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金锦笑了一声。
声音很轻,但是旁边的金铮听得一清二楚,这声笑带着不屑和轻蔑。
两人没待多久就起身告别,云同辉又是好一顿忙活,满屋子搜罗水果零食塞给姐弟俩,直到被抗议说拿不起了这才罢休。
出了门,金锦沉默了一会,突然冷笑:“开会,呵。”
金铮诧异地望过去。
金锦却又不说话了,一路无言。
直到车子开到一个红绿灯口,金锦回家的路线是该左转了,金铮打亮左转向灯,金锦却说:“直走。”
金铮挑眉。
“去紫荆山庄。”
紫荆山庄,x市的别墅区,地处山清水秀的度假区,因为周边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全,离市中心又远,一般人买下那里的房子也不会常住,一年到头最多是想逃离城市的高压,去体验一把世外桃源的生活才住几天。
金铮一边开车,一边听金锦道来。
“本来我没打算告诉你,想着我自己去把祸患解决了就算了。我不知道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天生反骨,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抢。爸爸外头有女人。”
这是把他也骂进去了。
父亲金甚在外头的事,金铮大概也知道一点。幼时的记忆里都是父母漫天的争吵,再后来母亲大约也是累了,只要丈夫不要做得太过火,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这么多年来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
金甚拥有这样的身家,虽然他五十好几快六十了,但是因为勤于健身与保养,看起来也不过是四十出头的人,丝毫不显老态。多金又英俊的老男人,在花花世界里像是一块磁铁,有的是女人前仆后继,甚至有不少大言不惭者打上爱情的名义。
“阿铮你知道吗,其实妈妈怀你的时候我很不高兴,因为大人们都逗我,说妈妈生了弟弟就不要我了。我怕你抢走原本属于我的东西……无论是精神方面还是物质方面。你出生后我本来打定主意要一辈子讨厌你,但是我第一眼看到你我就心软了,但是我又不想自己就这样妥协了,所以我不抱你,不看你,不跟你接触,甚至妈妈多抱你一会,我都逼自己给你记上一笔。后来有一天,你午觉睡醒了,我不小心路过看了你一眼,你不哭也不闹,睁着眼睛看着我,眼睛又大又圆。我走到你旁边拉拉你的手,你的小手圈了我的手指朝我笑,从此我就再也没法讨厌你。总的来说,你这个弟弟还算讨我喜欢。”
“爸妈再疼我,平时再怎么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平等对待,我也知道家里的继承人一定是你。这个无所谓,你是我弟弟,我不会跟你计较这些身外之物。”
小时候这一段,这是大人们多年来乐此不彼的笑谈,金铮从小听到大。大人无非是认为一个小姑娘怕失宠,闹小性子。但金铮头一次听到从姐姐的角度出发的版本。没有人教一个年仅八岁的小姑娘,如何去接受原本拥有的东西要被剥夺去一半甚至大半。她经历过忐忑、嫉妒,强迫自己狠心,可是最后还是败给血浓于水的亲情。
“可是这不代表我能允许别的女人生的野种也来分我的身家。”
“前天我在机场看到杨叔接了一个孕妇,我问这是谁,他跟我说是他远房亲戚。切,谁信。”
杨叔是金甚的司机,已经跟了他二十几年了。
“我找人跟了爸爸好几天,他每天都到这里来。”
车子驶到紫金庄园对面的马路上,人烟稀少的地方到了晚上更是寂寥,望去不过亮着零零星星的几盏灯。
金锦指着半山腰的一栋别墅,说:“我们的爸爸和小弟弟现在就在那。”
金铮顺着她手指所指望去,那间灯火通明的屋子充满了烟火气息。透过窗帘,可以看到二楼左边的房间隐隐约约有人影走动,不难想象里头父亲与情妇还有尚未出世的孩子其乐融融的样子。与母亲在的那个屋子截然不同,没有丈夫,孩子也都离她而去,陪伴她的只有保姆和老猫。
他活到这么大没享受过几天父亲的陪伴。金甚总是很忙,忙到没有时间顾及家庭。金铮小的时候还会撒娇要爸爸陪他玩,陪他去公园。金甚总是告诉他下一次。再懂事一点,金铮就再也不提此类要求了。
不过现在金甚却能抽出时间陪另一个女人。
哪有什么忙的不得空呢,想陪的人,再忙都能抽出时间去陪的。
“小弟弟。男孩?”金铮问道。
“嗯,男孩。”金锦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袋在金铮眼前亮了亮,“没想到我也有用到私家侦探的一天,还挺好使,我已经把那女的祖宗十八代都翻了个底朝天了。她才22岁,妈的。”金锦忍不住爆了句粗口,“小小年纪,大学也不读了,跑来给比她爸年纪都大的人生孩子。”
金铮又看了那窗口一眼,远远的灯光温柔极了,可是于他却是刺目极了,他打方向盘掉头,淡淡地说:“反正她又生不下来。”
“干嘛?你来啊?”
金铮笑着看了她一眼,“我来就我来啊。”
*
金铮把金锦送回去,然后带着牛皮纸袋回了家。
金锦准备的资料非常详细,几天时间把人家的底细翻了个底朝天,大到哪里人,小到幼儿园在哪里上,统统记录在册,恨不得把那女的昨天吃了几碗饭都写上了。
金铮失笑,他这姐姐永远都是吹毛求疵的主。
牛皮纸袋里还带了几张偷拍的照片,他随意翻了翻,照片上的女人比他还小上几岁,但是打扮得很是成熟,后面时不时有金甚身边的心腹亦步亦趋跟着,俨然是一副贵太太的样子了。
大概在心里早把自己当成父亲的妻子了。
他记忆长河里母亲那双哭红无数次的眼睛,是他和姐姐无法安慰的伤痛。
他从小就特别不喜欢当情妇的女人,更何况这个女人腹中的胎儿能直接影响到他和金锦的利益,所以对她更是没有丝毫怜悯。
他打了个电话安排了一下,让人把那女人干的好事通知一下她的父母。那对老实巴交的农村夫妇,大概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自己家里世世代代清清白白,结果却养出一个这样不知廉耻的女儿。
他揉揉眉心,“直接让他们过来一趟吧,把人带去医院把孩子流掉,机票酒店给他们安排好。我已经仁至义尽够客气了,她要是还不肯,那我只好用别的手段了。”
料理了家事,他还剩一件事没解决,沈何启的好友请求。
点下同意很简单,但是点下同意的这个意思很不简单。
他今天确实是冲动了。
他本来没打算管的,这是吴勉的人轮不到他管。毕竟那两人前一天还在厕所门口蜜里调油,要是沈何启不说,他怎么都没想到他们分得这么快。
结果他姐姐那么一批评,他就瞎操心了,担心她给婆家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金锦不但是吴勉的嫂子,还是他的姐姐。
婆家到底是指谁家,当时他脑子里下意识闪过的念头,就很难启齿了。
第21章
得知沈何启和吴勉已经分手,金锦也算松口了。
方才金铮送她到家的时候,她本来都走了几步了,又折回来。
金铮摇下车窗看着她。
“到时候爸爸问起来,你就说是我指使你的,毕竟爸爸一直比较宠我。”
这是还拿他当小孩呢。金铮笑道:“你以为我还小啊,我能解决的。放心。”
金铮心里清楚,金锦放手让他去解决,不管是因为迷信怕报应到吴森煜身上,还是因为初为人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仁慈,说来说去都是顾及着年幼的儿子。不然她肯定是自己默默把事办了事后才来告诉他,不会让他手上沾上这笔血。
眼见弟弟都这么大了,能站在她面前挡风雨了,金锦也笑:“还有啊,她既然分手了,两个单身的想干什么我也管不了。不过我还是提醒你一句,这年头也不跟以前那么保守,我不是说要你找个清白的姑娘,但是跟了老四又跟你,你们两个又是亲戚又是朋友的,以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金锦说得很委婉,金铮却回得直白:“他们没睡。”
“那随你。老四对她挺上心,你要是没有喜欢到死去活来,还是再掂量掂量。”
*
重逢不过三天,事态已经发展到不受控制。
沈何启对于金铮而言,是一个非常奇葩的存在。
读高一那年,金铮16岁。
他和吴勉不在同一所学校,开学前还生出一种孤单北冰洋的错觉,然而进校第一天他就和陈伟业勾搭上了,从此高中三年宛如连体婴儿。
这是后话了。
熬过军训两个礼拜的日晒雨淋,皮肤灼伤蜕皮的阴影,让他一开学的时候连上体育课都想吐。
每个礼拜最喜欢的也不过就是周三那节电脑课了。
那天又是周三,下午的第二节课照例去行政楼上电脑课。
电脑课的位置没有那么约束,比较随意,不少人都是选择与亲近的好友一起。
金铮走到陈伟业的同桌那,三言两语就成功让人女同学红着脸答应把座位换给他了。
司空见惯的场景。
军训前金锦给他准备了防晒霜,他嫌娘炮连盖子都没打开过,愣是晒得乌漆嘛黑,用金锦的话来说就是“一张脸上只剩眼白是白的,笑起来的话还有两排牙”。黑归黑,颜好可破。这丝毫不影响七中的女孩子对他芳心暗许。
他笑眯眯地道了谢,在陈伟业艳羡的目光里坐了下来。
抽开键盘桌,键盘上有一本计算机课本,大概是之前上课的同学落下的。
他随手拿出来,然后察觉到这本书的厚度不对。
里头还夹带了一本书,翻开一看,发现宝藏。
《金瓶梅》。
哪怕初中的时候语文老师再三强调过这是一本文学着作,然而对十六七岁浑身都是躁点的男孩子而言,这本书就只是一本黄书。
他和陈伟业相视一笑,彼此眼里都是心照不宣的坏。
电脑课本的扉页,是龙飞凤舞的字迹——
101班 沈何启
还是美术班的妹子会玩。
他和陈伟业凑在一起看了几页,那上头生涩难懂的文言文便逼退了少年一睹“名着”的决心。再说都是早就见识过视频版的人了,那几个文字压根也刺激不了多少兴奋神经,远远比不上游戏的诱惑。
电脑老师在上面讲课,远程控制了所有人的桌面,不过这难不倒他们,几个键一按,课件就缩成了一个小窗口悬着,剩下的大片都是他们自己的界面了。
金铮那台电脑的浏览器也没关,只最小化了。他点开,正要往搜索框输入游戏名字,眼睛就被原本留在输入框里的字吸引了。
他的名字。
大概是为了缩小搜索范围,打的还是“金铮 x市七中”。
虽然他的名字不至于烂大街,但是全国同名同姓的人也多了去了。历史记录里面除了校园贴吧里有人在讨论他,其余搜出来的都跟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金铮的眼神又飘到计算机课本扉页的那个名字上了。学校这么多班,这么多人都在这个位置上坐过,倒也不一定是她搜的。
不过,沈何启,他记住这名字了。
下了电脑课,陈伟业的怂恿下,再加上本来他也想看看这在电脑课看《金瓶梅》的是何方神圣,便也半推半就地带着沈何启的那两本书到了美术班门口找她。
艺术班的妹子无疑是学校里质量最好的,两人在门口站定,一望进去里头坐着的美女还真不少。
“沈何启,哪一位啊?”他举了举书,很贴心地帮她把小说藏进了课本里面。
一个趴在桌子上睡得正香的女生被周围同学叫醒,疑糊地望过来。
看到门口是他,脸色明显慌了一下,虽然很快又回复了正常,金铮还是确定那搜索框的字八成就是她打的。
女孩子喜欢他的眼神,他太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