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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唐灿理见明笙一直看着自己那个已经出去了的助理,不免好奇:“明小姐认识她?”
    明笙摇头:“不认识,只是觉得有些熟悉。”
    唐灿理挑眉,笑了一声:“她是新悦的签约的小演员,一直接不到戏,那天我在茶水间见她演技都哭肿了,问了一下才知道她外婆在医院患了重病需要钱,这不是公司的合约明确规定,在合约期内的艺人不许私自外出兼职,于是我就让她兼职做我助理,赚点外快。”
    又是重病,明笙不免有些伤感。
    林述言微抬眼睫,余光瞥向身边的姑娘,知道她又想起了那些不好的回忆,当下便开口喊了一句:“笙笙。”
    熟悉的声音传来,明笙从记忆中抽离出来。
    是林述言,是他在喊自己。
    “怎么了?”明笙回神问道。
    “没事,只是突然想起有一家甜品店,网上的评价很好,等回家的时候我们去买两份尝尝。”林述言语气温柔道。
    被成功转移注意力的明笙暂时忘记了伤感,她点头回应:“好。”
    唐灿理将二人之间的互动不动声色的纳入眼底,然后顺势咳了咳,强调自己的存在:“你们确定要先拍那部电影?”
    “是的。”明笙和林述言同时应声。
    唐灿理点头表示理解,但某些问题他还是得先提醒:“现如今国内电影市场才刚刚好转,只是这类型嘛,一般像这种爱情小言情电影上映之后基本是翻不出多少水花的。”
    “我们知道。”林述言淡淡道。
    “知道还要坚持?”唐灿理多少有些不太理解。
    “不是坚持,而是结合实际情况,你们新悦能拿出来支持这部电影的资金应该不会很多。”林述言一点也没有拐弯抹角的意思。
    对方这么坦然,倒让唐灿理有些不好意思了:“那你们俩为什么非要签约新悦?”
    明笙给了他答案:“因为只有在你们新悦,我们才有更多的话语权。”
    这是杳杳的作品,明笙和林述言不想糟蹋了它,他们想帮初杳认真地完成她未实现的梦想。
    唐灿理这下无话可说了,他手放在膝盖上摩擦了几下,点头:“行吧,我这除了钱还有一公司闲着发慌的演员,也没什么能给你们的,你们看着用,不用客气。”
    本来他都想着接手父亲这家公司以后,慢慢将公司里这些被耽误的艺人找好下家,然后着手关闭公司。
    谁知道父亲昨晚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他一位校友的学生要签约新悦,让他务必好好招待。
    这不,他才大清早的,马不停蹄地赶过来。
    事情就这么初步定了下来,唐灿理做事的效率很快,第二天便帮他们找好了导演还有改剧本的编剧。
    《我和他的39件小事》是杳杳以一位癌症少女的角度,记下的少女患了癌症之后,和她那位竹马在一起做过的39件小事。
    也是她撰写的最后一部短篇小说。
    故事是杜撰的,可里面到底掺了些真实。
    这本书,明笙反复看了很多遍,其中有很多熟悉的画面,她都曾以朋友的身份参与过。
    故事的开头梦幻又美好,结尾却无比的残酷现实,明笙每再读一遍,都会有一种喘不过气来的窒息感。
    就好像某些不好的画面在她眼前一遍又一遍的重演。
    故事的最后,是少女写的一页日记自述。
    明笙永远记得那最后那一段话。
    “我并不是害怕死亡,只是有些遗憾,我还没有和他在一起,却要和他永远分别。但有时候我却又觉得庆幸无比,在他刚刚开始有点喜欢我的时候,我的离去,并不会彻底影响到他的人生。我希望他未来能够将我忘了,去过自己的生活,去爱他该爱的人。”
    故事的结局,少女去世,竹马悲恸。
    只是七年后,竹马却真如少女日记中所愿,爱上了别人。
    第22章 是照片。
    按照原计划, 沈朝渊最多只在南泞镇待四五天,回去的机票是早就定好了,周末上午九点的飞机。
    可昨天由李势带着四处考察了一番后, 回去就让助理陈鑫将机票改到周一上午。
    负责接待他的李势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话说这合同已经敲定, 旅游项目的各项计划目前也开始实施起来,可眼前这位沈总突然改机票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觉得昨天一天的时间考察地太匆忙?
    可是这合同都签了,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呀。
    以李势的脑子, 哪能想得到沈朝渊突然改签的缘由,是因为昨天看到了某个熟悉的背影。
    最后李势只能把原因归咎于这位沈总可能是想更深度地考察一番,于是他便自作主张地带着沈朝渊在镇上又转了一日。
    前一夜的雨水将整条青石路冲刷地分外光洁, 湿漉漉的石子表面,未沾染半分泥泞。
    李势化身半个导游, 走在前面给沈朝渊介绍:“前面就是镇上有名的初家,十几年前去青市创业,发了家, 现如今回到了老家南泞镇养老。”
    “青市?”沈朝渊望着前方紧闭的大门, 微微敛眉低喃。
    李势迅速接话:“对,不知道沈总有没有印象,青市耀初纸业之前就是他们家的,只是后来卖给了赵家。”
    “我记得当初这家公司的发展前景还算不错, 为什么突然要卖掉整个公司?”沈朝渊对这个公司是有些印象,当时他已经接管了沈氏,依稀记得赵薛和他提起过他家里收购的这家公司。
    李势知道的也不算多:“我听说好像是他们家女儿生病去世了,估计是受不了这种打击吧,所以想着卖掉公司,回南泞镇养老。”
    “不过, 也得亏了这初家,要不然当初我也没想在这里发展旅游项目。”李势又带着人往前面走了走,入眼两边是整齐的青砖黛瓦,“这镇子上以前都是一些老房子,长年漏雨潮湿,而且居住大多是老人,经济更是落后外界很多,后来这初家就拿了一部分钱出来给其中几户生活极其困难的老人家里重新装修,镇上的民宿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而李势也是在那时捕捉到了这个商机,后面的一系列发展都是从那次装修开始。
    几人走着走着,就到了初家门口,李势因为经常来这镇上,早就和初家的两位熟识,在得到沈朝渊的点头后,他就上前敲了几下门。
    这沈朝渊和初家合计起来,都算是南泞镇的贵人,李势觉得两边人互相认识一下应该会很不错。
    开门的是初母,初父去机场送明笙和林述言,这会儿还没回来。
    “是李势啊,你这会儿来找你初叔有事吗?”初母将门打开,这才发现不止李势一个,她望向李势身后气度不凡的男人,疑惑问道,“这位是?”
    李势赶忙给初母解释:“这位是青市过来的沈总,我之前和您还有初叔说的那个旅游项目开发就是和这位沈总合作的。”
    “你好。”沈朝渊伸出了手。
    “你好。”初母回握,同时又问向一旁的李势,“你们还没吃午饭吧,要不等下就在我家顺便用了。”
    “好啊,沈总您觉得呢?”李势说完,看向沈朝渊,在得到肯定的信息后,伸头又朝里望了望,然后问初母:“初叔不在家啊?”
    初母将人引进客厅后,才缓缓回答:“我女儿前两天从青市回来,今天上午的飞机,你初叔去送她了。”
    李势被吓得不轻,声音结巴:“女...女儿?”
    他记得她那个女儿不是去世了吗?
    初母抬眸一望,就知道他误会了,随即笑了一笑:“不是杳杳,是我另一个干女儿,之前一直在青大读书,今年刚好毕业,得了空就回来看了我和丈夫几天。”
    沈朝渊听到‘青大’、‘刚毕业’的字样,不动声色地抬了抬眉骨。
    李势提着的心放了下来,“原来是这样啊。”
    “你们先坐,我去给你泡杯茶。”初母招呼完,就走向了厨房的方向。
    沈朝渊坐在沙发上,扫了一眼四周,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他在这个之前从未踏足过的地方,寻到了那么一丝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准确的说是,他居然会荒唐到认为,或许明笙之前就是住在这里的。
    自从那日彻底讲开之后,他和明笙便再无交集过。
    既然是她分得如此彻底,他也不会去上赶着挽留。
    这不是他沈朝渊会做的事情。
    沈朝渊微拧了下眉,那股莫名其妙地烦躁感又从心底涌了上来。
    所有和明笙有关的人和物,都会让他沾染上这种无法控制的情绪,他讨厌这种感觉,却怎么也讨厌不起来她。
    初母泡了几杯茶,端了出来,放在桌子上:“这是我那个干女儿带回来的,听说不错,你们尝尝。”
    沈朝渊将那股情绪压下去之后,微微抬头,然后道了句谢谢,端起了茶,抿了一口。
    茶是熟悉的味道,青市的特产,之前明笙买过一些带去别墅,他偶然一次喝过一次。
    太多的巧合,让沈朝渊忽然有了某种错觉。
    那边李势和初母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沈朝渊的性子太过沉默,初母和他也不熟识,自然是和李势聊得多。
    “您这里也开了民宿?”沉默了半晌的沈朝渊突然开口。
    和李势聊到一半的初母这才反应过来,是在与她讲话。
    “我这不开的,没那个精力去打理。”
    李势不知道沈朝渊怎么突然会问这种问题,不禁疑惑:“沈总,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
    不开吗?
    沈朝渊敛了敛眉,是他想的太荒谬了。
    明笙怎么可能住在这里。
    “我见这里房子挺大,两个人住多少有些空了,以为这里也开了间民宿。”沈朝渊淡淡回答。
    李势说了句原来如此。
    初母听他的回答,笑了笑解释:“家里这几间空房也不是一直没人住的,我那位干女儿偶尔也会回来,昨天还带了朋友一起回来。”
    李势打着哈哈:“不会是男朋友吧?”
    初母叹了口气:“现在还不是。”
    李势八卦道:“说不定以后就是了。”
    初母顺着他的玩笑话,认真道:“我也希望是这样。”
    沈朝渊闻言,眉心松动。
    他怀疑明笙是不是临走前给他下了某种蛊,如若不然,他怎么总是在和她毫不相干的场合和事物身上,联想到她。
    这种习惯很不好。
    自从进了这个院子,那种感觉愈发强烈,沈朝渊不太想再待在这里,他怕自己会不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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