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妈。”郑兴旺向叶知书道谢。
“别客气。”叶知书回了个笑脸。“大妈家别的没有,鱼肉还是吃得起的,以后你经常和安安一起过来吃——”
“嗯。”郑兴旺应道。
心里却清楚,嘴里应下来没问题,真的叫他过来,却没这个胆量。
“安安以前个子也矮,他姐把他接到虞城,天天大鱼大肉吃,你看现在长高了多少?”叶知书在一边念叨道。
她当然不知道安安突然暴长,是因为喝了灵液,以为是女儿天天买鱼买肉给儿子吃的缘故,所以劝郑兴旺也多吃些,将来长得高。
三叔三婶在一边听了叶知书的话,就有些心酸。
安安命好,有这个姐姐照顾,他们却没有这个本事,天天让儿子大鱼大肉。
就是隔些日子买块肉回来,她们也要仔细盘算。
“没关系的。”叶纤红想到自己答应了三婶,让郑兴旺跟弟弟卖衣服。“农忙结束后,你跟安安一起卖衣服,中饭晚饭就在我家吃,保证天天让你吃到肉。”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听叶纤红这样保证,三叔三婶眼前一亮,惊喜地叫道。
“谢什么?”叶纤红故作不高兴地说道。“说到底,你们还是没把我们当成一家人。”
“是,是我们的错。”三叔连忙点头应道。“以后兴旺也是你的弟弟,他如果做错了,你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如果不听,告诉我,看我不打断他的腿——”
“三叔,兴旺大了,不能再打骂了。”叶纤红无奈地说道。“男孩子大了,你得给他尊严,否则长大了,就没有担当——”
“是,是。”三叔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转头望着自己的老婆,想让他帮自己圆圆场。
“你少说两句就行。”三婶白了老公一眼,接口道。
她虽然文化不高,说话技巧却比老公强多了。“兴旺以后跟着小红,由她帮我们教育,难道不比你瞎搞强?”
“对,对。”三叔连忙应道。
郑建国本来就话少,见老三夫妻的样子,忍不住想起以前的日子。
那时自家过得这么苦,他也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不知道怎么做才能让生活有起色,如是不是女儿站出来,自己恐怕也像老三一样,在别人面前唯唯诺诺,只希望别人给自家一个机会。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开口:“小红,既然你三叔三婶把兴旺交给你了,你就好好带带他。”
“放心吧,爸。”叶纤红一口答应。“我一定会把兴旺当成安安一样,照顾他的。”
第十二章苏思诗的麻烦
吃过午饭,小舅小舅妈就要回去了,叶纤红看他们累了半天,再叫他们大太阳下骑自行车回去,太辛苦了,打算开车送他们回去。
两人推辞了一会,见叶纤红坚持,也答应了。
胡向阳原想睡午觉,不知道是不是吃饭前睡过了,现在反而没了睡意。见叶纤红要送人,就提出让他来送,叶纤红见胡向阳精神不错,就同意了。
至于原来骑来的自行车,留在这里就行,下次来平原村的店里时,再骑回去就行了。
倒是三叔三婶没有急着回去。
他们四十岁年纪,正值壮年,又是干惯这种农活的,这样辛苦半天,还撑得住,不用睡午觉。于是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电视。
他们家的情况,跟以前的叶纤红家差不多,别说没有电视机,就是录机音机也没有,只有一台收音机,听听广播和音乐。
想看电视,只能厚着脸皮去邻居家。
隔壁家的年轻人,最近赚了点钱,新买了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机,又在院子里用毛竹支了根天线,能收到四五只台。
平时他们也不好意思去打扰主人家,碰到有特别精彩的连续剧,主人也会邀请邻居去看,于是左邻右舍一起上门,在院子里看个过瘾。
像叶纤红家这种29寸的大屏幕彩电,他们根本无法想像,那超级大的屏幕,清晰的画面,立体声的音响,就算是看广告,也觉得非常过瘾。
最重要的是,叶纤红家还装了卫星天线,可以收到几十个频道,连香港台湾的节目都能看,这比邻居家只能收几个满是雪花的本地频道,不知好看了多少倍。
两人一边看,一边在那里感慨。
如果自己赚了钱,一定也要买一台大彩电,这样下雨天或者不干活的时候,就可以躺在床上看电视,那感觉,比去电影院看电影都过瘾。
安安这次回来,随身的包里带了几本漫画书,郑兴旺一听就激动了,跟他一起上楼,去他的房间看书去了。
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只要没有闹过解不开的矛盾,建立友谊其实非常容易。
只需打破最初的尴尬局面,聊到这个年纪都感兴趣的话题,很快就有说不完的话了。
特别是郑兴旺姿态摆得很低,让安安跟他说话时,感觉非常舒服。
安安是那种别人对我好,我会加倍对人好的性格。同样,如果别人不理他,他也不会主动去搭讪的人。
所以两人进了房间后,马上就变得无话不说了。
郑建国和叶知书吃完饭,处理完院子里的谷子,感觉有些累,就撇下屋里的人,上楼去睡午觉了。
相比三叔三婶,郑建国今年五十了,最近需要操心的事又多,时常感觉精力不济,现在感觉特别劳累。
而叶知书身体虽然恢复了,不过病了这么多年,总对自己的健康没有信心,上午劳累了半天,就想着好好休息休息,免得刚好的身体又出问题。
楼下只剩下叶纤红和苏思诗,还有看电视入迷的三叔三婶。
叶纤红望着爸爸背影,想着自己是不是有点疏忽了,居然一直没有为这个家的顶梁柱调理一下身体。
家里四个人,因为他一直最健康,所以就算年纪最大,叶纤红也惯性使然,觉得他最不需要自己担心。
当然,叶纤红平时经常拿空间的东西到家里来,郑建国不知不觉中吃下肚,所以才会在这个年纪,还有这么好的体力。
“小红,我这次过来,其实有件事想麻烦你。”等屋里静下来的时候,苏思诗朝三叔三婶望了一眼,低声说道。
“诗诗姐,我们是什么关系,你还用得这么客气吗?”叶纤红有些不习惯苏思诗这样小心翼翼地说话,笑着打趣道。
既然同意结拜,她自然已把诗诗姐当成亲姐姐,姐妹之间,只要不涉及原则问题,哪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
换成自己有事请她帮忙,肯定直接开口了。
“这件事有些难办,我也不知道该不该找你?”苏思诗没有理会叶纤红的打趣,反而沉吟起来。
“诗诗姐,有话你就直说,这么吞吞吐吐干嘛!”叶纤红受不了地的婆婆妈妈,气呼呼地嚷道。“是不是想急死我啊!”
“行,那我说了,希望你别怪我才好。”苏思诗见叶纤红真的要恼了,才下了决心。
“快说。”叶纤红再次催促。
“是这样的。”苏思诗小心地说道。“我们苏家的达昌地产正式挂牌当天,就有人私下找到我,说希望跟我们合作,一起赚钱。”
叶纤红一听,脸色就沉重起来。
作为重生者,这套路实在太熟悉了。
看来情况不妙啊!她们这边刚推出房地产计划,还没开始正式立项,就被人盯上了。
敢这样做的,不用说都知道,肯定是某个当权人物或二代,知道了苏家的投资计划,于是想空手套白狼,白拿苏家的股份?
如果是正常的商人,自己直接成立公司,再投资就行。
哪里用得着用这种方式合作?
如果资金不足,也是公司与公司之间合作,绝不会是个人找上门来,要与达昌地产合作。
原以为虞城是个小地方,那些官场人物还没有这种意识,看来是自己想简单了。
跟这种人合作,好处其实不多,最多在争夺土地时,能得到一些内幕消息,或者向银行贷款时,阻力小一点。
问题是现在这个时候,还没有到需要靠关系拿地的程度,更何况苏家蒋家一起合作,银行巴不得贷款给他们呢?哪里需要借用他们的面子。
而且这些人大多贪婪,如果自己开了这个口子,答应他们的条件,他们就敢把整个达昌地产吞下去。
但是拒绝他们,后果同样很严重。
毕竟这些人最擅长的事,就是给人添堵,制造麻烦。
不管是办相关手续时,还是拆迁安置时,他们只要上下联手,到时地方势力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明一暗,一软一硬,不停找房产公司的麻烦,肯定让达昌地产吃不了兜着走。
最麻烦的是开土动工后,他们随便找些混混阻挠一下,或者搞个人为的意外事件,施工就不得不停下来,到时成了烂尾楼,那损失就更大了。
如果对方背景通天,在上级部门那提前作过手脚,那达昌地产就只怕什么项目都批不下来,更别说开工了。
叶纤红深深呼出一口气,才把这股不安的情绪稳定下来。
“知道那人的姓名吗?”叶纤红强作镇定地问道。
“姓易,他说自己代表江少而来——”苏思诗见叶纤红脸色大变,更是惊慌,低声说道。
“有留名片或者电话吗?”叶纤红又问。
对方既然敢找上门,自然是有恃无恐,绝对没必要藏头露尾,所以必定会留下联系方式,方便苏思诗找到他。
“这就是他的名片。”苏思诗打开随身背着的小挎包,掏出一张烫金的名片,递给叶纤红。
叶纤红拿过一看,上面写着:易恒锋,慕尼黑舞厅总经理。
慕尼黑舞厅总经理?
叶纤红一怔,脑中马上有了一个男人的形象:三十五六岁,利落的短寸头,如刀凿斧刻般硬朗的五官线条,额头有道伤疤,整个人精瘦却给人力量十足的感觉,让人不敢小觑。
她还记得第一次去舞厅,因为段俊希跟人斗舞,几人一起到了总经理办公室,请他安排裁判,当时她在办公室外面,扫了里面的主人一眼,就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舞厅算得上是都市最混乱的地方之一,大量的犯罪行为,都在这里发生。
易恒锋既然能当上虞城市最大娱乐场所的总经理,天天跟形形色的人打交道,肯定不是善渣,单看他的外形,就知道是个狠角色。
而他口中的江少,很可能就是舞厅的真正幕后老板,被这样称呼,应该是某个大人物的子弟。
“你听说过他?”见叶纤红皱着眉头没出声,苏思诗忐忑地问。
她其实也很矛盾,碰到这样的事,自己是不是应该告诉叶纤红?
万一惹出麻烦,连累到她,那自己就害人不浅了。
不过想到叶纤红有戴老这样一个干爷爷,胆子又壮了一点。
就算她惹出事,别人想动她,也得考虑一下后果吧!
万一对方听说有叶纤红参与,因此放她们一马,那就最好不过了。
“是的,听说过。”叶纤红点点头。“如果我猜得没错,他应该是混黑的人。”
“哦。”苏思诗一听,更紧张。“混黑的人也敢这么嚣张,难道他有很深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