去。
出了临仙阁,走到停车场,拿出钱包正欲翻出车钥匙,一束强烈的灯光突然打过来,她条件反射的闭上眼睛,下意识的伸手捂住眼挡住那光。
等眼睛渐渐适应了光线后,她睁开眼,就看见秦准已经下了车,连车门都没关上就朝她走过来。
待走至她面前,他心平气和的说,“我送你回去。”
程蔓仰头看他,同样心平气和的回道,“谢谢啊,不麻烦你了。”
他眉头紧皱,“你喝多了,连路都站不稳,怎么回去?”话里语气熟稔,好似这几年空白的时光里,他们从来没有分过。
程蔓无声笑了笑,并未指出他不妥当的语气,只是道,“我打了电话让人来接我。”又想了想,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他些什么,就又补充说,“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不然林淼会误会。”说罢她不禁又有些后悔,嗳,怎么听都带着酸味儿是不是?
失策啊失策。
“误会……”他闻言神情一顿,低声重复了一遍,语气陡然如这沉沉夜色般,眼角是抹清淡如冰的神色,他一字一句地说,“程蔓,装傻也得有个限度。”
程蔓沉默,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淡淡抬眸,轻声道,“别忘了,当初是你说的分手,我这么说不也是为了避免尴尬么……”
他蓦然哑了声音,似是极为压抑着,见她镇静自若低眉顺眼的样子,有股莫名的烦躁涌上心头。胡乱扯松了领带,终是没忍住,上前几步一把拉住她,手腕一转旋即将她拉入怀中。
心口针扎般隐隐作痛。
如果当初预料到这个女孩儿会在今日带给他如此之多的欢喜与难受,有时他愤怒得恨不得掐死她,有时候又心疼至极——那么他宁愿此生都不要遇见她。可偏偏遇上了,还是他主动招惹来的——那又怨得了谁呢?自作自受罢了。
没错,就是自作自受!他自己造的虐,活该受惩罚。
心中微微叹息着,他强硬地搂住她,敛着眉目,冰凉的嘴唇几乎是贴着她的耳朵,声音低缓,字字清晰的道,
“你给我听好了,程蔓,我们在一起以后,一直只有你,从来没有别人。”
☆、没那么长的耐心
程蔓参加工作后才慢慢的知道,不管校园里有多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都比不了社会的一分险恶。世界和她想象中似乎一样,又好像不大一样。有些人吧成天笑呵呵的和你瞎扯淡闲唠嗑,嘘寒问暖关怀至极,可打不准哪天等你将心肝都交出去了,才知就是这些个人在背后冷不防的捅你一刀,叫你痛得话都说不出来。
她心想,人心是世间最为复杂的东西,没有哪个谁能够真正摸透。而有些人就是这样,谎言说多了,欺骗的人多了,演技不断精进,渐渐的就与真的没什么两样了。
可她由始至终的相信,秦准的确是真心喜欢过她。
2005年情人节的夜晚,他身影落拓地立在女生宿舍楼的那棵大槐树下,双手插在裤兜里,夜风轻轻撩动他的衣角,他倾身过来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对你好,不让你伤心。”
那会儿大概便有些心动了,从来没有哪个男孩儿对她许下这种承诺。而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为她的不解风情莫名其妙的发脾气,又莫名其妙的与她和好。他吃起醋来蛮不讲理,二话不说也不看场合捉住她就是乱亲一通。他总嫌她瘦,每回吃饭就不停往她餐盘里夹菜,嘴里还不正不经的说“太瘦抱起来手感不好”……
这些她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十分清醒地知道自己在一点点的沦陷,一点点的靠近悬崖边,说不定什么时候一个不小心,就跌入了悬崖万劫不复。但她心甘情愿。没有人会为了远方遥不可及的光明而放弃近在身旁的温暖,她只是做了最明智的选择。
以前室友常常说她别看嘴巴挺利索,其实就是个面瘫闷葫芦,喜欢啊不喜欢啊就大声说出来呗!可她在心中稍微演练一番就会觉得匪夷所思,又不是演偶像剧,为什么喜欢就一定要说出来,不嫌腻得慌么?有哪个正常的成年人会成天将爱挂在嘴边的……
年少时的程蔓相信爱是要在细水长流的相处中才能慢慢体现出来,好比执子之手,与之携老,这个世上也是存在永远的,不管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但两人的结局却硬生生地推翻了她的信仰。
……
回忆扑面而来,程蔓脑子有些昏沉。他的怀中仍是那股淡淡的混着柠檬香气的青草味儿,她记得这个味道,一直都记得。
一切仿若归于昨昔,可偏偏又是不一样的。
这个人,曾让她结结实实的成长了一回,让她明白,原来爱是会疲倦的。她不懂如何去回应他的感情,所以他累了,对她没有了新鲜感,于是两人终于走到了终点。
杜晓培说得没错,造成这样的结果,不是她的错,也不是他的错,归根究底,只是他们太过年轻了些。他说出“到此为止”的那天,她很想问他,是不是她哪里没做好,还是不小心将他惹恼了,能不能不分手?可最后她看着他冷漠清淡的神情,目光里无一丝平日的暖意,她心中一下子就产生了退意,那些疑问全部被她咽了回去,心想分了倒也好,反正离了他也不是活不了。
而所有的困惑在岁月的流逝中,却逐渐模糊了本来的面容,原来迫切想要知道的答案,如今变得可有可无。日子马不停蹄的行走着,秦准这个人在她的生命中匆匆出现了一回,即使再绚烂耀眼,也不过是过去的事情
——放下了吗?大抵是没有,但那份最初的,对一个人的感觉,却真真切切的消逝了。
“一直只有你,从来没有别人。”
天空黑沉沉的,看不见星光,只有夜风沁凉沁凉地吹拂过她与他的发梢。
她没有挣扎,像以前那样,软软的乖乖的偎在他xiōng前,抬首看他,眼睛微微眯起,兴许是喝了些酒,大眼里波光荡漾如璀璨的星河,“秦准,我没有那么长的耐心,可以把对你的喜欢保留这么多年。”
话音刚落,他的手臂一紧,力道之大几乎是要将她勒断气。
“你……”
他咬着牙,似正欲说着什么,此时不远处驶来一辆红色出租车,“吱呀”一声在路边停了下来。随即有人从车上跳下,急冲冲的就往这边大喊一声,“住手!谁胆敢碰我的人,找死啊!!”
☆、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程蔓第一次知道,原来她的小丰田也是能用来飙车的。
杜晓培边猛踩油门开着车,搭在方向盘上的手指优哉游哉跟着车内震天响的摇滚乐打节拍,身体还时不时地随着强劲的节奏扭动两下,一副朋克小青年的叛逆样。
前方的路灯影闪烁,不停的有车辆在两旁迅速倒退,转眼就被远远甩在了后头。程蔓坐在副驾驶座上,越发的头晕,心里也有些发憷,在这样下去不出事才奇怪。思索了下,她虚弱出声,“杜十娘,你开这么快……是希望咱早死早超生么?”
车速骤缓,杜晓培一头黑线的扭头看她,啊呸了一声,道,“乌鸦嘴!不是你让我开快点的么……”
程蔓道,“不用开这么快了,他不会追过来的。”
杜晓培听言挑了挑精致的秀眉,“怎么说?我看秦大人对你倒是念念不忘穷追不舍啊。”
她嗳了声回道,“本来可能是这样……但您老刚才的独特表现太有气场了,只要是个人都得让你吓跑,哪还有胆子敢追上来?”
“……我那不是着急么,以为你遇上歹人了。”说着,杜晓培似是回味过来,皱眉,“那个啥,你是夸我呢还是损我?”
程蔓:“当然是夸你。”
“怎么我听着怪别扭的……”杜晓培思索着。
良善的好公民程蔓晃悠悠回道,“那都是错觉,你好好开车吧……”
傻大姐杜晓培脑子转不过弯来,也没再想太多,哦的应了声,转回视线,老老实实的继续开车。
车内的音乐还是放得很响,程蔓听在耳朵里只觉连xiōng口都是堵得慌,便摇下车窗透气。
沁凉的夜风透过降下的车窗吹进来,携着猎猎的风声。
程蔓靠在车座上,微微斜着头望向窗外。夜色深沉如墨,真是黑,远方的云层压得几乎要接近地面了,空气里漂浮着潮湿的因子,拖拖拉拉却迟迟不见下雨,叫人的心也变得潮湿潮湿的。
怎么还不下场大雨呢?
怎么不与她19岁生日那天一样,痛痛快快的下场大雨呢?
记忆如黑白胶片般在脑海中回放。
那日是六月十五,她上大学以后的第一个生日,没有家人,没有情人,只有229的姑娘们陪她一起度过。她在室友们睡着后悄悄出了寝室,爬上了宿舍楼的顶层。那晚下了场大雨,雨停后天空是纯粹的墨蓝,月亮清冷清冷的,却十分的圆,跟武大郎卖的烧饼有的一拼。
许多人都说外国的月亮比较圆,她心想,不知隔了整整一个太平洋的那头,月亮是不是真的要比她看到的更加的圆,更加的亮?
就这么坐在顶层的楼梯上呆望了天空许久,久到她自个儿都觉得有些傻了,这才磨磨蹭蹭的站起身来,脚麻麻的酸酸的,她却顾不上,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翻出电话簿,排头第一个就是“禽兽”二字。
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有一回他无意瞅见她手机电话本里的第一个名字是程观越,立马就翻了脸,二话不说夺过她的手机噼里啪啦一阵乱摁,没过一会儿就将手机还给了她。瞅着她道,“下不为例。”本是恶狠狠的语气,偏偏他的眼角噙了份洋洋的笑意,眉峰微动,转瞬就流转出叫人移不开的万种风情。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程观越”三字之所以排在第一个完全是因为程字开头字母是C,在她认识的人姓名里排首位,所以系统就将其默认排在首位了,她压根儿没刻意设置过的……
她纳闷地接过手机,低头一看,顿时冷汗噌噌直掉。只见那名称一栏赫然写着——我男人秦准。
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就又瞪大眼睛看了遍,没错,就是这五个字。
……这哪里是五个字,明明是五道雷,“五雷轰顶”原来就是这个意思。
沉默了阵,她无语抬头看他,“那个什么,这也太……”恶心巴拉了吧……
他却没待她说完,嗤了声掏出自个儿的手机,银黑直板的,牌子款式在那会儿都是稀罕的奢侈货,他调出手机里的电话本,伸过来给她看——我女人程蔓。
程蔓说不出话来了,嘴角抽搐了几下,闭上眼睛,几乎不忍目睹。她心想自个儿是何德何能,竟摊上这么个极品……
秦准被她悲怆的神情逗得哈哈大笑,伸手摸摸她的头,眉眼轻翘,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你是我的,我是你的,不是吗?”
……
后来她还是觉得肉麻别扭,就将“我男人”三字删了。他故技重施,又抢了她的手机重新输回这三字,她再删,他再抢……最后她学乖了,当着他的面便没再改,与他道别回了寝室以后,她才狠狠地蹂躏按键,想也没想,将“我男人秦准”改成了“禽兽”。
改完后她无意识地摩挲着手机屏幕,发了好长一会儿的呆,等回神过来发觉脸还是滚烫滚烫的,烧得十分厉害,连带着心跳也多了几分热度,扑通扑通跳得毫无规律可言。
……而在六月十五日那一晚,她给这个已很久未在她手机里出现过的号码发了一条短信:今天是分手一个月的纪念日。秦准,再见。”然后摁下删除,这个号码从此消失在她的世界中。
程蔓喜欢做事情先计划安排好,失恋,失意,伤心,她给自己定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月为期,从今往后,秦准这个人的所有一切,都与她无关。
可她忘记了,这个世界变化得太快,计划永远也赶不上变化。
不久之前,在昏色沉沉的暮霭里,那张漂亮的脸几乎要被暗光融进去,他俯身看着她,张嘴欲言,眼底飞掠过一阵痛色……
——为什么离开了,还要回来,秦准?
在车上闭目养神没几分钟,包里的手机开始欢快的唱起歌来:我恭喜你发财我恭喜你精彩~
杜晓培扑哧一笑,又转过脸来,“老四,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你居然还在用这个铃声……”
程蔓瞥她一眼,边将手伸进包里边笑着反问道,“为什么喜欢一样东西不能长久?”
杜晓培愣住,砸吧了下,也笑了,“有道理有道理。”不愧是老四,说话就是有深度。
莫名接收到杜晓培隐含崇拜的目光,程蔓心里有些疑惑,正欲问,恰在此时已经摸到了手机,就作罢,拿起手机一看,指尖僵住了。
杜晓培问,“谁打来的电话,你怎么不接呀?”
太阳穴突突的跳,程蔓伸手按了按额际,回道,“不敢接。”
杜晓培拉长声音哦了一声,意味深长,“还真老实啊。”调侃了句,却也没再说什么了。
一首《恭喜发财》唱完,手机消停了会儿,没隔几秒,一个短信进来,还是那个没署名的号码,程蔓心惊胆战的打开来看,上书:你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
几天后,周六的大清早,孔旻的夺命连环Call将正与周公缠缠绵绵到天涯的程蔓吵醒。
她东摸摸西摸摸,睡意朦胧中好不容易找到手机,才一接起那头就是噼里啪啦一股脑的交代,“妹子你醒了没醒了的话赶紧收拾收拾自己待会儿我来接你巴拉巴拉……”
这下子再多瞌睡虫也要让他给赶跑了。
不就是个校庆么……十点才开始。
程蔓拧开台灯,瞥了眼墙壁上的挂钟,匪夷所思的打断他,“那个,哥,现在才五点多,天还没亮呢,你急什么?”
那头尴尬了下,“我这不是怕你不去么?”
“为什么不去?”
“没什么……”语焉不详的笑了几声,孔旻又道,“既然醒了就别睡了,你穿正式点,最好化点妆,我八点来接你。”
“好。”
挂上电话后她起床慢腾腾的穿衣服,慢腾腾的洗漱完后挑了套品牌职业装换上,拍上保湿水化妆,末了吸着拖鞋晃到宿舍楼下的早餐店买了一份小笼包子与一杯豆浆,就坐在店里吃。
这家的小笼包子程蔓吃了近两年都没吃腻,馅多皮薄,肉馅儿鲜美汁多不油腻,沾点花生酱好吃得让人恨不得将舌头都吞下去。还挺便宜,两块钱能买到一笼十个。老板人也很厚道,每回都给她盛很多花生酱。
这日清晨,研究生宿舍楼下的香樟树开的正好,阳光在叶缝间穿梭跳跃,与叽叽喳喳的小鸟儿竞相追逐。微风吹过,绿油油的树叶就摇曳着哗啦啦作响,撒落一地光斑。
程蔓一口气吃完了十个小笼包子,摸摸肚子感觉还是没吃饱,视线从盘中抬起,扬声对正在忙碌的老板道,“大叔,再来一笼包子!”
话音正落,她余光一扫,就望见一辆在白日里越发引人注目的黑色大奔,在门面简陋的早餐店前很突兀的停下,下一刻,车门打开,一个人于晨曦逆光之中走下来。
浅色衬衫,紫白相间的领带松松系着,一双铮亮铮亮的皮鞋落在地面发出哒哒的声响。他的臂弯还挽着一件黑色西装,那模样似是刚从会议上下来,又似即将前往重要场合赴约。
显然是后者。
逆影中他的表情看不分明,可程蔓无意识的含着筷子,直愣愣的瞅着他朝她步步逼近,脑中很自然也很诡异地就冒出那几个字来: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与此同时还冒出来的一句话是:孔旻你这个大叛徒!
☆、怎样才叫有理取闹
Q大百年校庆举办得十分隆重。黑色大奔一路开过去,两旁彩旗飘飘,遥遥望去,只见恢弘气派的校门口前方拉着大红色的巨型长幅,上头用黑色大字写着“欢迎杰出校友回归母校!”一长溜服装统一的学生立在校门两边,笑容灿烂地迎接从世界各地汇聚于此的各界名人泰斗。
前方有位曾在Q大就读如今已是中央领导核心的大人物下了车,一时间周遭的人群蜂拥围了上去,嘘寒问暖求勾搭求握手的比比皆是,媒体记者更是不消停,闪关灯咔嚓咔嚓响个没完没了。
黑色奔驰在愈渐缓慢的车流中困难前行着,程蔓坐在大奔的副驾驶座上侧过头,脸贴着漆黑冰冷的车窗,饶有兴致的望着那挤得密密麻麻的人群后几个矮小的记者将手中的话筒摄像机举得高高,不停的蹦啊蹦,活像一只只被丢入滚烫热水中的青蛙……
开车的人无视她挠着车窗流连不舍的目光,目光斜都没斜,继续前行,这么有爱的一幕就一点点地被甩在了后头。
车内的温度很舒适,安静的空气里有股淡淡的却说不上名号来的香味。程蔓无声地咧了咧嘴,忽然想起前年的校庆。彼时,她是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带着底下那群大一的小兔崽子执行上级命令,xiōng前挂着个工作牌,也就是这么傻愣愣地站在校门口,咧开露出八颗牙齿的笑容迎接贵宾。
那时也有一个大人物驾到,场面之壮观跟刚才可有得一拼!她目光越过黑压压的人头,遥遥只能瞧见那位的含笑的侧脸与鬓间若有若现的白发,在此之前,她对那些位居高位的权势人物的印象一直是来自于每晚7点的新闻联播——不是大腹便便肥头大耳的富绅,就是地中海发型非洲身材的国际友人……
她心里暗暗感叹着,原来真的有这样一种人,浸yín官场身居高位,却自有一番凛然威严的气势。
她身边站着一位眉目清朗慈祥的老头儿,只听他赞叹了声,与旁边几位同样年迈的老者说道,“秦市长是当今少有的好官了,这些年在国外我经常关注大陆的新闻……城市被他管理得非常好。都说虎父无犬子,大概他的儿子也不是池中物……”她一听也有了点兴趣,就下意识拉长耳朵,却听另外一老者附和了几句,道,“听说秦市长家的公子也在Q大,出名得很,叫秦准……”
那位颇为欣赏秦市长老头儿就是后来成为她导师的傅教授。程蔓对那日记忆犹新,最大的缘由就在这人话音一落的后头。只见那傅教授目光稳稳地扫视了周遭一圈,最后将视线定在离他很近的程蔓,缓步走过去对她慈眉善目的笑道,“同学,麻烦你帮我们一个忙好吗?”
“我与秦市长是多年没联系的忘年交,现在想去跟他打个招呼,但老骨头不禁挤……你能否过去告诉秦市长一声,就说傅老在校门口恭候他多时。”
……
正遥想当年,耳边传来刻意压低的咬牙切齿,“程蔓,再这么着我可要亲你了。”
冷不丁听到这么一句话,程蔓大骇,魂魄速速归位,本能地飞快与他拉开距离,一直挪到肩膀贴着车门动弹不得时才呐呐出声,“我什么也没做啊……”
语气真是,无辜至极。
秦准侧过脸,她正面露茫然之色惶惶的望着他,仿佛他是洪水猛兽般可怖。
半晌,他斜斜瞥了她一眼,启唇,语气轻慢道,“你无视我,不跟我说话,还在我旁边走神……”
“……”程蔓一直以为自己的脑袋就已经迥于常人了,没想到,眼前这位的脑袋结构更是超越常人所能想象范畴。
她的思维停顿,看着这人乌黑幽深的眼里光华明灭,失语了好一会儿才出声道,“不带这么无理取闹的……”
他听言竟是轻轻撩起唇角,眸子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他道,“那你倒是给我说说,怎么才叫有理取闹?”
程蔓心里默默吐了口血,微闭了眼,不再与他说话。
她沉默,他也没再开口。只是须臾,她就发觉有温热的气息扑上面来,心头一跳,还未来得及睁开眼,唇就被覆住了。
☆、踢坏了,你怎么办?
他的亲吻热烈而霸道,先是轻轻舔舐她的唇,见她紧闭着唇就在之上重重咬了一口,他的口腔里有淡淡的烟味,却不浓烈,混着他身上的草木香铺天盖地的覆下来。
程蔓瞪圆眸子瞅他,这个人怎么说亲就亲?
任由他在她的唇上辗转不定或轻或重的咬噬,她皱紧了眉头,咬紧牙关一声不吭。
他手指不轻不重地捏住她的下巴,在她耳边哑声命令道,“张开嘴。”
她便乖乖张了嘴,他温热的舌尖灵巧地探了进来,程蔓轻轻吸了口气,闭上眼睛,然后——狠狠咬了下去。
进了校门后,程蔓远远就瞧见孔旻一身正装,却眉飞色舞的与另外几人正兴高采烈地讨论着什么,想也没想,迈开步子就欲往那头走,却有一股力道飞快地抓住她的手腕。
她回过头去,看着秦某人漂亮至极的脸蛋上闲适自然的表情,磨着牙道,“……你再拉拉扯扯的,我就要正当自卫了。”
此时他已将黑色西装穿上,衬着挺括的衬衫衣领,立在那儿颇有几分珠玉在侧的味道。他并未松开手,紧紧扣着她纤细的手腕,仅是笑,眉目间流转着淡淡的光彩,道,“程蔓蔓,你是狗转世投胎的吗?尽咬人……”语气里含着轻忽不定的情绪,像是无奈,又像是宠溺与纵容。
程蔓沉默了一下,瞅着他,目光渐渐下移,然后在某处含蓄地停留了一秒,道,“除了咬人,我还会踢人的。”
秦准愣了半晌,双目凝视了她很长一段时间,程蔓倒是镇定得很,任由他用灼热绵长的视线试图侵略她的思维,半晌,他的眼里浮起一丝淡淡却极为明亮的笑意。
他俯□,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轻声道,“踢坏了,你怎么办?”
程蔓聪明得很,乍一听有些没反应过来,但下一刻立马恍然,脸像煮沸的开水腾地烧红。
之前被他强吻还没这么生气的,她脸红成了西红柿,用力推了他一把,啐了口大声嚷道,“你,你这个变态!”
她的声音招来周围不少人侧目,秦准不羞不恼,牙齿轻顶着舌尖,直到现在他任能感到口中残有淡淡的血腥味与刺痛感。可他心底深处开始缓慢地溢出浓烈的欢喜,那欢喜几近酸痛的折磨着他的心脏,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嘴角便自然而然地牵起一丝弧度来。
这句话在很久很久的从前,久到那会儿他们俩还是青春稚嫩的孩子,她也曾这般羞怒红了脸,眼里噌噌冒着火光对他叫道。彼时他心里就想着,这小丫头脸红起来的样子还挺好看的,尤其是那双眼睛,真是水灵动人,表情更是张牙舞爪的,朝气蓬勃得让人忍不住想要微笑。
他原本是拽着她的手腕的,被她这么一推,他就顺势一转,修长干燥的手指趁机钻入她的指缝间,紧紧扣住了她。
十指相扣,容易让人想到与子携老。
可他此时只想执子之手,将子拖走。
这是他的姑娘。明明没有多出色多漂亮,眼睛也不算顶大,身材也不是顶好,明明这么瘦下巴却不够尖,个性更是闷得一塌糊涂——可独独就这么一个,丢了,再也不会有了。他丢过一回,不知道这次能不能再捡回来。
——若是捡不回来呢?
秦准心中淡淡的想着,那就抢吧……
孔旻被程蔓那么一嚷嚷也注意到这边,眼神儿贼尖的瞥见两人手牵手,立马怪笑着走过来,单手合拳用力撞了下秦准的xiōng口,眼珠子不安分地在两人之间滴溜滴溜的转啊转,yīn阳怪气道,“怎么,破镜重圆了?”
却不待两人说话,他扭脸对程蔓道,“妹子,这么说来,我是没有机会了。”嘴里笑嘻嘻的,“秦准这个死小子哪来的好运气……”
程蔓眉头一拧,开口正欲辩驳,却被秦准打断,“是啊,哥们儿,朋友妻不可戏,你以后可要注意一点……”
睁眼说瞎话。
程蔓不赞同的望了他一眼,却见他目不斜视,脸微侧着看着孔旻,口吻玩笑,可那表情分明是认真的,深黑色的眼睛仿似能洞悉一切。
孔旻嘿嘿笑,“妹子,你家男人在吃醋……”
程蔓认真的纠正道,“他不是我家男人。”
秦准一下子就沉了脸,这人翻脸比翻书还快的,指下力道一紧,硬生生地在她手背上按出淡淡的淤红来,疼得她皱起眉头。
只听他在身旁道,“程蔓,你可以再狼心狗肺一点。”
就这么脱口而出,竟也不避讳孔旻在场,一时程蔓与孔旻都有了几分尴尬,有那么一个时刻,三人无言以对。
片刻后,孔旻清咳了声,笑起来道,“瞧我,差点忘了,刚才我和其他几个哥们正聊着呐,秦准,听说你那位貌比天仙的姐姐要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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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记得
Q大并未变多少。有些人便是这样,看了一路风景,蓦然回首,总会觉得还是最初的景色最为美好。
程蔓研一的时候做过助教,走在校园里,虽然毕业了很久,但仍有不少面孔稚嫩的学生跑上前来打招呼,学姐学姐的叫得热情殷勤,看得出来她的人缘极佳。
秦准站在她身侧,冷眼看她冲那群明显居心不良的屁小孩儿傻咧着嘴笑得灿烂,模样憨实可人,心中掠过阵微微的不舒服。
扮猪吃老虎的家伙,总爱装可爱……
他本生得就出色,一身笔挺的西装将他衬得身姿更为挺拔利落,眸中桃花流转,面容愈发俊俏逼人。整个人立在那儿即使不说话,也是一存在感极强的发光体。
正与程蔓攀谈的几名男学生一眼就发现了他。其中一名男生莽撞问道,“学姐,你旁边这位是你的男朋友吗?”
程蔓看也没看秦某人一眼,摇摇头,对着那几人,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不是,你们别乱猜。”
另一名男生没能沉住气,眼神研判的,“那你们……”
她笑了笑,答:“这位是咱们共同的学长,是杰出校友来的,秦准听过没有?就是这位,你们可要使劲儿的向人家学习。”
先前开口的那名男生情绪明显放松了下来,但另一名男生眼神却突然放出光,神情激动几步上前做膜拜状,“你,你就是当年大名鼎鼎的秦师兄啊……师兄好,我是你的直系学弟,没想到你和程蔓学姐认识……”
男孩子脸有些红,边说着却心不在焉,眼神儿一直往程蔓身上飘。秦准从头到尾本事面无表情,听言轻轻笑了,似有些自嘲,双手插jin裤兜里,还是悠悠闲闲的,一声不吭转身就走。可没走两步,又像是后悔了,回身一把拽住她的手臂,利落走人。
程蔓没有防备,被他拽得踉跄了几步,险些跌倒,模样有点儿狼狈,见周遭已有不少人注意到这边,一时又羞又恼,就压低了声音对他道,“你别这样……”
秦准自顾自的拖着她走,好似并未听见她说什么。
后头那几名男学生错愕过后,望着两人的背影悄声议论着:“看样子应该是男朋友吧……”
声音不大不小,恰恰传入程蔓的耳中,她无奈撇撇嘴,一下子就蔫了。说实在的,她心里有些反感他这般作为,无所顾忌肆意而为,有时候自个儿不高兴了就不给人面子,半点礼貌也没有。看在人眼里就是嚣张跋扈,霸道得可恶。
本来她只是想脱身,一人在校园内逛逛,顺便与原来带过的学生打打招呼,不料他却非要跟来。跟来也就算了,还当着她的面给人脸色看。
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程蔓只觉异常的难熬,被他力道没轻没重的拉扯着走路,又是无奈又是恼怒。也不是什么时候,两人又变成十指相扣了,他的手指很烫,程蔓偷偷往那交缠在一起的手指瞧了眼,心跳不可抑制的有些快。
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如何主动开口与他说话。只知他是在生气,他这模样儿她以前见多了,但事实确实是如此的,她没必要对他说抱歉。就这样,各怀心思的两人一路无言,直到途经Q大偌大的运动场。
秦准下意识地停下步子,朝运动场望去。偌大的橙色塑胶跑道中央,是绿草茵茵的足球场。足球场上有不少面孔稍显青涩但神情专注的年轻男孩儿正在踢球,呐喊声助威声不绝于耳。此时是上午九点多的样子,天气十分好,微微抬起眼,漫天的阳光就哗啦啦的涌入眼中。
他想起了那时,她每到换季总要感冒发烧几回,抵抗力差得不行。他心疼嘴上却没说,只是天天早上六点夺命连环call,逼她下楼与她一起去跑步。她在前面呼哧呼哧的跑,他在后头轻轻松松不紧不慢的跟,嘴里威胁她,“凹凸曼,再不跑就要被怪兽吃掉咯……”
此招屡试不爽,她一听就跑得比兔子还快了。
“我记得,那时候这里还是水泥跑道。”他已然松开了她,微侧着脸,指了指足球场那头,笑了一下,“以前每次在这里跑步灰尘都是漫天飞的,你还跟我抱怨说跑完步就不用再吃早饭了,因为……”
她皱着眉望向如今橙绿相间干净整洁的运动场,也忆起了当年的惨痛经历,想也没想就脱口接下去,“吃灰尘就吃饱啦!”
说完,她就愣住了。下意识抬首看他,只见他正撩着唇角望她,语气里带了些许得意的说,“原来你记得。”
阳光正好,可程蔓怔怔地看他舒展开的眉眼,恍惚便觉得,阳光再是明媚再是灿烂,也抵不过他这个神采飞扬的笑容的一分一毫。
记忆中的他便是这个样子的,微抬着桀骜的下巴,笑得有些漫不经心,可眼里分明闪烁着光彩夺目的自信坚定。他会在她赖床不愿起来跑步的时候对她说,程蔓,你这个懒鬼,也就我会看上你。
她眼神渐渐有些迷茫起来,望着他,神情有一瞬间的软弱,但转瞬而逝,仿佛那不过是场短暂的幻觉。片刻后,她开口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秦准闻言一怔,眼神像拧灭的灯泡暗了下去,笑容渐敛,却只是抿着唇,不愿意开口。
沉默良久,她移开视线,不再看他,往足球场看去,道,“这里是你走的那年开始改建的,拖到去年才真正完工。”说着,笑了笑道,“因为时间太长了,我早就毕业了,所以跟你一样,没这福气享受哈。”她故意打着哈哈扯开话题。
阳光之下,她额前的细小绒毛嫩黄嫩黄的,清秀的面容光洁红润。她就站在离他不足一米之处,这么近的距离,却仿佛无论如何的努力,却触不到彼此半分。
他看着看着,周遭空气渐渐凝住,他喉头不禁有些紧,有股似是悲怆的情绪几乎要从体内涌出。
承认吧,秦准,其实是你,从来没有忘记过。
☆、冷暖自知
Q大南门Cāo场今日张灯挂彩好不热闹,这里原本是学校每年举行运动会使用的场地,后来北门的水泥跑道与足球场改建成了崭新的运动场后,这里便成了学校举办各类盛典的专用场所。
校庆典礼正式开始,傅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在主席台上讲话时,程蔓正被几个教授拉在一边说话。其中一位正是当年医学院鼎鼎有名的灭绝师太,两年前辞职结婚,与夫家远赴欧洲,目前在德国某药品研究所担任顾问一职,收入高福利好,前途光明似锦。
灭绝师太姓雷,当年还在Q大时,年年拿特等奖学金的程蔓是她常常摆在门面上炫耀的得意门生,这回她作为杰出校友身份回到Q大,见到许久未联系的爱徒,言谈之间自是亲近随和了不少。
其实真的是这样的。年少时我们总以为面容狰狞冷漠可怕的师长,待长大了些,直到我们也与他们一样了,才知那不过是他们不经意在我们面前流露的一面。实际上,他们温和可亲,内心善良,不动声色地以一颗慈爱包容的心静静地注视记录着我们成长。
雷教授面上微微笑着道,“今早经过承恩医院时,如果我没认错人的话,那巨幅广告上的女孩子就是你吧?”
程蔓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道,“嗯,是我……”
另一名教授开玩笑似的接话,“雷老师火眼金睛啊,那会儿我也是无意看见了,吓得不轻——这丫头倒是很上相。”
雷教授听言笑着颔首,算是赞同,转而扶了扶眼镜,仔细往程蔓脸上瞅了瞅,忽而略带调侃的笑道,“丫头前途不可限量啊……你事业是顺当了,感情上有没什么动静?我这次回来倒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走了,不知道能不能喝到你的喜酒?”
程蔓平日里就不是个喜欢成天把情情爱爱挂在嘴边的人,被长辈问及这种事情,觉得有点难为情,脸上微微发烫,在恩师面前又不好敷衍了事,便嗯了声,摸摸头,讪讪笑了下,不自在地道,“暂时还没动静……”
雷教授目露诧异,“你和那个商学院的大才子,叫……”微顿,似是努力回忆了下,随即道,“秦准的谈了这么久,还没结婚的打算吗?”
见程蔓怔然,她便笑着解释说,“别以为我看不到啊,以前每次你来上我的课,他要么就跟来旁听,要么站在窗户外面,害不少女生不听课专看帅哥去了……我还记得有一回你在打瞌睡,他在旁边抄抄写写的,旁边有个女生想向他搭讪,他就皱着眉毛指了下你,对那个女生做了个‘嘘’的动作……”
程蔓默默听着,时光悄悄倒流,仿佛回到了那段日子。他总说两人的相处时间不够培养感情,大四课少,他每回没课就跟来与她一起上课。药理学枯燥无味,听老师照着课本来念着实无趣,加上以为灭绝师太看不见,她就常常在药理学的课上偷偷补眠,为下堂课养足精神。没人与他说话,他闲着无聊,索性就替她抄笔记。
还真别说,这厮除了自个儿名字龙飞凤舞叫人看不懂,平日给她抄的笔记字迹却是清隽秀挺,乍一看去,倒是与他那张漂亮精致的脸蛋有几分神似,皆是让人赏心悦目。
到那会儿他就会嘲笑她说,程蔓,你又能睡又能吃,怎么跟母猪一样?……
话是这么说,但下了课后他总能将做得条理分明又工整美观的笔记递给她……后来细想,学期结束时她的药理学是全系最高分,与课后复习他给她做的笔记绝对分不开干系。
……
果然,重游故地,重逢故人,连在一块儿便总要令人不由想起故往。
恍神回来,指尖有些许冰冷,她将双手藏在身后搓了搓,情绪在过去宠爱自己的师长面前并无几分掩饰,只是抿起嘴唇笑了一下,轻声说道,“分了,好几年前就分了。”
当年他与她分手,如今想来,竟平静得有些不可思议。没有争吵,没有冷战,没有呼朋唤友借酒消愁,满世界的宣告一场年轻爱情的死亡。仿若流深的死水,连一粒石子丢进去,也未能溅起一丝波澜涟漪。静默得以至于有些人到了现在,仍不知其实他们俩原来早已分开。
雷教授面露诧异,与其他几位教授面面相觑,正欲开口询问安慰,却见立在她面前的女孩子面容清秀柔和,目光清亮坦荡荡,眯着眼睛冲他们笑得风淡云轻,嘴边陷下的弧度可爱得像两个括号。
一时竟失言。活了近半辈子,雷教授等人何尝不懂,感情这种事情是容不得局外人插手置喙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场面停滞了几秒,程蔓有些郁闷尴尬,自个儿的破事搞得连师长都知道了,正想着怎么化解,只听主席台上透过话筒传来熟悉的清越嗓音。
周围一阵骚乱,不少雌性生物躁动着翘首望去。
她愣了半刻,又听雷教授在旁边低笑着,摇头叹息说,“没想到以前惹得学生春心大动的漂亮小少年,现在居然是杰出校友的代表人物……”
老一辈的称呼就是与众不同。程蔓半天才恍过神来,禁不住也噗嗤一笑,可不是吗?漂亮任性,看似沉稳实际还未长大的小少年!
之后的庆典如何进行程蔓不得而知。傅老不喜这类排场,发言完毕就从后台下来,说是突然想起悉心照顾的几株兰花今天还没浇水……
其实心性淡薄的老爷子只是不喜喧闹场所,所以才随便找了个借口想走人。程蔓忍住笑,并未拆穿他,与几位领导与老师道别后,就陪同他出了校门,拦了俩出租车本来是想将恩师送到家门口,没想到车门才刚打开,身后就传来孔旻的几道高声叫唤。
一转头,只见孔旻正站在不远处冲她直挥手。而那人就立在他身旁,双手抱臂,懒洋洋地,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谁在折磨谁?
又是一场饭局。
与先前不同的是,这回算得上是校友聚会。因着校庆的缘故,不少老同学都回到了母校,也不知是谁提议说要办个聚会的,地点就设在Q大不远处的聚贤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聚贤楼是让许多Q大学子铭记的地方。他们曾在这里熬通宵打牌,拿了奖学金呼朋唤友,一群人浩浩荡荡来这里搓一顿,临近毕业了,就聚在这儿吃吃喝喝闹腾一番,笑闹到最后抱头痛哭,然后再就是一转眼各奔东西。
曾经的白衣飘飘鲜衣怒马早已一去不复返,饭桌上,觥筹交错间只余下佯装熟络的客套微笑与圆滑世故的言谈举止。程蔓安静地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吃东西,期间有几位校友与她聊起天来,末了便掏出名片欲她交换——来之前压根没想到会有什么饭局,名片更是想也没想要带来,她只得抱歉笑一笑,不好意思地冲他们摇摇头。
因来的大多是受邀前来参加校庆的精英人士,主要是商院与法院的,程蔓环顾一周,竟没发现几个熟识的人,多是些似曾相似的面孔个个衣着光鲜举止得体,改变太大了,以至于有些明明有些印象的,却想来想去,也未能忆起这些人的名字来。
倒是遇上了许久未见过面的林子秋。
程蔓对于他的好印象仅止于大学几年,后来因了他对她好友的种种不好,就愈发的不待见起他来。所以当大伙儿吃完饭,在包厢里说说笑笑交流感情时,林子秋主动走过来与她打招呼,她也仅是抬了抬眼,叫了声“师兄”,就埋头专心喝手中的饮料,摆明不想搭理他。
他明显是有些喝多了,见她态度欠佳不恼反笑,端着杯酒一屁股坐在她旁边,微眯起俊眸,眼神荡漾恍惚,似在追忆,“程蔓,如果我们都能回到过去就好了……”
程蔓皱起眉头,本不打算应声,但想了想,仍是扭过头去看他,忍不住道,“结婚以后……还是收收心吧,对晓培好点……”
她想不通,杜晓培这样一个好女孩,林子秋怎么舍得一次又一次的伤她的心?
林子秋一听便笑了,笑了好一会才停下,俊朗的眉眼轻挑着,靠在椅背上侧过脸看她,语气轻慢的对她道,“你怎么知道,到底是谁在折磨谁?”
程蔓心莫名抽了一下,他那一眼好似看透了她的内心。半晌,她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余光下意识地一瞥,朝打自进了包厢后就目不斜视,佯装与她不熟的秦某人的方向望去。他立在那儿,一手闲闲插在裤兜里,另一手夹着根香烟,正与几名同样西装革履的故友交谈。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黛灰色的烟雾在他周遭淡淡升腾缭绕,沿着他的眉眼描画着一点点散开。大概都是些原先很好的朋友,只见那头没说多少句话,突然就爆发出阵阵哄笑声。
而她终是看清楚了他。这个人无论是呆在哪儿,总是叫人无法忽视的。他眼角微微勾起,唇边有抹轻笑,仅是一低首弹了弹指尖的烟灰,竟就给了人深沉而内敛的感觉。
眼角微微刺痛,她揉了揉眼睛,在抬起头时,就撞上了他的眸光。却仅是那么一瞬,转眼她就见他眼中似是掠过一阵滔天怒气,眉头拧了下就别开了视线,不再看她了。
程蔓怔了怔,这个人……真是莫名其妙。
吃完了饭,又有人提议去KTV唱歌。程蔓心里有了倦意,这类的聚会似乎都是这个套路的,先吃饭,然后去钱柜喝酒唱歌,唱完歌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蒙头睡一觉一切回到原点。
孔旻被几人围在中央,正指手画脚绘声绘色地讲述他的西藏之行,程蔓凑过去,低声在他耳边说,“哥,我有急事要先走了。”
孔旻挑眉,心下也是了然,知她是厌烦了这隔三差五来一遭的聚餐,便道,“行,要我送你回去不?”
“不用了。”
“那我叫秦准……”说着,抬头作扬声叫人状,程蔓暧暧两声,连忙拦住他,面色无比纠结,“你存心不让我过好日子是吧……”
孔旻笑得妖娆动人,“哥就是逗逗你。”
可这回没等她出包厢,还正与孔旻瞎扯淡呢,他就已经从人群的那头走过来,面上仿佛还残有几分隐隐的烦躁,没待她反应过来,他已然伸手环住她的腰际,看似轻柔实则强势无比。
孔旻惊愕了下,张嘴欲言,他却率先开了口,声量不高不低的,带着他惯常的漫不经心,“不好意思了大家,我们有点事,先走了。”
言罢,竟也不看他人有什么反应,手上力道一紧,硬是扯了她走出门去。
程蔓瞠目结舌。
他这么一遭,又是演哪一出的戏?
☆、想要我怎么样?
程蔓至今都没弄明白,为什么秦准可以如此心安理得地在她心里走进来又走出去,而等她好不容易适应没有了他的日子,他又回来了……
说累就真的累了,连回个头与她道声再见都懒得做。仿佛她是卑微可笑的跳梁小丑,初初还觉得有趣,渐渐的他逗弄腻烦了,就索性干干脆脆不要了,剩下她一人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大脑空白一片,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不是开玩笑的,原来他是真的不想继续了。怎么连他也走了……
她这个人骨子里就是闷就是古板,为情所伤这种理由她没办法说出来,就憋在心里一个人难受。幸好还有时间这东西,再深的伤口也能被它抚平。话说回来,即使是断胳膊断腿,只要接得回去也终将愈合。正如《大话西游》里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一样:长得丑也没事,吐啊吐啊就习惯了。她难受啊难受啊逐渐就麻木无知觉了,后来想起了甚至觉得挺搞笑的,心想咋这么傻呀,居然心痛得在自个儿生日的夜里睡不著,矫情兮兮地爬到宿舍楼上去看月亮……
年少的爱情不都是这样的吗?那会儿我们以为有多么惨烈多么刻骨铭心,简直可以称作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了,其实等长大了,伤多了,世故了,我们便会渐渐的明白过来,那其实是上帝给予年少无知的我们短暂的一段美丽梦境,梦自然是会醒的,而醒了以后,生活仍在继续。
程蔓从来就不是一个会活在梦境里的人。
最近几日大概是换季的关系,天气都有些古怪。晚上气温骤降,白日却是阳光大好,此刻正当午后,灿烂的阳光噼里啪啦打下来,透过茂密的树枝桠落在地面上,伴随着潮湿的微风划过耳际,树影摇曳间,恍然可见男孩子精致漂亮的脸与女孩子纯粹沉静的眼,可转瞬却被叶子划破成璀璨的光斑落满一地。
那些不了了之的错过与遗憾,蓦然回首,竟恍惚不知隔了几多世了。
出了聚贤楼,朝东南边看去,两排高大的法国梧桐一路延伸而下,不远的尽头就是Q大。
黑色的奔驰安安静静地停在聚贤楼的门口,大片树影覆盖下来,将它笼罩进郁郁葱葱的绿意里。
程蔓伸手扯了扯秦准的袖子,道,“你要带我去哪儿……”她的一手被某人牵得紧紧的,几次偷偷欲挣脱都未果。
从她这个角度看过去,他下巴的弧度,真是好看得……令人叹为观止。
但他却仿佛耳聋了般,居然理不理会她,牵着她大步往前走,走了有好长一段时间,他突然启声,硬邦邦的说道,“去民政局,结婚。”
程蔓脚步猛地顿住,哑然,瞳孔放大震愕地瞪向他——结婚?开什么国际玩笑?!
用尽力气想甩开桎梏她的大手,可他却像是铁了心的,力气十分大的捏着她的手,一声不吭地拽着她往车子走。
拉开车门,将她丢进车厢内,然后砰的一声巨响,用力关上!
待他坐进驾驶座,程蔓死拧着眉头盯着他,微抬着下巴,目光倔强地表达自己“宁死不屈”的鲜明立场,他个头本就比她要高出许多,两人坐在偌大的车厢内,靠得如此的近,程蔓觉得压迫感太强,以至于连呼吸都困难起来。
她不瞪他还好,一瞪他反而笑起来。
他左手肘撑在方向盘上,手指轻扣着额际,侧着脸看她,牵着嘴角道,“程蔓蔓,我告诉你,我现在很生气。”
你生气干我什么事。
程蔓心里默默回应,嘴上却小心翼翼地顺着大BOSS的意愿问道,“哦,为什么?”此时的他看上去太危险,她不提防怕会被吃掉。
他的笑容又渐渐的敛了下去,转而浮上眸里的是一股涌动的叫人心惊动魄的暗潮。他略欺身过去,鼻息几乎要喷在她脸上了,声音压得很低,却明显是从牙缝里生生挤出来的。
“你还想逃跑多少次才肯真正面对我?程蔓,你是个胆小鬼。”
“……”
沉默了良久,程蔓扇了扇睫毛,忽而摸摸鼻子笑起来,抬起眼睛看他那张怒气蓬勃的脸,目光安静的说道,“……那你想我怎么样?”
他眼神一黯。
她加重语气继续说道,“我的旧情人想吃回头草了,我就该乖乖的巴上去让他吃?”略顿了下,想想似乎语气尖锐了些,便缓了缓,不再看他,低首绞着手指头,片刻后才道,“你走后,我忍不住想了很久,想你为什么要与我分手,为什么分手后我给你发的短信给你打的电话都音信全无……可是一直没有想通,因为我觉得你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是不是我对你不够好,你有了新欢……是不是在跟我赌气呢,等着我给你道歉……”
他唇抿得愈发紧了,目色里的沉黯如幽深的潭水,却只是沉默,一声不吭地等她说完。
她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说不上是讥讽还是自嘲,“直到你回来了,我才想明白,原来都不是这样的。你那时是真的累了,真的存了不想与我在一起的心思,所以你痛痛快快地和我一刀两断,一点儿也不拖泥带水。我说的对不对,秦准?”
☆、如你所愿
之后的几分钟,车内的空气几乎凝固,两人都沉默着,只有彼此的呼吸声起伏不定。
程蔓神情有些冷淡,大概是粉底涂白了,抑或是光线的缘故,她的脸色微微苍白。唇色也是透着白的,却又似倔强使然。
但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仿佛有从身体深处迸发出来的火焰,小小的却燃烧得很热烈,像灼灼亮得惊人的星子。
秦准看了她好一会儿,漆黑的眸底一片莫测高深,却什么也没说,他转过视线,沉着脸踩下油门。
车子会停在Q大的研究生宿舍楼下,大致上是在程蔓的预料之内的。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平日里娇生惯养,习惯被人众星拱月一样捧到天上去,大少爷脾气养成了想改都改不了。
开车门,脚才刚刚落地,身后就传来一声极轻的低笑,嗓音淡淡的,有些不似她印象中的那个人,但琢磨一番又并无差别,他说,“程蔓,如你所愿。”
日历一页一页的翻,转眼到了周五。
程蔓起床的时候特意拿了支红色油性笔,指尖在日历上跳跃而过,最后在下个礼拜周五的那个日期上重重画了个圈,也没其他什么标记了,画完圈她把笔捏在手上一圈一圈地转,静静地站在日历前端详了一会儿。
程观越,程观越。
她在心底默默念了几遍,待收回心神后,兀自咧开嘴笑起来,赤着脚哼着小曲儿刷牙洗脸去。
提前祝你生日快乐,程观越。
春末夏初之际正是各种病症多发的季节,尤其是传染病与感冒发烧,前来就诊的病患几乎要踩破医院的门槛。程蔓从早上8点忙到下午三点多,喊号都快喊哑了嗓子,直到同科室的小邵吃完饭来接她的班,这才得以休息。
在员工餐厅点了个快餐,因早过了午饭时间,打饭的师傅见汤还余下不少,就给她盛了些,算是免费赠送。程蔓笑眯眯地道过谢,乐呵呵的端着餐盘与一碗汤找座位去。无端捡了个小便宜,心里也高兴。
她吃东西不挑食,几乎什么都吃,以前与秦准在一起的时候,那人十分挑嘴,胡萝卜洋葱大蒜是碰也不碰一下,所以每回他餐盘里只要出现以上的任何一种,基本上都全全让她给吃了。
她有时候挺纳闷,这个人真是奇怪,既然不爱吃,也明知道最后会落入她餐盘里,为什么还总要点这些个不爱吃的菜?
正埋头吃得欢,头顶传来一道清朗的笑声,“程蔓,你吃东西的样子怎么像只兔子?”
她恍惚了下,怔愣几秒,下意识地抬起头一看,是赵迁,心中有淡淡的情绪起伏,可转瞬就被她抑制了下去。
赵迁今日没穿白大褂,着装很是正式,深灰色西装这么一上身,一股子精英气息就扑面而来。
她放下筷子,啧啧两声,目光研判似的上下扫描两眼道,“果然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裳啊。”
赵迁挑挑眉,“难道我以前就不帅?——不对啊,我明明记得,刚来医院那会儿,有护士说我是‘承恩’第一美男子的。”说着,状似烦恼地撇撇嘴,“不过最近确实行情下降了不少……”欲言又止,眼神闪烁不定,“哎,你知道原因不?”
知道他又要故伎重演了,程蔓扯了下嘴角,索性不理他,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赵迁见状急了,一屁股坐到她身边,“你怎么这么没礼貌啊,我正跟你说话呢!”
程蔓头也没抬,夹起块醋溜排骨就往嘴里塞,边吃边垂着眼含糊回道,“赵迁,我已经很清楚地告诉你了,我不想谈恋爱。”
赵迁一听笑了,屈起手指敲敲她的后脑勺,随即立起身,说道,“你总不能一辈子当老处女,得,你不答应,我等。”
自以为很是帅气地说完,言罢,他又有些不甘心地揉乱她的发丝,说了声再见,这才不甘不愿地走了。
吃完饭,看了眼时间,将近四点了。这才立起身,双手插jin白大褂的衣兜里,慢悠悠的往住院部走。
天气仍是很不错,又过了午后最热的时段,微风习习,吹在脸上十分舒适宜人,她微阖了眼睛。
今天,是秦市长出院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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