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
任嫣脸上被甩了一巴掌,火辣辣的疼,“哼!你一个外地人也想跟我斗,也不睁大眼看清楚你姑奶奶我是谁。”
“金凤,算了吧,又不是什么大事?”旁边有人看不下去,劝说了一句。
“少多管闲事,一边去,否则让我爸收拾你。”那个叫金凤的小太妹,气焰嚣张的朝那个多嘴的人吼。
被她这样一凶,旁人立马禁声,没人再敢不怕死的劝说,这个金凤就是镇上地头蛇金哥的女儿,妥妥的小霸王。
十四五岁开始就喜欢到处惹事,反正捅了篓子她老爸会替她收拾烂摊子。
金哥快四十岁时才老来得女,后面再无其他子女,所以对这个独生女宠溺的很,也养成了她这种霸道无理的性格。
小小年纪就学会了拉帮结派,带着一群跟她差不多年纪的人,到处搞事情,还自以为很酷。
这时候任嫣已经被她们推倒在地,身上还挨了几脚,这几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小太妹,可真是一点都不留情,想把她往死里打。
“让开,让开……你们都给我滚开,几个小贱人还敢在我面前逞能,识相的都给我滚……”是李梦的声音,没想到她也可以这么霸气。
还一手拍上那几个太妹的头上,又顺便踢了几脚,双手最后插在腰上,命令道:“慢着,先把人给我扶起来再走,不然我见一次打一次。”
那几个太妹很神奇的,缩着脖子,没敢说一个不字。
老老实实按她说的去做了,等把人往她一推,几个小太妹不等她再说话,就落荒而逃。
“妹子,你没事吧,对这些人你就该凶一点,不能纵容,否则越来越横……好了,都散了,都散了,有什么好看的。”李梦扶着她往回走,还挥着手驱赶围观的人。
回到出租房内,李梦还从自己家拿了药酒过来,给任嫣擦伤口。
“这些小兔崽子下手真狠,腰上都紫了一大块,你忍着点,我给你擦上药酒揉揉,明天就没事了。”她的手很软,掌心有点肉嘟嘟的,这样轻轻的揉按着腰部,让任嫣觉得很舒服。
“今天的事真是谢谢你了,我……很抱歉,你让我很意外。”任嫣从床上爬起来后,扯下衣服,面对着眼前的越显尴尬。
李梦只是无所谓的一笑,扭动了几下胳膊大大咧咧的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像我这样的人,被人瞧不起很正常。”
“不是,对不起,我该怎么说呢,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其实仔细一想,自己若不是有任家的家底,离婚后拿到一大笔钱,足够她后半辈子生活。
也许她活的还不如李梦,她都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生活技能,让她像李梦一样出卖身体,她也做不到,如果没有钱,她大概只能饿死在某个角落了。
“好了,别一脸忧郁的发呆了,这种气质不适合在我面前上演,”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好好活着才是王道,“其实我丈夫死了,被他自己作死的。”
没想到她居然主动说起以前的事,任嫣有点反应不过来,毕竟她们好像没熟到那个程度,不过既然她愿意说,那她做个安静的听众好了。
“我十六岁就跟了他,我家很穷,我考上了重点高中都交不起学费,勉强读了一年,家里就支撑不住了,要让我去打工……”
后来李梦接受不了这个事实,又正处于叛逆期,就和父母对着干,偏不去打七,她学习那么好,不让她上学,她就做个坏女孩,和社会上的人混在一起。
她就是这样认识她丈夫的,那个男人那时候已经快三十了,是县里混混的头目,身边有很多女人,可是却一直没娶。
直到遇见李梦,当时对青涩水嫩的十六岁小姑娘痴迷的不行,不但让她怀孕了,还直接把她带回家,等她满十八岁就和她领证。
“他和你领证了吗最后?”任嫣比较好奇这个。
“领了,我给他生了个大胖小子,他家里人都很高兴,还风风光光的摆了宴席,把我爸妈都请来了,给了他们一笔钱,他们就没说什么。”李梦面色平淡,还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
“可以吗,我有烟瘾?”她礼貌的征求任嫣的意见,显得很有气魄。
任嫣点点头,表示没有意见,见她点燃了烟,吸了一口,就起身打开窗户,让空气可以流动。
“你刚搬来那时候,穿得好朴素,听到别人议论你,都难以把他们口中的人和你联系起来。”任嫣在这里住了快三个月了,李梦刚来一个多月。
“因为那时候刚从村里过来,我爸病了,回去照顾了他一段时间。”李梦说完,又吸了一口烟。
“那你的孩子呢,没跟着你吗?”任嫣的二个孩子都没能保住,所以这会儿对这种问题很关心。
李梦没有马上回答,难得的眼里掠过一丝忧伤,但被快被掩饰,她好像习惯了武装自己,总是装作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
过了好一会儿,两人都没再说话,任嫣以为她不愿回答这个话题,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她突然哽着喉咙道:“在医院呢,昏迷了快一年了,也不知道能不能醒过来,我需要很多钱来治好他。”
没想到这个话题如此沉重,任嫣后悔提起,可是为时已晚,她还能说些什么?
“你丈夫死了,所以你需要自己赚钱……”后面的话她实在说不出口。
“是,也不是……三年前,他爱上了别人,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还在读大学,也不知道怎么混在一起的,大概是那个姑娘看上他的钱了吧?”
原来经过这么多年的打拼,李梦的老公已经成了县里的首富,他一向花心,即使和李梦结了婚,身边女人也没断过,可是也没当真。
直到那个大学生出现,那个老男人发疯了般爱上她,比当年迷恋李梦更甚。
于是他要和李梦离婚,孩子归男方。
离婚就离婚,李梦的性格也不是那种要死要活,死缠烂打的,她跟丈夫要了六十万就干脆的去民政局签了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