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到李庆江之前,熊小乐一直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乔夜雪的吃相更加赏心悦目,如今才知道,人外有人山外有山,男人居然也能这么秀色可餐。
餐厅不算小,座位却甚少,不但每个都靠窗,私密性也极好,六十六层的高度足以俯瞰整座城市,看着别人都在为了上班忙碌,请了长假悠哉地坐在这样奢华的地方和美男共进早餐的熊小多的心情终于yin转多云了。
被家人知道了以后她虽然被训斥了一番,但原本的心理压力也因为不用再撒谎隐瞒而减少了很多,她一向是大大咧咧的那种,天大的事儿也能很快找到排解的方式。
英式早餐向来比欧陆式的繁复讲究,菜点也丰富许多,熊小乐尤为喜欢这里香软的奶香可颂和加了许多坚果的酸奶燕麦粥。
“这儿的东西真好吃,环境和餐具也都那么漂亮,这样的好地方改天一定得带徐欣瑶和乔夜雪来。”嘴里还含着松仁糖的熊小乐口齿不清地赞美道。
“一般般吧”李庆江没吃几口就放下了刀叉,姿态优雅地端起了面前的那杯红茶,浅浅地喝了一口才说“你喜欢的话就多吃点儿,吃完有事情告诉你。”
熊小乐听了不禁撇了撇嘴,怪不得徐欣瑶总是抱怨李慕江太过挑剔,再好的东西在他那儿也话,只看向窗外思考怎样跟熊小乐开口。
丝毫没有感到不对的熊小乐正盯着他那足以让任何女孩怦然心动的侧脸不无遗憾地想,可惜他对自己毫无好感和兴趣,不然嫁给他也是件挺幸福的事儿。
他对女性不经意间的照顾一点也不像有的男人那样让对方觉得是刻意的讨好,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绅士风度,是源于良好的家教和修养,所谓的三代才出贵族,说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黑色的衬衣、银色的窄边领带、烟灰色的开司米背心、棕色的大衣,能将这样跳跃的颜色穿出这样的感觉的男人她还是第一次遇到。
后来的熊小乐想,上天真是待她不薄,她当时只是随便地那么遗憾了一下下,接着就给她来了一个那么大的惊雷。
待熊小乐吃好了,李庆江仍是没有想好怎么跟她说,就索性直接将一个红色的本本递给了她:“这是你的。”
“我的?”她疑惑地看了一眼神色古怪的李庆江,一字一字地读着手中的那个红本本上面的字“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看到里面的内容后,她立刻跳了起来:“这这这,这是怎么回事,这怎么会是我和你的结婚证!”
“你妈昨天下午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给了我爸,晚上我一回家我爸就把这个给我了,让我今天带上你去补签个字,再补张照片,我怕你睡不好,就没有立刻告诉你。资料已经录入系统了,从法律上来讲我们现在是夫妻了。”
熊小乐的思维一片混沌:“结婚证本人没到场怎么可能领的到?这样的有效吗?”
还没等李庆江说话,她的脑子又突然灵光了:“我想起来了,徐欣瑶说过你和李慕江的二大爷是民政厅厅长……”
李庆江听完脸上立刻飘出了黑线:“李慕江的二大爷不是我的二大爷,而是我爹和你的……公公。”
李庆江已然认命,熊小乐却又垂死挣扎了半日,她去咨询了当律师的高中同学,被告知就算这张结婚证没有照片并不完整,但信息已经录入了,她和李庆江日后要想和别人结婚还是得要先证明这张无效,申请撤销。
申请撤销应该去民政部门申诉或去法院起诉,可即使她能大义灭亲地去起诉她妈和李庆江的爸,她和李庆江的事儿也必然会闹到人尽皆知,她的名节不保嫁不出去,李庆江的军籍开除丢掉前途……
当天下午,熊小乐就乖乖地跟着李庆江去了民政局补上了签字和合照,她终于不再怪没能阻止他爸妈来自己家的李庆江了,在这样的事情上,胳膊果然拧不过大腿……
熊小乐虽然不是灰姑娘却也不是公主,而李庆江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王子,从哪一方面来看这场婚姻都是她占了便宜。她也深知,如果不是出了这样的意外,自己大概很难找到比李庆江的条件还要好的另一半。只是这样一场没有一丝一毫感情成分的婚姻实在让她沮丧到不行,不过这沮丧并没有维持多久。
按照李家的规矩,他们应该先订婚,半年之后再举行典礼,可是规矩再大也大不过熊小乐肚子里的那颗小米粒,小米粒在一天天的长大,时间不等人,于是结婚典礼的日期被定在了十天之后的周六。
十天筹备一场婚礼实在是太仓促,好在李家和熊家的人脉都颇广,全家上下一起行动倒也不会来不及。
包括李易江、李慕江等小辈在内的全体李家人都忙碌了起来,婚宴要办三场,草坪典礼、午宴和晚宴,需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相比之下李庆江和熊小乐倒是颇为清闲,李庆江照常上班,熊小乐在他们俩去民政局补完签字和合照的第二天就和她婆婆一起去了香港。
像徐欣瑶结婚时那样去法国订做是肯定来不及的,于是礼服、首饰、请柬和喜糖等等就都只有挑现成的了。
熊小乐知道拿工资的李庆江不比经商的李慕江,不可能挥金如土,便不太好意思浪费,只说一切从简就好,李夫人满意之余却让她不必这样节俭,李慕江从小在法国长大,李易江又极叛逆不听话,最得长辈们宠爱的就是一直规矩孝顺的李庆江,老爷子和老太太一早就塞了折子给她,让她按最体面的给孙子办。
婚纱、礼服、旗袍各三套,再加上冬天结婚必不可少的皮草披肩,只这一项就用去了上百万。熊小乐并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那种女孩儿,却仍被一大堆华服和名贵的首饰晃的头晕眼花,本就没心没肺的她的那点沮丧顿时就烟消云散了。
李庆江没有来香港,婚戒她就只好自己挑,请了假陪同的徐欣瑶知道熊小乐一直羡慕自己婚戒上的那颗粉钻,便对二伯母说可以先随便选一对在典礼上用,再挑颗好的裸钻拿去让人加工,对店里推荐的成品皆不太满意的李夫人也正有这个意思,一生只结那么一次婚,婚戒自然马虎不得。
熊小乐选了一颗1.2克拉的,因为切工极好,看上去并不比徐欣瑶手上的那颗1.6克拉的小多少,而且比起她的那颗浅紫色调的,熊小乐更喜欢自己的这颗桔色调的。只是,因为十分感谢徐欣瑶的好意,熊小乐并没有告诉她,自己羡慕的其实并不是她的钻石,而是那么忙的李慕江为了哄她高兴,专程来回飞了几趟,才将这颗大小适中、颜色又最配她的钻石镶成徐欣瑶最喜欢的样子的心意。
自己选的,即使是颗鸽子蛋又有什么意义,再名贵也不过是颗美丽却没有生命的石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