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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7节
    过了不几天,林枫所辖百人队接到驻防任务,赶往三十里开外的蒙县。此时五龙帮共占据了三个县城,分别是邺县,蒙县和沛县。其中沛县落到了青、紫两位长老手中,近乎于自立,算不上五龙帮真正的辖地。
    蒙县方圆不过三十余里,因为农田肥沃,此处百姓倒是富足不少,算是五龙帮税银的主要来源地。林枫这支百人队为黑旗众第十三队,黑旗众共有十三队,合计一千三百人,这在整个东沭城也属于一支极为强悍的劲旅。
    十三队的任务是驻守蒙县北门,帮会不比军队,并没有什么严苛的军规军纪,除了按时定点分班守门外,其余时间可以随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转眼过去了一个月,这期间,林枫已经探寻到三处不错的阴地,尽管无法与大顺国那处乱葬岗相比,可对于林枫如今的修为,阴气已是绰绰有余。他白天处理十三队的琐事,晚上悄然离城,借助阴地修炼鬼狱白骨爪,倒也算是逍遥自在的很。
    在黑旗众眼中,林枫绝对是一名非常合格的上司,合格就在于他很少管事,十三队可算是黑旗众里最为自由的一队,哪怕是守门期间走小差,事后也不会受到什么惩罚。主要原因便是林枫并没打算在五龙帮久待,五龙帮对他来说,仅仅是个歇脚的地方。
    临到中午,十夫长铁牛敲响了林枫的房门,大咧咧的喊道:“林头,今个虎子请客吃饭,咱早点过去吧。”铁牛便是那名怪力十夫长,第一个挑战十夫长成功的汉子,他在加入十三队的第二天就挑战林枫,结果被林枫一脚踹进了水缸里,从那天起,他就对林枫崇拜的不得了。
    对于苏虎这个人,林枫倒觉得他早晚会是个人物,原因就是对方精于人情世故,善于利用身边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从而为自己造势。林枫现在扮演的角色性格直爽,没有心机,比魏安还呆傻三分,又身为黑旗众百夫长,自然成为苏虎最佳的踏板。
    不过这些无聊的凡人之争,林枫倒是用一种旁观者的身份观望,并没有觉得对方拿自己当踏板有何不妥。在他亲手杀死大顺国镇清王之后,就清楚自己已经远离了凡人的纷争,偶尔看着他们勾心斗角,打破头皮的想上位,林枫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情愫。
    第七百零七章 三世令
    蒙县是苏虎的老家,也给他设宴找下了绝好的借口,这样的宴席,基本上每月一次。宴请的主要对象就是对自己上位有所帮助的百夫长,以及拥有潜力的十夫长,例如铁牛。
    苏虎是个自来熟,不到一个月时间,他就与四门四队的百夫长们拉上了关系,他这样的人才,留在十三队做个十夫长,确实有些大材小用了。
    宴席设在了城内第一大酒楼品香居,来客除了其他三队的百夫长外,还有当地几名士绅。宴席上基本都是互相寒暄着,并没有什么有营养的话语。
    就在林枫百无聊赖时,一句让他怦然心跳的话从五队百夫长的口中说出:“喂,你们知道不?咱们昌老帮主当年差点就成仙了。”
    七队百夫长不屑道:“你就瞎扯吧。”
    五队百夫长一瞪眼,拍桌道:“我扯?嘿,你还别不信,这可是单长老醉酒后说的,难道单长老会说假话不成?”
    十一队百夫长也被提起了兴趣,喝了一口酒问道:“老五,单长老咋说的?跟哥几个说说呗。”
    林枫虽未开口询问,目光却也放在了五队百夫长身上。现在一切与修仙界有关的信息,他都有必要收集,指不定啥时就会有大用。
    五队百夫长得意洋洋的扫了众人一眼,神秘兮兮的说道:“听说还是老帮主年轻时候的事,那时候还没五龙帮哪,五龙只聚其二,就是咱们单长老和老帮主。那年,老帮主无意中救下一名落魄书生...先喝口酒。”
    “嘿,你倒是喘起来了,信不信哥几个揍你。”七队百夫长捶捶桌子笑骂道。
    五队百夫长喝了一口酒,吐了一口长气:“据说那落魄书生就是一名活了数百年的老神仙,为啥老帮主的功力能达到后天巅峰?还不是因为吃了老神仙的灵丹妙药。”
    “那和成仙有啥关系?”林枫实在忍不住,问出了最关键所在。
    “十三,想不通了不是?”五队百夫长对林枫倒是有几分敬畏,并没有紧着卖关子:“说来遗憾哪,咱老帮主没仙缘,不过那老神仙说了,下溯三代,只要三代之内的后人身怀仙缘,那老神仙就会助其成仙。”
    “瞎扯,也没见老神仙来带走咱的现任帮主。”七队百夫长挺喜欢和五队百夫长犟嘴,满眼不相信的说道。五队百夫长哪里能解释这个问题,只能支支吾吾的絮叨‘都是单长老说的,有问题去问单长老。’
    这几句茶余饭后的对话,听在林枫耳中无疑是平地炸雷,五队百夫长无法解释,可他却能够解释。翊圣那残缺的记忆里,提到过一种名为‘三世令’的玉佩,这枚玉佩佩戴在有仙缘的人身上,会发出幽幽蓝光。炼制‘三世令’的修士瞬间就能感应到佩戴之人的位置,从而寻到那名拥有仙缘的后人。
    三世令内储存的灵力仅够支撑一百余年,过了这个年限三世令也只是一块普通的玉佩而已。一些活了近千年的老怪物,便喜欢在分支家族里留下几枚三世令,等哪天心血来潮了,就会收几名后辈子弟进入仙门。
    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那名修士又做出了下溯三代的承诺,那么五龙帮现任帮主手里一定会有三世令。想到此,林枫全身热血沸腾起来,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没想到他一系列的计划尚未实施,就有一个大机会摆在了他面前。
    林枫稍微平复了一下激动的心情,慢慢梳理着其中的利害关系。第一,那枚三世令到底是何人所发?是大宗门还是散修家族,这个尚未取证,若是后者,以林枫的心性断然不会加入。第二,如何从五龙帮得到这枚三世令,硬抢肯定不行,只要颁令的修士稍微一查证,他就要面临灭顶之灾。
    不管如何,他都有必要深入总坛探个究竟。
    是夜,林枫乔装打扮,悄然离开了蒙县。以他的脚力,从蒙县县城到达邺县的总坛用不了一刻钟。
    古陂山上灯火哄明,守卫比白日还森严几分,林枫运气于指尖,顺着通往总坛后侧的峭壁攀了上去,古陂山后侧是千丈悬崖,基本不需要防护,总坛后花园紧靠悬崖而设,占据这个天险,历来没有发生任何的岔子。因为这处悬崖就算后天巅峰的高手都不一定能够爬上去,而且达到后天巅峰实力,足以带一队人直接杀入总坛了,哪还会偷偷摸摸的偷袭。
    林枫攀上悬崖,屏息凝气,如同一只狸猫般跃上了屋脊,刚踩踏在屋脊青瓦上,就听到屋内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消息准确吗?”
    林枫俯下身,轻轻的掀开一块瓦片,隐约可以看清下面人的样貌,果然是开坛之日时的那名女帮主昌秋卓。对于这名女帮主,林枫倒是钦佩的很,一名女子能够支撑住偌大的帮会,其心性,其手腕,都值得让人佩服。
    昌秋卓身旁,站着三名穿着锦衣的貌美女子,这三名女子腰悬宝剑,足踏长靴,一副男儿打扮,看起来英姿飒爽,颇有些豪迈之气。一名锦衣女子抱拳道:“帮主,消息绝对属实,青龙长老前几日秘密与万里帮帮主碰过面,属下觉得他们近几日肯定会有大动作。”
    “哼!我本以为他们只是不服我,没想他们竟还勾结其他帮会,欲图不轨,狼子野心哪!我当初真不该有妇人之仁,起初我还顾念他们追随老帮主鞍前马后的恩德,如今看来,毒瘤是必须要除!”昌秋卓此时只穿一袭轻纱,房屋内的铜炉烧的通红,比之室外的冰寒,室内犹如春天一般。
    “帮主,紫龙长老近些天一直没有大动作,属下以为,这人才是我们要防范的人,他历来是本帮智囊,在这个节骨眼上,不可能会没有小动作。”那名锦衣女子估计是昌秋卓的心腹,说出的话没有丝毫掩饰之意。
    昌秋卓纤细白嫩的手指不断在桌案上点动,轻声道:“彩云,你连夜赶往黑旗众驻地,传我口谕,命黑龙长老夜袭沛县,务必将青龙范德中擒住,如不能生擒,就地斩首!”她并没有取出任何的信物,仅仅是口头下令,左侧圆脸女子躬身领命,大步走向门外。没有信物的口谕足以显出昌秋卓对这些女子的信任。
    林枫趴在屋顶,暗自想道:看样子今天还不是找寻三世令的时候,黑旗众如果攻打沛县,十三队估计也会随军,我还是先回蒙县,省的出什么岔子。从刚才的对话中,他清楚最近的五龙帮肯定会有大动作,不过以他的角度来看,五龙帮的局面越是混乱,越适合他趁乱而为。
    悄然退下房顶,林枫顺着悬崖飞掠而下,身形彻底掩入了夜幕中。
    蒙县与沛县相邻,想发兵沛县,必会路径蒙县,林枫刚赶回十三队驻地不久,就接到了黑龙长老的兵符。一时间,东南四北门四队全部集合在了西门外的官道上,除了百夫长与十夫长外,其余帮众都是左手举火把,右手握马刀,个个表情肃穆,场中弥漫着风雨欲来的气势。
    沿着那条官道走上二十余里,便是沛县境内。
    看这四队,当属林枫的十三队气势最足,最主要的原因便是十夫长铁牛,他犹如铁塔般骑在一匹黑马上,手持一杆长柄铁锤,一人气势可抵百人。
    林枫手持乌金枪,身跨一匹白马,银盔飒飒而动,透着一股子萧杀之气,不管怎么说,他还是第一次参与冷兵器作战,看到刀剑生辉,人马涌动,心里难免涌出一股豪气。
    “长老大人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只见远处无数火把晃动,马蹄声震天响,犹如千军万马呼啸而来,当先一人,在火光映耀下,正是黑龙长老单昊。
    单昊身披一袭乌金锁子盔,身跨一匹枣红骏马,右手拎着乌金戟,人未到声先至:“哈哈,儿郎们,奉帮主令,夜袭沛县,擒下范德中那厮,今夜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有卵子的就跟老夫去杀上一遭。”
    单昊的脾性很符合黑旗众的风气,黑旗众十三队帮众全数挥舞手中长刀,哄然吼叫起来:“杀!杀!杀!”
    “灭掉火把!我们趁夜袭营!”单昊高举乌金戟,率先一人冲在最前,顿时间,马声嘶鸣,黑旗众十三队有条不紊的跟在后面,朝着沛县方向杀去。
    沛县与蒙县交界处,有一处一线天,绵延三里有余,历来是设伏之地,可此刻他们是连夜偷袭,自然不会在意一线天。林枫所带十三队位于黑旗众尾末,黑旗众刚杀入一线天,林枫就隐隐感觉有些不妥,自踏入先天境界,他已经能够初步感悟万物,虽不如修仙者那般能掐会算,可对于危险的直觉还清晰的很。
    “有埋伏!退!”林枫俨然已经代入了黑旗众百夫长的身份,当下不假思索的大吼了一声。他一声吼,在宁静到仅剩脚步声的傍晚绝对不逊于天际炸雷。
    随着林枫一声大喝,一线天前方顷刻间落下大量碎石,堵住了黑旗众的去路,一个苍老的声音大吼道:“全部攻击,不需收尾。”
    数以千计的碎石不断落下,一些猝不及防的黑旗众被砸的脑浆迸裂,当场毙命于此,单昊手中乌金戟接连挥动,大量巨石被他打飞出去,他强自拽住有些惊慌的座驾,大喝道:“所有人紧靠悬崖站立。”
    第七百零八章 尔虞我诈
    ?众人听到此话无疑抓到了救命稻草,纷纷牵马冲到悬崖边,身体紧贴在崖壁上,果然见到碎石只是掉落在身前,不再对他们产生什么威胁。哪怕是顺着峭壁滚落碎石,若中途碰到一块翘出的石块,也会将碎石甩出,绝不会稳稳落在崖边。
    “范德中!你一辈子都畏畏缩缩,可敢站出来与我一战。”单昊站在官道中央,一边挥戟砸开前方的巨石,一边振声吼道。
    “哈哈,单大长老,你我斗了一辈子,彼此谁也瞧不上谁,可今天,死的肯定是你,你先看看前后吧!”那个苍老的声音得意的大笑道。
    一线天入口处,出现了大量高举火把的兵士,距离林枫的十三队相隔不远,清一色的制式长弓,全部上箭拉弦,如此近的距离,绝对能直透人体。
    林枫脸色略微有些阴沉,五龙帮绝对出了内奸,因为从昌秋卓下令到现在,不过过了不到一个小时,唯一知道此事的一是昌秋卓,一是林枫,一是三名锦衣女子。谁能不到一个小时就能将情报传到沛县?
    唯一的解释,便是这个情报早就已经传到了沛县,如果这样想,那么这个内奸的名字呼之欲出,五龙帮新任帮主--昌秋卓!
    林枫望了一眼兀自呐喊的单昊,心里涌出一丝无力感,这个单纯的老者,估计是犯了什么忌讳。可悲的是对方连自己做错了什么都不清楚,估计到死,都还以为是为了帮会战死,不得不说是一种可悲。
    “林头,前方路已被长老破开,你带兄弟们先走!”铁牛仗马挡在林枫身前,嘿嘿大笑道:“俺自打来到黑旗众,就看你顺眼,你以后的成就肯定比俺铁牛要大。”
    “少说废话!”林枫一扬枪,猛地打在铁牛胯下黑马的马臀上,大骂道:“给我赶紧撤。”
    “射!”随着敌营一声令下,箭矢雨点般倾泻而下,林枫纵马冲杀上,乌金枪挥舞的密不透风,大量箭矢被他打在一旁的地上。
    “撩!”短短数十米,马力眨眼即到,林枫一抡乌金枪,一道庞大的力道迸发而出,当前一排弓箭手被枪身砸的血肉横飞。因为十三队并没有完全进入一线天,所以对方的埋伏并没有完美收尾,反而留下一个天大的漏洞,若不然,除了林枫之外,所有人都可能会命丧当场。
    有了林枫阻挠,单昊带领着剩余的黑旗众狼狈冲出了一线天。见到众人安然离开,林枫这才俯身在马背上,伴着耳边嗖嗖的箭矢声,贴着峭壁纵马追向大部队。
    “哈哈,单昊,你逃不了!等你杀出一线天,就会感觉到什么是绝望!”那个苍老声音的主人应该也是一名高手,声音浑厚有力,声传数里之外。
    黑旗众清一色的骑兵,很快便冲出去了一线天,刚冲出一线天,映入众人眼帘的却是密密麻麻的火把,足足有上万人,将这方夜幕照的有如白昼。
    单昊脸颊抽搐了一下,他神经再大条,也清楚是出了内奸,否则对方不会预知般的布下这等阵势,可他一向忠心,自然不会往帮主身上想,况且这个节骨眼,这等事也由不得他多想。
    “朝西南方向杀!那里有处山坡,足以让我们据守等待援军!”单昊久经沙场,临危不乱的下令道。同时他心里还有一丝希望,认为昌秋卓能够派出援军,毕竟这几年发展下,锦衣众人数足有数千人,战力早已超越了黑旗众。
    古陂山总坛一处最高的楼阁顶端,寒风透骨的冰寒,昌秋卓高坐楼阁之巅,任由寒风吹拂脸颊,纤纤玉指轻轻拨动古筝琴弦,轻声吟唱道:“挥袖作别,流云万千。可有人百般流连。今昔一别,一别永年。苍山负雪,奈何已叹...”
    歌声婉转悲切,其中似有万千愁绪,‘叮’的一声,一根琴弦应指而断,歌声戛然而止。昌秋卓细滑的手掌抚过琴面,轻叹道:“你也老了啊,若一早归隐,我可将你置于阁中,名望双归。怎奈你强撑吟唱,如今弦已断,情已绝,不过是一块雕琢精细的朽木罢了。”
    一通厮杀下,黑旗众仅余八百余人冲上土坡,单昊站在土山高处,凛然不动,十余名黑旗众举着铁盾,替他挡去射来的箭羽。众百夫长守在土坡周围,箭射刀砍,死守不退。刀光矛影中杀声震天。
    林枫满身血迹的蹲坐在一块岩石上,刚才的冲杀,是他平生第一次驰骋沙场,那种热血沸腾、兴奋颤栗的冲动,哪怕他有着先天境界也无法抑制。
    黑旗众是五龙帮一把尖刀,背水一战下,展现出惊人的武力,敌兵先后攻打了四次,全都铩羽而回。单昊身为后天高手,一人之力可斩千人,龙游浅滩终是龙,还无惧犬鼠之流。五龙帮黑龙长老,算是五龙帮一面永远不倒的旗帜,名望比帮主还要高,深得全帮上下的拥戴。
    林枫聚气于双瞳,隐隐可以看到不少幽魂趴伏在地面上,这些幽魂内有着深深的不甘与怨念,或化为厉鬼,或化为孤魂,很少能够成功转世。
    战争死亡的兵卒最难进入轮回道,这也是为何每逢国战以后,一些仁德的君主会请佛宗子弟在战场设坛超度。必须消除魂魄之中的怨气,才能安然轮回。当然也有例外,如果那名兵卒死得其所,死的没有任何顾虑,依旧可以立即转世。
    敌兵阵营呈品字围在土坡四周,只围不攻,估计是抱着将黑旗众困死的念头。战争就是如此,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到了凌晨时分,不少伤兵的精神开始低落,抱着兵器侧卧在地上,土坡之上寒风凛冽,空气中飘洒起细小的雪花,一直握着乌金戟凛然而立的单昊,须眉之上也沾满了不少霜雪。
    估计也就只有先天之境的林枫,还保存着充沛的精力,他站起身,拍打了一下身上的雪花,起身走到单昊身边,轻声道:“长老,他们都快支撑不住了,你为什么不投降?”单昊撇了林枫一眼,眼神中寒芒一闪,他瞧着林枫,轻喝道:“好男儿行走天下,为什么而活?自然是尊严,我宁可站着死,不愿跪着生。”
    林枫轻声道:“那尊严和八百兄弟比起来,孰重孰轻呢?”
    单昊表情一阵纠结,最终神色一黯:“待我战死,你带他们降了吧。”林枫摇摇头,苦笑道:“如果这样,还不如一起战死。”这些天的相处,林枫早已了解了黑旗众的性格,如果单昊战死了,想要他们投降,难比登天。
    此时的林枫,双眼炯炯有神,精芒毕现,单昊呵呵笑道:“我竟看走了眼,你可不像先前表现出的那般呆傻。”林枫蹲在地上,捻起一点雪花,望着雪花在手心慢慢融化,轻声道:“傻也好,聪明也罢,都不过是皮肉相。世间事,难得糊涂啊。”
    “难得糊涂?难得糊涂...哈哈,好,好,难得糊涂!”单昊顿时明白了林枫话中的意思,直笑得眼眶带泪。对于单昊这名五龙帮的两代忠臣,还是不要去想清楚原委的好,就这么挺着胸膛死去,至少比发现被人背叛阴杀强,人生在世,当糊涂时就该糊涂。
    时至清晨,又有十余人冻死在土坡上,在不少人眼里,冻死也比死在刀剑下要安详的多,至少能留个全尸。
    到了现在,傻子也清楚不可能会来援军了,每个人脸上都带有悲怆神情,土坡周围全是密密麻麻的敌军,西南方向三四千人,东部方向有三千余人,西北方向两三千人,从旗帜上看,有两支是五龙帮青紫长老麾下,还有一支是万里帮的旗帜。
    单昊翻身上马,高声喝道:“你们每个人,都是我亲自招收,没想到要在此处诀别,你们...你们降了吧。”
    左臂中箭的一队百夫长也是翻身上马,怒喝道:“降?黑旗众还没有向其他帮会降过的记录,以前没有,以后也不会有,黑旗众不会出现投降的帮众。”
    林枫表情恬静的跨在马背上,左手抚摸着乌金枪,心里轻叹道:之前在前世听人说起沙场战事,谈及全军血溅沙场,毅然赴死,当时还不相信,没想到今天倒是亲眼见了。
    如果他有能力,今日定然会救众人脱离此地,可他只是一名先天高手,还是一名先天初期,真与一支军队对上,必是凶多吉少。先天高手不是神,真气也有耗尽的时候,一旦耗尽,与普通人无疑。
    事到如今,他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心里暗自好笑,他还是将帮会内斗想简单了,一个帮会,就等于是一个国家的精缩版。照样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一个不小心,就算先天高手也会陨落其中。
    人性的险恶,岂是后天先天所能抗衡的。
    “黑旗万岁!五龙帮万岁!”单昊一抖金乌戟,振声吼道,一骑杀下土坡,所有黑旗众齐声呐喊着口号,战马奔腾,八百战马气势汹汹冲杀而下。
    林枫所带十三队从侧翼掩杀上去,直接刺入了青旗众右翼,他拎着乌金枪左掩右杀,一名名青衣众死在枪尖之下,铁牛手持重锤,每一锤抡出,都把一名敌人的胸膛砸的凹陷。
    见到黑旗众冲下山,品字形阵型急速收缩,将黑旗众夹在了中心处,此刻,单昊的后天实力全部爆发了出来,乌金戟在他挥动下,恍如蛟龙,挟带着震天的威势。他战马四周躺满了尸体,全都是一击毙命,单昊喘着粗气,右臂也是隐隐有些酸麻,人不服老不行,换做年轻时候,他拎枪冲敌营,三进三出不在话下。
    “范德中!”单昊扭头间,一眼看到了跨坐战马的青龙长老,不由睚眦俱裂,纵马就冲了上去。
    第七百零九章 杀出重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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