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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开挂打仗势如破竹
    鹿鼎位面,在马俊的胡搞瞎搞下,彻彻底底的歪了。
    只经过短短的两个月准备,三十万义勇军大军,匆忙出兵。
    为了这次战争,马俊特意发布了檄文:
    自古帝王临御天下,皆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而制天下也。明朝开国以来,始为四海升平。
    然及其后嗣沉荒,失君臣之道,宦官弄权,宪台抱怨。
    虽崇祯皇帝励精图治,天授已失,灾难遍地,于是人心离叛,天下兵起,使我中国之民,死者肝脑涂地,生者骨肉不相保。实乃天厌其德而弃之之时也。
    当此之时,鞑虏侵入,窃取天运。幸得中原气盛,天降圣人,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
    吾本布衣,蹉跎数栽,为兴复汉人荣光。时至今日,吾领之地,民稍安,食稍足,兵稍精,且鞑虏苟延残喘。窃以为,盛时及至。
    犹记汉朝陈汤曰,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今,卓彦亦有古人之忠勇,欲领兵出征,拯生民于涂炭,复汉官之威仪。
    虑民人未知,反为我仇,絜家北走,陷溺犹深,故先逾告:兵至,民人勿避。予号令严肃,无秋毫之犯,归我者永安于中华,背我者自窜于塞外。
    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我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这檄文大半用了朱元璋北伐檄。有不知晓的朋友不要计较“中国”二字!古代就有了!)
    ……
    檄文是个口号宣传一类的东西,发布出来,散布出去,有助于聚集民心。通常都在大势在握,重要战事的时候发布,也好给自己脸上贴金。
    这篇檄文中,出现的“卓彦”二字,是马俊的字。卓,意思为优秀,出色。彦,为有才学、有德行的人。正好对应俊!此乃马俊成婚的时候,陈近南给起的,一直没用上。
    明面上的战争,马俊是很有信心打败清军。暗中,早前在南方各地埋下的棋子,以及调动了北美基地中,近万名士兵,传播各种有利言论。
    现代信息传递无比发达,百姓也还是有很多事不清不楚,跟着舆论导向瞎转悠。古代,就更不用说了。所谓,民心可欺。
    天时地利人和齐聚,汉人义勇军,即刻起兵。
    陕地军营中,旌旗蔽空,数万将士整装待发,在誓师台上,手下李世力方才念完了檄文。
    马俊穿着一身黑色盔甲,高大挺拔的身材,手持一把纯黑长枪,面容无比严肃,大将军扮的有模有样。
    “将士们,洗刷汉家儿郎的屈辱血泪之战,即将开始!此战,必胜!不死不休!”
    借助近十年的内力,马俊的嗓门非常大,而且声音有力。
    底下的将士只占了这次出兵总人数的一小部分,毕竟三十多万人,不可能全部集中在小地方进行誓师。
    这些人,都是义勇军的精兵强将,每个人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过来的,跟随马俊南征北战,见识过马俊在战场的凶狠。
    因为都非常崇拜马俊。
    偶像都发话了,大家心中热血沸腾,连忙跟着叫喊,“不死不休!不死不休!”
    声音响彻天空,数万人齐声怒吼的样子,尽管不是第一次见,但马俊也被传染的激昂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集体的力量非常强大,个人意志往往会受影响。
    宰杀牲畜后,大家又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了一阵,然后马俊大手一挥,“出发!”
    出兵打仗,当然不能抬着轿子,马俊带着的沐剑屏,也只好女扮男装,骑着一匹马,随马俊前行。这些,所有将士基本都清楚。
    主将带个女人打仗,原本很动摇军心,不过大家也都习惯了,而且马俊的忽悠法子厉害,再加上粮饷给的足,战场杀敌也英勇,将士们无不服气。
    出得城外,行了三天两夜后,三十万大军汇聚。分兵三路,马俊和青木堂一众手下,领十万步兵进兵晋阳泉。其余两路军,各领一万铁骑,九万步卒。三路同时布阵在河北边界。
    此行,拉开了浩浩荡荡的统一大业。而且,这个统一,可不单单是指统一中原!
    在义勇军发兵的同时,长江以南的反对军,也虎视眈眈。虽然都想赶走鞑子,抢一份天大的功劳,为日后谋夺好处!
    可惜,这些反军队头领相互忌惮,兵力不足,谁都不敢贸然出兵,防止后院失火。这其中,马俊埋下的棋子,自然也起了很大的作用。
    四个月后,三十万大军折损五万,围困北京城。大清朝胎死腹中,奄奄一息。
    六月流火的天气,空气无比燥热。兵卒们穿着厚重的盔甲,不行动的时候,额头的汗水都密密麻麻。更遑论打仗了。
    连年征战,清朝内忧外患,孝庄无力回天。清朝损兵折将异常严重,当年英勇善战的八旗弟子,人员已经开始良莠不齐。
    马俊大军又开了挂,装备武器异常先进,伤员救治也非常迅速。
    两相对比,大清节节败退,如今悔之晚矣,虽然安排了后路,上层不少家伙,想要逃回关外。可惜早早被马俊埋伏的一万天兵天将阻拦。
    重要人员只要一露头,无数“夺魂镖”就出现,死都不明不白。
    一些不重要的人员,放任他们离去,日后再行收拾。
    “攻城!”漆黑的高头大马上,一身血染盔甲的马俊,扬起手中长枪,高喝道,“杀尽鞑虏,报仇雪恨!”
    如今,在京城内,只剩下八万清军。影视作品中,发挥了巨大效用的红衣大炮,还见不到踪影。根本没有丝毫守城的可能性。
    燥热的天气,让战士的心情也异常燥热,又是战争的最后时刻,大家都奋勇无比。
    短短小半日的功夫,便攻入城内。
    “杀!”一路上,马俊一马当先,没次起手便带起无数鲜血,染红了衣衫盔甲,染红了脸颊。
    人类骨子里,有一种暴戾的性格,野兽杀戮的本能,非常过瘾,也非常能够舒展心情。
    义勇军军纪严明,对于老实百姓,从来都是秋毫无犯。这可是真正的秋毫不犯,因为马俊的开了挂,不是真正的白手起家,犯不着掠夺百姓地主的财产养兵。
    不过,那些敌人对手,义勇军可丝毫不会留情!奉行不留活口,只有死人,没有降兵!
    战斗持续一天一夜,血染京城。
    清晨时分,黎明的拂晓刚刚出现,伴随着金光洒满大地,马俊领着万名军官,进入紫禁城。
    踏上太和殿阶梯,独自一人从正中央的道路前行。
    一路大步向前,自有兵丁打开大殿门,进入殿内,马俊没有丝毫犹豫,径直朝前,而后一屁股坐在了九龙金漆宝座——也就是皇帝的座位上。
    转头,迎面朝阳的光辉洒在身上,望向一众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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