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上一章留言是想笑死我吗,什么叫做“有些人还活着却已经死了”?段子手吗你们……_(:3∠)_
第九十一章 缚灵地宫(1)【慎入】
林夕简单将自己收拾了一下之后就出门了,倒不是有心情化妆,而是要让自己的脸上多点血色,免得吓到行人。
林夕答应去见高鸿学弟,不是为了去听他的感情剖白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的,她只是想要快刀斩乱麻将这牵扯不清的人际关系回归陌生人的状态,避免以后藕断丝连伤人伤己。她这种状态是肯定不可能在现实中谈一场正常的恋爱的,既然这样也不要给别人多余的妄想,让对方也回归人生的正轨才是真的。
林夕挎着小挎包走进了星巴克,在这种二三线的小城市中,星巴克还算是比较奢侈的消遣,如果不是白领阶级以上的收入一般都不敢轻易踏足这种地方,毕竟星巴克本身就代表着一种格调。林夕倒是没有多少顾虑,她的收入虽然不算特别高昂,但是请小学弟喝一杯咖啡还是绰绰有余的。
再次选择性遗忘自己女性身份的林夕很快就在咖啡店的角落里看见了那个穿着精致的雪色手工衬衫、神情有些沉郁的小学弟。
林夕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恰好是她刚刚结束了一次穿越,对叶青有些动心的时候,林夕不能否认的一点就是她对高鸿小学弟是有点模糊的印象的,如果换了一个人,别说还记得他的存在了,只怕连这个人是否曾经出现在记忆里林夕都不会去记。但是她记住了高鸿,就是因为她在第一次遇见他时恍惚之间想起了叶青。那时候的高鸿穿了一身学校的制服,身量笔挺,干净清爽,朝她跑来的模样有几分叶青的味道。
虽然在高鸿笑着开口的那一瞬间,这种熟悉感就被打破了,但是林夕还是在那一刻无法遏制地想起了西里尔。
虽然在之后更多跌宕起伏的世界里经历了这么多的生离死别,但是给林夕造成最大冲击的是她穿越的第二个世界。
在意识到自己和西里尔都是温妮的副意识的时候,她是做好了西里尔杀死她的准备的,因为她是个识时务的人,她也知道自己绝对没有跟西里尔对抗的资本。但是西里尔没有这么做,或者说叶青没有这么做,他替林夕扛下了一切,用一种让林夕最无法接受的方式让林夕记住了他。
——她最讨厌欠别人人情了,也最讨厌这还不清的感情债。
在咖啡馆窗外透进来的慵懒阳光里,林夕在高鸿惊喜的眼神里恍然回神,有些哑然失笑地发现自己看着别人的时候都会想起叶青,实在是一种对别人不太尊重的行为。她朝着高鸿点了点头,面瘫星人的脸上依旧没有多少表情,眼神却因为回忆的缘故而变得柔软,夜色里融进了阳光,柔柔地荡漾着波浪。
可是林夕没有意识到。
平时冷淡高不可攀的人温柔起来有多大的杀伤力?林夕根本无法想象。她在高鸿对面的位置上坐下,随便点了一杯摩卡之后就将视线移到了高鸿的身上。这个时候她已经平复了心绪,没有再无意识地在高鸿的身上寻找叶青的影子,漆黑的眼底依旧平和,仿佛感情由浓转淡。
“你想和我说什么?”林夕不明白为什么高鸿的神情突然低落,但是她还是按照着原本的计划直接切入了正轨,没有给对方留下扯皮的时间。
高鸿面前摆放着一小碟伯爵红茶芝士蛋糕以及一杯喝了一小半的焦糖玛奇朵,这种奇妙的搭配虽然品位不错,但是还是让林夕这种直男思维的人觉得喉咙腻得发痒。而高鸿的视线却落在了林夕放在桌面的手上,聚焦的重点是林夕无名指上的银戒,因为太过全神贯注,搅拌咖啡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林夕面瘫着脸任由对方打量,只要不做亏心事,她根本不害怕别人的目光。她只是很自然地等着自己的咖啡端上来,等着这位小学弟开口说话。
林夕其实觉得自己跟高鸿已经没有什么话可说的了,在私聊里已经把话说得清楚明白了,再当面讲一次也不过是让彼此尴尬而已。事实也是如此,高鸿沉默了很久都没有开口说话,只是有些呆呆地看着林夕的戒指。他看了很久,久到林夕一杯咖啡都要见底了,他才意味不明地勾起嘴角笑了一下。
林夕眼眸低垂,神情淡漠,对于对方沉默了这么长时间几乎可以说是无视自己的行为没有发表任何的看法,那神情那姿态,都带了几分叶青的韵味。
然后,她就听见了高鸿很轻很轻的一声笑,林夕抬眼看他,就发现少年白皙干净的脸颊上浮现了些许病态的红晕。
他声音细不可闻地说道:“学姐,你听说过‘秀色’吗?”
……
于修文刚刚打开门,就有些烦躁地伸手去扯自己脖颈上的领带,他一扬手,就将西装的外套丢在了沙发上。衣衫凌乱地往沙发上一靠,他抬起手臂挡住了眼睛,胸腔却还是有种挥之不去的窒闷和烦躁感。事实上,这些天以来他都处于这种莫名焦躁的状态下,无论如何都冷静不下来。
于修文知道是因为什么,但是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居然栽得这么彻底,明明原本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靠近的,但是为什么现在变得进退维谷的人成了自己?而那个本该泥足深陷的人却无动于衷,甚至还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之下爱上了别人,让一切事情都超出了自己的掌控。
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糟糕极了,让于修文连平日里的风度都维持不了。
就在于修文碾转反复坐卧不安之时,他塞在外套口袋里的手机响了,于修文神情不耐地掏出手机,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之后却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于修文按下接听键,说道:“喂,舅舅,有什么事吗?”
“修文啊。”手机那头的声音清润如玉,温和带笑,那是一种浮躁的社会所缺乏的儒雅,“你上次给我的那个生辰八字是谁的?”
“舅舅你问这个干什么?”于修文拧着眉头,却还是实话实说地道,“是我看上的一个姑娘,想让舅舅帮我算算她的姻缘线,舅舅你别干多余的事,我为了找她的生辰八字花费了不少心思呢。如果她姻缘线不在我身上,能不能请爷爷把她的姻缘改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就觉得很喜欢。”
“你当然会很喜欢。”手机里传来一声轻笑,“你阳气过重,本来就需要阴灵之力进行调和,多跟女孩子接触总不会错的,特别是这个姑娘——”
于修文听完,面色一喜:“她体质适合我?”
“不。”温润含笑的声音里透出一丝势在必得的强硬,“修文,这一位可不仅仅只是阴气强盛那么简单的啊。”
“我知道你手里一定有她身上的一些东西吧?头发之类的都好,将它带回来吧。”
“如果成功了,你想一直跟她在一起都不是什么难事了。”
……
林夕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上,眼神有些冷漠地看着昏倒在地上的少年,对方白皙清秀的脸蛋压在羊毛地摊上,模样狼狈,林夕却一点怜惜的心情都没有。在十分钟前,她跟着这位小学弟来到了他的“家”,一处装饰奢华的豪宅,还坐落在城市的黄金地段,足以让林夕明了这位学弟是何等的身家显贵。可惜林夕刚刚踏入这奢华的住所,她就毫不犹豫地辣手摧花,直接将高鸿敲晕了过去,任由对方趴在了地毯上。
林夕眼神漠然地扫视了整个大厅的装饰,这偌大的豪宅里只住了高鸿一个人。根据对方的说法,他跟父母分居很久了,他家族庞大,亲情寡淡,有大哥继承家族的事业,有二哥陪伴在父母身边讨巧卖乖,还有一大堆私生子私生女需要家里人操心烦扰。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从出生就注定了他这辈子除了啃父母给的老底以外什么都不用干不用奋斗,哥哥们也乐得少个竞争对手,每年固定将一笔巨款拨到他账户上就完全不理会他的生活了。
高鸿一个人住在这里,跟家里断了很久的联系,平时也没有好友来往。这处大宅也只会隔一段时间就拨电话给家政公司让人过来清扫,每次找的人不同,公司也不同,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盯上而露出马脚。高鸿自己也已经办理了出国的手续,会伪装出自己出国环游世界的假象,他向林夕发誓自己就算失踪个两三年都不会有人察觉不对劲,她完全可以放心地接受他的“献 /身”。
以上,都是这位小学弟的原话。
说句实在话,林夕觉得有些森森地蛋疼,以前宋雯总是吐槽她桃花全部开在变态的身上的时候,她还会反驳几句都是巧合,但是谁知道打脸来得太快就像龙卷风。叶青那不能算是变态,顶多算是偏执;但是这位小学弟完完全全就是坏掉了啊,她真的没想到对方居然是这种类型的人。
华国有个词语叫做“秀色可餐”,用来形容一个人容貌美丽到几乎可以下饭,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词居然还能从字面意思上来剖析理解。
高鸿压根不在意她爱不爱他,用他的话来说,单方面的爱也足够了,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跟她的灵魂融合在一起,实现心灵的圆满。
在听到小学弟的解释时,林夕的三观是受到很大冲击的,但是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思考起解决的办法。
林夕自诩自己是个冷漠的人,一般来说,别人心理变态只要不影响到周围的人,那他爱怎么变态都是对方自己的事情,碍不着别人别人也没有资格去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不要随便去插手别人的人生,因为有些人的路只是不随大流而已,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扭曲的、错误的。林夕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就像有些人天生喜欢同性,有些人天生喜欢单身,只要他们不伤害别人,林夕觉得自己都是能尊重他们的选择的。
但是林夕万万没想到,这个世界上居然还有高鸿学弟这样的人——带着奉献的心,请求别人吃了自己。
林夕觉得自己不能接受他的这份“爱”,但是好像又不能看着他作死下去。
不是她不尊重人,而是这种事情一旦开始,哪怕在最后关头反悔也是无法挽回的,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一生抵押在这种虚无缥缈的“爱”的上面呢?
更让林夕觉得蛋疼的是,这位小学弟居然跟悲弥塔莎一样都是纯净的灵魂,虽然纯净却跟白纸一样随便都能涂上颜色,跟神父圣洁的灵魂又不太相似。
林夕忍不住叹了口气,心中暗想,人好好活着不行吗?如果感到空虚那就去寻找能填补空虚的东西,为什么非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呢?
林夕的指尖燃起一缕深蓝色的魂火,轻柔地点在了小学弟的眉心。
火光照亮了她的脸,仿佛被夜色眷恋的容颜上没有多少表情,唯有一双眼睛,漫天的星子都沉进了眼底。
“以——林夕之名。”
“给予你灵魂的安宁。”
第九十二章 缚灵地宫(2)
在骨瓷小镇里,林夕的灵魂遭到了污染源的侵蚀,虽然保留了自我,却带来了一些影响,让林夕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林夕的灵魂核心是深蓝色的魂火,能够焚烧罪孽的灵魂,也能够给予纯净灵魂永恒的安宁。但是她多出了另一个能力,就是莱娅的精神污染,只要她有这个意识,她完全可以污染别人的精神,让人丧失人性和理智,变得疯狂。虽然乍看之下是个挺有用的能力,但是林夕却有些不喜,这世上的疯子已经够多了,何必画蛇添足再来一笔?
但是这种能力如果控制得好,还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比如说眼下这个场景。
林夕凝视着高鸿的灵魂,与其说是小学弟是个变态,倒不如说他莫名其妙地怀揣着太过伟大而充满献祭感的爱,他这种扭曲的行为是源于他对感情至美的理解,但是造成了最糟糕的结果。虽然说他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很让一个正常人害怕,但是严格来说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又不能算是污秽、或者有罪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魂火无法净化他这种“献祭”的思想。
林夕手指微微一动,一缕深黑色的烟雾缠绕上她的手指,她的双眼变成了璀璨的金黄色,从烟雾状的负面情绪中小心翼翼地挑选出了一丝灰色的气,将这缕气从无数污秽粘稠的负面情绪中分离了出来,动作轻柔地将自己的手指凑近了高鸿那一团白净的灵魂。
那是一种负面、却又是人类不得不拥有的情绪——自私。
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自私,才会想要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林夕实在无法再看着这些纯净的灵魂走上偏激的死路,极致的纯粹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人如果多爱自己一点,多想自己一点,就能看见更多更辽阔的世界,就会从中衍生出更多的欲望,在渴望之中生出求生的意识。
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牺牲吧,虽然不能给你一个像神父一样圣洁的灵魂,但是给你的灵魂增添一丝颜色,还是能做到的。
林夕这样想着,眼神极为平静地凝视着高鸿的灵魂,她看到那缕灵魂在微微的瑟缩之后乖巧地缠绕上她的指尖,一点点地将那缕灰色的气吞噬。伴随着灰气的消失,纯白的灵魂也一点点地变化着,颜色在浅灰和深黑之间不断过度,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死去,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复苏。
林夕的手里燃烧起了魂火,那一团灵魂就蜷缩在她的掌心,在不断翻涌的火焰里逐渐凝固成一种温柔的天青色,像是水天一线般清透的青蓝,恬美宁静至极。一声低微的啜泣在林夕的耳边响起,又伴随着叹息而消失,林夕垂眸看着那一团带着无畏献祭的心情落入她掌心的灵魂,金色的眼瞳里是一种神明般淡漠的垂怜和悲悯。对于这种“无私的爱”,林夕只是弹了弹这缕灵魂的意识体,丢下一个字:“蠢。”
——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它应该让你变得更好更美丽,而不是让你变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一个人如果学不会爱自己,又要怎样才能让别人爱你?
林夕让这团灵魂回归自己的躯体,她自己也离开了高鸿的意识世界,准备回归自己的身体。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有些不稳定,长时间灵魂离体会导致驱壳越来越虚弱,在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她是不打算舍弃自己的驱壳的,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如果不是为了救人一命,她也没打算离魂。
林夕的灵魂伸出手要去触碰靠在沙发上沉眠的躯体,但是下一秒,一股强大的拉力袭来,硬生生让林夕的灵魂踉跄了好几步。
林夕:“……”什么鬼?
那股莫名其妙的拉力几乎是扯着林夕的灵魂走的,力道之大让林夕都有些站不住脚,或者说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是虚无的。灵魂没有实体,自然不能借助地板或者周围一切事物的摩擦力来进行拉锯战,于是林夕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轻飘飘的灵魂被拉得变形,距离自己的躯体越来越远。
卧槽这不科学!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其他的灵能者?!
林夕想要反向拉扯一下那股力道,但是那股力道根本没有实体存在,就好像是一种法则——类似召唤,在强行让她付诸回应。
林夕负隅顽抗,那股力道却越来越强,任凭林夕手段兼施都无法消除这股拉力,林夕很快就意识到这居然又是一股陌生的力量体系,实在让人抓狂不已。眼看着撑不下去了,林夕一道魂火弹向了躯体无名指上的银戒,在被拉走的最后一刻看见了银戒华光大放的模样,心里也稍微踏实了下来。
——欠人情什么的,欠就欠了吧。反正那个人是他。
下一秒,林夕就在一片强烈的白光之中失去了意识。
……
弥漫着浓郁血腥气的屋子内,于修文看着用黑狗血涂了一大堆鬼画符的水泥地面,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头,觉得胸腔里直犯恶心。不管看多少次,他都很不喜欢家族里的这些通灵仪式,哪怕这些东西能让他得偿所愿,他也更喜欢家族之外花红柳绿的世界。不过这些真心话却是不能宣之于口的,于修文看着自家的舅舅停止了念咒,忍不住微微松口吸了一口溢满血腥味的空气,沉声问道:“舅舅?成功了吗?”
像古人一样留着长发的男子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儒雅清俊的脸,他微微皱着眉,有些不解地道:“仪式是成功了,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那本该出现的凶魂却不见了呢?
于茗临低头思索,他抬手挥了挥,立刻就有四个脑门上贴着黄符、身形矮小如同侏儒一样的僵尸走上前来,提着装满血的木桶,重新绘制法阵。
“算了,再召唤一次吧。”
阵法的正中央摆放着一个被黄符包裹的襁褓,于修文只要想到里面裹着的东西就觉得有些恶心。于家的鬼道传男不传女,虽然是家学渊源,但是因为他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长大,而于修文的母亲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所以反而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这些家族的养尸术。是他长大之后,家族意外发现他的资质很好,才将他接回了本族,准备悉心培养,为家族增添一个助力。
因为他天生阳气兴盛,有镇压恶鬼之能,所以他很受重视,家族更是将他托付给了族里百年一遇的奇才——他的舅舅,于茗临。
可是他早已习惯了正常人的生活,对这莫名其妙的阴阳术更是半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觉得养尸什么的行为简直恶心至极。他的舅舅也不勉强他,知道他没有兴趣,就只是教给他一些普普通通的小法术,确保他不会因为阳气过盛而被鬼魂当做美味佳肴啃掉而已。因为舅舅的体谅,于修文虽然心有不喜,但是跟这个舅舅的关系还算不错,在发现自己对林夕动心之后,他就没有多少犹豫地找上了舅舅,希望借助阴阳术来篡改林夕的姻缘线。
于修文的想法也很简单,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到不了手的,人也好,喜欢的东西也好,只要能握在自己的手上,哪怕坏掉也没有关系了。
既然林夕的心已经属于别人了,那他至少要得到人,这也是情理所致吧?
被宋雯火眼金睛鉴别为“人渣”的于修文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爱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于自己的欲望,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能轻易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变得格外扎眼了。
当舅舅告诉他林夕拥有极度凶煞极度阴戾的命格时,于修文是觉得有些诧异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从以前开始,他就讨厌面目扭曲鲜血淋漓的东西,却无比偏爱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恒静谧之美的存在——爱上那个带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那个被夜色眷恋始终眉眼沉郁的女子,身处无边无尽的黑暗,眼里却带着光,沾染着死亡的恬静,却不会因死亡而腐烂扭曲。
这样的美丽,即便成为人偶或者玩具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于修文这样想着,顿时觉得满鼻腔的血腥味都变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愉悦和期待地看着法阵的暗光渐渐散去,在油灯燃烧尸油的刺鼻气味和萦绕不散的烟雾中,于修文终于看见了浓烟中若隐若现的身影。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女子垂着头站在法阵的中央,像是提线的木偶,没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于修文下意识地上前走了几步,却又忍不住停下,皱着眉头说道:“舅舅,不是说招魂吗?为什么招来的是躯体呢?”
于茗临也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说道:“可能是因为魂魄和灵体的牵系太深,无法分割的缘故?这种情况倒是第一次见。”
“她还有意识吗?”于修文看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和脸庞的女子,忍不住问道。
“我算过一卦,招魂的时机是她身体和灵魂最不稳定的时候,一般离魂状态下的人应该是没有意识的。”于茗临没有冒然上前,身为修行鬼道的传人,他比谁都知道凶魂的恐怖和强大,事实上,他很意外侄子口中的“林夕”平日里居然只是一个有些孤僻自闭的普通女人,历来的凶魂不是疯子,也多是性情偏激的天生犯罪者,但是这个凶魂居然很罕见的能够保有自己的理智,“你阳气强盛,捏着刚刚那张作法的符隶,试着命令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