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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老子休了你_57
    “你喜欢他吗?”
    “我怎么可能喜欢自己的弟弟?但如果我知道这些事情的话,至少不会那么对他。”这样,或者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晓凯,还有那个叫小宝的男孩就不会死。
    有时候他也会怨自己长了一张女人脸,为自己惹来了多少麻烦,他从来都不知道,他们到底喜欢他什么?他除了这张脸,还有什么好值得别人喜欢的?每个人都在说他冷漠无情,但是,这么冷漠无情的人,为什么还有人喜欢?
    “这不是你的错,该来的总会来,没有人能逃脱命运的安排。”
    “我从不信命运。”他从来就不是那么迷信的人,如果真的有命运,那他当初如果选择在家当个大少爷而不是离家出走,和现在的状况不是不一样?世界上哪有什么命运的安排?
    如果他早一点发现那是个误会就好了,那样,至少他不会那么对晓凯,他对他好一点,或者晓凯就不会死,那个叫小宝的,也不会死。
    “如果我知道他会爱上我,我情愿一辈子漂泊在外,从来没进过袁家门。”
    “那些都过去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发生的都已经发生。袁晓凯不会喜欢见到你这个样子的,他一定情愿你此时依旧冷血无情,他不会希望你掉眼泪的。过去的已经过去,现在伤心后悔,也无济于事。”
    “我不知道,他到底喜欢我什么。即使知道我变了,他为什么还是喜欢我,少华,你告诉我,你们到底为什么喜欢我?难道,就因为这张脸吗?”从高中的时候一直被男人告白,他就已经非常地讨厌这张脸了。
    “不是因为这张脸。爱了你太多年,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爱上你的什么,但我很清楚,如果,还是这张脸,却是另一个人的心,那我是绝对不会爱上你的。我爱你,只是因为,你是袁辰逸。”
    少华也不知道爱的是他的什么,难道,爱情真的这么没有理由可言吗?他当初爱上恩惠,但现在回想起来,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爱上她的什么,或者该说,他不知道什么是爱。
    “不要难过了,如果真的觉得亏欠他,那就过得更快乐一点,把他的那份快乐也一起补上,我想,爱一个人,对方的快乐就是他最大的快乐。”
    “少华,也是这样吗?”听到这里,他忍不住抬头看着他问道,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心理?因为另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快乐而感到快乐?
    “对。所以,辰逸快乐,我才会开心,辰逸不高兴,我比谁都难过。”他温柔地低头看着他微笑,说的那么理所当然。
    无法理解。辰逸看着他的眼神有点迷茫。
    很少看到他脆弱的样子,那无辜迷茫的眼神差点让他色心大发,忍不住苦笑了一下,为这样的自己感到可笑,更可笑的是,那个撩起他火源的男人根本就丝毫不知情,不知道他的一颦一笑都足以让自己神志不清。
    他摸着辰逸的头说道,“为了让袁晓凯能够安心,辰逸快点睡觉好不好?”他越来越觉得辰逸像极了暹罗猫,有时候要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哄着,但也为此感到高兴,辰逸的这一面,或许就连袁立秋也不能看到,只有他凌少华能够看到。
    他茫然地点点头,走时还不忘拿走当初袁晓凯送给他的红木心。
    因为他有过做噩梦的经历,这一晚,少华陪着他睡。以前还没跟他告白的时候,即使两人躺在一张床上,两人也都是各睡各的,只有偶尔的肢体不小心碰触,而自从少华跟他告白之后,少华经常抱着他睡觉。
    “英杰表哥,我这里有袁辰逸的最新情报,你要不要听听啊?”天雪一见英杰进门就迎了上来问道,也不管那一张扑克脸,这几天英杰的脾气实在是有个够火爆,看谁都不爽,就连吃饭都是臭着一张脸,好像每个人都欠他几十亿一样,虽然被爸妈说过几次,可是他丝毫不为所动,让她感觉这几天好像都生活在火山之中一样,一不小心就会促使火山爆发。
    她发现每一次只要英杰生辰逸的气,除了喝酒之外没有别的事情,甚至都不出去拈花惹草,可能是因为心里火气太大,怕忍不住朝那些女人发飙吧。
    跟袁辰逸相处,她感觉每天都生活在冰山之中,而跟英杰则是火山,两人果然是水火相容啊,只有两人生活在一起,才不会去祸害别人。
    第一百五十二章、 墓园之行
    “滚!”英杰吐出一个字,然后继续往房间走。那个男人是死是活关他什么事?自己要是再多管闲事,谁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死于非命?一个连自己亲弟弟都可以杀害的人,还有什么事做不出来的?
    所以说英杰是关心则乱,难怪辰逸会老是说他是个白痴。
    “唉呀,真是好心没好报。好吧,别人不听,只好说给我的公主听咯,公主也是很喜欢袁辰逸的呢。”出乎意料的,即使被吼了,这一次天雪竟然没有生气,反倒是悠哉游哉地摸着公主的头。“袁辰逸那座冰山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好,竟然会有那么多人喜欢他,连他亲弟弟都爱得无法自拔,还为此送命,真是不值啊。”
    即使心里想要快速前进,可是,却身不由己地站在原地,听着后面的女生说着,只说这么一小段,然后就没有了,存心吊人胃口。
    “你到底要说什么?”
    “诶奇怪,你不是不要听吗?没有人要听,我一个人自说自话,其实也挺无趣的。”天雪十分欠揍地说道,外加毫不在乎地摸着公主的毛,好像知道他一定会开口询问一样。
    这个欠揍的死丫头,要不是因为她是女人外加是他老妈的宝贝外甥女,他一定揍得她满地找牙!
    “说下去。”他压住火气开口,虽然很想不理她,却敌不过自己内心的想法。
    “你得为你刚才的无礼道歉,不然我就不说了。”
    “……对不起。”死变态。英杰在心里咬牙切齿地骂道。
    “这还差不多。我刚才听到你袁叔叔说,凶手是袁辰逸的救命恩人,动机是因为袁晓凯害死了她的弟弟。听说是因为她弟弟跟袁辰逸长得很像,袁晓凯纯粹是把他当成袁辰逸的替身,而这件事情被那个男孩揭穿以后,袁晓凯和男孩撕破脸了,而男孩感觉被侮辱了,几天之后跳楼自杀。那个凶手找了袁晓凯报仇,因为她是辰逸的救命恩人,辰逸在发现她之后并没有把她交给你袁叔叔,而是把她藏起来,直到最近那个凶手自投罗网。”
    “那个凶手为什么要自投罗网?”这不是很蠢吗?
    “蠢蛋。很简单啊,一个女人为了一个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男人做出这么大的牺牲,还能是因为什么?因为她也爱上了袁辰逸。我就是搞不懂,袁辰逸只不过是长得好看了一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性格龟毛,心狠手辣,竟然因为一个女人而对自己弟弟遇害的事情视而不见,冷血无情……”
    “他有再多的缺点,也比你这个变态好一万倍。不然有那么多人喜欢他?而你这个老处女都已经二十五了还没人要。”英杰一开口吐出一串毒液,然后终于转身回房。哼,让她说辰逸的坏话,让她故意要他低三下四地跟她道歉。明明知道他心里想要听到有关辰逸的事情,你说就说,干嘛故意调人胃口?哼,天雪的变态程度已经无可救药了。
    “我艹!老娘再没人要,也比一个被那么多同性喜欢,长得不男不女的男人要好!”天雪对着英杰的背影大吼。她可不是歧视袁辰逸哦,而是被英杰激怒了。事实上,她还蛮喜欢袁辰逸的,要不是因为辰逸是英杰的人,她可能会对他出手也说不定,因为她偏爱美男。
    但英杰也太过分了,竟然往她的痛处踩!她长得也不差好不好,谁说她没有追求者?她的追求者从城西排到城东都排不完!她也不是从来没有男朋友,可是,她的性格本来就是比较爱玩,爱搞恶作剧,结果那些男人都受不了,最后都离她而去,才导致到现在,二十五岁了还没有嫁出去……她也想改啦,可是,性格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哪有那么容易改?她也一直在等一个真正喜欢她,可以包容她所有缺点的男人,可等到现在二十五岁,还没等到……老处女怎么了?她有原则一点错了吗?女人的第一次就应该给自己的丈夫,他以为每个人都像他一样风流啊?哼,那么花心,难怪袁辰逸会蹬了他跟着另外一个男人跑,依她看,辰逸这个决定是非常明智的,可以避免感染艾滋!
    要比毒舌,她可不会输给他!
    哼,谁让你态度那么恶劣,明天袁辰逸要去拜祭袁晓凯的事,就不告诉你了。
    第二天,袁立秋一家都去拜祭袁晓凯,今天并不是袁晓凯的忌日,只是因为抓到了凶手,想要去祭拜一下他而已。
    “为什么那个女人也要去?”辰逸坐在副驾驶座有些烦躁地说道,那老头到底知不知道,每天跟那个女人呆在同一间屋子里他都已经快要吐死了,竟然连出来一下都还带着她,有没有搞错?
    “逸,她可是晓凯的母亲诶,母亲来看望一下儿子,没什么错吧?”少华有些啼笑皆非。
    话是这样讲没错啦,但是,他就是讨厌!妈的,早知道就不该来了,以后来也是一样的,只要不跟那个女人一路,叫他晚上来他都没异议。一路上都臭着一张脸,直到墓园拜祭的时候,脸依然是黑的。
    袁立秋跟那个女人说是已经枪毙了那个女人,因为袁立秋以前是警察局的,现在即使已经退出警界,但因为他有权势,又跟警界一些高官比较熟,在那个女人看来,想要弄死那个女人根本就没有问题,而她也相信,即使袁立秋对她不闻不问,但对于自己的孩子一定还是有所关心,一定不会放过杀害袁晓凯的凶手,因此对他所说的话也丝毫没有怀疑。
    只有少华和辰逸知道,他只是让人安插个罪名在Angle身上,三年有期徒刑,辰逸也无法理解,不能理解他之前明明总是逼他交出Angle,可是Angle自投罗网了,他怎么却反而没有告她故意杀人。
    --这件事情,我觉得最大的错是晓凯,最重要的是,她救过你。
    袁立秋和袁太太烧完香,即使不想让辰逸靠近,但是,听袁立秋说晓凯生前跟辰逸很要好,即使不情愿,她也还是让开身让辰逸上去拜祭。
    烧纸钱的时候,辰逸把自己写的一封信夹杂在纸钱里,他并不信鬼神之说,但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一个死去的人交流,如果这种方式能让自己的心好过一点,也不妨一试,他只是想跟他说一声,对不起。
    “逸,你写了什么给袁晓凯?”一边往停车场走一边闲聊,少华有点好奇地问辰逸,他怎么也没想到辰逸会做这种事情,但是,如果他没看错的话,刚才夹杂在纸钱里的是一个信封?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么丢脸的事情,少华怎么会知道?该不会是偷看吧?但是,他写好了一直都放在公文包里啊,少华应该不会去翻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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