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蓁蓁照例还是跳了开场舞,跳了凤仙儿的《桃花娇》,因为昨天表现不错,加上牡丹拂照,多跳了十点钟的一支舞,这多跳的舞也有提成。她今天没遇到邹经理,加上手里还剩下的三个铜元,手里就攒到了十五个铜元。
用布条裹好,免得铜元在怀中发出当当的声响,宁蓁蓁围着围巾踏出了百乐门。
昨个儿晚上下班早,段继文还过来接,今天比昨天晚,人还没来,幸好宁蓁蓁从不指望这人,指尖银光一闪,是她从家里拿的缝衣针。
她从来都只依靠自己。
宁蓁蓁手指扣着针这样走着,一路也没什么不长眼的骚扰她。
等到进入到胡同,啪嗒一下打开了手电筒,在手电筒的光线下,回到了屋子里。
靠着两条腿走回来当然和坐黄包车不能比,到家已经是十一点半了,就连双腿也有些胀痛。
两个房间门都紧闭,显然人都已经睡下了,宁蓁蓁把床铺好了之后,洗漱之后,也躺了下去。
前一天宁蓁蓁是睡在沙发上,买了折叠铁丝床之后,更靠近阳台,等到天一亮,没有窗帘挡住她就醒来了。
虽然睡得时间比前一天短,宁蓁蓁反而比前一天要舒服,在百乐门里吃得好,喝得足,适当的锻炼,加上宁蓁蓁凡事不往心里头去,醒来的时候身子感觉轻松。
利落地把东西收拾好,简单洗漱之后,宁蓁蓁就准备去买钢笔、墨水和投稿纸。
宁蓁蓁出门之后半个小时,两个房间里的人才醒来。
段继文昨天晚上回来了之后,照顾三个病号,自然没时间去接宁蓁蓁,本想着对方白天不去百乐门,早晨和她严肃谈谈做家务还有百乐门打赏的事,谁知道又扑了一个空。
段继文的手捏成拳头,甚至不敢去捶床,免得惊醒了段长泽,孩子又会叫着难受,让人伺候。
崔婉昨天发烧温度高,一度手脚都开始打摆子,等到吃了两颗退烧药,情况才稳定下来,但是昨晚上崔婉出了一身的汗,段母感觉被褥潮湿,别提多难受了,段母本来就不舒服,又多了一个晚上没睡好。
现在段母听到了动静,看到了客厅没人,气得捶床,“我就知道,这种能够和人私奔,不听父母话的肯定就是白眼狼,有手有脚地,现在做的事还轻便,结果家里的一点事都不肯沾。我怎么这么可怜啊。”
以前的谢琳琅把生病的段长泽也照顾得妥妥当当,给他擦身体,给他喂皮蛋瘦肉粥,现在宁蓁蓁不肯给钱,段母本身难受,照顾段长泽也就没有那么上心,昨晚上段长泽哼哼唧唧的,让段继文都没有睡好,今天起来,就听到了段母的抱怨。
段继文有些烦躁地说道:“好了,昨晚上她回来太晚了,我都没有打到照面,要不妈你晚上和她聊一聊,你在家也没什么事。”
“我在乡下都是有人伺候的。”段母抹眼泪,“你看婉婉又不太好,我怎么好休息?还以为跟着儿子能够享福,我怎么那么惨。”
提到了崔婉,段继文低头去看崔婉。
崔婉现在是十八岁,她因为太瘦,脑袋大身子小,脸上黄瘦不说还有隐约可见的晒斑,因为发热皮肤起皮,像是被晒干的大头鱼。
崔婉刚睁开眼,就看到了段继文嫌弃的目光,心中一痛,小声喊道:“继文……”
段继文:“你要是好了,多帮一下妈,妈昨天照顾你,很辛苦。”
崔婉昨个儿是高烧,今天烧都没退,手脚都还在发软,不过丈夫开口了,她还是说道,“我多多照顾长泽,昨天辛苦妈了,今天让她多休息。”她也想着这场病要病的久一点,好女人怎么能去舞厅跳舞?给金山银山她也不去!那种脏地方,也就只有谢琳琅那种不要脸和人私奔的人去合适。
崔婉等于在床上躺了足足有四十八小时,没有洗漱的她说话的时候带着口臭,让段继文身子往后仰。
段继文本来想在家里吃早饭,现在闻到了崔婉的口臭,对在家吃饭没有一点兴趣,直接说道:“我去画廊了。”
段继文沉着脸离开了主卧。
崔婉想到了段继文的嫌弃,抓着被子默默垂泪。
旁边的段母说道:“行了,别哭了,你才十八岁,很多女人还在读书呢,当时那个谢琳琅不就是这个年龄在读大学?你五官又不差,等到有钱了,养一养就好了。”
崔婉点点头,幸好她有儿子傍身,还有婆婆站在她这边,现在又和段继文一个屋檐下,早晚他会看到正妻的好处。
*
宁蓁蓁今天没买粢米团,粢米团虽然好吃,价格还是高一些,她要买纸笔,能省下来一点是一点。买了一小块儿的咸鱼,还有馒头,中午的时候用水蒸气加热这个味道也会不错,而且咸鱼的盐分大,盐分能够支持她下午跳舞。
另外买笔、纸还有墨水足足花了她十二个铜元,除非是现代,往前数的日子,读书都是奢侈品。
宁蓁蓁今天到休息室的时候,依然是选择昨天的位置,这个位置应该是牡丹专属的,所以其他人都没人过来骚扰。
她把一叠空白稿纸放在桌子上,摆好墨水瓶和钢笔,略一思索起笔写了书稿的名字《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名字也是简单粗暴,直接把人物关系写在了标题上。
这书的题材,也算是典型的新旧观念相互碰撞,人设也很时髦,在宁蓁蓁看来,可看的点不少。
人物的男主角是留洋回来的少帅,在沪市的交际圈里是风云人物,不少娇小姐们都芳心暗许,还有大胆地去和少帅告白。
这样家世好,留洋归来的少帅却有一个家里算命给他指定的饱读四书五经的闺阁小姐,那位小姐姓秦,因为不见外人,谁也不知道什么模样,除了不缠小脚,和先前皇朝的女子没什么分别。
少帅既然是风流人物,当少帅定亲的消息传来,娇小姐们碎了芳心,咬碎了银牙:
“那个秦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知道什么叫做英吉利语吗?”
“要是知道秦小姐地球是圆的,她会不会吓得晕倒。”
“少帅,不如早些登报解除婚约,那般的女子配不上你。”
那位总是穿着旧式衫,头发总用一根青玉固定住的秦小姐倒是爽快愿意退亲。
只是见过她风采的少帅不肯,在秦小姐流露出要离开的意思时候,不顾媒体的镁光灯在场,不许怀中人离开,“这辈子休想离开我。”
宁蓁蓁用一手好字,加上这个契子写在最前面,还用了最简单粗暴的的书名勾住审稿人,表明故事有新旧碰撞,留洋的风度翩翩少帅与闺阁小姐,别人都觉得后者配不上前者,结果最后舍不得人离开的反而是少帅。
如果是在现代写网络,要注重的是黄金三章,第一章最好是从女主视角开始写,然后通过背景或者是人物对话把女主人设立起来。
现在这个时代则是不同,开头主要讲究的是勾勒出大的时代背景,构建大框架。
宁蓁蓁顺着这个年代的特色,先从一场舞会开始写起来,这是本地一个小军阀纳第九房美妾的晚宴。
其他人议论起来少帅的私事,都觉得少帅不会来,谁知道少帅是在下起了瓢泼大雨的时候,带着一个穿着他衣衫的女子进来的。
别人以为这位小姐是少帅的情人,所以李军阀府邸的人就给人洗漱,热情招待这位小姐。
被瓢泼大雨淋透的小姐本来面容白惨惨的,洗过澡之后,肌肤红润起来,人就光鲜亮丽了,下人甚至觉得艳丽的不敢直视,李军阀的正妻看着小姐,让人送来了一套新定制没拆的洋装。
所以在短暂的背景交代之后,里秦小姐的亮相堪称是让人惊艳,霎时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包括也正在喝酒的少帅,接着他做的事是让人取来了披帛,遮住了秦小姐的胸口,别人都以为他是占有欲发作,其实少帅是知道秦小姐受到的是旧式教育,怕她不适应这样的衣裙。
只是……少帅很快就发现:他的这位未婚妻,浑身都是迷,秦小姐不但很适应露胸口的洋装,还会跳华尔兹,会品酒,还会和洋人说话,说的还不是英吉利语,而是法语。
第209章 私奔失败以后6
牡丹在拿着稿子的时候,首先就被宁蓁蓁的字给吸引了,昨个儿看到宁蓁蓁留下的便条,就知道她的字写得好,今日里见着更觉得隐隐自成一体。
看到了契子,不得不说,这个半遮半掩高度浓缩的内容提要引起了她的兴趣。为什么风度翩翩的少帅最后爱惨了包办婚姻的秦小姐?最重要的是,看到了少帅离不开人人嫌弃的秦小姐,她心中竟是有一种暗爽的感觉。
牡丹本来以为宁蓁蓁用了洪荒之力去写内容提要,从文稿的标题来看,这一定很俗套文笔稀烂。
结果出乎牡丹的意料,宁蓁蓁的白话文很好,笔触干净利落,就勾勒出了繁华的舞会,写出了各式的人。
有穿着旧式长袍的男人,有西装的投机客,还有倨傲的世家子弟,对话和描写都很精要,人物形象很鲜明,
如果看过后世的,牡丹就会知道,这是把不重要的配角脸谱化,简单粗暴地把配角们作为工具人。
另外秦小姐的惊艳亮相,也大大让牡丹畅快。此时的牡丹像是被痒痒挠精准挠中了痒处,完全被文章吸引住了眼圈,甚至忍不住开始对文章思索,想到了最开始的内容提要,如果秦小姐出现在那些说三道四的娇小姐面前,是不是也会让她们大吃一惊。
麻雀变凤凰,这种桥段,是永恒的玛丽苏主题,就算是在后世里,这种用烂的套路,文笔和设置好,也会让读者大呼过瘾。
文章的故事节奏很快,又充满了悬念,秦小姐并没有给少帅为什么会这些东西的答案,反而是又展露了新的本事,为什么秦小姐会出现在晚宴附近,是因为她是在度化厉鬼,她是个女法师。
宁蓁蓁选择了玄学这个切入点也是有原因,民国这个特殊的时代惨案很多,有很多枉死的人,加上很多事情科学讲不透,鬼怪就有很大一批受众。
有人写过《风流道士》这样的,不过不是刊登在《白玉兰》这样的杂志,而是《都市报》这样的闲谈报纸上,有点后世种马文的意味,又比后世种马文更无情一些,好歹后世的种马文把各种各样的女子养起来,这个《风流道士》的男主角就比较无情,好多时候男主只负责自己爽,不负责那些女子(或者是女鬼)的善后。
因为《风流道士》这个,《都市报》的销量都翻了三番,足以可见这种志怪的魅力。
宁蓁蓁选择用女法师来切入,作为言情的主线又让牡丹眼前一亮,甚至可以想到青衫的秦小姐用法杖普渡厉鬼。
宁蓁蓁一个上午写了第一个九姨太之死的大半内容,牡丹正好看到了心痒痒处,就傻了眼,后面没了。
牡丹甚至翻到了文稿的背后,才死心地叹了一口气,“你的稿子很好,就是……”
她本来想要说《军阀少帅的旧式妻》太土味十足,看了正文之后,就觉得这个名字和文章内容很贴切,想到了这里,笑了笑,“都挺好的,你打算投给《白玉兰》?”
“《白玉兰》上写的是鸳鸯蝴蝶派的,我感觉文章还很贴切。”
牡丹的手指点了点桌面,“你这篇文章是不是可以写很长?”
宁蓁蓁点点头,忽然明白了牡丹的意思,《白玉兰》是半月刊,上面连载的一半是独立成篇的,她这本个既然给女主设置了一个主业,那么文章的篇幅不会太短。
牡丹看着宁蓁蓁的模样,知道她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呷了一口茶,“我在百乐门也算是认识了报社的编辑,你再写长一点,我替你引见。杂志的大长篇一般手的很少,还有的是在报纸上连载了之后,在转载到杂志的,你看这里面的三篇,都在报纸上连载过。”
“谢谢。”宁蓁蓁同牡丹道谢,有她的指点,让她少走了弯路。
牡丹笑了起来,手指弹了弹稿子,“主要是你写的有趣,这个秦蓉,和别的女子不太一样,我也很期待后续。若是你的稿子早些上了报纸,我就替你解除百乐门的合约。”
宁蓁蓁弯眼一笑,“谢谢。”
这天,宁蓁蓁一共写了六千字的稿子,晚上伴舞之后,手中的铜元积累到了二十枚,还有《都市报》的编辑部为了庆祝销量大涨,一起到百乐门里乐呵,牡丹手中端着香槟酒的酒杯,眼波流转,约下了第二日去送稿子。
等到晚上回去,宁蓁蓁的好运还在继续延续,段继文没有回来,只在床榻上丢下了一封信:段继文接到了一个活,表示自己要在教堂里画壁画,这个期间估计要持续一周。这封信一共三张信纸,只用了第一段写自己的工作,接下来用了两页半的内容,强烈要求宁蓁蓁履行家庭主妇的责任,从方方面面阐述了母亲的辛苦,表妹的病重,孩子的虚弱。
宁蓁蓁不过是扫了两眼,确定没有漏掉关键信息,就把信撕得粉碎,丢到了垃圾桶里。
一周时间段继文无法回来,简直是再好不过的消息,等到时候回来,她应该早已经离开这个鸽子笼一样的屋子。
宁蓁蓁要去见审稿编辑,深知形象的重要性,晚上把头发润湿,用皮筋编好长发,睡了一觉之后,再解开皮筋,原本的直发就成了波浪卷。带上了当年谢琳琅私奔的发卡,还有一身不穿的旗袍,依然是到了百乐门的休息室里,一边写稿子,一边等牡丹。
牡丹在进入到休息室的时候,看到了窗边的宁蓁蓁低头写作,忍不住微微一怔。
宁蓁蓁今天没有合拢窗帘,免得错过了牡丹姐过来,听到了动静就会抬头张望。
“我还说准备几件衣服,你这身就不错。”牡丹说道,“我们走吧。”
两人坐黄包车到了《都市报》的门口。
这年头的娱乐少,报纸作为新兴产业发展的如火如荼,这种精神面貌在进入到报社的时候也可以感觉到。编辑社里热闹非凡,有人来提供线索正絮絮叨叨说着话,有人抱着一叠报纸匆匆走进去校对,还有手中扬起了几封信,“又有给鹤南先生的信。”
牡丹与宁蓁蓁的出现无疑是让编辑部停止了一瞬间。
不过有人已经认出了其中一人是百乐门的牡丹姐,一个叫做万如方的编辑连忙喊实习编辑去和总编辑说,自己则是迎了上来,“牡丹姐,欢迎欢迎,您这到来简直让咱们编辑部蓬荜生辉。”
牡丹注意到来提供线索的那个老太太表情奇妙,怕对方说出什么不中听的话,就开口说道,“有没有接待室?”
“有的有的。”万如方是编辑部的老人,为人十分圆滑,昨晚上也是他和牡丹说话。
等到进入到了接待室,编辑部才会恢复到了过往的平静,昨晚上就听说牡丹手下的一个伴舞要投稿,刚刚看到了宁蓁蓁,心中多少有些纠结,他们出了《风流道士》这样的文章,销量大大提升,但是导致现在投稿的文章格调普遍不高,让主编很是头疼,现在百乐门的舞女都要来投稿了,实在让他们觉得自家报社“前途无亮”。
主编王德单显然也是这样想的,如果不是有万如方在中间打圆场,他恨不得直接拒了这份稿子,脸色发臭。
“刚刚我看了,谢女士的稿子写得很好,故事很吸引人。”万如方笑着说道,“而且谢女士在京都的师范大学年过书,一手字也写得非常漂亮。”
这让王德单多少打起了精神,既然这样,多少可以入眼,等到看看有什么内容写得不好,再退稿就行了。
王德单是抱着找茬的心理去看稿子的,谁知道看过了之后就发现他刚开始挑剔标题还有契子,和内容很贴切。
文笔流畅,文章用上了标点,加上文字也不绕口,可读性很强,而且最妙的是,不像是《风流道士》一样,大大拉低了报纸的格调,如果刊登在报纸上,可以顺利让《都市报》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