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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_73
    这就意味着他真的可能能够魔武双修。
    大陆上之所以有魔武不能双修的共识,无非是因为想要修炼魔法必须要有魔核,而魔核会阻止斗气在体内形成气旋,两种力量体系不兼容,所以才无法同时使用魔法和斗气。
    但他的情况却不一样。
    长风剑法的心诀——那些晦涩的古文和人体复杂的经络,是他携带在记忆中的宝贵知识,用这种方式修炼斗气,根本就不需要在体内形成所谓的气旋!
    如果……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的话……
    苏怀瑾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几乎是瞬间就想到了在整个大陆上推行这种修炼方式的前景,那样一来,他们对抗黑暗势力无疑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不过,要学好这套剑诀也绝不是容易的事儿,他自己是占了几世记忆的便宜,才能在精通魔法的同时对这武学钻研颇深,可对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研究深奥的魔法就已经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难以做好的事了,样样抓的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样样松,最后应该也无非就是给魔法师们一些基本的防身能力罢了。
    至少不至于被封魔之后连个普通健康的成年人都打不过……
    苏怀瑾的脑子还很清醒,他很快从开始的巨大兴奋当中平静了下来,然后颇为无奈地接受了双修依然是少数天才的特权这一事实。
    既然如此,他倒也不用太急着推行这套功法了,还是先顾好眼下吧。
    想到这儿,他便再次集中精神,继续跟魔法死磕起来——这才是当务之急,至于肉搏方面,反正他随身带着一条巨龙,想来怎么也不会出问题的吧?
    狮鹫飞行的速度很快,但无奈路程太过遥远,苏怀瑾在那个靠近精灵之森的西陲小镇下车的时候,已经是他离开圣城五天后的事情了。
    不管是对于他,还是阿德里安本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儿。
    斯卡德镇位于人类领地相当靠西的地方,但这里本身物产丰饶,又紧靠着冒险者们最喜欢的精灵之森,所以虽然镇子不大,却在多年的建设下变得十分繁华。
    这里的风貌与位于大陆中央威严神圣的圣城完全不一样——粗犷、野性、淳朴却又美丽,苏怀瑾走在大街上只觉得眼花缭乱,两只眼睛根本忙不过来,颇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既视感。
    不过他气质高贵,虽然在这种地方还从头到脚一身纯白有些奇怪,但也能轻易看出是昂贵的好料子,再加上即使戴着兜帽都不能完全遮掩的俊美容貌,在大街上可称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了。
    对于这一点苏怀瑾也很无奈——光明神殿居然见鬼的对教皇的常服都有所规定,他这一路行来,除了自己还真没见到另一个身上一丝杂色都没有的人呢。
    可谁叫教皇大人出了名的信仰虔诚又克己禁欲呢,他连想换身衣服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什么,你说这次出来要隐瞒身份?
    光凭白衣服能泄漏什么呢,再说说一千道一万,哪有东西会比遵守上神定下的规矩更重要,你说是吧?
    至少感谢他们没给常服也绣上金边儿吧。
    苏怀瑾对着自己叹了口气,把兴致勃勃想要对旁边一个漂亮姑娘吹口哨的安安脖子掰回来对着自己,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便准备先找个地方住一宿,再在小镇上补充一下装备,明天再到森林里去。
    本来在他的计划里,这次出行还得在佣兵工会找个靠谱的小队加入——作为柔弱的光明魔法师,他就是再厉害也是需要战士保护的——不过现在有安安在,这一步倒是可以省了。
    对用英语跟人交流始终有点儿怵的探花郎表示喜闻乐见。
    他很快找到一家装修颇华丽的旅店,在漂亮的前台女招待令人招架不住的热情下开了最好的房间,对方在他付款签字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隔着窄窄的吧台靠到他身上来,苏怀瑾用一种扭曲的躲避姿势飞快地完成了手续,然后落荒而逃去了楼上。
    身后隐约传来几个女人欢快的笑声。
    “真是可爱……”
    “哎哟,这种骄傲又漂亮的小模样,啧啧……,希望他晚上别随便出门儿。”
    “你们注意到了吗,他的眼睛简直好像天使一样……”
    “干活儿了,姑娘们,别老盯着少爷们的钱包和脸。”
    “……”
    安安在他怀里嘿嘿嘿地笑起来,那模样颇为神似某个幸灾乐祸的神,苏怀瑾无可奈何地瞪了她一眼,决定待会儿不要带她出去一起吃夜宵了。
    对于小吃货来说,这大概也算是个超级严酷的惩罚吧。
    刚才在来这里的路上经过一家热闹的酒馆,他一下子就被那种气氛吸引了。
    俗话说诗酒不分家,又有千古笑谈一杯中的说法,别看苏探花瞧着儒雅,在饮酒一道上可是造诣颇深。
    琴剑江湖的那一世自不必说了,有习武之人的好酒量傍身,他甚至会随身携带一只精致的酒囊,里面装着徒弟孝敬的青梅酒,没事儿就打开来喝一口,还从没感觉过喝醉是什么样儿。
    偏偏到了宁安那里,文艺的大明星在他过去之前竟然是滴酒不沾——不然也没那么容易在晚宴上轻易被叶离派的人给喝断片儿了,苏怀瑾后来极力想要改善对方的酒量,却悲痛地意识到这东西似乎是天生的,困在那具身体里,喝酒甚至都感觉不出来香。
    这就像是每天都吃红烧人的人突然顿顿白菜豆腐地被喂了好些年,好不容易熬到这个世界,他肚子里的酒虫早就不安分起来了。
    而且从阿德里安的记忆来看,这位教皇虽然对饮酒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等闲也不容易喝醉。
    在圣殿里的时候,他不好忽然跑到酒窖去发疯,现在出来了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再不好好珍惜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在房间里把一些行李和眼巴巴的安安都安顿好之后(那个地方小孩子可不能去),蓄谋已久的教皇就高高兴兴地出了门,并且为了避免招惹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还专门穿上了新买的斗篷。
    当然,白色的。
    夜□□临,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爽朗的佣兵们三五成群地坐成一片,肆无忌惮地挥霍着自己白天舍生忘死换来的金币,美丽的女人与少年坐在他们膝头,调笑声、吆喝声到处响成一片。
    苏怀瑾甚至看到了不少穿着法袍的魔法师,这些人的经济状况明显要好一点,却也很自然地融入了气氛——可没人会没事儿找事儿地在这儿摆什么贵族架子。
    他随便找了张坐着几位魔法师的桌子,要了一杯大麦酒和一条烤羊腿,然后一边听着他们闲聊,一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这才是生活啊!
    第49章 教皇这个小妖精(6)
    随着夜色的加深, 越来越热闹的酒馆里的人很快就注意到,他们中间似乎来了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绵羊。
    任何地方的酒馆都能用“声色场所”这四个字来概括,这里显然不会是例外。
    事实上,汇聚了大量刀口舔血的佣兵的这里,显然不能跟圣城中连陪酒女郎都会戴十字架的酒馆相比,教皇大人期待的那种像江湖中一样其乐融融大家坐下来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之类地方?抱歉, 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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