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卫羽宸的几十家应援站子,拍进了机场图。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大事,也没上什么热搜话题,粉丝们只是小范围地讨论了下。
“弟弟什么时候新来了个工作人员?之前没看到啊!”
“而且还跟弟弟一块进贵宾厅,黄梦都出去了。”
“黄梦早该滚了,啥也不会只会给我宸哥招黑惹事。”
“不过,怎么觉得新工作人员有点眼熟……”
“没拍到正脸啊……我想起来了!她以前是许千泽的工作人员。”
……
冯小岚手指滑动着屏幕,在卫羽宸超话的底下,她看到自己即便穿得严实带着口罩,可还是被粉丝把身份扒了个底朝天,她都离开公司两年了,也几乎没跟过许千泽的通告,许千泽都不认识她,粉丝们竟然把她给认出来了。
彼时唐玥正在她的店里帮忙,瞄了一眼手机,轻笑:“幸好没认出你是这家店的老板娘,你就知足吧。”
言罢,唐大小姐想了一会,又道:“要不,咱在北京的影视公司也签几个小艺人?带着玩玩?还挺有意思的。”
“算了吧,□□无情戏子无义。”她自嘲般提醒。
“你怎么跟我爸似的啊……”唐玥扁了扁嘴,似乎是深思熟虑了一番,点头赞同:“不过,你那小奶狗还挺有意思的,只可惜不是我的菜……”
“你的菜就只有许千泽,都烂土里了还不扔。”她吐槽,又加了句:“还有,卫羽宸那败家孩子,就是头狼。”
唐玥的关注点显然还在许千泽身上,幽幽开口:
“许千泽没烂,我觉得他还可以抢救一下,否则不把他踩死,我觉得对不起我花在他身上的钱和青春。”
她单手托腮拄着吧台,看了看唐玥,忽然就问:“你知道为什么会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说法吗?”
“为什么?”唐玥投来疑惑的目光。
“因为拖延症。”她斩钉截铁地答:“你想干掉一个许千泽,可他不值得你的十年。”
“好像也没错……”唐玥陷入思索。
这几天里,她又雇了个靠谱的店长,来打理她的咖啡店,而她和唐玥筹备的新电影,初现成效,她这几天就要回北京了。
她没告诉卫羽宸,只是觉得萍水相逢没必要,唐玥还打趣她是不是想给弟弟一个惊喜。
她真想一瓶飞天茅台把唐大小姐灌倒在酒吧里。
她跟唐玥回北京的前一天,相约在唐大小姐的酒吧中聚餐,没请什么客人,就是三五好友聊天小酌。说实话暂时离开自己的咖啡馆,她有点舍不得,毕竟是自己花了心血,打理了两年的地方。
等候唐玥的功夫,她百无聊赖地刷着微博,不经意间就刷到了十分钟前,卫羽宸更博了,说是即将专心训练下个月的生日会演出,闭关之前的粉丝福利。
微博内容是一段视频,卫羽宸在帝都自己的豪华大别墅里,穿着与平日清冷风格不同的浅暖色卫衣,正在自己动手煮咖啡,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飘香四溢,不过等等……她看到他煮咖啡的手法和步骤?跟她一模一样,是那天夜里在她的店里,她教他的!
甚至连咖啡杯和咖啡机,都是她店里的同款!
要不是知道卫羽宸回了北京,她甚至都怀疑他不但从她这里偷了艺,还偷了餐具!
视频的最后,卫大明星闪着那双看啥都像是告白的大眼睛,以及清清冷冷的声音,带着笑意,对着镜头说了句:
“以后不开心的时候来找我,我煮咖啡给你喝。”
不常会向粉丝表白的卫大明星,这一条微博直接上了热搜,占据了今晚大半个娱乐圈的流量。
这小孩儿,越来越会了,也不知道是在撩谁。
当晚,她回到咖啡厅后,从墙上的镜框上取下那张卫羽宸的签名照,装进行李箱。
第二天,她和唐玥的航班回京。坐在大型客机头等舱的舷窗旁,等候航班起飞的功夫,她拿出手机,想要给家里人打个电话或者发个微信,思索了好一会,却最终放下。
她没有什么要跟家里人说的,一如两年前离开北京去横店时,也没有与家人商量。
只不过如今,她又回来了而已。
大型的客机在机场的跑道上慢慢排队,机舱里空姐正用悦耳动听的声音提醒大家关闭手机,她的手机早关了,此刻正准备闭目养神睡上一觉时,被身边的唐玥轻轻撞了撞胳膊。
她睁开眼,看到唐玥特意将手机屏幕递过来给她看,那上面有一条新的微信联系人申请,验证信息是:
“卫羽宸经纪人黄梦。”
她微微错愕,唐玥给了她个等着瞧好戏的眼神,随即按下了通过,关闭了手机。
回到北京后的几天,她一直忙着筹备新电影的事,顺带着收拾收拾新租的房子。
要不是唐玥把她拉进了个微信群,她都全然忘了黄梦主动来微信这个事。群里只有四个人,她、唐玥、黄梦,以及唐玥公司的一个执行制片小姑娘,以及黄梦发来的十几条微信消息,还都是语音。
她选择性地点开听了,意思大致是唐玥安排手下的人和黄梦对接,黄大经纪不乐意了。
“你们唐总怎么不说话啊?派了个小姑娘跟我对接,是怎么个意思?”
“我们家小宸是顶流,冲着你们大制作的电影来的,要不然谁认识你们这个新成立的小公司啊。”
“要不是你们的导演牛逼,再加上男主的人设好,我们怎么可能主动找过来,别的公司想联系我们都不搭理呢。”
……
黄梦在上面噼里啪啦发了一大堆,唐玥懒得理会,冯小岚听完了七七八八大部分的语音,发了句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文字:
“你好,我是制片人冯小岚。”
那边没回音了。
她以为对方只是还没看见,就去忙别的事去了,卫羽宸近来忙着训练生日会,她也没打算联系他,不过几天之后有个业内的盛典,云集诸多大佬和一线艺人,她估摸着,卫羽宸会去。
她也会去。
那是个有红毯、颁奖典礼、演出,以及晚会的大型典礼,半个娱乐圈的大咖都会到场,托唐玥的福,她搞到了票。
许千泽作为表演嘉宾,也来了,他这两年没出专辑,唱的依旧是前几年的主打歌,表演结束后,她看到他从另一侧下台,回到座位。
他的座位在第二排,与她同排,中间隔了七八个人的位置。现今她终于与他平起平坐了,可心里却似乎再难掀起一丝波澜。
随着颁奖的进行,另一边走红毯的艺人陆续回来了,她在远处入场门口的方向,看见了卫羽宸的身影。
自他从横店离开,相隔了好多天以后,她再一次看见了卫羽宸。
他跟着陆淮和黄梦一块进来,在门口陆淮脱下他披着的长款白色羽绒服,露出里面穿着修身的黑西装。造型师给他做了精致的发型和妆容,即使从灯光昏暗的角落里走来,也难以掩饰周身散发的光芒。
在确保不打扰到其他人的情况下,他悄悄地溜到自己第一排的席位落座。
冯小岚抬眸轻轻地扫过一眼,然而就在那么一瞬间,刚坐下的卫羽宸忽然回头了,像是感应到什么,他那化了精致眼妆的、如黑曜石般的大眼睛,目光就深深浅浅地向这边望了几秒钟。
冯小岚立刻扭过头去。
她假装没看见,假装不认识,她假装自己仍旧是那个咖啡店里忙得灰头土脸的老板娘。
她也不知道卫羽宸究竟看没看见自己,总之她再回过头时,一切如常,很快,主持人就让他上台领奖了。
他拿的是华语乐坛的大奖,尽管当年没有作为练习生出道,而是选择了演员的路线,但他音乐上的成就,依然没有放下。
舞台中央的少年,有着清俊的身形和精致的眉眼,怎么看都像是经过上天精雕玉琢的作品,没有一丝瑕疵。
盛典过后,距离晚宴有半个小时的空闲时间,嘉宾们三五成群闲聊着进入奢华的宴会厅,艺人们则有些借着这个空档,被安排了记者群访。
冯小岚跟唐玥去往宴会厅的时候,路过采访间,看见整个走廊里都乱哄哄的,像是有人闹事,六七个看上去一点都不像记者的男人,纷纷挤到人群里面,叫嚷着:
“卫羽宸成名了依然啃老!不孝敬父母一分钱!”
“卫羽宸以前跟小混混打架!”
“卫羽宸自己是大明星,家里弟弟妹妹交不起学费!”
……
冯小岚听见了,她想着不会又是卫羽宸那位传说中的后妈吧?三天两头拿小破孩的黑历史锤他。
采访中断了,卫羽宸从层层叠叠的记者包围中走出来,陆淮也来了,拦住闹事的人。
事态越发不可收拾,眼看打起来了,唐玥这边拿出手机,给场馆的负责人打电话,这次晚会的主办方是唐大小姐的朋友,有人来砸场子,以唐大小姐的性子,自然是要管一管的。
结果闹事的人上来就抢唐玥的手机。陆淮直接一把就推开了,然而后面两个男人又来抓唐玥的肩膀,冯小岚上前,一把就扯上了其中一个男人脖子上挂的媒体证。
想当年她读书的时候,也是说打就打不怕事的。
显然,媒体证是假的。
结果身后一个男人,不知道从哪弄了棍子,朝着她就一棍子扫过来了。危急时刻,卫羽宸忽然从身后闪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腰,将她往后一带,用自己的身体硬生生挡住了。
她惊讶地望着他,他却没和她对视,却微微弯下腰。她看见那棍子打在他肋下了,想想都疼。
她只是有点想不通,他一个大明星,为什么要替她挡这一棍子呢?!
第12章 请她吃烛光晚餐。
不过卫羽宸刚才挨了一棍子,他也只是弯腰缓了那么一下,紧接着大批的保安就从走廊另一端跑过来了,一个个手里拿着对讲机,维持秩序。
人群被冲散了,冯小岚一下子就看不见他的人影,混乱中她和唐玥退到墙边,她手里还拎着刚才从闹事的男人脖子上扯下来的媒体证。
走廊里很快空荡荡地,只有陆淮目光凶狠地盯着走廊远去的人群,驻足半晌,才缓缓走回来。
唐玥仍旧气鼓鼓地:“敢雇人来这里砸场子,这黑粉也太猖狂了吧,不会又是那小孩儿家里人干的吧?听说他家里人对他可不怎么样!”
陆淮面无表情地盯着冯小岚手里的媒体证,望了一会,开口:“那不是黑粉,是许千泽雇的人。”
“啥?”唐玥惊讶地看向陆淮。
陆淮面无表情地开口:“证件上的号码是529,从511到540,是主办方发给许千泽团队的媒体证,511到520我卖给粉丝了,521往后的号,他们团队自己留着用。”
许千泽和卫羽宸同公司的艺人竞争,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随着卫羽宸大火的趋势,两人团队明里暗里的争斗逐渐趋于白热化。
冯小岚默默地看着自己手里,号码529的媒体证,许千泽竟然在这样的公众场合,雇人来黑卫羽宸。
其实她不难想象,她只是不愿意承认,她曾经瞎。
此刻她靠着宴会厅门外那冰冷的大理石墙壁,像是自言自语,又像是对着唐玥和陆淮说出来的几个字,却是:
“他像是这样的人。”
她不相信许千泽了,也不相信自己。
与她并肩倚墙而立的唐玥,目光茫然呆立了半晌,轻笑:“我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可那又能怎样呢?唐大小姐还是喜欢他。
晚宴除了推迟了一小会之外,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依旧高朋满座,宾客林立,各大资方、制片人、导演、艺人们互相结识寒暄。
陆淮照料卫羽宸去了,冯小岚跟唐玥坐在一块,看着无论平日里多大咖位的艺人们,纷纷向各路资源大佬们举杯,单是来到她这一桌找唐玥的,就一波接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