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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戚风遥还没缓过劲来,呆呆的看着云在野,还想开口问他是怎么回事。
    可还没开口,周围的人群便开始起哄。
    “接吻,接吻,接吻,接吻……”
    在这样一波接着一波的呼声中,云在野微微仰头吻上了他的嘴唇,周围又是一片叫好欢呼。
    待戚风遥从短暂的窒息中回过神时,周围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只剩下一旁看着他的莫寻,还有与他咫尺之遥的云在野。
    莫寻笑了笑,走了过来将戚风遥从云在野身边微微带过来一些,拍了拍他的肩头道,“云公子今天为了你可是把我这包圆了,你可千万别辜负。”
    说完后,莫寻在口袋里摸索着什么,然后快速塞进了戚风遥的手心,随后笑着摆了摆手,关上门离开了。
    戚风遥借着不怎么明亮的灯光,微微张开手心瞥了一眼,随后便是一脸无奈。
    莫寻刚刚偷偷摸摸的,给自己塞了一片安全套。
    这时,云在野的声音从身后响起,“风遥?”
    戚风遥一个激灵,赶忙将手中的物品塞进口袋里,转身看向云在野。
    “云公子,包场啊!排面这么大是要干嘛?”
    看着戚风遥明知故问的样子,云在野暗自笑了一下,随后咳嗽了一声,佯装正经的向前走了一步,看向戚风遥,“我来承认错误,顺便来纠正错误。”
    戚风遥挑了挑眉,向后拉出一把椅子坐在上面,然后抬眼看向云在野,“认错?云少爷还会犯错呢?”
    “那是自然。”云在野左腿向前一步,单膝半跪在戚风遥面前,与他的视线相平,“我也是俗人,怎么会不犯错呢?”
    “我太晚出现了,晚了四年时间,让遥遥小朋友一个人等了我那么久,真是抱歉。后来我又太过自私,因为自己的意气用事,错过了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年时间,对不起。”
    “这样的错误很糟糕,但我不会逃避,我选择用我余生的时间来弥补。戚风遥,我会爱你很久很久,永远爱你。”
    然而,云在野并没有等来戚风遥的回应。
    只见戚风遥冷冰冰的看着他,盯了好一会儿后突然扯出一个不怎么好看的笑,“云在野,爱情这东西我懂,可是永远是什么?”
    像是早有预备,云在野没有丝毫犹豫,便开口回答道,“永远就意味着,我和你都有着有限的生命,在这短短数十载中,如果我先你而去,那么你就会知道,直到我生命结束的最后一刻,我都爱你。”
    “那如果我先你而去呢?”
    “风遥,如果某一天你先我而去,那么你不用担心我在剩下的时光里去爱上别人。我会追随着你的脚步,同你一同离开。因为没有你的世界,太寂寞了。”
    这一次,戚风遥没有再开口,他就那样看着云在野,一言不发。
    他动摇了,不是因为自己不爱他了,而是这个人太好,而自己的爱配不上他。
    我们喜欢一个人经常暗含着许多条件,像买菜一样计算着这些条件。我们把给出喜欢当成一种了不起的恩惠,而且很容易因为这种付出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而恼火。
    如果一个喜欢的人居然拒绝了自己的某个请求,那种拒绝可能带来更大的伤害。因为当我们开始喜欢,我们就暗暗给喜欢定了价格。
    还有的喜欢更昂贵。如果你去看一看那些人群聚集的论坛、社区,你会发现很多曾经付出过喜欢的人的怒骂。而怒骂的原因只有一个:自己喜欢过的人变了。
    小众歌手有名了;穷艺术家有钱了;愤世嫉俗的人经商了……
    “喜欢”是给面子,是一种恩宠,一旦喜欢的人做了什么不体面的事,批驳起来更不留情,因为“爱过”所以更受伤。以至于,世界上几乎很少有“粉转路人”,只有“粉转黑”。
    这些人的喜欢,价格实在高了。他们甚至要求自己喜欢的人停止生长,一辈子都留在最初的地方让自己偶尔去喜欢一下。
    可是很不幸,戚风遥正是这芸芸众生中的一员。
    他的喜欢和他的爱,都很自私,很极端。
    他喜欢过一些曾经比较小众的歌手和作家,在无人的街道或寂静的夜晚时,他便会阅读那一篇篇文字,听那一段段旋律。像是自己完全占有着他们的优秀,而别人一无所知。
    这样的占有,让他曾经几度迷恋沉醉其中。
    但是,如果这些作家或者歌手,后来小有名气或者一战成名,那么戚风遥便不再是他们忠实的跟随者。
    被别人所知道和喜欢的人,自己便不会喜欢。
    所以那四年,他才会那么小心翼翼,别人都以为是关于性别,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因为那样优秀的人,他并不愿意让他人知晓。
    云在野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便够了。
    可后来越了解,越不忍心如此自私。如果云在野没那么优秀,那他大可不必如此纠结,几乎不用考虑,便可以将人据为己有。
    可是,他的优秀太扎眼了。他一边藏着掖着怕别人看到云在野的出众,一边又按捺不住的急切的想要把云在野介绍给身边的所有人,让他们知道云在野有多么优秀,而如此优秀的人,是属于自己的。
    良久,戚风遥缓缓站起了身,背对着云在野,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啊,在野。我不能那么自私,自私到把你据为己有,让你的所有骄傲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说罢,戚风遥抬脚向门口走去,脚步没有一丝迟疑,甚至微微有些慌乱,生怕有一丝犹豫,自己便舍不得离开了。
    可饶是他离开的再快,也还是被云在野从身后一把揽入怀中。
    隔着薄薄的布料,他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云在野坚定有力的心跳。无需怀疑,云在野此时也一定感受得到,自己那慌乱无章的心跳。
    就在大脑因为燥热而一片空白的时候,云在野清冷的声音在他耳旁响起,“我所有的骄傲,在爱上你之后都变得一文不值,因为你是我最大的骄傲。”
    “我亲爱的小王子,拜托你驯服我吧……”
    戚风遥愣了愣,好一会,才转回身,抬手环住了云在野。
    周围很安静,没有那些喧嚣的人群,没有狂乱的音乐,没有刺眼的灯光,只有头顶的一盏暖黄色的灯,打在两个相拥而立的人身上。
    太久没见后的思念,就在此时一一倾泻而出。
    云在野一边轻抚着戚风遥的后背,一边听着怀中人絮絮叨叨的话语,还有偶尔抽抽鼻子的声音。
    终于,怀里的声音停了下来。
    戚风遥将脑袋从云在野的肩膀上移开,看向云在野的眼睛,“你嫌我烦吗?”
    云在野顿了一下,随即笑开了,“怎么会呢?”
    他太喜欢戚风遥这样粘着自己了,好像极度被他需要,好像那个人的世界不能没有他。被需要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啊……
    一直觉得,这个世界上的喜欢是分很多种的。
    有些人是可以聊天的喜欢,有些人是可以一起蹦迪喝酒玩乐的喜欢,有些人是可以暧昧的喜欢。
    我们可以很轻易的喜欢上一个人,但是却很难真正的爱上一个人,因为喜欢是分深浅的。
    如果找一个比较喜欢你的人在一起,那样会比较难受。
    所以云在野一直都清楚,要找就找一个特别喜欢你,宇宙第一喜欢你,容不得别人喜欢你,还要那种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可以见光的那种喜欢你,那样你才会天天开心,如果不行的话,那就不要了吧。
    毕竟,被喜欢很容易,被宇宙无敌喜欢才珍贵。
    云在野微微松开了一点手臂,将戚风遥的手签了起来,“不早了,你明天还要去学校,我送你回家。”
    刚一推开酒吧的大门,两人就看到了蹲在台阶边上摇摇晃晃的莫寻。
    听见身后的动静,莫寻转头看了看,赶忙抬手招了招,“终于出来了啊!快来个人扶我一把,腿麻了……”
    云在野正准备上前,突然手背被戚风遥拽了一下,随后便看到戚风遥自己上前扶起了莫寻。
    打过招呼后,戚风遥拖着云在野离开了。
    没走两步,戚风遥便站在原地一言不发的看着云在野。
    “怎么不走了?”云在野上前准备拉住戚风遥,却被他挣开了。
    “跟你讲,以后这种事我去做,别人都不可以碰你!”
    “……可那不是你朋友吗?”
    “是谁都不行,你那么干净……”
    闻言,云在野好像意识到了什么,向前一步握住了戚风遥的手,“我在国外的事情,你知道了对吗?”
    没有开口,戚风遥只是点了点头。
    “没关系的风遥,那件事……”
    突然,戚风遥抬手甩开了云在野,“怎么没关系,你想说这件事过去了是吗?我告诉你,过不去,即便你过去了,这件事在我这也过不去!云在野,我想要你非常坏 !善心不该惯着不识好歹的人,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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