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传来叶纤红倒霉的消息,她觉得真是老天有眼,这个讨人嫌的东西马上要被人唾弃了。
“算了,既然这件事跟我们无关,我就这样回复给连襟。”孟远航见不得她们母女闹起来,宁事息人地说道。
孟若溪心里还是不舒服,不过聪明地没有出声,她打算明天上班后,再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叶纤红真的倒霉了,作为仇人的她,当然要趁机过去踩一脚。
因为这件事,外面弄得人心惶惶,叶纤红却像没事人一样,依然过着平静的生活。
家里妈妈打电话过来,说田已经种好了,叫了同村几个人帮忙,加上主动过来帮忙的三叔三婶和两个舅舅舅妈,两天时间就全部种完了。
叶纤红这一次倒没有硬要回家,反倒心安理得地留在虞城。
割稻她不觉得辛苦,种田却有些害怕。
主要水田里,蚂蝗特别多,下水后没一会儿,小腿上就叮满了蚂蝗,吸饱血后鼓鼓囊囊的,看得她腿发软。
回家的时候,小腿被叮过的地方,还会有血不断地流出来,看起来非常掺人。
记得以前拔秧的时候,会在身边放一只塑料瓶,里面放了一把盐,每当蚂蝗爬上小腿,就会把它扯下来扔进瓶子,蚂蝗一碰到盐,没一会就变成一滩血水,非常神奇。
种田时因为脚一直在移动,如果还这样对付蚂蝗,那速度就慢了,所以只能任它吸血。
水稻插秧前,一般会撒上化肥,主要是尿素和氨水,种田时要在水里站上大半天,等到回家,浸在水里的双脚和部分小腿,就染上了一层屎黄色,像是两只脚生锈了,洗又洗不掉,特别丑陋。
所以叶纤红非常抗拒种田。
何况这么多年没下田了,现在回想起被蚂蝗叮的感觉,依然会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时候农村家家户户都穷,没钱买保护双脚的器具,等再过几年,那些年轻姑娘下田,都会穿上下田专用的塑胶水鞋,这样就不怕搞脏脚,也不怕蚂蝗叮咬了。
跟妈妈聊了一会家里的事,妈妈又提起小舅的店,说一切都准备好了,过两天就准备开业,到时会买两挂鞭炮回来,吉时一到放一放,就算开张了。
“哦。”叶纤红应了声,“那我后天回来一趟。”
她知道妈妈会提起这个,肯定是小舅跟她说起过。
小舅为什么会说,还不是希望自己回去给他捧个场?
他的那个店,自己已帮他把一切都办好了,但是他从来没有做过生意,所以信心不足,需要自己帮他定定心。
“那最好了。”叶知书也猜到了干弟弟的心思,可是又怕女儿为难,所以没有主动开口。
现在女儿这样说,说明她那天有空,这样就皆大欢喜了。
“对了,爸呢?”叶纤红又问道。
如果不是妈妈提起小舅的事,她差点忘了大舅的事。
大舅开店的事,她已决定在工厂和小舅店的附近,找一个面积相对大一点的空房子,空置的旧厂房最好,里面的布局更适合大舅开家具厂。
趁现在记得,跟父亲说一说,如果租到了,那后天自己回去,就可以直接去看厂房了,不必浪费时间空跑一趟。
“他在,你等一等。”叶知书放下话筒,去找老公了。
没等一会,叶纤红就听到父亲的声音。
“爸,工厂附近,还有没有差不多大小的旧厂房?”叶纤红直接问道。
“好像还有一栋,面积比我们厂略小一些。”郑建国想了想,回答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想租下来给大舅用。”对父亲,叶纤红自己没必要瞒他,就把自己的想法说了一遍。
“开家具厂,确实需要有这样的地方才行。”郑建国也反应过来。“那我等一下去一趟乡里,把那栋房子也租下来。”
“好。”叶纤红这样说,就是希望父亲帮他跑这一趟。“如果厂房太旧了,你得找人收拾一下。”
“你放心,这些小事我会安排好的。”郑建国连忙说道。
女儿让自己管工厂,他觉得力不从心,如果让自己做这些零零碎碎的事,他反而更擅长。
只要女儿有需要,他都会帮她把这些事办好。
现在靠着女儿,一家人才过上了好日子,所以能帮女儿做些事,郑建国很有成就感。
让他觉得自己这个当爸的,也不是没用。
“那就辛苦爸了。”叶纤红感受得到父亲的心情,笑着说了一句。
“没事。”郑建国说完这一句,又不知道说什么了。
“爸,等你把房子租下来,通知我一下。”叶纤红又提醒父亲。“我后天会回家一趟,到时接大舅过来一起看看,顺便商量一下怎么布置厂房,需要买哪些设备。”
叶纤红印象中家具厂需要的设备不多,除了一台简易的木工锯床,一台空压机,其它零零碎碎的设备,她就搞不清楚了,需要大舅这个懂行的人,自己去准备了。
这当然是指小型家具厂,如果开一家像样一点的家具厂,光是设备就得投资上百万了。
“行,我办好了给你电话。”郑建国马上应承下来。
这件事一定,叶纤红需要烦心的事又少了一件,她挂了电话,呼出一口长气,打算等弟弟和堂弟回来,问问他们跟不跟自己回去。
第四十九章赵大成查案
赵大成听了叶纤红的叙述,才知道这个男人居然这么卑劣。想起上一次他还利用一个孕妇来陷害叶纤红,又觉得没什么奇怪的。
放下电话,他直接赶往杨云哲的老家,打算向他的邻居打听他最近的行踪。
首先来到村支书家里,向他说明自己的来意,并向他打听杨云哲的情况。
“你问杨云哲?”五十出头的村支书也姓杨,跟杨云哲排起来,还算是远房伯侄,听说他是来了解杨以哲,就有些惊讶。“现在考上大学,还要调查学生的人品?”
“那当然了。”赵大成含糊地应了一声。
心里有些莫名其妙。
考上大学?难道那个人还成了大学生?
“哦。”杨支书是从文革过来的人,对警察有种盲目的信任,所以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我那个远房侄子,也不容易啊,很小的时候他爹就伤了腿,不能正常干活,全靠他/妈一个人养家——”
赵大成没有插嘴,静静听杨支书往下说。
“他家里兄妹三个,他是老大,家里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杨支书拿出烟,抽/出一根想递给赵大成,被他拒绝了。于是收了烟盒,给自己点上烟,悠悠地继续往下说。
“他的妹妹还好,弟弟小时候得了小儿麻痹症,走路都费力,他妈很早就公开说,家里仅有的两间老房子,要留给小儿子,让老大自己想办法赚钱造房子——”杨支书陷入了回忆之中。
这个大侄子长得眉清目秀,又特别聪明有礼貌,村里的长辈都喜欢他。
当年他考上高中,家里没钱给他上学,他们还凑钱帮他交了学费,才圆了他继续上学的梦想。
高中这几年,也是他自己在外想办法挣学费,也不知道这个孩子在外面吃了多少苦头?
“还有呢?”见他似乎陷入了回忆,忘了提起杨云哲,赵大成催促道。
“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他妈要他去虞城找工作,他不肯,说要复读。”杨支书继续说道。“接连补习了两年,还是没考上,她妈跟他闹得很僵,大家以为今年还是考不上,谁想到竟然过了分数线,已被甬城一所大学录取了。”
“哦。”赵大成点点头。
难怪杨支书会以为他是大学来调查杨云哲的,原来他今年考上了大学。
“这几天他在家里吗?”赵大成感觉让杨支书自己说,没一句话是他需要的,只好主动问了。
“没在家。”杨支书答道。“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他妈一直骂他好吃懒做,他气不过,所以避出去了。”
想到前天他那个瘸腿堂弟,拿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在村里到处炫耀的情形,他又有些羡慕。
在农村,家里出一个大学生,这个家就要兴旺起来了,就是不知道他家的婆娘,在知道儿子成了大学生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哦。”赵大成点点头。“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这我怎么知道?估计在市里吧?”杨支书摇摇头,又一脸神秘地说道。“早几天有人去市里,看到他跟一个女孩子在逛街,那姑娘长得很漂亮,据说还有亲戚是大领导呢?”
“这么厉害,真看不出来?”赵大成一惊,连忙陪了个笑脸,又口是心非地说了一句。
“是啊!”杨支书深有同感地说道。“别的男孩子没工作前,什么都要靠家里,他都几年没要家里一分钱了,还经常给弟弟妹妹买东西——”
“不错,小小年纪就能自己养活自己了。”赵大成不得不这样说了一句。
他发现这件事越来越复杂了,原以为像叶纤红说的,是他想报复她,所以才造谣生事。如果跟他在一起的,真的是虞城某个领导子女,那这件事就没那么简单了。
“现在村里人谁不羡慕他那瘸腿父亲?”杨支书也不例外,“有一个这么厉害的儿子,将来肯定享福了。”
“你知道杨云哲跟谁玩得好吗?”赵大成又问了一句。
既然从他这里问不出什么,只能问杨云哲身边的朋友了。
“这个还真不好讲——”杨支书偏着头愣了一下。“他好像跟村里的同龄人关系都一般,没有跟谁特别亲近。”
“那行,谢谢你了。”赵大成站起来道谢。
既然杨云哲一直不在村里,村里又没有关系特别好的朋友,那他在这里也了解不到什么?还不如去市里的补习班打听一下,只要他经常去上课,总有人知道他跟谁处对象?
赵大成回到虞城,一个个电话打过去,终于查到了杨云哲补习班的班主任。
“你问杨云哲啊!他跟一个叫吴春艳的女孩子在一起。”这件事在学校不是秘密,班上很多同学都知道,班主任直接报出了名字。
很多人觉得那个吴春艳会跟杨云哲在一起,有些不可思议,毕竟杨云哲出生在农村,家里有兄妹三个,父亲又腿瘸了,这在学校都不是秘密,没想到女孩子居然没嫌弃。
“谢谢你。”赵大成听到名字,非常兴奋,又问道:“那你知道吴春艳家里的情况吗?”
“这个我倒不清楚。”班主任爱莫能助地说道。“不过他有个表舅很有名,就是我们市的陈副市长。”
“陈市长?”赵大成一听这个名字,突然觉得离答案越来越近了。“谢谢你老师,不打扰你休息了,再见。”
放下电话,他兴奋地拨通叶纤红的电话,把了解到的情况跟她说了一遍。
“陈市长?”叶纤红也吃了一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除了肖市长,他对市里其它领导并不熟悉,所以听到这个名字,没什么感觉,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你不记得了啊!”赵大成笑道。“肖市长上任前,你来我家帮我们做饭,当时我们还讨论如何帮肖市长,要知道他上任最大的障碍,就是那个陈市长陈栋——”
“哦,是他?”赵大成一说,叶纤红也想起来了。“记得当时你说要先把棉纺厂的厂长搞下去,因为他的后台就是陈市长。”
“没错没错。”赵大成激动地答道。“因为肖市长上任,断了他的上升之路,所以他是我们最大的敌人。”
“你的意思是,他从杨云哲的嘴里知道了我的事,所以利用这件事散布谣言,就是想让我跟肖市长产生矛盾?”叶纤红有点明白赵大成的意思了,这样猜测道。
“我看十有八/九是这样。”赵大成得意地回答。
“哦。”叶纤红应了声,没有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