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想到公婆那边也是独门独院,不知道会不会受虫子侵扰。
于是打电话过去问了一下。
“蚊子当然有,每天晚上都要用艾草熏一遍,否则根本没法睡。”见儿媳妇关心这个,胡妈妈还是很满意的。“对了,你那边现在怎么样?如果蚊子太多,就过来这边客房睡——”
农场那边,亲家肯定也会经常用草熏一熏虫子,小红年纪小,应该不会留心这种事。
“放心吧!妈,我种了一种驱虫的草,现在整座院子,一只虫子也没发现。”叶纤红得意地说道。“明天我带一些过来,你们只要在客厅和院子周围种几棵,就不用艾草熏了。”
这时她打电话的真正目的,自然不会掩饰。
“是吗?有这么好的东西?”胡妈妈兴趣十足地问。“那你明天拿来试试。”
说起来夫妻俩常年在野地休息,怎么对付虫子,其实也有一些经验。
如果有这样的植物,那真的是同行们的福音了。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了会电视,早早上床睡了。
对于明天上学,她其实没多大的期待。
第二天早上,她开车来到学校门口,找了块空地停好车,往学校走去。
这时候开车上学的人还不多,倒不担心没地方停车。
走进校园,看到前后都是提着行李往里走的年轻人,她只有一只手包,感觉非常违和。
“这位学姐,请问报名处在哪里?”一个女孩子拦住她,慌慌张张地问。
见她没有行李,小姑娘显然当她老生了。
“旁边不是有告示牌吗?跟着它走就行了。”叶纤红进校后,原本也打算找个人问一下,正好看到路边放了很多指示牌,心里一下子定了。
倒没看到接学弟学妹的学长学姐,看来那些都是小说写的,九十年代还没这样的风气。
忽然看到前面有四五个年轻人从里走出来,似乎准备外出,应该是已经办好手续的高年级学生。
看他们趾高气扬的神情,大概觉得相比新生,他们已经有了优越感。
叶纤红突然有些郁闷,接下来三年,得天天跟这样的人打交道,不知道会不会无聊至死?
最后还是忍下来,继续往里走。
来到报名处,正要办手续,电话响了起来。
她拿出手机,看这边信号不大好,于是走到旁边空旷的地方,按下接听键。
电话是温俊打过来的。
他从沈德宗那里知道叶纤红过来报名了,于是约她中午一起吃饭。
“行。”对于这样的邀请,她当然不会拒绝,“你定好位置,告诉我一声,我办好手续再出来。”
挂了电话,看到旁边的同学都一脸惊讶地望着她。
就连几个明显是老师的人,也表情有些怪异。
叶纤红忽然想到自己高调了,来大学报道,居然带了大哥大。
这时候它虽然不像八十年代那样少见,但是一个大一新生,身上没有行李,只带着一只手包,就有些夸张了。
不过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反正也不想跟每个同学交朋友,顺其自然吧!
办好手续,其它学生都去宿舍安顿,叶纤红直接往校外走。
下午到教室集中,安排军训事宜。
这对叶纤红来说不是难事。
回到车上,看时间才十点多,在这边等没必要,于是开车回家。
大热天的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这才感觉舒服了一点。
大宅子最大的好处,就是绿意盎然,住在这里,感觉凉爽多了。
叶纤红考虑着是不是在房子的墙上,也种上藤蔓植物,让它一直爬满屋顶,这样一来,夏天不用空调,也不会太热了。
最后想想还是算了,植物生长,只会加快房子的衰败,不管是木头还是水泥墙。
倒是可以在房子屋檐下,搭一个木架子,上面种上三角梅,既用来遮阳,又可以美观房子,一举两得。
下次如果谁的住处需要改装,顺便给自己这边搭一个木架子。
第十九章参观大宅子
没过一会温俊电话过来了,叶纤红跟他约好地方,开车出去。
来到约定的地方,叶纤红刚停好车,看到温俊和章诗萍站在门口等她,旁边还站着沈德宗。
上前跟他们握了握手,一起走进去。
“成为大学生的感觉怎么样?”温俊笑着打趣。“跟一群小屁孩在一起,还适应吗?”
家里也有读大学的堂弟堂妹,虽然已经成年了,因为还没接触社会,幼稚得要死,跟他们聊天,有时候会被他们气死。
小红现在进入高校,应该也会有这样的体会吧?
“暂时还没有跟他们接触,所以没感觉。”叶纤红淡淡地笑着。“再说我是来学习的,他们幼稚还是成熟,跟我有什么关系?”
温俊说的肯定不假,但是不可能每个人都不懂事。
忽然想到浙大好歹也是国内排名进前五的大学,有机会找找关系,拿到全校学生的名单,看看有没有前世成名的大人物?
如果能提前收下来,帮自己管理公司,那自己就不缺优秀管理人材了。
就算只是处理好关系,以后合作也方便得多。
走进包厢,在沙发上坐下来,服务员倒了茶。
“也对。”温俊笑道。“接下来要军训一段时间,准备好美白防晒的东西没有?”
对于军训,大多数学生是又爱又恨。
爱的是一起受煎熬,关系发展得比较快,很多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交到一些朋友。
恨的是要在太阳下训练,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是家里的心尖尖,平时别说在太阳下暴晒,要干体力活,也会被爸妈心疼吧!
“没事。”叶纤红无所谓的摊摊手。“这对我是小事,何况的也不怕晒。”
沈德宗没有乱插嘴,只是微笑着静静地看着他们说话。
他们说话的内容,无所不包,显然是极其亲近的人,才会这样无所顾忌。
什么时候自己也能这样说,那就成功了。
跟了肖区长一段时间,工作上的事难度倒不大,只要多用点心思,基本上都能解决。
比较有压力的是,陪他参加朋友的聚会,那些人大多在三十五岁以下,却已是各行各业的翘楚了,而且家世不凡,让他非常自卑。
现在看着温俊他们,想到几年后,这些人的成就不会比区长他们差,忽然醒悟了。
自己现在所处的圈子,何尝没有机会超过他们。
到时自己做为一员,想来也会成为其它人羡慕的对象了吧!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真正明白进对圈子的重要性。
有时候团队的力量真的非常强大,特别是这边有小红这样的核心人物在,只要相互扶持,每个人的未来都不可限量。
“在肖区长那里还习惯吧?”见沈德宗没有出声,叶纤红随意问了一句。
他是聪明人,进圈子时间短,懂得藏拙,这是好事。
别看胡向阳和姜皓他们好说话,那是因为大家熟悉了,如果有人不识进退,胡乱说话,肯定会引起他们反感。
有时候一个圈子,就是一个社会,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走得远。
“挺好的,刚开始不适合,现在已经熟悉那边的环境了。”沈德宗没想到叶纤红突然问起自己,连忙回答道。
对上她的眼睛,他总有种在她面前无所遁形的感觉,似乎自己所思所想,她都能知道。
一开始这种感觉还不明显,随着了解的深入,越来越强烈。
私下也分析过原因,最后的答案是,她天生比别人敏锐,这也是她一个乡下女孩子,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征服这些二代的原因。
其它同龄女孩子,有机会跟这样的男孩子认识,估计只想着要他给自己买漂亮的衣服和金银首饰,不会想着一起投资发财吧!
说发财或许有些粗鲁,但是用其它词同样不合适。
一两年时间,每个的收入都达到几十万上百万,这已经不能用经商赚钱来形容了。
发财或许是个最合适的词。
“那就好。”叶纤红点点头。“表哥是个好相处的人,只要你用心做事,就算犯些错,也不会有大的问题。”
这是提点他了。
不管是表哥也好,圈内其它人也好,虽然看重他的能力,但是人品却是最基础的一环。
没有这个,你能力最出色,也做不长。
特别是京城那些家族子弟,特别重视这一点。
用自家的资源,辛苦培养一个人,如果是头白眼狼,那损失事小,还会被其它同龄人笑话。
能力不足,还可以慢慢来。
特别是沈德宗的能力,已经获得大家的认可,更不用担心这一点。
所以安心做事,别动不该动的脑筋,就不用担心没有机会。
“我明白,谢谢叶小姐。”沈德宗郑重地点点头,表示感谢。
他的悟性确实不错,一下子明白了这话里的意思。
也对,自己现在已经有了这么高的起点,接下来根本不用太急功近利,做好本职工作,就等于成功了。
温俊望着两人,有些惊讶,没想到小红这么看重这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叶纤红看重他,只是因为这个人能很好的弥补自己某些不足,这是圈里其它好友做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