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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点评
    南筱书随着她的视线,秦露露不自觉碰了碰她的额头,南筱书这才想起她在看什么,偏了偏头把边角的头发拨弄下来一些遮住额头。
    “以前受了点伤,留了疤。”
    看着她自然地遮掩着额头上的伤疤,吸了口气,南筱书继续着自己佣人的义务,收拾着她的房间。
    秦露露坐在梳妆台上,双耳间空空荡荡的,看着放在首饰盒里面的水滴型耳环,一手捻起一串勾在耳洞上,看着自己的脸,总是觉得不满意,又把耳环摘下放回盒子里,透过镜子看着南筱书。
    “以后在人前,你叫我秦小姐,人后,我比你大一点……”
    “我可以叫你露露姐吗?”
    辰天翔刚见到南筱书,眼神就故意躲着,可是发现南筱书是真的不看他一眼,眉头不由得微蹙起来,她当他透明的么?
    陆觅察觉到饭桌上不正常的气氛,埋头吃着饭,塞着菜,他只想赶快吃完赶快离开低气压的饭厅,秦露露吃的很慢也很难夹到菜,用勺子刚刚一盛,菜就滑了下去,很少顺利被送入口。
    南筱书也发现了,这才走过去接过秦露露手上的餐具,替她夹菜,正准备喂她。
    放下碗筷的声音重重地响了起来,三人都不约而同地看着辰天翔,南筱书不以为意地撇了撇嘴,继续把菜夹起送到秦露露嘴里,秦露露张口就接过,吃起来方便了许多,谁都没有注意到脸色铁青的某总裁,盯着两人的互动。
    她是他贴身女佣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让她喂饭,虽然秦露露也是女人,可是他总是心里堵得慌,早知道就把什么都折磨她一遍,也不会弄得现在自己不痛快。
    “辰总,你不吃了吗?”陆觅刚扒了一口饭,虽然是出于关心这么一问,但是如果他说吃,那么刚刚的举动不是太奇怪了吗,没有台阶下还不如硬着头皮,陆觅真是他的“好”秘书,让他在傲娇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盯了盯陆觅,脸色不好的起身。
    “没胃口。”
    “可是今天做的都是你最爱吃的菜啊?”陆觅雷打不动地再次补刀,辰天翔瞥了眼另一边的两人,双手插兜。
    “今天的菜很难吃。”
    留下颇为潇洒的一句话,给了今天的菜一点点评,他承认都是他爱吃的菜,可是……陆觅看着他莫名其妙地离开,转而看了看秦露露,微微点头。
    南筱书没有过多在意这场用餐的小风波,继续喂秦露露吃饭,秦露露顿了顿。
    “这些菜,都是他最爱吃的?”
    陆觅边听着边点头,对啊,平时辰总最喜欢的菜都集中在今天一起做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就突然说不好吃了,可能是胃出了问题,也可能是味觉出了问题,这些都只能想想,他并不敢说出来。
    秦露露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从南筱书开始喂她吃饭,她就注意到了辰天翔的脸色突然变得不好,想来是被气到了,但是出于自己答应了她把南筱书指派伺候她,又不好说出来,总之就是辰天翔后悔了。
    看着桌子上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在心里记了个七八成,一顿饭才算是吃得完满,微微摇头示意南筱书,表示自己已经吃不下了。
    “酸菜清水鱼……”
    回房之后秦露露一直在念叨着刚才在饭桌上记下的菜名,偏偏只记得这一道,也罢,酸菜鱼不就是先把鱼煮熟,然后再放辅料,算是最简单的菜品,想来想去就定下了着道菜,在网上一查,才知道辰天翔爱吃的这道菜做着容易,但是原料却十分难找,看了看选鱼的品种——清河镇淡水鱼。
    自然而然又查到清河镇,是江城市外的小村镇,一条弯弯古溪,最出名的就是古溪里的淡水鱼,网上的人都说清河镇的鱼,一鱼难求,也很少能买到。
    不就是一条鱼而已,厨房今天不也做了出来了么,再去问问还有没有剩下的不就行了,开了门又来到厨房,询问着今天做菜的厨师。
    厨师抱歉一笑,指了指空无一物的水缸:“清河镇的鱼都是要用清河镇的水养着的,不然死得快,而且肉质没那么鲜美,这条鱼是我刻意托人从清河镇连水带鱼一起连夜运过来的,这不,今早趁鲜才做成了菜。”
    只不过一向喜欢鲜味的辰天翔今天似乎没有胃口,自然这菜在厨师心里算是失败品。
    “吃的人觉得不好吃,就不算一道好菜。”
    南筱书站在一边听着两人的对话,菜是好菜,是吃的人身在福中不知福。
    “用心做出来的菜,怎么会不是好菜呢,我,我想和您学习做这道菜。”
    厨师十分讶异,又看了看开口说话的秦露露,他没听错吧,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要求和他学习做菜,而且还是这酸菜淡水鱼,立刻摇了摇头。
    “不行不行,就算秦小姐你想学,辰总也不会同意的,而且这食材……很难得,绝对不可以用来练习这么浪费掉。”
    清溪淡水鱼的珍贵,贵就贵在溪水又活又澈,养出来的鱼自然也是灵动的生物,他都舍不得用来练手。
    “可以先用其他鱼类练手,等真上手的时候,我们再用清溪鱼来。”
    秦露露诚恳地朝厨师提议,似乎他不同意就不罢休,在厨房纠缠了厨师半天,厨师才勉强同意等她手上的水泡消了就教她做这道菜。
    回了房间又马不停蹄地让南筱书给她擦药,虽然有讨好辰天翔的意味,南筱书还是没有说出口,怕扰了她的兴致。
    “这个泡起码还要一个星期才能消掉,不然留印就糟糕了。”
    这么好看又白皙的手上留下水泡印子,任谁看着都很伤风景,南筱书只是提醒她不要太心急。
    “筱书,你还记得我们之间的交易吗?我救你出来,你帮我得到他的心,虽然现在只是第一步,可是你也该行动起来了。”
    南筱书揉擦着水泡周围,轻轻点头,要想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拴住他的胃,秦露露想做辰天翔喜欢吃的菜,未尝不是一个好的开始。
    深呼吸调整着心情,看了看走廊一边的路一直延伸到厨房,起码秦露露还是有点信誉的人,比起辰天翔要好那么一点,和她合作,总比留在这个“地狱”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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