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志凡叼着烟坐在楼梯上仰着头看着窗外漆黑的夜色,声音飘渺的道:“二十七年前我差不多跟你这般大,那个年代跟你们这个年代不同,80年代末刚刚改革开放没多久,沿海城市最先开始改革开放,那里人的生活应该还不错,但是我们这里太偏僻了。”
说到这钱志凡自嘲一笑道:“用我们当时那个年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改革开放的春风还没吹到我们这鸟不拉屎的赵县,所以那个年代我们大家的生活都不怎么样,跟现在比起来太苦了,毫不夸张的说缺吃少穿的。”
话音一落钱志凡再次捂住了胸口,米子轩感觉不对劲了,搀着他起来道:“大叔你得听我的,先回病房,我去找大夫。”
这次钱志凡没有坚持,实在是有些难受,便任由米子轩把他搀扶到了病房躺在床上。
米子轩直接去找邓一可,但值班室没有,医生办公室还是没有,他只能去找翟颖,谁想他刚说钱志凡胸口又疼了让邓一可过去看看,翟颖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道:“邓大夫去急诊会诊了,让他等等吧。”
米子轩也是急了直接不客气的道:“等?他的病可不轻,绝不是简单的胸痛这么简单,你立刻去找大夫,让他回来,不然就把他所有的检查单给我,我给他看。”
翟颖一撇嘴不屑的道:“你谁啊?你给他看?你算老几啊,我告诉你别在这跟我闹事,不然我叫保安把你赶出去。”
米子轩脾气本就不好,又看出钱志凡的病并没那么简单,眼前这翟颖又三番两次的刁难他,米子轩那里还能忍得了,就在他要发作的时候钱志凡竟然走了过来一把拉住他道:“小伙子我没事,别跟她吵了,这大半夜的影响大家的休息,走,咱们回去。”说到这不由分说的拉着米子轩就走。
米子轩肯定不能把钱志凡推开在跑去跟翟颖吵,他要是这么做钱志凡急出个好歹来怎么办?只能是强忍心头的火气,狠狠瞪了翟颖一眼。
翟颖双手抱在胸前撇着嘴不屑道:“你以为你谁啊?你给看?切,什么玩意啊,呸。”
米子轩跟钱志凡回了病房,他先让钱志凡躺下,这才道:“大叔你有什么不舒服的赶紧说,别忍着。”
钱志凡摇摇头笑道:“我没事,老毛病了,过一会就好,你看,现在不就没事了。”说到这他指指米子轩的椅子道:“你坐,咱们继续聊,我反正是睡不着就等着天亮了。”
米子轩点点头坐在椅子上,但是心里却是七上八下的,总感觉钱志凡的病不对劲,但现在他也没什么办法,第一钱志凡生说自己没事,不让自己去找大夫,第二他手头没有钱志凡的病历,更没有他刚做的各种检查单,就从钱志凡现在这没事人似的状态,米子轩也推断不出他的病情到底怎么样。
不过米子轩打算先稳住钱志凡,一会去找邓一可,必须得让他看看,他不行就自己来。
钱志凡看米子轩坐好后继续说起了他的故事。
钱志凡的语气满是飘渺之意,让米子轩感觉到时光倒流,回到了哪个泛黄的年代,一个他没有经历过的年代,一个他只在一些影视作品中看到的年代,在那个年代,一件白色的的确良衬衫绝对是奢侈品,就跟现在的lv包一样,就没多少人能穿得起,大多数人的衣服还都是深蓝色、土黄色的粗布衣服,尤其是在赵县这样偏远的县城。
在那个年天永远是蓝的,空气永远是清新的,在小小的赵县四个轱辘的汽车都是稀罕物,人们主要的交通工具就是自己的两条腿以及自行车,一到早上到处都是穿着肥大粗布工装的人们赶赴各个工厂,少数穿着灰色老式中山装的干部骑着28自行车,上边挂着个现在人看来土里土气的黑色公文包赶赴各个政府部门。
在这些人群中还有青涩的钱志凡,那个年代的他没有的确良制的白衬衫,有的就是一件他两个哥哥穿了多年的军绿色军装,这衣服老大穿完,老二穿,到了钱志凡手里早已经不知道穿了多少年,不但非但,并且上边还是补丁打补丁。
这样的衣服在当代人看来简直就是乞丐装,但是在那个年代的钱志凡看来,这就是一身奢侈品服装,因为在那个年代,也不是谁都能穿这种军装的。
不过不管在那个年代都是存在着等级划分的,有比钱志凡家庭条件更差的孩子羡慕的看着他那身补丁打补丁的肥大军装,有比钱志凡条件好的穿着的确良白衬衣的孩子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这身衣服。
钱志凡因为这身衣服自豪过,也自卑过,被羡慕过,也被嘲笑过,别人的嘲笑他从来不在意,他只在意那个穿着的确良白称身、花格裙子扎着马尾的女孩的目光。
她就是钱志凡的初恋,在他的叙述中,她就是最完美的女孩,是最完美的姑娘,她的一颦一笑都能让青涩而单纯的钱志凡面红耳赤,成了一个结结巴巴一句完整话都说不出来的呆头鹅。
这样的故事并不新鲜,很多电影、电视剧都已经给演烂了,但是当你真的从钱志凡这代人口中听他用飘渺而追忆的话语去诉说这个样的故事时,你不会感觉这是烂大街的桥段,你只会感到感动,只会想到自己年少时爱慕过的那个人,你会想那个人现在在那,是否还会记得哪个青涩得只会傻笑的你。
这不是一个只关于钱志凡爱情的故事,而是关于所有人在青涩年华所经历过的那段最纯真、最干净、最永生难忘的爱情故事,感动人的不是这个故事的本身,而是大家关于那段藏在心底深处早已经泛黄的记忆,你有,我也有,他也有的故事,因为我们都曾经年轻过。
故事说到了这里其实米子轩已经猜到了结局,故事本身并不有趣,也不是太吸引人,甚至可以说有一些狗血,不外化在那个记忆中已经泛黄的年代,年少青涩的钱志凡爱慕者那个女孩,就如同《匆匆那年》这首歌唱的一样。
匆匆那年我们见过太少市面,只爱看同一张脸,那么莫名其妙,那么讨人喜欢,闹起来却太讨厌。
爱了,恨了,分了,钱志凡的爱情就是这样,他深爱着那个女孩,她也爱着她,钱志凡此生此世永远忘不了在某个黄昏的午后,他们漫步在无人的树林中,两个人面红耳赤牵起了彼此的手,他们紧张得手心里全是汗,但却舍不得放开对方的手。
钱志凡坚信这一幕他永生难忘,她也是如此,她不会忘记的。
爱了,随后那?不敢在任何年代都是存在这等级划分的,钱志凡跟对方相比,她比他高了好几个级别,钱志凡不过是一只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而已,而她就是那只骄傲而高不可攀的天鹅。
家人的反对,让他们最终在某个雨夜大吵一架,从此相识应不识,从此天各一方。
说到这的时候钱志凡说了一句歌词,依旧是《匆匆那年》中的--相爱那年活该,匆匆因为我们不懂顽固的诺言,只是分手的前言。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眨眼就是二十七年后,但是在这二十七年中钱志凡从来没有忘记过她,哪怕他娶妻生子,哪怕她早已嫁作人妇,有些感情是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淡,最终消失在时间的洪流中,但是有些感情是时间永远都没办法磨平的。
钱志凡跟她的感情就是如此,任由洪流的拍打,他还是忘不了她,她也忘不了他,经年后他离婚了,她也离婚了,二十七年没有在联系的他们终于又要走到一起了。
钱志凡跟个即将见到心上人的小伙子一般一分一秒都等不了,连夜赶了回来,只为见他一面,上次见面已经是二十七年前,他不想错过了,她也不想错过了,他们相约在学校门口见面,执子之手、白头到老。
这就是钱志凡的故事,普通而没什么新意,更是早已经烂大街的桥段。
但听在米子轩耳中,却让他感动异常,他不是为钱志凡的故事感到感动,而是因为他自己的故事,恍惚间他似乎也回到那个青涩的年代,在一个雨夜看她哭着冲进雨中,然后刺耳的煞车声响起,从此以后他们阴阳相隔。
米子轩沉默了,钱志凡也沉默了,都陷入到自己的记忆中,去想那段往事,那段情,以及那个人。
钱志凡就要见到她了,但是米子轩却知道自己此生在也不可能见到她,他们终于彻底的走散了,消失在茫茫的人海中,在也没有机会相逢,永远。
时间定格在四点的时候钱志凡突然脸色先是变得潮红一片,下一秒就成了青紫色,嘴张得大大的,却吸不尽一口气,米子轩顷刻间惊醒过来,想也不想就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