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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节
    因为疼爱沈锦书,觉得孩子应该有个完整的家,早些年老两口一直想要让女儿复婚,可惜后来郑成建再婚了,老两口这才没提这一茬,只是偶尔感慨,要是复婚该有多好。这样和和美美,才是生活。
    被娇养的沈锦书,不像是沈芷君那样性格霸道,小时候就很乖巧懂事,而且不同于沈芷君超强的理科能力,沈锦书更适合文科行当,成绩最好的是语文,从小就是学校合唱团的领唱。在高中的时候,也顺理成章进入了声乐班,大学考得是京都电影学院。
    都是一家人,虽然有些小摩擦,但是总体上还是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沈芷君的事业也很成功,没什么不满意的。
    事情的转折从沈锦书谈恋爱开始。
    她和隔壁京都理工大金融系周洲谈了恋爱,而沈芷君强烈反对周洲和沈锦书的恋爱,因为她从周洲的身上,看到了前夫郑成建的影子。
    沈芷君的父母因为太过于天真和文艺,觉得女方家境好,可以适当让步,这让沈芷君在和郑成建的婚姻里吃够了苦头。
    有些人得寸进尺,把宽容体贴这种美德当成是好欺负。当年沈家不要彩礼,让郑家父母打心眼里瞧不起沈芷君,觉得她是倒贴货,而沈家父母对郑家越好,郑家人就越发看轻沈芷君,觉得沈芷君已经是郑家的儿媳妇了,一切都是属于郑家的。
    就连前夫郑成建也流露出这种想法,才是沈芷君离婚的根本原因。
    现在沈芷君在女儿男友身上看到了属于郑成建的影子,怎么会同意女儿和他在一起?第一次和周洲见面,回头就想让女儿和男友分手。
    老两口觉得沈芷君性格有些霸道,周洲是名校的高材生,家境也不错,比当年的郑成建要好,当然肯定比不上沈家,难道女儿现在事业成功了,就让孙女要嫁豪门才门当户对?
    沈锦书也觉得母亲是个势利眼,外公外婆都喜欢周洲,凭什么母亲要干涉自己的恋爱。
    这让沈芷君有些无力,刚开始只是觉得周洲可能是另一个郑成建,但是接触的多了,沈芷君本来就是商场上的成功人士,周洲的那点小心思在她面前藏不住,她坚决拒绝周洲和女儿结婚。
    沈锦书毕竟是亲生女儿,在女儿怀孕了之后,周洲对她跪下,表示会负责,在沈父沈母的帮腔下,沈芷君最终还是松了口,同意两人在一起。
    现代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周洲背靠着社交网络,有一群人给他出谋划策,进行伪装,比当年的郑成建更会伪装。
    所以这位周洲,走通了外公外婆的长辈路线,拿下了白富美,还和郑成建合作,沈芷君亲手缔造的商业帝国分崩离析……
    沈芷君的产业很多,分走一半给郑成建,也足以让周洲吃个饱。昔日里风度翩翩就是没钱的周洲,摇身一变,成了商业杂志上的新贵,与沈锦书的恩爱,成了一段佳话。
    很显然,沈锦书与周洲就是这个小世界的男女主,阻拦真爱的母亲就是恶毒女配。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原主的情绪,昨晚上是第一次和沈锦书的争吵,沈锦书因为落泪,让原主难过,所以没怎么睡好,勉强到了三点才睡着,因为记挂今天的会议,所以五点多就醒了。
    宁蓁蓁躺在浴缸里,直接给助理打电话。
    买了要用的艾灸、金针,还有一串的药材,再把理疗师接过来,在早晨7点半前达到别墅,时间越早越好。
    在东西还没到之前,泡在自动按摩浴缸里,一边按捏脑袋。
    热水加上按捏,疲乏少了不少,生理性的疲惫就犯了起来,但是今天上午就要开会,宁蓁蓁没时间睡回笼觉。
    直接扯了旁边的浴巾,裹住身体,从浴缸里站起来。
    浴室用的是导热性好的瓷砖,智能温控踩在上面很是舒服。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人,四十五岁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定期会做医美项目,肌肤白皙,皱纹也很浅,只有因为年龄大了,脂肪自然流失,失去了年轻人饱满。
    原本的沈芷君是有些严肃的,宁蓁蓁对着镜子笑了笑,笑容从原本的天真感多了一点肃穆味道。
    头发是及肩蜷曲长发,取下了发夹之后,披散在身后,弯弯绕绕像是海藻一般,要是在光下看,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光泽的深黑紫色,定期染发的沈芷君,头发没有一根白发。
    沈芷君的学历高,很早就有魄力地开始了国际商业合作,她和国外的精英总裁一样,极其注重身体的健康,如果光看身体,恐怕比不少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纤浓得体,小腹毫无赘肉,只有一道手术疤痕,那是因为生产留下的刀口,虽然已经做了除疤的处理,还是有痕迹。
    总体来看,四十五岁的年龄,呈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是不到四十,但是沈芷君的成就,让谁也不会轻视这位身材窈窕纤细的女士。
    打量完了自己,宁蓁蓁穿上了浴袍到了房间里。
    赚钱就是为了花的,所以沈芷君身上并没有什么节俭的想法,自己和女儿住的别墅光装修加上全套的智能家居就花了几百万,还请了保姆、菲佣、厨师、打理花园的小工,光别墅里养得佣人就有七个。
    现在的宁蓁蓁直接穿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居家服,换上了衣服,就到了餐厅里吃饭。
    吃的是一道青菜,两道荤菜,一小碗的扬州炒饭,还有一碗上等的燕窝粥。
    宁蓁蓁慢条斯理吃着早饭。
    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门铃响了,菲佣去开门,是赵助理带着理疗师还有她要的东西过来。
    助理彬彬有礼地说道,“沈总,您不舒服吗?今天的会议……”
    宁蓁蓁吩咐说道“媒体都已经找到了,不碍事,先按摩一下,等会再针灸就好了。”
    宁蓁蓁趴在按摩床上,翻开了企划案没多久,就听到了手机铃声,备注是“爱华”,因为担心备注爸爸,妈妈被人捡到了手机,所以直接把母亲的名字备注在通讯录里。
    “喂。”
    “你怎么不过来?”沈母说道。
    “我今天上午有个会。”
    一听到女儿要开会,孙爱华就有些恼火,忍不住说道,“钱是赚不完的,是你的事业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你不知道,昨晚上哭得有多伤心,今天早晨,早饭都吃不下。”
    宁蓁蓁简明扼要地说道,“今天的会很重要,等会还有剪彩,政府都有人要过来。”
    孙爱华年轻的时候是交响乐的乐队指挥,也参加过国外的汇演,听到了有记者,还有政府,就知道这个会不能轻易缺席,想到了孙女,只能够说道,“晚上呢?”
    “晚上估计要吃饭。”
    “你少喝点酒,你本来就胃不好,到时候身体出了问题,难受的还是你自己。”孙爱华忍不住说道,“也不知道你这么好强干什么?老老实实在电视台多好,你能力也是有的,搞不好现在都当了个台长……”
    前面还是关心的话,到了后面就开始絮絮叨叨过去的旧账,宁蓁蓁把手机的声音调整外放,打了一个手势,示意理疗师继续,听着沈母的话,偶尔应和一两句,表示自己还在听。
    赵助理的眼睛瞪大了,平时沈母打电话的时候,沈总从来不会外放,毕竟这些都是私事。
    孙爱华听着女儿时不时应和两句,觉得她比平时要听话的多,平时沈芷君早就不耐烦,或者是顶嘴了。
    是因为昨天把沈锦书惹生气了,今天又不能哄她,所以现在有点愧疚吧。想到了这里,孙爱华就说道,“今天就算了,我等会好好安慰一下,你明天记得啊,他们学校有文化汇演,我这里有一张演出票,是给我的。你让你助理过来拿票,明天记得去给捧场,少说两句她男友的事,你当时谈恋爱的时候,我们有干涉你吗?怎么轮到了谈恋爱你就指手画脚的。”
    一说到沈锦书的事,孙爱华的情绪又上来了,“我跟你说,你老爹现在也是大学的教授,现在学校里,都谈个恋爱,宿舍里要是谁是单身,还被人笑话是单身狗,女孩子注意保护好自己就行了,周洲那个孩子,我也见过的,是个好孩子,你见到人了没个笑脸,等到回去了,扭头就和说,周洲让你想到了成建,让她慎重考虑。有你这样做妈的吗?你也就是听到了周洲的家庭,你了解过这孩子的学习经历吗?了解过他的性格吗?就一句像是郑成建,成建也没什么不好的,就知道说怪话。”
    要是以前的沈芷君听到这里,就算是外放,到了这里,肯定会把手机调成静音,她的这些私事,尤其是和女儿的事不愿意让其他人听到。
    轮到了宁蓁蓁,仍然是闭着眼,感受理疗师手上的力度。
    还别说,一分价格一分货,临时把人喊过来,一小时就是一千,起步价是两小时,这服务还是很周到的,基本功也不错,力度合适,失眠的痛苦骤然削减。
    “你以前非要去奋斗,把撇在我们这里,都不像个当妈的样子。孩子都不知道自己抚养。现在孩子大了,好了,你要履行当母亲的义务,过来干涉孩子了。”
    这是原主的愧疚,她总是忍不住对沈锦书心软,也是因为觉得自己当初毅然决然要奋斗,让父母替她照顾孩子,沈芷君知道自己的父母太过于浪漫,不是照顾孩子的性格,在选月嫂和保姆上用足了心思,但是佣人是不能替代母亲的存在的。
    宁蓁蓁忽然开口,“要是再养个孩子,我会好好抚养。被太娇惯了。”
    孙爱华一听到说沈锦书被娇惯,就不高兴,“女儿家本来就要富养,谁不说好?还有啊,现在再养孩子?你多大了,之前让你和成建复婚,你不干,现在打算结婚了?你都四十多岁了,这在医学上也都是高龄产妇了。”
    赵助理也微微有些诧异,沈总的事业成功,身边也从来不乏追求者,不说从这里排到巴黎这么夸张,但是也确实不少,从国内到国外,从丧偶的成功人士到二十出头的小狼狗,少说也有十几个。
    但是沈总从来不接受,难道是打算接受了哪位的追求,再组家庭吗?
    “没有,我不打算生孩子。”宁蓁蓁的眼睛微微眯起,她想到了一件事。
    沈芷君在a国谈一笔生意的时候,因为一位女总裁的强烈安利,她最后在a国的最成熟的菲利斯医院冻了几枚卵子。
    以前的沈芷君没考虑过再婚,没考虑过再生孩子,现在轮到了宁蓁蓁,在沈锦书不靠谱的情况下,孙爱华的碎碎念之下,想起来了卵子,想起来了生孩子这个主意。
    四十五岁的年龄,宁蓁蓁就算是现在火速找个男人,火速生下孩子,风险确实太大了。
    无论是对孩子,还是对自己这具身体。
    那么是不是可以用上之前冻好的卵子?直接找代孕就好。
    沈父沈母两人在养女儿的时候,就是满脑子浪漫主义想法,大冬天的,忽悠女儿张嘴吃天上的雪花,三个人去看电影,女儿去上个厕所就把人给忘了。等到养孙女,沈芷君特地考虑到了父母不靠谱的地方,生活起居都由佣人照顾,他们只需要关怀沈锦书就好,也就是这样,才会把沈锦书的性子宠得太过于天真。
    宁蓁蓁心里有了想法,长睫颤了颤。
    孙爱华还以为女儿当真要结婚,吓了一跳,听到女儿不打算生孩子,还是问了问,“那你有对象了?要结婚?”
    “没有。”宁蓁蓁说道,“好了,妈,我晚点让助理去取票,明天我会过去的。”
    “好。”孙爱华也挂断了电话。
    等到挂电话的时候,正好房间门打开了,是沈锦书红着兔子眼,“外婆,你把票还我,我明天才不要让她去。”
    孙爱华连忙说道,“怎么了?你妈也知道错了。”
    “她才没有。”沈锦书的声音小小的,“要不然怎么不过来?”
    “她今天有一个很重要的会,有记者还有政府的人,实在是脱不开身。”孙爱华哄着孙女,“你也知道,她这个生意做得太大了,有时候不光是为了自己。”
    “以前生意不好的时候,也不管我。”沈锦书这个时候正和母亲生气,说话就带了小脾气。
    “好啦,生气了就不好看了。”孙爱华笑着说道,“你不是说你室友都挺喜欢周洲的吗?明天让你妈请你们吃饭,别带周洲啊,让你室友说说他的好处。”
    沈锦书的表情有些不太愿意,“我不想要这样。”
    “你自己可是和我说,想要和他结婚的啊。”孙爱华笑着说道,“你妈也是对你爸有阴影,你也体量体量她啊。”
    “我爸挺好的。”沈锦书咕囔着。
    “我也觉得你爸挺不错,要不然开始也不会劝复合,不过啊,,结婚的事。好不好你妈最清楚。”沈父沈母虽然当时强烈反对女儿离婚,当年还一度觉得女儿任性,但是后来见到离婚的人多了,就知道,婚姻这个事,就像是穿鞋一样,合适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鞋子花里胡哨再好看,不合脚也不行。
    郑成建的话,或许在他们看来是一双好鞋子,但是不和女儿的脚。
    “你爸都再婚了,也别想那么多。”孙爱华摸了摸孙女的脑袋,“你妈昨天也不是特别过分,就是给了冷脸嘛,回头就说想到了你爸,其实也是实话。”
    “冷脸也不行!”沈锦书一下子就跳了起来,脸上涨得通红,手还握成了拳头,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她好失礼!不就是看周洲的家没有那么有钱,而且她明明知道,爸爸对我挺好的,她自己不喜欢,就说一些怪话,太让人生气了。”
    “好好好。”孙爱华看到孙女生气了,也不敢太多说周洲的不好,两人现在正甜蜜,肯定不喜欢听这些。“你妈也是累了,她今天实在没空,不然肯定和你道歉,明天你也别给你妈冷脸啊,你想想,你越是闹,你妈肯定印象越不好。”
    沈驰买了早餐回来,笑呵呵地说道,“呦,两个美女都起来了啊。”
    孙爱华和沈驰恩爱了一辈子,这个时候就直接把沈驰手里的东西拿过来,沈驰握住了妻子的手。几十年过去,两人仍然感情很好,傍晚都会手拉手一起散步,每年的结婚纪念日定然是两人的独处时间。
    沈锦书想着男友,周洲也很是体贴,自从悄悄见过了外公外婆,他们两人逛街,他都会扣着她的手,让她走在马路内侧;在吃饭的时候,会主动拉开椅子;在乘车的时候,还会把手遮住她的脑袋,不让她碰到车厢。周洲也常说,等他们老了,走不动了,他还要拉着她的手。
    沈驰笑呵呵地,他的手指弹在了孙女儿的脑袋上,“小美女,红着眼睛就不好看了,被大美女比下去了。”
    “外公。”沈锦书笑了起来,不去想周洲了,对外公做了鬼脸,“我知道,外婆在你心中才是大美女,我就是小青草。”
    沈驰知道沈锦书心情不好,故意逗她,“那可不是,你外婆在我心中是最美。”
    沈锦书看着外公外婆,心想着,母亲穿了一双不合脚的鞋子,她哪儿知道周洲待她有多好呢,周洲更像是外公,待外婆体贴又温柔,她也想要和男友这样一辈子走下去。
    第72章 不养白眼狼2
    贴身定制的衬衣,珠光白外套,下身是同色的及膝裙,因为要参加的是商务会谈,佣人把宁蓁蓁的头发盘了起来。
    佣人问道“沈总,用什么发饰?”
    打开密码锁,黑色的绒布上璀璨的发饰与配套的首饰展现在宁蓁蓁的面前。
    “珍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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