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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不是第一案发现场(新书求一切)
    因为只有七十二小时,汪海的速度飞上快,没有多久就是已经到了第二起案件的案发现场。
    现场已经被封条给封锁,周围的民众和住在楼里的居民也都是已经被安排到了其他地方。
    在现场全部都是镜关使,为的就是防止现场被破坏。
    之前的第一起案件就是因为镜关使没有能够将现场给保护好,死者的房东在案件发生之后就直接进去进行收拾,导致了现场很多证据都是被破坏。
    第一场案件的现场因为证据被破坏了,完全任何的参考意义。
    这也是当时为什么镜关使没有能够抓到凶手的原因,加上当时上面的压迫,只能是草草结案。
    “之前要是也有这种力度就不会抓不到凶手了!”
    汪海一边走一边抱怨道。
    跟着汪海进入现场的同时,白夜也是在观察周围的环境。
    比起汪海直接进入现场勘查,白夜更加是喜欢先看周围的环境。
    周围的环境决定了凶手到底是该用什么方法作案,还有就是凶手的手法。
    而且白夜可以看到罪恶,周围只要是和案件有关的地方都是会显示出罪恶值。
    根据这些地方白夜可以快速找到线索。
    这里周围都是平民区,房子的话也不是像是公寓一样是楼层结构,基本上都是住在一起的。
    周围的环境卫生也不是很好,基本上一路走进来都是可以看见很多的垃圾。
    由于是老式建筑,一些过道也是比较难走,体型比较大的人一般都没有办法过这些过道。
    “这里的设计好像都是上个世纪的设计,住在这里的人应该要么就是老年人,要么就是从其他地方来到上清市打工的人吧~~”
    会住在这种地方,收入不会特别高,有些人住在这里就算是消失,短时间内也不会被发现。
    可以说是一个很好的狩猎场所,只要是想杀人泄愤的,一般也都是会选择这个地方作为目标地点。
    “之前在临江区也是这种样式的居住环境吗?”
    在案件资料之中,并没有仔细写明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居住环境。
    要是居住环境和这里一样,那么就可以说明,凶手选择的地点就是这种会有很多人住在一起,但是其中一个人失踪也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地方。
    “临江区的案发现场也是一样,都是这种居住在一起,环境比较脏乱的地方。”
    汪海想了想,想到之前也是和现在一样,就是这种老式的房子,住在这里的人大多数也都是老人。
    “那就对了!”
    白夜差不多已经是可以将自己见到的一些整理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了。
    “凶手是对于这一种区域很是熟悉的人,上清市以前都是用统一模板建造住房的,所以凶手对于这种住房一定是有一些了解的。”
    白夜将自己整合起来的线索变为推理,说道。
    “而且从凶手选择不同地点看来,凶手之前有两种可能,要么凶手就是已经做好了很严密的布局;还有一种就是凶手是随机杀人,但是这个随机也不是真正的随机,是一种有条件的随机杀人。”
    “有条件的随机杀人?”
    汪海对于白夜之前说的都是很认同,白夜刚刚来看案发现场就是可以发现汪海之前一直都是没有发现的东西,已经是很强了。
    但是对于有条件的随机杀人,汪海还是不是很明白。
    “这就是意味着凶手可能是有目的性的在随机挑选目标进行屠杀,只要是符合这个目的性的就是凶手的目标。”
    白夜随意在墙壁上摸了摸,发现这里的墙壁上有很多遇水起泡的痕迹,而且这些墙壁本身已经是很脆弱了,稍微大一点的力气下就可以在墙壁上扒下一块。
    “这个墙也是一样,这么脆弱,隔音效果应该基本上不存在。”
    白夜突然想到,如果是这里的墙壁这么脆弱,那么第一现场很大可能不是这里。
    “怎么了?”
    汪海只是一般的镜关使,即使在调查细节和证据方面比较有经验。
    但是比起已经是侦破了好几件案子,在全方位已经是超过一般人的白夜面前,还是像是小孩子一般。
    “像是在这里隔音效果这么差的地方,想要将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杀掉你认为可能吗?”
    这种地方本身人就是比较多,加上隔音比较差,只要是有什么声音绝对是会被其他人听到。
    “难道不可能是晚上趁所有人都是睡着了再作案的吗?”
    “只要是动静稍微小一点,那么还是可以完成作案的。”
    “这种可能性很小,一个就是谁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全部睡着了,还是会有人在晚上还有工作,只要是被一个人听到,那么就很麻烦,如果我是凶手就不会去做这么有危险的尝试。”
    主要是这个里面罪恶很少,基本上都没有罪恶值很高的地方,而且在案发的房间里面罪恶值也是非常的少。
    白夜一看就知道这里不是什么案发现场。
    “之前过来的时候我发现这里周围的监控很多地方都是缺失的,如果想要将人带进来,很简单就可以避开这些监控。”
    这种细节,在资料里面都没有写,要是不过来进行搜查,想要破案完全就是天方夜谭。
    “像是资料里面很多都是关于现场的,可是要是这不是第一现场,资料里面的东西也就只是废话罢了。”
    结合两次案件的相似性,白夜差不多已经是知道凶手出手的范围了。
    当然对于凶手,白夜依旧是没有多少头绪,现在的资料和证据还是太少了。
    如果知道第一案发现场在哪里的话,或许就能够有更加多有用的信息和证据了。
    “但是要是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还有什么地方会是第一案发现场?”
    “周围没有任何的监控,想要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并不简单。”
    周围的罪恶太少了,尤其是到门口,罪恶就是消失了,可以看出凶手是用交通工具才是将尸体给运送到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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