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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
    她这次来只带了个背包过来,多是些证件随身物品。
    换洗衣服、日常用品还有笔记本电脑和一些重要的物件,都在余老爹那,要先拿过来,其他可以以后再说。
    楚小哥拒绝余初送他回去的提议,也不没有问余初愿不愿意领着他,就那么亦步亦趋的跟着余初,她走路他跟着走路,她搭公交车,他就跟着上了公交车。
    还盯着投币箱上一元一投的字样看了一会,抬头对于初说:“我没带钱。”
    谭宪给的钱,都在包里,他今天被余初推出门,只来得及抓外套,没有来得及带包。
    余初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钱,准备给楚小哥投币,手伸到一半的时候,被楚小哥中间截胡了。
    他拿着截胡来的硬币,学着其他乘客的样子,塞进了投币箱中。
    “哐当”一声。
    成功get到了一项新的技能。
    他眉眼舒展,走到余初的身侧,找了个位子坐下,透过窗户看向外面沿街的景色。
    比起出租车,公交车的速度要慢上不少,一站一停,能观察的时间多了起来,也能看的更仔细些。
    下车的时候,他慢悠悠的跟在余初身后,开口道:“余初。”
    “嗯?”
    “你能给我些零钱么吗?”
    “等等。”余初从口袋里翻了翻,将一把零钱都找了出来,递给楚小哥,“你要这些做什么?”
    楚小哥垂眸:“方便一些。”
    余初想着刚刚的公交车,有零钱的确会方便不少,也没有多想。
    两人还没有走进小区 ,远远的便看见了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在小区门口候着。
    个不高,有些胖,挺着个将军肚,穿着件棕色的皮夹克 ,可能是天气太冷的缘故,他微微弯着腰,显得背更加的驼了。
    余初走到近前:“爸。”
    “阿初,这么快?”余老爹露出个笑容来,像是昨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还想着天气冷,你可能要过一会儿才能来呢。”
    “天气冷跟我什么时候来有什么关系?”
    “你没注意吧,公路上好几处都结冰了,司机开起车来也会慢许多。”余老爹看了一眼余初身后不远处站着的楚小哥,压低了声音,“昨天没来得及问,那个——是你对象?”
    “那是我普通同事,刚好有事儿来这出差,没想到生病了就耽搁了几天。”余初 揉了揉冻得发红的耳朵,“东西呢,在屋里还是在地下室?”
    余老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张了张嘴,呐呐的开口:“阿初,敏儿她舅舅舅妈回去了,要不你今晚搬回来住……”
    “爸。”余初打断了余老爹的话,越过他往小区里走,“东西是在地下室吧?”
    她十四岁离家,以前的东西,被继母扔掉一部分,被余老爹扔掉一部分,剩下一部分奖状奖杯一类实在不好扔的,都在地下室堆着。
    这一次,她把大半家当都寄来了,想必也应该在地下室。
    南方把地下室叫柴火棚,算是独立赠送的一个地下储物空间,用来放自行车和杂物一类。
    地下室门被打开后,能看见整整齐齐码在墙边的方形塑料箱,驻地出品,封箱时有纸条贴住,纸上写着余初的签名。
    防止其他人开箱。
    余初找出了一个空行李箱,将其中的两个塑料箱打开,一个装着的是衣物和日用品,一个电脑和其他小物件。
    将东西装好后,余初一边讲行李箱的拉链拉上,一边对旁边的余老爹说:“其他东西,等到我找到安顿的地方,可能还要麻烦您给我寄过去。”
    “这么多东西——你要换工作了?”
    余初摇头,没有隐瞒:“不是要换工作,而是我要退休了。”
    余老爹还记得那一年来家里的那个叫封肃的男人,说是阿初单位的上司,但是那气场,可不像什么护林单位出来的。
    加上从来打不进的电话,一消失就是几年的鸟无音讯,还有查不到账户的汇款单位。
    他才隐约知道,自己姑娘做的工作可能是保密性质的,这一点他连枕边人都没有说过。
    但是什么工作,这么年轻就让退休了,阿初才二十六啊……
    他脸上露出担忧来:“那你以后怎么办……”
    “先念书吧。”余初将行李箱从地上提起来,“二十六念研究生虽然晚了些,不过我跟上应该不难,如果觉得还有兴趣,就读个博什么的,再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余老爹的世界里,没有比念书对孩子更好的事情了,余初说能念到博士,那一定是可以的。
    他松了口气同时,想起什么,从口袋掏出一把钥匙:“阿初,我有东西给你,你等我一下。”
    说完,余老爹走到电瓶车旁,打开电瓶车的后备箱,拿出个螺丝刀来,拧掉了电瓶车上的几颗螺丝,掀开塑料板,露出里面的电瓶来。
    他伸手拿出电瓶,找到用黑胶布贴在底侧的东西。
    撕下来后,余老爹将满是胶渍的银行卡递给了她:“这是你这些年寄回家的钱,有几十万,我都给你攒着,还有以前那间小房子卖了的钱,加上我给你攒的嫁妆……有差不多一百万,密码是你的生日……你拿着,念书也好,买房也好……”
    余初垂下眼帘,没有去接银行卡。
    她还记得小时候有个大号储钱罐,余老爹每天往里面扔一点钱,然后笑着跟她说,这是她的嫁妆,一定会在她出嫁前给她存一柜子。
    没想到,他真的给自己存了一柜子的嫁妆钱。
    “钱你先留着,要是急用还能用上。”余初把自己从情绪里抽了出来,笑了笑:“不是嫁妆钱么,等我哪天出嫁了,再给我吧。”
    余老爹往前走了一步:“阿初……”
    “我朋友还在外面等着呢,我先走了。”余初往后退了一步,并没有给余老爹强塞银行卡的机会,她提着整理好的行李,转身往外走。
    “阿初!年夜饭……”
    余初看向门外不知道站了有多久的继母,轻轻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她脚步未停。
    “爸,过几天我还有事儿,年夜饭我就不回来吃了。”
    阴了大半日的天,终于透出些阳光来。
    余初拖着行李箱从地下室走出来,抬头看着头顶的天空,冬日的阳光不像春日和煦,却也不像夏日那般刺眼。
    现在这样,可能对所有人都好。
    顺着小区的绿化带一直往前走,余初来到小区门口,看见了在门卫室前等着的楚小哥。
    余初招呼楚小哥:“走吧,我们打车回去。”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马路边,停下来等出租车。
    楚小哥从口袋掏出什么,塞到了侧边的余初右手中:“掌柜的说,大白兔没有了。”
    余初抬起手一看,是一小包红色的牛奶糖果,一块钱一包,小卖部必备零食。
    之前问她要的零钱,就是为了去买糖果?
    她有些好奇:“我上一次论学就想问了,送糖有什么寓意么?”
    踏上论学台之前,还不忘给她塞个糖果,她回来时还想了很久,会不会是什么暗号或者指令什么的。
    “余初,你为什么喜欢给孩子塞糖?”
    “想着他们能够开心些……”
    余初说到一半,突然明白了什么。
    第七十章
    怪不得有人说, 在不开心的时候吃甜食, 能够让人的心情变得好起来。
    一包糖果, 不到十颗。
    余初吃到第三颗的时候,就觉得在冷风中空了大半的血槽,恢复了不少,就连冷的有些麻木的神经, 也渐渐暖了回来。
    她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看着被阳光镀上一层暖色的楚小哥, 冲着他招了招手中空了大半的包装袋,
    “谢谢。”
    叶长谦视线落在她的脸上, 学着用现代礼节:“不客气。”
    他自始至终没有开口问什么。
    回到酒店, 余初第一件事, 就是想洗个热水澡。
    她头天晚上为了照顾楚小哥, 合衣睡了一夜,凌晨回到自己的屋子, 已经困到极地, 只来得及脱件外套就沉沉睡去。
    糙的连个妹子都算不上了。
    余初从行李箱里翻出衣服和惯用的护肤品,将外套脱了挂在椅子上, 抱着换洗的衣服走到卫生间里。
    淋浴间里, 她将贴身的衣服脱下,后知后觉发现, 手腕上多了一串手串。
    红绳编织成细带,中间缠绕着一只硬币大小的玉雕。
    四足,两耳, 一尾,姿态慵懒的盘成半圈,头靠在前肢上,半眯着眼睛像是睡着了……这是玉猫?
    不对——
    余初微微抬了抬手腕,将手串对照着浴室的明亮的灯光,玉雕的纹路愈发明晰,獠牙和额头的“王”字也看的清清楚楚。
    这分明是一只酣睡的幼虎。
    楚小哥自己倒是很乖觉,上午发完大招后,下午都窝在酒店房间里看电视,没有去招惹余初。
    他似乎对动画片情有独钟,余初敲门的时候,他正在屋子里看海绵宝宝。
    余初问起手串时,楚小哥连眼睛都没有移开电视。
    他语气平静,“余初,还记得你离开的时候,让谭宪转给我的那块玉吗?”
    余初将手伸进口袋,想把用首饰盒重新包好的手串拿出来,还给楚小哥,听到这话顿了顿。
    她当然记得那块羊脂美玉。
    在云锦客栈的时候,楚小哥不辞而别,让掌柜的给自己留了块巴掌大的玉作为“开销”。后来这块玉,她几次都没有还出去。
    那块玉太贵重了,离开古代区时候,她让谭大爷代为转交给楚小哥。
    也算物归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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