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和平那种莫名的感觉在看到沈嘉笑着转身的背影离自己越来越远时, 变得更空了,像是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剥落离开,心慌慌的,想让他抓住点什么。
沈嘉几个人汇合后就去了学校餐厅,陈不泯吃着牛肉炒拉面说:“我真的想不通,嘉嘉你怎么那么喜欢吃食堂。”
沈嘉说:“吃惯了大鱼大肉,吃吃食堂怎么了?我看你吃炒拉面不是挺开心的?”
周堔吃的是肥肠米线,还配了一荤一素两个菜,实事求是地陈不泯说:“不能因为是食堂你就瞧不起它,说句良心话,咱学校的许多吃的,干净又卫生,还好吃,来得晚了,有些东西想吃都吃不上!”
孙敏敏最近迷恋上了番茄炒饭,开学这几天中午天天来吃炒饭。
陈不泯看大家都吃的挺开心的,安分吃自己的拉面。
其实,炒拉面真的不错。
沈嘉一边吃饭,一边和他们说了一件事。
“兄弟们姐妹们,我准备这学期申请去福利院做义工,你们感兴趣吗?”
“福利院?你转性了?不去泡吧去福利院做义工?”陈不泯跟着沈嘉混了不少夜店酒吧,一听立即眼睛都瞪圆了,惊讶之余保持怀疑。
沈嘉扬起下巴说:“怎么,不允许立地成佛,夜店仔去做好事啊?”
周堔也是被沈嘉的话给呛了一下,因为他觉得沈嘉还是挺喜欢热闹,泡吧蹦迪什么的,虽然酒量不怎么样,每次去除了蹦迪就是吃吃吃玩骰子,看起来好像去专门蹦迪的似的,但就算这样,也没办法把做义工的沈嘉和自己的朋友沈嘉联想在一起。
“我的老天鹅啊,你要去做义工?”
沈嘉被他夸张的语气弄的翻了个白眼,伸脚假装要踹他,周堔立即借机发挥往孙敏敏的身边凑,上半身都快斜到孙敏敏的怀里,然后控诉道:“敏敏,你快用小拳拳锤他胸口帮我报仇,你看看他,越来越没有长幼尊卑,这是对哥哥的态度吗?!”话音刚落,沈嘉那一脚就结结实实的踹了过来。
“就你话多!去不去倒是给句话啊。”
孙敏敏慢悠悠地说:“可以啊,我去。”她跟着家里的大人参加了不少公益活动,慈善晚宴,也捐过款,但从未身体力行自己去做过义工。
周堔看到孙敏敏说去,立即举起手说:“那我也去,这可真是个有意义的活动。”
陈不泯说:“体验生活做义工,的确是个不错的选择,虽然牵头人让我有些出乎意料。”
“打什么官腔,你就回答去不去。”
“去。”
沈嘉去的福利院,正是当年收养沈末至的福利院。
按照上辈子的记忆,他推算出沈末至被送到福利院是他大四下学期的时候,那时他四岁,在福利院四年后,他和傅和平商量收养孩子,然后末至就来到了他们的家中,其实孩子刚刚到家里时,家里的气氛还是很好的,从前有些冰冷寂寥的气氛变得温馨起来,好像是添加了儿童玩具,有了小孩,整个氛围就不一样了,傅和平回家的次数都增多了,因为要参加家庭日活动。
这大概是他们为数不多的美好记忆。
虽然现在才大一,但现在就养成去福利院的习惯,这样也好早点为迎接末至做准备。
虽然末至选择了傅和平,但那是他的权利,沈嘉从未怪过他,并且尊重他,同时也会履行自己当初的承诺。
如果有机会,一定一定早一点去接他。
这辈子,绝对会在你刚来到福利院时就把你接走,让你有个温暖的家庭,最起码不会经历两个父亲离婚这样的两难局面。
制定了去做义工的事情后,大家一起投了资料过去,接下来就是等待通过申请,接着等待召集,再安排什么时候去福利院。
沈嘉因为林羽在薄云酒吧,去夜店的心思都淡了,这学期专注学习,处理自己要做的事情,除此之外,易远知也联系他当了。
商量没课的时候或者周末不忙的话就去。因为画肖像是个漫长的活,沈嘉问过易远知,一幅画他大概要画半个月才能结束,这还是天天去的情况,沈嘉不是天天过去,只是抽空,需要易远知配合他,因此时间会漫长一些,可能要一个多月左右才能画完,也或者更久,这要看易远知的进度,给易远知做模特算是沈嘉做的第一份工作,怕易远知误会,沈嘉特意提出,只是画肖像,不当裸模哈,他对裸模不感兴趣。
因为这家伙是白城的表哥,沈嘉也没多要,意思意思给了几万,这只是一幅画的钱,第二幅等到了要画的时候再讨论钱的问题。
作为金融系的学生,沈嘉还是很有生意头脑的,绝不放过涨价升值的机会,绝不一次性买断赚快钱,嘻嘻。
第二次去易远知的画室是开学两周后的周六,因为下了雨,天气湿冷,明明春天要来了,却觉得小风刮的人手脚都有些冰凉,沈嘉平日里都是个热乎乎的体质,但一到下雨天,就有些畏寒,手脚怎么暖都暖不热。
因此他打车到了画室后,心情也跟着有些丧丧的,除了夏日的雨天让他觉得凉爽快乐,早春和冬日的雨天都让他提不起劲,原本这样的天气适合卧在家里裹着被子看看电影什么的,但都约好了时间,沈嘉当然要如期而至。
易远知是画家,心思本就异于常人的细腻,发现沈嘉眼角眉梢都少了平日的飞扬,笑着给他做了一杯抹茶牛奶说:“怎么,你不喜欢下雨天?”
沈嘉擦了擦脸上被房檐下溅到的雨水抱怨道:“二三月的雨天一点都不让人感到愉快好吗?湿冷湿冷的,难道你喜欢下雨?”说完接过易远知递过来的热牛奶暖手。
易远知给自己弄了咖啡,喝一口咖啡,看着落地窗外的雨景回答沈嘉说:“夏日的话,下雨天还是蛮开心的。”
沈嘉的双手被热牛奶温暖,闻言笑着对易远知说:“好巧,我也喜欢夏天的雨。”通透凉快。
因为屋里有暖气,沈嘉进来时就把外套挂在了墙上,只穿了一件长袖加毛线坎肩,看起来柔软清爽。
喝了半杯牛奶后,沈嘉说:“开始画吧?要画多久啊,我坐在那里可以转头吗?”他没做过模特,不知道要怎么做。
易远知很宽容地说:“你就坐在椅子上,只要不离开椅子,想做什么做什么。”
因为靠近窗户,沈嘉无聊的时候就侧过脸看一看窗外雨水捶打树叶的画面,要么就是掏出手机看看,也不能一直拿着手机,只是看看有没有什么重要信息,免得错过了。
整个绘画的过程,易远知都很专注,一句话都没和沈嘉说,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创作世界,沈嘉有时候会好奇地看看易远知,好几次都差点想起来去看看易远知画的怎么样,但他知道这样不妥。
沈嘉是九点多过来的,等易远知回过神来,竟然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沈嘉靠在椅子上,神情萎靡,原来模特这么累,就算只是坐着,硬坐两个小时也太他妈累了。
听到易远知说:“上午就到这里吧。”沈嘉简直激动的要落泪了。
“我以为要画到太阳落山,你才能从你的创作世界抽离出来。”说着,从椅子上站起来,捶着自己的腰。
易远知放下铅笔也伸了个懒腰,说:“如果不是肚子咕噜噜,我大概真的可以一直画到晚上。”
沈嘉好奇的走到画架面前,想看看怎么样了。
易远知说:“只是草图,不一定是现在这副,可能会一直画草图,画到满意为止。”
沈嘉作为一个门外汉,单纯觉得易远知的线条很流畅,虽然有一些橡皮的擦痕,但可以看出来,这些擦痕都很少,整个草图一点都不杂乱,反倒很细致。
“虽然不知道你心中的定稿是怎样的,但是我觉得很好看,这是我吗?这是你眼中的我?”看到画中的自己,沈嘉有些怀疑,因为他觉得画中的少年很夺目,仅仅只是线稿,也足以用夺目这个词。
易远知点头。
沈嘉还有点不好意思,笑着说:“感觉画得比我本人好看。”
易远知摇摇头说:“你比画作好看,在我眼中生动的美,永远超过画作。”
沈嘉笑嘻嘻地开玩笑说:“你这么说,我可要骄傲了哦,一个激动,立即报名参加偶像比赛去了。”
易远知看沈嘉就像是在看个可爱的弟弟,忍不住伸手揉揉他的脑袋,说道:“好了,穿上衣服,我们去吃饭,下午继续,你今天应该都要为我服务?”
沈嘉说:“自然,下午也没事。”
“ok。”
第39章 039
两人在外面吃过饭回到画室, 下午又枯坐了两个小时终于结束。
易远知看沈嘉从厕所出来转身去拿外套,对他说:“我送你回去。”
沈嘉看得出来易远知还要在画室忙一会,对他说:“不用了, 我还有其他事,你忙你的吧。”
“确定?”
沈嘉点点头,把衣服扣好,让易远知专心做自己的事情。
“雨都停了,正好可以多走两步。”
走出画室,离开大楼, 来到开阔处,沈嘉深呼吸了几下,虽然有点冷,但空气还是很清冽舒服的。
他从楼里出来后往人行道上走, 一边走,一边拿出手机和白城联系,两人晚上约了吃烤肉, 走着走着,忽然有人站到了沈嘉的面前。
那人比沈嘉高一点点,五官仔细看的话长得不如沈嘉出众,但自有一股味道,特别是眼角一粒红色的泪痣,让他更加吸引人,虽然是男孩子,但穿的是女装,画了淡妆,头发也留长了, 不仔细看喉结的位置,会觉得他就是个女孩, 人很瘦,只是神情看起来来势汹汹,像是要搞事情。
沈嘉狐疑地看一眼对方,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挑了挑眉,意思是,有事吗?
明镜双拳紧握,脸上像是因为愤怒但极力压制而有些小小的狰狞,但因为他足够漂亮,沈嘉竟然并不觉得这个人不可理喻,他甚至觉得对方有一些些的眼熟,但想不起来为什么眼熟。
明镜看对方一脸淡定的看自己,最终还是没忍住先开了口。
“你就是易先生新请的画家吗?”说话的时候故意上下打量沈嘉,像是想把他从里到外看个透。
沈嘉好奇地问道:“怎么,你以前也是他的模特吗?”虽然对方来者不善,但沈嘉觉得问题不大。
明镜骄傲地说:“我足足当了易先生两年的模特。”
“画什么要画两年?”沈嘉一脸好奇。
明镜得意地说:“全身,从头发丝到脚指甲的那种全身模特。”
“裸模吗?”
“穿衣服和不穿衣服的都画过。”说完,一脸“你这种人,受不了吧?”
沈嘉露出佩服的神情说:“那还是你厉害。”
听到沈嘉的话,明镜语气愤愤然地说:“可还是不需要我了,重新找了你,我看你一整天都待在画室,和易先生一起。”
沈嘉说:“易先生对画作要求很高,画着画着,有时候就会重新开始画。”所以待一天有什么奇怪的吗?
明镜眼神落寞地说:“我知道,这两年我把你经历过的早经历了,只是他也不需要我了,最重要的是,易先生从未带我出去吃过饭。”他感觉得到自己和沈嘉的地位不一样。
“是画完了吧,两年该画的应该都画过了。”
“可是这是我的工作,他不需要我了,我就没其他工作了,是你抢了我的工作。”
沈嘉立即伸手表示不接锅,明明白白地说:“不是我,也会是别人,画家需要各种各样的模特和物品或者风景来创作,不可能一直只画一个人,而且我是因为易先生的弟弟和我认识,答应过来当友情模特,并不是靠这个生活,我还是学生,你也是吧?”
明镜听到沈嘉说和易先生的弟弟认识,暂时释然了易远知对他的不同,点头说:“不过我快毕业了。”
沈嘉随口说:“你很缺钱吗?”
明镜坦荡地说:“缺,我想做变性手术,我在攒钱,易先生给的薪水很高。”
变性手术是一笔钱,后续的保养也是一笔钱。
“你外形很优越,为什么不去做其他行业,比如平面模特,穿上恨天高,也可以去做t台模特,拍广告也可以啊。”沈嘉给他出主意,这个时代,对于明镜这样的男孩,没有人会感到奇怪或者厌恶,因为这是他个人的诉求,他想成为女孩,是他的权利,没什么好指摘的,这再正常不过。
“我又没有人脉,进入那个圈子是那么容易进的吗?我也没有名气。”明镜没好气。
沈嘉想了想说:“我这里有一个星探的联系方式,你如果想试试的话,可以给这个人投一份你的简历。”看到明镜身上的戾气在交谈中慢慢散去后,沈嘉热情地提供帮助。
明镜看着沈嘉,一脸怀疑,仿佛沈嘉在给他下套似的。
沈嘉看到对方一脸防备,笑着说:“你要是怕是坑人的,听到要你交钱,或者去的是不正规的地方面试,理都不用理就好了,反正给个简历也不错。”沈嘉忽然这么热情是因为他刚刚在明镜低头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了。
这不是未来的超级红人明美仪吗?
是未来的大明星啊,半个地球都知道他的名字,火到国际上,沈嘉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各大时尚节目的嘉宾,起先是从当模特开始火起来,然后为大牌走秀,拿下各种高定奢侈品的代言,知名度足够高后,出过自传,参加过访谈节目,因此他也从中知道了一些他的经历。
比如小小年纪吃了很多苦头,好不容易存到钱做了变性手术,但因为钱不多,后续的保养没跟上,身体有些不好,但还是很顽强,他父母在他很小就离婚了,都不愿意养他,都有了新家庭和新的孩子,他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大学刚毕业就去做了变性手术,然后吃了好多亏才进入到娱乐圈,很刻苦努力,很拼,三十岁的时候才出头,红透半边天,一天24小时,每天只睡三个小时就能开工,敬业的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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