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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节
    叶纤红把头靠在妈妈肩上,和妈妈说了一会悄悄话,感觉心从来没有这么贴近过。
    前世在深圳时,她经常做这样的梦,梦见和妈妈亲热地靠在一起,没想到现在终于实现了。
    叶妈妈同样很激动,前些年因为身体不好,疏于照顾女儿,让她吃了不少的苦。她最大的愿意,就是把身体养好,然后好好弥补这些年对女儿的亏欠。
    让她没想到的是,自己居然靠女儿才实现了这两个愿望。
    “大嫂,小红——”门口传来小姑的声音,打断了母女俩的悄悄话。
    小姑郑建琴自从转为公办教师后,在学校里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原先像她这样的代课教师,只是临时工,学校随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劝退。她能在转正名单公布后,还得到一个名额,大家对她的背景突然忌惮起来,见了面都非常客气。
    郑建琴当然知道这个变化从何而来,所以一直关注侄女的情况,听说段俊希跟杨市长的女儿订了亲,她非常惋惜,觉得侄女没能嫁到段家,她们失去了一个大靠山。
    没料到隔了些日子,又听说侄女跟一个京城来的男孩子关系非常亲密。
    告诉她这些消息的人,是她正在谈的对象家的一个亲戚,也是在市府上班的一名普通干事,消息来源比较可靠。
    他只知道胡向阳来自京城,是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警察,至于其它更深入的信息,比如家里还有什么人?父母是做什么的?限于身份,却无法打听到。
    不过有这些消息也足够了,只要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那个男孩子身份不普通,看他的穿着打扮和平时交往的朋友就知道了,搞不好比那个段俊希还要牛叉。
    既然侄女有这个本事,她们当然要抱牢这条大腿,今天听说侄女回家了,她匆匆上街买了袋水果过来探望。
    “小姑来了。”叶纤红站起来打招呼。“快到屋里坐。”
    可能重生后生活太顺利,叶纤红发现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总觉得小姑太势利,非常让人讨厌,她没事不想跟她接触。现在却能放平心态,跟她正常地交流了。
    当然也跟她们态度变化有关,前世小姑跟她见面,没有一句好话,重生后却相反。除了相亲那次,她还摆摆谱之外,往后姿态一直摆得很低,让她想恨也恨不起来。
    “听说你回家了,过来看看你。”郑建琴用带着讨好的口气说道。
    以前她看不起这个没血缘的侄女,喜欢居高临下教训她,现在面对叶纤红,早已没了以前的强势。
    “都是一家人,过来坐就是了,这么客气干什么?还买这么多水果,太浪费了。”叶纤红说着场面话。
    “应该的。”郑建琴见叶纤红态度和蔼,脸上的笑容更浓了。“你帮我解决公办教师的事,都还没好好谢你。如果今天再空着双手过来,我怕没脸见你了。”
    “这话说的。”叶妈妈在一边撇撇嘴。
    自己嫁过来这些年,夫妻俩帮过她多少忙,也没见她表示一下,现在女儿帮她解决了工作问题,她就买了几斤普通的水果,一付知恩图报的模样,这太可笑了。
    不过叶妈妈这样说,也是因为自己被小姑冷落,心里有些不爽。看在她对女儿一直客客气气地份上,就没计较了。
    第五十七章小姑来了
    “怎么没见姑夫?”,见小姑一直在这个话题上打转,语气也过份讨好,叶纤红听得有点腻歪,就岔开话题问道。
    小姑新找的对象才三十岁,比她还小两岁,在镇上一家工厂上班,听说还在镇上买了婚房,家里条件应该也不错。
    叶纤红奇怪的是,以那个男人的条件,什么漂亮的老婆娶不到啊?怎么会看上小姑这个老女人呢?
    倒不是她刻薄,看不起自家小姑,实在是小姑长相太普通了。
    小姑今年三十二岁,因为长年在镇上当老师,很少做农活晒太阳,所以皮肤倒是比农村女人白净些。限于家里条件,代课老师的工资也不高,所以就算用心打扮,也不过比农村女人略时髦些。
    加上从小奶奶纵容,性格有些自以为是,又不会做家务,实在不是好妻子的人选。
    “他家里有事,刚刚回去了。”小姑笑着回答。
    对这个对象,她确实非常满意。
    当她过了三十还没嫁出去的时候,多少人说她这辈子完了,嫁不出去了。
    就连自家人对她也失去了信心,觉得就算有人要,也只能找个老光棍,或者找个二婚男人,做别人的继室当后妈了。
    没想到最后说成了这门亲事,不知道多少人跌破了眼镜。
    “听说你现在没在酒店上班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郑建琴又问。
    叶纤红离开酒店,她们倒不觉得意外,毕竟那种地方工资低,又是伺候人的工作,上不了台面,换一个更好。
    只是接下来会去哪里上班,她们私下讨论过很多次。
    在郑建琴看来,如果那个男孩子真的有本事,最好把侄女弄进政府机关,次一点的到国企也行,就算当个临时工也值了。那里上班干净又体面,工资奖金又高。等工龄长了,说不定还有机会转正,那真的成吃皇粮的干部了。
    “想跟朋友做点小生意吧?”叶纤红随口说道。
    她没打算把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们,免得惹来麻烦。
    倒不是看不起老家的亲人,而是心里明白,如果把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她们肯定不会赞成。只会拖后腿。
    毕竟在她们的眼里,女孩子干得不如嫁得好,所以最好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营企业坐办公室,找个能干的男人,这样的小日子才是最完美的。
    至于经商,她们会劝阻你。
    如果你失败了,她们就会事后诸葛亮,说早劝你了你不听,现在后悔晚了吧?如果稍微有点起色,她们肯定会把沾亲带故的人介绍给你,说自己人可靠,外人会占你的便宜。
    如果你拒绝,这些人就会想法设法抵毁你,把你在亲朋圈的名声败光。如果你同意了,最后的结果就是她们把你的心血败光。
    叶纤红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除了自己的父母弟弟,其它人她谁都不信。
    除非自己的生意做得非常大了,大到被人败掉一些也无所谓的地步,那时用些自己人,让他们得些好处,才真的无所谓。
    就当是花钱买名声好了。
    “生意不好做吧?又累又不好赚——”小姑果然开始规劝了。“还不如找个好单位,又轻松又体面,大嫂,你说对不对啊?”
    说完,还把话题丢给叶知书,希望她劝劝女儿,一付我们都是为你好的口气。
    “这个我不管,小红她自己拿主意就行了。”叶知书哪里会上小姑的当,直接把话题丢回去。
    何况她也是看明白了,女儿进城后,改变了许多,现在的眼界和处事手段,早不是自己可以比的了。
    小姑那一套理论,指点她大侄女郑兴怡还差不多,女儿如果照她那一套去做,岂不是越混越回去,跟她们一样了?
    “小姑,我的事自己有数,你不必教我怎么做了。”叶纤红笑着回答,语气却很坚定。
    “对,对,你自己拿主意。”郑建琴也不傻,见侄女脸上笑嘻嘻的,语气却很重,不敢继续往下说,于是借梯下台,顺着答了一句。
    心里暗暗吃惊,以前总觉得因为侄女长得漂亮,所以才吸引段公子这样的男孩子,为她鞍前马后,大献殷勤。
    现在看来,应该没这么简单。
    侄女应该是真有本事的,所以才会选择跟段公子分手,然后跟另一个更加出色的男孩子交往,普通人哪有这个胆量和本事?
    再看她现在不怒自威的样子,郑建琴越发认定她内心非常强大。
    自己在她面前,居然有种面对校长的感觉,丝毫不敢起违逆的念头,反而乖乖听从了。
    叶纤红给小姑泡了一杯茶后,就没有继续陪她聊天,站起来在屋里找了找,最后在院子的角落,看到一个缺了角的土陶罐,打了盆水稍稍洗了洗,将篮子里的兰花拿出来,种在里面。
    “这兰花好漂亮,是你刚才去后山挖的?”小姑见侄女离开了,就没兴趣陪大嫂聊天,站起来走到院子,看到叶纤红正在栽种兰花,惊讶地叫道。
    “是啊!”叶纤红得意地回答。“小姑是文化人,知道它的品种吗?”
    “这个?”被侄女夸是文化人,郑建琴有些汗颜,她虽然代了十多年课,其实高中都没毕业,还不如侄女学历高呢?
    不过这种兰花她确实有印象,郑建琴想了想,才回答道:“应该叫九节兰吧?正式的名字好像叫蕙兰。”
    “九节兰?蕙兰?”叶纤红一时没想起,听到这个名字,她也有点印象了。
    “对啊!”郑建琴肯定地回答。
    她这么有把握,是因为学校校长室的窗前,就摆了一盆差不多的兰花,每次路过校长室,都看到校长拿把剪刀,小心翼翼地不知道在修剪什么?反正把它当成宝贝就是了。
    有一次她忍不住好奇,问校长这叫什么花?校长告诉她这花叫九节兰,又叫九头兰,开花时一般一箭九朵,花大香气浓郁,花呈浅黄绿色,花蕊有深紫色的斑点,非常容易认。
    叶纤红观察了一下,所以特征都跟小姑说的一样。
    可惜现在没有智能手机,否则上网查一下就马上知道了。
    “这花这么漂亮,应该很珍贵,你养在家里是不是浪费了。”郑建琴也不知道炒兰花的事,不过校长都把它当宝贝,可见不简单。侄女认识的人非富即贵,她自己又没有钱,为什么不拿它去送人呢?
    “没事。”叶纤红当然不能说空间里还有很多。“这花既然很香,就种在家里吧,晚上放到安安的房间里,让他沾染点兰花的高雅之气——”
    第五十八章胡向阳登门
    种好兰花后,叶纤红把篮子里的马兰头倒到地上,开始清理。
    剪掉老根和黄叶,浮在水里洗干净,等晚上把捡好的青叶子丢进滚水里烫熟,捞出来切碎,加点作料,在这种天气里,弄盘凉拌菜特别好吃。
    郑建琴没有动手,只是搬过椅子坐到屋门口,一搭一搭地跟叶纤红母女聊天。
    看情形打算在这里蹭饭吃,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叶知书倒没在意,虽然小姑跟自己一直不亲近,终究是一家人,没理由吃顿饭也要计较。
    更何况女儿今天买了不少肉菜回来,拿出出东西招待。
    唯一不开心的是,母女俩难得有机会在一起,说些贴心话,多了一个外人,自然不方便。
    叶纤红也很郁闷,原打算种好兰花后,到楼上一个人时,就进空间,把今天刚搞到的那些花草树木,好好理一理,现在小姑一直在身边盯着,也不方便离开,只能等晚上再说了。
    转眼时间已近五点,叶知书站起来,去厨房准备晚饭了。
    叶纤红猜测弟弟也该放学回家了,就走到院子门口,看他回来了没有?
    远处忽然传来一阵马达的轰鸣声,隆隆的声音震得家里的老房子都有点回响。叶纤红惊讶地抬头,看到一辆边三轮正从远处驶近,然后往自家屋前的弄堂开进来。
    骑手戴着头盔,穿着一套休闲服,看不清相貌,叶纤红却一眼认出他是胡向阳。
    他来干什么?怎么找到这里的?叶纤红又意外又气恼地想。
    现在不是二千年后,男女谈朋友,可以随便上对方家玩。就算今天一起吃了饭,明天反目成仇,跟另一个异性出去开房,也是家常便饭。
    这时候的农村,大家还是很看重一些老规矩。男孩子第一次上女方家可是有讲究的,胡向阳都没有跟自己商量,就这么莽撞地过来,不知道会不会被长辈说失礼?
    下一刻看到摩托车后面的山地车,一下子明白了,原来胡向阳先去了乡中找到弟弟,然后跟他一起回来的。
    “姐——”郑兴安骑的是山地车,所以一直落在胡向阳的身后,等到了巷子口,胡向阳停了下来,他的山地车不必停,这才冲到了胡向阳的前面。他一靠近院子门口,就激动地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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