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看来,戴老对女儿是非常看重的。
“是啊!回家前,戴老又提了一句,还问你们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商量一下呢!”叶纤红转头望向妈妈。
“商量什么!戴老什么时候方便就行,我们没关系的。”叶知书恨不得女儿马上认了这个亲,哪里会拖后腿,连忙表态道。
“那好,我这样回复他吧!”叶纤红无所谓地答了一句。
把菜做好后端出来,因为是母女俩一块儿做,倒比平常还快了一些。
安安他们还没回来,三人坐在沙发里闲聊。
“对了,小红,戴老在滇省的大儿是干什么的?”在等安安他们回家的空隙,叶妈妈又八卦起戴老一家。
“是滇省农业厅厅长。”叶纤红觉得这个没什么可隐瞒的,直接说了出来。
“啊!”叶知书是真的吃了一惊。“厅长?那么大的领导啊!”
戴老现在退休了,所以就算是副省级干部,她的感受也不强烈。可是一个在职的厅级干部,那感觉就不一样了,这可是跟越州市市委书记一个级别了。
“那是他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叶纤红无所谓地说道。
跟自己认亲的是戴老,等戴老过世了,两家说不定就断了,她不觉得这个戴叔叔,会像戴老一样对待自己,所以这件事她看得很淡。
不是叶纤红现实,如果亲戚关系不好,就算他是天王老子,不会帮衬你,那又有什么意义?
第七十一章商量乔迁日期
“难道他们对你不好?”叶知书却误会了,见女儿语气这么冷淡,以为她在那边受了委屈,所以担心地问。
有的领导家属确实很势利,看不起乡下人,这样的事很常见,难怪叶知书会这样想。
“怎么会?”叶纤红望着妈妈一眼,被她的想像力惊到了。“我是戴老认的干孙女,他们就算不喜欢我,也不会给我脸色看,何况戴家一家人都很有教养,待我客客气气的。”
“那就好。”见女儿没有受委屈,叶知书放下心来。
她是希望女儿被戴老一家喜欢,但是也没有犯贱到明明被人嫌弃,还去讨好对方的地步。
如果他们态度不好,她肯定会劝女儿别认亲了。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然后听到开门的声音,是安安他们回来了。
“安安、兴旺,你们回来了啊!”望着走在最前面的儿子,流了一身汗,衣服都快湿透了,叶知书站起来心疼地叫道。
儿子这么能干,做母亲当然感到自豪,可是这个年纪就像大人一样出去赚钱,他又舍不得了。
“爸,妈,你们怎么来了?”看到两人,安安惊喜地走到他们面前,叫道。
“你姐接我们过来看看新房子。”叶知书望着面前高高帅帅的儿子,脸上的笑容就停不下来。
见儿子额头上全是汗,头发都粘住了,随手拿起手边的毛由,就要替他擦汗,被安安躲开了。
在家时,爸妈总当他是小孩子,什么事都替他做了,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等到了虞城,跟姐姐生活在一起,她却从来不替自己干这些事。反而老是提醒自己是大人了,有什么事应该学会自己动手。
就连换下来的衣服,除了可以洗衣机直接机洗的,其它的内裤袜子等需要手洗的小东西,都让他自己洗。
这些日子下来,他渐渐习惯了什么事都自己独立解决,不依靠别人了。
现在妈妈再这样照顾自己,他反而不习惯了。
何况同学就在旁边,如果被他们看到,肯定笑死了。
“安安真的长大了啊!都不需要我们照顾了。”叶知书望着安安匆匆走进卫生间,自己去洗漱了,转头对郑建国说道。
“那还不好啊!”见老婆一脸失落的样子,郑建国憨厚地笑了笑,安慰道:“以后你只管享孩子的福就好了。”
“那倒也是,现在安安都会赚钱了。”叶知书被老公一提醒,觉得确实是这么一回事,马上又高兴起来了。
等几个孩子洗得干干净净地出来,大家坐下来一起吃饭,叶知书才真正见识到了他们的战斗力。
只见盘子里的菜,以飞快的速度减少下去,很快就见底了。
满满一电饭煲的米饭,也在他们一次次打饭后,吃个精光。
想到儿子已吃下满满三碗米饭,鸡肉不知道吃了多少,叶知书这才明白为什么儿子在家一直长不高,到女儿这里过了些日子,就长高了几公分。
这全部是女儿用大鱼大肉堆出来的啊!
以前在家天天吃青菜萝卜,哪里有什么营养,长不高也正常,现在天天做一桌子营养丰富的美食,还随便他们吃饱,整个人就像吹了气似的往上拔个子。
就连才来了十几天的兴旺,也长高长壮了不少,变化非常大。
如果让他也在这里住上几个月,说不定也能长到儿子那么高呢?
其它几个孩子以前没见过,所以个子没法比较,相信也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这样说来,女儿叫他们卖衣服,不仅仅是给了他们赚钱的机会,而是在全方面培养他们啊!
叶知书这样胡思乱想着,吃饭的速度就慢了一些,看到有的孩子吃饱后,已下了桌子。
而桌上那盆最受孩子欢迎的生炒鸡块,只剩下几片生姜和一点汤汁了。
叶知书笑了笑,夹了一筷青菜进自己的嘴,既然女儿选择这样做,她也没必要拖后腿。
吃过饭,收拾好桌子,看几个孩子自觉地拿出书来做作业,完全不需要大人监督。
不会做的题目,还一起相互讨论,那种感觉,特别温馨,叶知书甚至有种冲动,也搬到虞城跟女儿儿子一起过。
相比家里,这里有女儿儿子在,甚至更有家的味道了。
想到家里还养着的鸡鸭猪,叶知书叹了一口气,放弃了这个念头。
吃完饭,收拾好厨房,叶纤红见爸妈急着要回去,也没有再劝,开车送他们回家。
“小红,我回去后,找瞎子挑个最近的好日子,把进屋酒办了,早日搬到新房里去,你觉得怎么样?”在车上,叶知书征求女儿的意见。
“好的啊!”叶纤红抱着方向盘,头也没有回。“你定好日子,告诉我一下就行。”
“那酒席你打算在哪里办?”叶知书又问。
如果在老家办,那她可以提早做准备。如果在市里办,估计得去酒店了。
女儿现在的朋友都不是普通人,她做不了这个主。
“老家刚办过圆屋酒,如果再这样大办一次,他们会不会有想法?”叶纤红担心地说道。“毕竟吃喜酒要出份子钱的,他们存些钱也不容易。”
这时候虞城乡村的份子钱,大多在二十块到五十块之间,看起来不多。
对于没有其它收入,只靠种田谋生的农民来说,还是一笔很大的开销。
“那有什么办法?”叶知书无所谓地说道。“这么大的事,不办酒肯定不行。”
“我明白。”叶纤红组织了一下词语,把真实的想法说了出来。“我的意思,这次只请关系最好的亲戚朋友聚一聚就行了,其它人就不叫了。”
以她的收入,真的不在意这点钱,可是请人喝喜欢酒,不收钱又不行,这会让其它需要收钱的亲戚难做的。
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不请他们喝喜酒。
“这样也可以。”叶知书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那我们就请欣昌的外公一家,你干外婆一家,小叔一家就行,其它你叫几个关系好的朋友,搞几桌就行。”
“嗯,我也是这个意思。”叶纤红点头回答。
“不过兴旺在你这里,老三一家肯定得请,就怕请了他们,其它人又会有想法。”叶知书想了想,就有些担心。
农村里就这样,你请人喝喜酒,因为要出礼金,对方就会暗里骂娘,怪你老是办喜事,把他们的家底都掏空了。
如果不去叫人家,人家又会怪你有事不叫他们,是看不起他们,到时候又是一场矛盾。
所以亲戚间的矛盾,往往是因为这些红白喜事造成的,平时正常来往,反而不会有事。
“管他呢!”叶纤红知道这种事,永远无法顺了所有人的意。“我们照自己的思路办就是,如果有谁主动拿了礼金过来,我们当然也不会拦着不让进门。”
“那行。”叶知书也知道女儿说的在理,应下来了。
“到时算算人数,如果没有超过五十人,就在家里办算了。”叶纤红想了想,说道。“家里腾一下,可以摆三张桌,诗诗姐那里也可以摆两桌。”
“行。”叶知书一口应下来。
在自家摆酒省钱,剩菜还可以留着继续吃,如果在酒店办,就全部浪费了。
叶知书节省惯了,倒是赞成女儿的想法。
到家后,等爸妈下车,叶纤红也没进屋,直接调头回了虞城。
经过解放路的时候,无意间看到章诗萍站在自家的店门口,跟那个在饭店见过一面的少年在争论什么。
因为那个少年的性格不讨喜,叶纤红非常不愿意去管他们的事,可是看到章诗萍站在太阳下,脸色非常难看,又有些不忍心了,于是把车停在路边,准备去问问发生了什么事?
第七十二章章诗萍的烦恼
“小红——”章诗萍听到脚步声,转头见是叶纤红,一声小红姐脱口而出,好在及时把最后一字吞了回去。
“怎么了?”叶纤红问道。
章诗萍身上虽然有很多缺点,但是作为朋友,总不能见死不救。
至于这个少年,一付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叶纤红非常不喜欢,所以没有理他。
“还不是他的事。”章诗萍指了指白翌宸,气急败坏地说道。“都把我气死了——”
“姐,这是我的机会,你怎么总不明白呢?”少年见章诗萍老是这样管自己,也不高兴了。
“把话说清楚。”叶纤红见两人没头没尾的话,哪里听得懂,朝章诗萍瞪了一眼。
三人走进旁边的小巷子里,那里被两边的房子遮住了太阳,又有弄堂风,非常凉爽。
听章诗萍把前因后果讲了一遍,叶纤红总算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是少年来虞城前,曾在香港那边投过一份简历,想去一家唱片公司应聘当歌手。
昨天他接到了那边打来的电话,约他去面试。
章诗萍托香港那边的朋友了解了一下那家唱片公司的情况,就拒绝表弟过去那边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