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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5节
    这样说,当然是有岔开话题的意思,他现在在自来水厂,可以说是如鱼得水,找个女朋友一点也不难。
    只是一时之间没有明确的目标而已。
    “你想要什么样的?”叶纤红笑道。“我的店里别的不多,女孩子管够,什么类型的都有?”
    相对来说,这个堂哥为人就实在一点,叶纤红跟他说话,也不见外。
    “实在一点的,能持家的就行。”郑兴华硬着头皮说了一句。
    在男女方面,他的脸皮还比较薄,堂妹这样调侃自己,他有些吃不消。
    新郎新娘很快就到他们这一桌了,几个小辈自然不肯老老实实让新郎倒酒,小姑夫也不生气,要烟给烟,又说好话,总算把一桌人摆平了。
    叶纤红和胡向阳自然不好意思闹这些,笑着让两人倒了一些酒,就算过去了。
    酒席上的菜上得差不多了,几个孩子吃饱后,就下了桌,找伴去玩了。
    叶纤红也觉得无聊,想提前离席,又有些犹豫。
    直到屋里的人走得七七八八了,才和胡向阳站起来。
    “你们慢吃,我们吃不下了。”胡向阳跟堂哥堂姐招呼一声,匆匆走出去。
    以她现在的饭量,自然不会饱到这个程度,只是觉得无聊。
    可能是现在在虞城习惯了一家人安静地生活,不适应在一大帮人的关注下吃东西。
    特别是几个青年男女,总是把视线放在自己和胡向阳身上,让她很郁闷。
    自己又不是明星,有什么好看?她很想这样瞪他们一眼,反问一句。
    总归是亲戚,不好意思说这样无礼的话。
    第二十三章摆嫁妆
    两人在门口站了一会,看到诗诗姐她们也出来了。
    几人默契地一起往外走,沿着大路走到村口,村口有一条小河,是村里人洗衣服洗菜的地方,这时候没有工厂排废水,所以河水非常清澈。
    如果仔细看,还能看到一群群白条在水里游来游去。
    大家又走了几步,找了个安静的角落。见地上散乱地堆了几块大青石,也不嫌脏,随便在石头上坐下来。
    对姜皓他们来说,过来喝喜酒,其实是一种应酬,没有人会真正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
    但是为了叶纤红,他们都来了。
    “小红,今天晚上到王子饭店聚一聚,行不行?”温俊再次开口。
    他现在对美食街这个项目,真的非常上心,所以找到机会就说。
    更关键的是,他还想帮姨父牵线,让小红跟他见个面,认识一下。
    肖市长借着小红提供的几个项目,短时间内在市政/府树起了威信,现在又借着美食节的机会,随时可能升迁。
    姨父现在的处境,跟肖市长刚来时差不多,需要一件实实在在的政绩,在市政府站稳脚跟。
    “今天还是算了,明天吧!”叶纤红想了想,回答道。“我想陪陪外公和外婆。”
    外公和外婆都要等唱完戏,才会回家,下次见面,又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她想在乡下的家多住一天,陪陪他们。
    “那也行。”温俊见叶纤红给了个明确的日子,心里非常满意,笑着应道。
    其它几人则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
    这些人里,除了苏思诗和章诗萍,赵大成和小方因为跟胡向阳关系最好,所以跟叶纤红走得最近。
    最近温俊因为美食节活动,又在接下来的大棚蔬菜和美食街两个项目里,会跟叶纤红合作最多,所以经常主动来找叶纤红,反倒给人感觉他跟叶纤红更近了。
    当然胡向阳和章诗萍都很放心,不会担心两人闹出什么感情纠葛?
    叶纤红是个比较固执的人,认准了一个人,别人就算再帅十倍,她也未必会感兴趣。
    而温俊已被章诗萍吃得死死的,想脱离她的魔掌,也没那么容易。
    “诗诗姐和蒋大哥的婚事,应该也快了吧!希望到时能再好好聚一次。”叶纤红笑着望向蒋建光。“对了,蒋大哥,你们的日子到底定了没有?我都等不及要喝你们的喜酒了——”
    “我是随时没问题,关键还在你诗诗姐那里。”蒋建光望了苏思诗一眼,无奈地笑道。
    他是真的已做好了结婚的准备,随时都可以办酒席,反而是苏思诗最近有些犹豫,一直沉默着没有答应。
    “诗诗姐没有答应?”叶纤红故作惊讶地反问。“那是不是你给她的安全感还不够?”
    诗诗姐怎么想的,她或多或少猜得出一点心思。
    对于男人来说,二婚大多会比较随意,毕竟都是半路夫妻了,很少会像第一次结婚那样,全心全意地投入。
    而女人正好相反。
    第一次婚姻失败了,内心就有了畏惧感,怕第二次依然会失败。
    男人只要有钱,可以一次又一次地换女人,最多被人骂风流,大多数人也不在意被人这样骂。
    而女人就不同了。
    如果她换过两个男人,名声基本就毁了,后面一般不敢再结婚,宁愿一个人过。
    “还要什么安全感?”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叶纤红这样问,蒋建光就有些狼狈。“都不是孩子了,应该知道婚姻生活是怎么一回事?”
    对三十多岁的男人来说,婚姻有时候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必须品。
    特别是蒋建光身为蒋家的长子,能力出众,长得又不俗,别说同龄人,就算很多二十来岁的未婚女孩子,也会主动投怀送抱。
    女人对他来说,真的要多少有多少。
    如果不是父亲不许他娶个小女孩回来当花瓶,他肯定不会选择跟苏思诗结婚。
    女人过了三十,容貌身材都开始走下坡路,就算苏思诗保养得再好,能好得过二十来岁的女孩子?
    “女人跟男人不同,就算明知道甜言蜜语是假的,也希望男人这样说。”叶纤红笑着回答道。“当然男人能给女人的安全感远不止这些,比如你正式向诗诗组求婚了吗?跟那些红颜知己关系都断了吗?”
    蒋建光脸色一白,其它几个人男人也不敢置信地瞪着叶纤红。
    他们都没想到,叶纤红居然会为了苏思诗,用这么咄咄逼人的语气,向蒋建光逼宫。
    看来她对这个干姐姐,真的比大家想像得还要上心。
    苏思诗却是眼圈一红。
    叶纤红这些话,说出了她心里想说,又无法言说的心事。
    以蒋建光的智商,不可能完全不明白这些,只是他不想委屈自己,以后守着苏思诗一个人,所以才一直装傻。
    “小红——”胡向阳拉了叶纤红一下,提醒她别往下说了。
    尽管小红是带着笑说的,但是男人要面子,她担心蒋建光会受不了。
    “这次确实是我多嘴了。其实我也没恶意,只是希望蒋大哥和诗诗姐结婚后,能举案齐眉,白头到老。”叶纤红朝着蒋建光展颜一笑。“诗诗姐是我最重要的朋友,所以不想让她受任何委屈——”
    “叶小姐——”蒋建光叫了一声,不知道怎么往下说。
    他认识叶纤红这么久,从来没见过她用这么郑重其事的语气,这么明确的态度,表达出对一个人的感情。
    苏思诗能交到这样一个朋友,真的太幸运了。
    其实不仅仅是他,其它人心里也有这样的感叹。
    更不要说章诗萍了。
    她一直羡慕叶纤红看重苏思诗,轻视自己。
    现在才知道,自己在叶纤红心中的地位,跟苏思诗何止天与地的差别。
    不过没关系,叶纤红越重感情,自己越要努力拉近跟她的关系。
    “呯”的一声,鞭炮又响起来。
    “要摆嫁妆了,我们回去看看吧!”苏思诗站起来,挽住叶纤红的胳膊,说道。
    今天能听到小红说出这样一番话,她感觉这辈子都值了。
    古人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她有了小红,以后应该不用担心一个人寂寞了。
    可是如果任她一直这样聊下去,蒋建光就算不敢恼羞成怒,跟小红的关系肯定会出现裂痕,这不是她愿意看到的。
    “蒋大哥,我刚才激动了,所以说得有些重。”叶纤红站起来之后,主动跟蒋建光说了一句。“你大人有大量,别跟我一个小女子一般见识。”
    这时候必须给蒋建光一个台阶下,免得他无法下台。
    “你呀,好话歹话全让你一个人说,我还能有什么办法?”蒋建光此时平静下来,故意苦笑着说道。
    站在叶纤红和苏思诗的立场,这番话其实也不算有错,看来自己得做出一个选择了。
    跟叶纤红的关系,却是必须要维护下去的,这不仅仅是出于自己的考虑,也是蒋家必须这么选择。
    如果出了这个圈子,那以后不但做不成朋友,反而会成了敌人。
    “我就知道你肚量大。”叶纤红笑道。“我们回去看我小姑准备了多少嫁妆。”
    大家一起往回走,进了小姑家。
    此时屋前已围了里三层外三层,原先会把嫁妆展示在院子里,因为人多,最后决定放到了院子外的晒场里。
    像上午一样,那边已用六张八仙桌,拼成了一张长条桌,妈妈、小婶、以及几个女性长辈,正不断地从房间里拿出嫁妆,放到桌子上,让大家观看。
    那台电冰箱,已拆了外面的纸箱子,外面的发泡垫和塑料袋没动,就这样抬起来放在桌子上,远远望去,非常壮观。
    洗衣机也同样被摆上了桌,让四乡的观礼者羡慕不已。
    让叶纤红意外的是,爸爸和小叔又抬出了一台大彩电,放在桌子上,看过去应该有二十五寸。
    四周的议论声更大了。
    在这个几乎鲜有嫁这种大型家电的时代,郑家把最重要的三大家电凑齐了,这绝对是创历史的记录。
    “这是谁送的?”叶纤红悄悄问在一边看热闹的堂哥。
    “是周乡长送的。”郑兴华小声回答道。“因为你送了冰箱和洗衣机,小姑夫那边不好意思,于是周乡长出钱买了台彩电送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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