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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协议
    据候佩同乡的估价,我的房子涨了一倍还不止,加上装修和家电,卖个一百几十万不是问题。
    要卖房子的事我早就跟邓明生提过,他说送给我就是我的了,怎么处置我自己决定就可以了。
    而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很明显让他有点恐慌和害怕,所以他已经差不多一个星期没到我那里去了,偶尔会打打电话问我好不好。
    如果是平常,他这样反而会让我更加轻松。只是我快没有时间了。我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怀孕了。所以,我发了一条很只有时间和地点的短信给邓明生,然后在那里等他。
    我特意早到了一个小时,在近四年的这些时光里,我早已经习惯了等待。
    我选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坐下,一如这几年来,我其实一直活在yin暗的角落。
    自从怀孕辞职后,我开始以看书和发呆来打发时间,我也开始正常的饮食和休息,扔掉了所有的烟和酒。我想,这个孩子会带我走向正常的生活的。
    邓明生来的时候,我正好起身准备去洗手间,我只好又坐了下来。
    “我以为你来不了呢。”
    我跟邓明生之间有点奇怪,我很少向他撒骄或是发脾气,他也不喜欢赤裸裸的宠溺我。不做爱的时候,我们反而更像是一对老朋友。
    “有点小事耽搁了。不好意思。”然后,伸过手来摸我的脸,“你瘦了。”
    “嗯,最近吐得有些厉害。”
    只是我并不觉得委屈,以后会比这难更多。
    “小艳,我很愧疚。可是,我真的不能要这个孩子。”
    “我知道的,明哥,等房子卖掉,我就会离开这里了。我今天约你来,是跟你说再见的。”
    “阿艳,我……”眼前的这个男人眼眶竟泛红起来,掩饰不住的伤心。我不敢断定他是否爱我,但我知道,他是真的喜欢我,这种喜欢,不单单是肉体上的。
    “明哥,你什么都不用说,我都知道。我会好好把他养大的。”
    我从来不说“我们的孩子”让他无比的感激,他以为我是想减轻他的压力。只是,他永远也不会知道这并不是我和他的孩子。
    “你有没有想过,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会很难。”
    “我当然有想过,但放弃他我做不到。”
    他不知道再说什么好,索性沉默。我便起身去了厕所。
    再回来时,我们都不知道再说什么好了。于是,结了帐,匆匆地离去。
    我坚持自己走路回去,于是,他送我过了红绿灯后往回走,我看着他微驼的背影,竟有些难过。仅管我不爱他,但这三年多来,我还是一直活在被爱的感觉里。而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
    半个月后房子卖了出去,我到银行办理手续的时候发现我的帐户里多了六十万。我知道这是邓明生给我的,心里顿时五味陈杂,我多么庆幸自己碰上的是邓明生而不是其他男人,即使是在我人性最扭曲的时候,他还是带给了我一点一滴的温暖。
    姜志兴送请柬过来的时候,我正好拿着一张银行卡,这张卡里有一百一十万,是我从两个男人那里以孩子的名义骗来的钱,我还没有动过。这一百一十万也是一张无纸的协议,买断了我与这两个男人的过去。往事像一盏昏暗的灯光,照得我迷离不堪。
    他关切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看了他一眼:“就算是不舒服,也轮不到你关心我吧。我有老公,你有老婆。”
    “阿艳,你不要这样。”
    “你放心,我会洗干净了嘴巴穿上漂亮的衣服去参加你的婚礼的,把东西放桌上吧,你可以出去了。”
    我近来对他的态度一直是这样,不冷不热的,他似乎也无可奈何。他痛苦的看了我一眼,然后就走了出去。
    耀眼的红色像一堆火似的放在我桌上,金黄的双喜就像俩个相佣而立的恋人。我向来讨厌红色,即使是当初和裴南结婚时,也避开了一切的红色。所以,我打都没有打开,就随手扔进了垃圾桶里。
    那堆火烧到了我的双眼。
    裴南最近和韩紫凡难舍难分,已经好几天没看到人了。于是,我每天都在公司呆到十点多,公司的业绩连续两个月都在下滑,并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
    结婚之前,我和裴南签了一份协议,他的婚前财产百分百属他所有,离婚时也没有赡养费。婚后我帮他管理公司,除了拿应得的工资外,我还永久地拥有5%的股份。所以我才这么尽心尽力。
    裴南不是一个小器的人,为了感谢我愿意担此大任,买了一辆跑车送给我。
    我们还有一份口头协议,在不影响双方公共形象的前提下,双方都可以拥有自由的私生活。
    他找女孩子从来不对我隐瞒,我也很乐意与他分享我曾经的那些往事,除了我有一个八岁的孩子。当然,我也没有告诉他我和姜志兴的事。
    我们双方都有着认知,这段婚姻,迟早会结束。不过我们都是及时行乐的人,床上无比亲密,床下保持距离。
    至于和姜志兴开始,已经是婚后第三年。
    因为一批贵重货物被扣押在海关不予放行,我们公司随时可能要赔上一大笔违约金给客户。我的得力助手susi又请产假,不得不自己出马。于是,随便带了一个业务员去塞钱。这个人,就是姜志兴。
    现在某些机关的某些职员是如何地腐败我想也不用我多介绍了,陪他们酒足饭饱之后,我给了一张卡给姜志兴,让他带他们去“水晶馆”,这是这个城市里最高级的香艳场所。
    第二天,姜志兴来还卡给我时,我看他竟然双眼发黑,我这才记起他昨天晚上很仗义地帮我挡了不少的酒。于是,我笑着问他:“怎么,第一次去这种场所?”
    他苦笑一声:“是啊,无福消受。春光无限好,只是近凌晨。”
    这一句话,把我逗乐了。也一下子记住了他。后来susi要照顾小孩决定放弃工作,我第一个就想到了他。
    姜志兴是一个弃儿,他奶奶在垃圾桶旁边捡到他把他带大。养育之恩何其大,为了满足老人唯一的心愿,他二十四岁就结婚生子,所以,他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孩子。只不过,在这个城市里,没有人知道我已经是一个妈妈,就连我口口声声说真心爱他的这个男人也不知道。
    爱上姜志兴,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原本我以为,我只是需一个情人来平衡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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