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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李铮听不下,道:“你们美国不是最讲政治正确?这种不尊重女性的话,可以随便说?”
    简华道:“我有在别人面前说吗?怎么,你还要去facebook上挂我?那你去啊!”
    所以,李铮不是“别人”。
    “这种甜得发腻的 ‘垃圾’,”李铮剥开一颗巧克力,递到简华面前,说,“是川川给我的。张嘴,吃 ‘垃圾’。”
    简华:“……”
    他气焰顿消,不但接过巧克力吃了,还夸了句:“好吃。什么牌子?”
    酒店服务效率极高,李铮点的晚餐很快就来了。
    因为巨星不想在外人面前露脸,餐车只到门口,李铮就去接过来,对南山说:“晚上不用再过来了。”
    南山一脸痛心,像看失足少女一样看着李铮。
    李铮:“?”
    南山转过身,大步走了,背影透出莫名的凄怆。
    “又是那个服务员吗?”简华向进来的李铮道,“你给没给他小费?”
    李铮反问:“你是要替他报税吗?”
    简华没意思了,摆出饭来张口的样子,道:“我的饭呢?”
    清一色中式菜品,都偏清淡,是他喜欢的口味。
    他吃饭,李铮在旁边泡了茶喝。
    安静了不到十分钟,巨星不饿了,又找茬:“喂,你怎么不问我来中国做什么?”
    李铮放下茶盅,顺势问:“那你是来做什么?”
    他是不想问吗?不是,他从见面的第一句就想问,你来做什么?
    现在已知不是为了简宁川的恋情,截至目前的话题也没有绕着简宁川转。
    那这个人来中国做什么呢?总不会,单纯只是为了来见他。
    他只是这样想了想,就觉得无地自容。
    “这几天下雪的几率很高,”他几乎是抱着给自己台阶下的心理,说,“下了雪的故宫是很美的,正好你可以去逛一逛。”
    简华把筷子一扔,道:“你是在中国国家旅游局有股份吗?还是偷偷把故宫买了?好好说着话,怎么还有广告植入?”
    李铮:“……”
    简华道:“烦死了,不吃了!”
    他暴躁地站起来,大步去了洗手间,在里面很大声地漱口,还故意把漱口杯摔得叮叮当当响。
    然后忽然安静。
    李铮叫他:“简华?”
    洗手间里,简华端着他刚用过的、李铮的漱口杯,呆了片刻,把杯子放好,似乎忽然间他又不生气了。
    他出来,还在餐桌原处坐下,又给自己盛了碗汤喝。
    李铮有时候也摸不准,他的坏脾气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有时候,可能他就是借题发挥,想让人追着哄他,小孩子一样。
    “好了,”李铮道,“你这次来中国,是有什么事?”
    简华说:“没事,吃饱了撑的。”
    李铮只得道:“还生气啊?我刚才和你说笑的,故宫游客那么多,还能真让你去逛?就是我答应,故宫管理处也不答应,真放你进去,游客谁还看金銮殿御花园,都看你去了,到时候引发骚乱,你还是个国际友人,外交事故一触即发,那我岂不是成了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罪魁祸首?”
    简华一手端着碗,听得入了迷一般,李铮说完了,他都还没听够,双眼目不转睛地看着李铮。
    “喝汤,”李铮被他看得后背发了汗,反过来提醒他,“凉了。”
    简华低头,嘴唇已经碰到了汤碗,又抬起头,眼中迷茫,说:“我怎么,那么喜欢听你胡说八道?”
    一阵温柔的热意从李铮的心底直冲上了天灵盖,他甚至产生了轻微的耳鸣。可他刚才并没吃巧克力,多巴胺怎么分泌地这么快?可见川川都是乱讲。
    他声音很轻,很无辜,对简华道:“我胡说八道了吗?你怎么冤枉人?”
    简华唇角动了下,要笑,却又马上吝啬地把笑收了回去,他面露懊恼,该是后悔说了那句话。
    这刹那的吝啬和后悔,也让李铮清醒了过来。
    他们早就不是他们。他怎么忘了?
    他坐直了身体,表情也恢复了刚才的样子,沉默地对着一杯冷掉未喝的茶。
    那短短十数秒的温柔暧昧,像是一场错觉,短暂到什么痕迹都留下不来。
    如果他此时抬头,就会看到简华露出了一种难过到接近绝望的表情。
    良久。
    “我这次来中国,其实是来散心的。”简华打破了沉默,说,“我又要离婚了。”
    李铮心里一惊,想问为什么,但马上想到,他又不是不知道简华的妻子早已有了外遇,还问原因,未免太伤人。
    简华道:“她和男友感情稳定,想结婚,我也不想继续做妨碍她幸福的绊脚石。”
    李铮问:“布朗女士知道了吗?”他说的布朗女士,是简华的经纪人。
    “知道。我这次回去就会签协议,过几个月有部电影要上映,到时候再向媒体公布这件事,布朗计划发些我被老婆踹了、要多惨有多惨的通稿,正好我在新电影里演一个倒霉蛋,也许会对票房有帮助。”简华像说了一件别人的绿帽惨案一样,平静到了极点。
    李铮:“……”
    简华自嘲道:“我的花边新闻总是这么精彩,还好我的主场不在中国,不然早就被当成劣迹艺人,把我封杀了。”
    李铮道:“你在中国有很多影迷,他们都很喜欢你,以前的事……国内媒体早就统一口径,绝不会抹黑你,你是华人在世界影坛的骄傲……”
    他没能说完,因为简华笑出了声。
    “对,对对对,我是华人的骄傲,我家里有一大堆影帝奖杯,明年那部也被很多人看好能再次冲击奥斯卡,”简华一边张狂地笑着,一边语气极其讽刺地说,“这一生能实现这么多伟大的梦想,上帝和命运都很眷顾我,我真是太幸运了,我怎么那么幸运?”
    李铮:“……”
    他把餐巾纸盒推过去。
    简华抽了张纸巾,直接蒙在了眼睛上,把要忍不住的眼泪挡了回去。
    李铮没有说话,知道他总是这样,情绪激动时总忍不住眼泪,这些年已经好了很多,以前连发飙骂人都是边掉眼泪边骂,一点都不凶。
    简宁川那个小哭包,是遗传的。
    在他这年纪时,简华比他还能哭。
    和李铮去看金.凯瑞的新片《大话王》,1997年3月底。
    明明是部温馨家庭式喜剧,虽然有泪点,但简小楼哭到几乎缺氧也是不至于。影院里其他观众还以为这个亚洲男孩生了病,差点帮忙打急救电话。
    从放映厅出来,他还止不住眼泪,别人看他,他又觉得丢脸,最后是李铮拉他到墙边,把他按在自己怀里,让他慢慢把没哭出来的眼泪都哭完。
    就是在那一天,他们恋爱了。
    第十一章 烘干机
    美国著名演员金.凯瑞夸张的演技一直被很多人诟病,他的表演方法也不是李铮偏爱的路数。
    但这丝毫不妨碍李铮对这位演员的特殊喜爱,源因于他那标志性的浮夸表情、台词断句,都和那天纽约电影院里发生的一切,永恒地叠印在了李铮的生命里。
    那时李铮和简小楼做同居室友的时间,已经一年零两个月。
    去年年初的那场雪暴,把简小楼留在了纽约。
    李铮当时以为,只是收留他一晚。
    次日大雪封了门,哪里也去不了,学校停了课,华人社团的那部宣传片的拍摄,也不得不向后延期。
    李铮分别给社团和广告公司打了电话,居然没人表示会负责帮这个从芝加哥远道而来的“男主角”解决住宿问题,细问之下,他才知道,简小楼和那家社团毫无关系,并且在纽约无亲无故,连能称得上认识的人,都一个也没有。
    这位不知名小剧院的17岁演员,只是在报纸上看到招募华人演员的广告,就独自一个人来到了纽约。
    而社团甲方决定向广告公司推荐他,除了因为他惊人的漂亮,更是因为他的出演报价只有500刀——他还以为,这已经是到了纽约要入乡随俗,所以才“狮子大开口”。
    他在剧院里演一场两三个小时的舞台剧,旺季时最多的一次一天演了三场,也只能勉强赚到100刀。
    总之,他无处可去,李铮只好让他在自己家里暂住了下来。
    他不吵闹,也不给李铮添麻烦,还一声不吭地帮忙做简单的家务。虽然做得马马虎虎,看得出在家里没怎么做过这些,但钟点工因为天气原因这几天不能按时来打扫,有人做就总比没人做要好。
    而且一个安静懂事的美少年,就是什么都不做,只是出现在这房子里,就已经很令人赏心悦目了。
    这套house,是三年多前,李铮要来上学,家里人提前过来选好买下,好让他能当单人宿舍安心地住上几年。里面的大多家具和装饰,都是李铮自己慢慢布置了起来,完全是照着他的个人审美。
    别人看来,这家里也是处处都能和他的气质完美契合,温馨而柔和,干净又松软。
    学校停课,实习工作没有停工,李铮还要继续给电视台写连续剧的剧本,关着房门一写就是几个钟头。
    刚开始他以为简小楼在外面看看电视,打打游戏机,也就打发了独处的时间。
    后来他发现,这小朋友竟然在看他的书,专业书和工具书,都是有关电影创作方面的理论书籍,对非本专业人士来说并不有趣,有些还相当枯燥。
    简小楼搬了把温莎椅放在窗边,自己对着窗口看书,还把双脚踩着铺软垫的飘窗窗台,脚上不再是那双破了洞的旧袜子,而是李铮的一双ck条纹袜,室内温度高,他只穿了条单裤,裤管褶上来一些,露出条纹袜上缘一节白皙的小腿。
    那扇窗外风雪肆虐,他是踏雪而来的精灵。
    李铮从楼上下来看到他,顿时就有种如梦似幻的不真实感。
    因为看书看得入迷,简小楼没有听到房主已经出来。
    李铮慢慢走到他身后,看到他在看什么书,才问:“好看吗?”
    他被吓了一跳,忙把书合上,匆忙跳下地来,赤脚站在那里,做错事被抓到似的,尴尬慌乱地说:“我没有乱动东西……是想和你说一声的,怕打扰你工作,我会把书放回原本的地方。”
    李铮莞尔道:“把鞋穿上。就是一本书而已,难道我看起来是那么小气的人吗?”
    “当然不是,你很大方,你人很好。”简小楼低头穿拖鞋,认真地回答了这问题,他显然不是太明白中文的反问即肯定。
    李铮已经和他聊过一点关于他的家庭,祖父母辈移民来了美国,到他已经是华裔三代,从没回过中国,中文水准和国内文盲差不太多,能交流但说不太好,不会读也不会写。
    熟练掌握的汉字只有自己和父母的名字、“过年”和“福”。
    还有就是“左宗棠鸡”和“李鸿章杂碎”,因为他家人在芝加哥唐人街开了家小中餐馆,这两道菜卖得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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