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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
    “反正那个叫什么钟情都承认了,细节也都能对得上,哪里有人自认凶手的?”老贾又道。
    宋文苦笑了一下:“是啊,哪里有人会自认凶手的?除非是为了包庇什么人。”他说完话在会议室的白板上擦掉了之前他们罗列的案件线索,“我们之前梳理案件,就有很多事情对不上,但是如果犯罪时间和犯罪地点都是假的呢?”
    “什么叫做是假的?”朱晓疑惑了。
    “我们最早就得到了一个信息,死者的车是晚上八点半左右停在了小区的地下车库,正是监控打乱了我们的视线。”宋文连珠说道,然后他摆了一下手,“陆司语,过来,在这个白板上画一下时间线。”
    陆司语忽然被叫到,他愣了几秒才举步上前,拿起白板笔,在白板上画了一道竖线,然后开始标注。
    “我们现在知道,死者是在晚上七点左右在取款机上取了钱,郭仔和马明辉的敲诈方式是让他把钱放在一家必胜客餐厅的角落书包里,随后再去取走,我猜测,林正华这一次看到了郭仔。在回去的路上,林正华回忆起曾经在马明辉那里见过郭仔,回去找马明辉对峙,如果马明辉没有说谎的话,他和林正华的对峙和冲突可能在七点一刻到七点半之间,林正华确定了是马明辉勒索自己,两人发生了争吵和冲突,马明辉离开。然后我们得知,晚上八点三十分,死者的车停在了玉庭华音,这似乎也和之后钟情去见了林正华并把他杀害相符。”
    黑板上,陆司语记录得很快,似乎早就知道宋文所想一般,把所有的时间和事件标注其上。
    “但是,如果钟情说谎了呢?”宋文话锋一转从陆司语的手中接过了笔,在七点半到八点半之间画了一个圈,“这中间的这段时间,死者去了哪里?”
    “难道说……”说到了这里,傅临江似乎终于明白了宋文的意思。
    “我们之前只有死者的下班时间,以及取款的监控视频,我大胆地做个假设,死者今天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开车,八点半的时候,死者已经死了,那辆车只是把死者的尸体运过来……”宋文说着话,又在旁边画了一个三角,标了家,公司,玉庭,这三个地点,车程是十五到二十分钟。
    “死者在中间那一个小时回家了?!家中才是遇害地点?”傅临江恍然大悟。
    “可是如果是在家中遇害的,我不信她能够拖得动尸体!”老贾叫道,分析到了这里,他还有些没有跟上宋文的思路。
    “所以她有帮凶,或者说,她只是个从犯。”宋文说着话退后了一步,看着面前的案情梳理,这一下,整个过程都清晰多了。
    “我们一直都错了,因为杀人的和分尸的人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宋文理顺了所有的事情,总结道:“我认为,钟情做那些事情,不是为了销毁尸体,而是最大限度地扰乱我们的视线,让我们对死者的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做出错误的判断。”
    她带着对那个男人的恨意进行了分尸,但是她是有理智的,缺失的胃部,缺失的心脏,浸泡在水里,反复用冰水,像是精神错乱的毫无顺序,却是每一步都毁去了上面的痕迹,让法医和物证无法做出正确判断。
    因为时间是假的,地点也是假的。
    理清了全部思路,宋文走入了关着钟情的审讯室,钟情还是坐在那里,似乎和宋文上次离开时的姿势都一模一样。
    “那天林正华是死在你家里吧,然后你把尸体开车运到了那处租住屋,随后再进行分尸。”宋文直接问道。
    钟情有些惊讶地抬起头:“宋警官,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就不会开车。”
    “你是不会开车,但是你的儿子林尚会吧。林尚他还未成年,没有车本,但是之前林正华教教过他。”宋文还记得,在家中时看到的林尚和林正华的合影,其中有一张就是靠着车拍的,他继续指出了钟情话里的漏洞,“而且,正常人听到我问你的那个问题时,第一时间是会否认家中是案发地点,而不会说出不会开车的细节。”
    那一瞬间,钟情的脸色变了,仿佛有一枚子弹击中了心脏,让她摇摇欲坠。
    “你是左撇子,林正华跟你面对面时,应该是右胸中刀才对。林正华不是你杀的,而是你儿子林尚杀的,你为了帮林尚脱罪,进行了分尸,毁掉了痕迹,混淆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就是为了给你儿子做个在补习班的不在场证明。你为了阻止警方继续追查,所以来自首,想给你儿子顶罪,希望案子就此终结。”宋文的话步步紧逼。
    钟情低头抿了唇,不再说话,一双眼睛却暗淡了下来。
    “你现在不说话没关系,我们已经有人去搜查你的家,并且抓捕林尚,很快一切就会水落石出了。”宋文说完了这些话,时间六点,下班时间到了,在这最后的时刻,他终于找到了真凶,转身往外走,如释重负。
    门在钟情的面前关上,她这才像是活过来般叹了一口气,她是憎恨林正华的,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她一直对自己的儿子十分宠爱。案发以后,她还是疏漏了,之前她和林尚慌乱地把林正华的尸体放入行李箱时,却忘记给他拿上鞋……
    那双属于林正华的皮鞋,到上次宋文和陆司语去她家中拜访时,还保持着进门的方向……
    人都说人如其名,她叫做钟情,这一生也栽在这一见钟情上了。她当初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林正华,自此就落入了无间地狱。
    一直以来,林正华是同性恋的这件事,她们夫妻两个都很好地瞒着儿子林尚。可那天林正华怒气冲冲地回了家,把气往她身上撒的时候,两个人吵架之中无意提到了那几万块钱以及林正华在外面和男人同居的事,当红着眼睛的林尚从屋里出来,质问林正华是不是同性恋时,她就知道,这个家完了。
    一直以来,心中父亲的形象破灭,崩溃的林尚把刀刺入了自己父亲的胸口,钟情和他把尸体运到了出租屋内,然后做了她在梦中曾经千万次做过的事,将那个男人千刀万剐。
    第13章
    林尚是在他的外婆家被抓到的,他对所有的犯罪过程供认不讳。而他所说出的过程,也和宋文推理的几乎完全一致。
    当时激愤的他一刀刺入了自己父亲的心脏,林正华很快死亡,由于有刀子堵在伤口里,出血并不太多。他当时吓坏了,钟情却十分淡定。尸僵形成前,钟情和他一起把尸体塞入一个大号的旅行箱运到了那处出租屋。
    母子两个装作无事去了补习班,但是所有的课程,林尚都没有听进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钟情做出了牺牲,愿意为他顶罪,但是最终林尚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宋文把整个案子又过了一遍,基本上之前所有的问题都已经有了答案,漏洞也大半补上。
    林尚未成年,等待他的可能是进入少管所接受教育;马明辉和郭仔会因为敲诈勒索被判刑;钟情将会被判以包庇罪和虐尸罪被法律制裁。
    经过了三天,七十二小时,一件残尸案就算是这么破了,四位犯罪者全部落网。
    案子告破后,又是忙碌了好几天进行收尾,一队的这几个人终于难得迎来了一个周末。到了周日下午,宋文习惯性地拿出了速写本开始画画。
    他画着一张张的脸孔,钟情的,林正华的,林尚的,直到这各种各样的脸占满了整张纸,他才把那本子合上。
    随后宋文打开了手机,他的手指在屏幕上滑动着,却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翻开了相册,相册里有一张照片,那是他那天从程小冰的物证资料里发现的。那张照片原本不应该被拍下来,可是小姑娘按下了快门,又舍不得把它删掉。宋文发现了这张照片以后,也没有声张,而是在手机里存了一份。
    照片上的陆司语低着头,看着受害人那辆车的后备箱,清秀的脸上神情专注。
    有些事情,就像是一枚枚珠子,看上去毫无关联,可是细细想起来,却早有一些征兆,可以串联成串。宋文想起了周易宁的话,还有之前的调查结果,他忽然起身,拿起衣服出了门。
    下午五点,陆司语在南城西的小别墅内烹饪晚餐,今天他炖了一锅鱼汤,这条鱼是他亲手剖杀的。
    陆司语的动作干净利索,先把鱼打晕,去除了内脏鱼鳞鱼鳃和腹内的黑膜,随后他面无表情地把鱼洗干净,冲去了手上的血迹。鱼身上的水用厨房纸吸去,热锅冷油,先正反煎黄,再加水,淡黄色的油花儿冒了上来,汤色逐渐变白,一直煮到汤色奶白,渐渐浓稠。
    陆司语一直认为,食物的新鲜度和生物的死亡时间息息相关,要想做出足够好吃的食物,必须在食物死亡的最短时间进行烹饪。所以一般买了禽类和鱼类他都是自己亲自动手,那些家禽的血是温的,鱼的血是冷的,虾是会活蹦乱跳的,只有这样的食物做出来,才称得上人间美味。
    炖上了鱼汤,陆司语又做了个番茄牛腩,放入高压锅内,煮熟的土豆碾成泥,拌了肉汁进去,烤箱里的肉卷发出滋滋的声音,用生菜卷了就是绝顶的美味。
    等着其他的几个菜陆续做好上了桌,屋子里飘散着食物的香气,正准备坐下来享用美食,陆司语忽然听到了门铃声,他有些惊讶地抬起了头,这小区之中,除了快递和保安,还少有人来。
    陆司语擦了擦手,走到了门口,从猫眼往外望了望,就看到宋文站在门口。
    陆司语的第一反应是想装不在,回身看了一下灯火通明的屋子,又看了看没有拉窗帘的落地窗,考虑着他不开门的话,宋文还真干得出来翻窗而入的事,犹豫了一下还是主动把门慢慢拉开了,乖巧地叫了一声:“宋队。”
    宋文自来熟地换了鞋,陆司语蹲在门口,把他换下来的鞋摆摆正,和其他的鞋并作一排。
    宋文走到了屋里,仰头习惯性查看着环境。
    这片小区属于南城的富人区,每一栋都是独门独户,带了院子。
    据说这房型是西班牙设计师设计,整个别墅带了点异国风情,客厅挑高足足有四五米,顶面做了个弧线造型,一进门就是一个一百多平通透的客厅外加餐厅,厨房内一个二乘二的方形中岛,周围一圈各种设备,既有中厨又有西厨,此时做完了饭,那厨房却是十分整洁。
    宋文有职业病,把整个客厅都扫视了一遍,最后落在陆司语身上,陆司语站在一旁,穿着一身柔软舒适的居家服,带了一副金丝圆框眼镜,面无表情地望向这个不速之客。
    宋文的目光最后扫过桌子上那些菜,每个餐盘都摆得整整齐齐:“你每天都吃这么丰盛啊。”
    “习惯了,做饭也是种休息。”陆司语看了看宋文,今天是休息日,他显然是从家里直接过来的,还专门赶了个饭点儿,客套了一句,“宋队还没吃晚饭吧?”
    “我就几句话,说完了回去吃。”宋文轻咳了一声,推辞的言不由衷。
    “不麻烦,不过就是加一副碗筷的事。”陆司语说着话取出碗筷,放在宋文面前,然后又把鱼汤加了点香葱末,摆上了桌子,最后贴心地倒了两杯红酒。开始的时候一个杯子的酒稍微少了一些,陆司语皱眉,把酒又加了点,两个杯中的酒一样高,这才端了其中的一杯给了宋文。
    宋文倒是没客气,仿佛自己本来就是来蹭饭的一般,坐在餐桌前跟着陆司语吃了起来,主菜的鱼汤味道尤其是好,极其新鲜的鱼汤是毫无腥气的,有的只有一种鱼肉特有的香气,没有其他的肉类那么油腻,喝下去那浓稠的汤汁让宋文整个人都暖融融的。
    陆司语夹了一大筷子的鱼肉,宋文抬起头,就听他亲昵地叫了一声,“小狼……”
    宋文没想到忽然被叫了小名,动作一停,看向陆司语。他这小名同事都不知道,也很难让人和宋文现在的样子联想到一起。他正想问陆司语从哪里知道的他的小名。却见一只纯白色的萨摩耶从一旁的客卧里跳了出来,熟练地两下上了桌。陆司语把鱼肉往桌子上一放,那狗就开始吃。陆司语低垂了头,面无表情地伸出一只素白的手,在那狗的肚子上挠了挠,那狗就受用地眯了眼睛。
    “……”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偏偏要叫做狼?
    那狗被摸得美美的,宋文看着陆司语玩狗,不知怎的心里浮上一丝奇怪的感觉,平时那么冷的一个人,这点温柔全用狗身上了。
    “小狼,和客人打个招呼去。”随着陆司语一声令下。那只狗就跳了下来,跑过去在宋文的牛仔裤那里蹭来蹭去。
    “你们家的狗挺自来熟啊……”宋文感觉脚下的狗蹭得亲昵,忍不住伸出手来摸了摸狗头。
    陆司语有点看不下去了:“小狼,别拿你屁股蹭人家裤子……”
    那狗被批评了,露出了委屈的表情缩了缩身子,在宋文脚下抬起一条腿,摆了个要撒尿的动作。
    宋文拿着筷子僵住了:“……”
    忽然有种想吃狗肉火锅的冲动。
    狗又被陆司语抱走了,宋文看着他忍不住问:“这狗为什么叫小狼?”
    “怎么,不好听吗?”陆司语掐了掐狗子的圆脸,抬头看他,然后他解释道,“这只狗是我捡到的,我那时候从宿舍搬出来,有点怕寂寞,在我回家的路上,就捡到了这只狗,那时候它浑身脏兮兮的,冲着我呲牙,两颗犬齿像是狼一样,个头小小的,看起来不凶,反而特别可爱,我就忽然想到了这个名字。”
    宋文抽出一旁的纸巾擦了擦嘴,毫不留情地戳穿他的谎言:“能够捡到一只纯种的萨摩耶,你的运气可真的不错。”
    陆司语嗯了一声,似是完全没有听出宋文话里的怀疑和讥讽,他没再解释,低头摸着那只狗的肚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顿饭吃完,宋文碗筷一放,这才切到了主题,他习惯性地把上衣袖子撸了起来:“我今天来这边,想要和你说点事。”
    陆司语嗯了一声,伸手把萨摩耶弄下了桌。那只狗便非常识相地夹着尾巴钻到了客房的狗窝里。
    宋文顿了一下切入正题:“之前你的心理测评,成绩不太理想。”
    陆司语那一向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显出了一丝疑惑,他扶了一下眼镜,似是有点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
    “我有个问题想问下你。”宋文开口问他,“为什么要做刑警?”
    陆司语轻咳了一声:“我从小就有这么一个梦想……”
    宋文断了他的话,挑了眉道:“说点实际的,别用警校学的那一套糊弄我。”
    陆司语看向他:“那么宋队,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做刑警呢?”
    “这个城市,总是有很多坏人,也需要有人去抓那些坏人。”宋文抬头看向陆司语,“这是一件总需要有人去做的事。”
    屋子里的灯光安静,宋文继续说:“不过,我选择这份职业,主要是因为我的家庭。市局的很多人不知道,我的父亲,就是一位老刑警,最初的时候,父亲的形象在我的心中是光荣而伟大的,可是后来,我发现,我父亲也有做不到的事,也有让我失望的事。而且我的父亲是个挺要面子的人……他非常的大公无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打肿脸充胖子,他万事喜欢冲在第一线,是个人人口中称颂的好警察,可其实,一旦遇到了事情……在他的心里,儿子也好,老婆也好,他自己的生命也好,都是可以抛弃的……”
    宋文没有把事情说得很清楚,但是陆司语明白,其中一定是发生了什么,让身为儿子的宋文对宋城极端失望,心中父亲的形象一落千丈。
    “后来,在我八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我的母亲离婚了。”
    宋文说到这里,陆司语的眼神略微变动,他眨了下眼似是对此同情。
    宋文却一耸肩道:“他和我妈互相折腾了几年,后来又复婚了,所以我也并不算是什么单亲家庭成长起来的,只是中间有几年,父亲的位置是缺失的,他很少出现,一旦出现又对我非常严苛。到了后来,我在他的训斥和责备之中,学会了反抗。习惯性地和他对着干,他不看好我,我就非要做给他看,那时候他想让我当医生,我就跑去做了警察。现在,这份工作我还挺喜欢的。”
    这些话,宋文很少和别人说起,他和宋城两个人都十分倔强。宋城希望他能够和他的母亲一样,成为一位医生,考进医学院,在宋城认为,做警察是个非常辛苦的工作,而且里面很多是非,辛苦不说,每天还要接触很多的罪恶。可宋文专门和宋城对着干,报考了警校,毕业以后,更是进入了南城市局。
    到最后,做了刑警几年以后,宋文觉得自己非常适合这份工作。他能够胜任这个位置,是一个天生的刑警。于是对这个选择结果,他也就释然了。随着年龄的增长,宋文渐渐明白了宋城做事之中的身不由己,可是父子之间的鸿沟并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化解开的。
    陆司语听完了宋文的话,低头道:“我最初上学的时候,报考的是法医系,后来有一次,我选修了一门犯罪行为侦察的相关课程。快到课程结束的时候,那门课的导师忽然找到我,他郑重地建议,让我考虑一下将来的职业规划,究竟是做一位法医,还是做一位刑警。在他的职业描述中,刑警的工作似乎是更适合我,所以我后来慎重考虑,选择了这个职业。”
    宋文继续问:“做刑警,挺苦的,你确认你能够坚持下去吗?”
    “目前适应下来,觉得还行。”在陆司语对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娇惯下,他并没有受什么委屈。
    “你来警队也一个多星期了,上次的案子,你跟下来觉得怎样?”
    “感觉学到了不少的东西。”
    谈话进行到了这里,宋文的表情忽地变得越发严肃起来:“我还有个故事,想讲给你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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