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过了十四年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有些可怕。”那个乞丐回想一下,赶忙抱住自己的胳膊,“像是厉鬼索命似的。”
“小三。”苏才出声警告,“你忘记咱们当乞丐最重要的是什么了?”
“一心乞讨,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小三道。小三没有名字,因为这些乞丐里他排行第三,所以叫小三。
十四年前?乱葬岗?顾希并不是一个敏感的人,但十四年前对顾希来说,实在是个致命的吸引力。“十四年前乱葬岗怎么了?难道有人死而复生了?”顾希这是故意的。
可岂料,他这话一出,以苏才为首的经历过这个事件的人全都看着他。不过这个全也没几个人。毕竟十四年前,这里的有些乞丐还没有出生,有些乞丐还是小孩儿。苏才当时也才12岁,而小三连十岁都不到。
“你……”苏才想问你怎么知道,但是不敢问。
顾希不以为然道:“我爹娘跟我说,十四年前的一个晚上,他们进城走访亲戚,结果路过乱葬岗,本来很安静的夜晚,突然听到了一阵小孩儿的哭声,当时把他们吓个半死。后来他们悄悄的走进,看到有个人抱着婴儿离开了。”
“好巧啊。”小三道。
“怎么了?”顾希假装不解。
苏才道:“可能我们和顾少爷的父母看到的是同一件事情,但是那个人没有抱走婴儿,而是把婴儿放进了水里。”
“就是啊,等那人走了之后,我们老大下水把婴儿救了起来。直到天快亮的时候,有一对夫妻路过,我们又把婴儿放进水里,然后婴儿被路过的夫妻捡走了,我们才走的。”小三道。
顾希一愣,他原以为,当年救命之恩的只有南继恩的心腹,却没有想到还有这几位乞丐。一时之间,他的心情有些复杂。
但是:“当年的那个男的,你们有印象吗?”如果有印象,这几个小乞丐就是证人。
“见过的,我们从小在京城里乞讨,见过那个男的,是富人家的人。”苏才道,“但具体是哪户人家的我们便不知道了。”
第十二章 顾希的计划
苏才的确不知道对方是哪里的,但就是知道,他也不会说,这种引火上身的事情,不适合他们乞丐做。
顾希也只是随便问问,他们能认出南继恩的心腹就好,至于知不知道是哪户人家,根本不重要。
“对了,你们久居京城,知道杜清则吗?”顾希问。
苏才道:“虽不曾见过,但知道这个人。杜国公府杜九爷,皇刑卫指挥使,又是当今皇上的小舅舅。”
顾希微愣,当今皇上的小舅舅?当今皇上是原主的亲舅舅,那杜清则不就是他的舅公了?顾希被这关系给惊呆了。
晚上,苏才带着几个乞丐去乱葬岗了,还有几个年幼的在这里。顾希无聊,让小乞丐跟他说说京城里的事情。
小乞丐们都十来岁的年纪,要说京城里的大事情他们肯定不知道,但是外面在传的一些谣言他们都知道。他们本来就是在三教九流的地方讨饭,听的谣言当然也多。
“要说最近京城里最大的事情,就是镇北侯府的明珠郡主。”小乞丐道。
明珠郡主,原主的龙凤胎妹妹。按说侯爷的女儿再被看中,顶天了也是县主,但是南明珠不同。她的生母是前朝的嫡公主,公主的女儿当然是可以册封郡主的。关于南明珠,顾希所知不多。只知道她成亲之后,有一天知道了父母和原主的事情,然后向南家报复。但是她没有成功,她死了之后,她的儿子继续为娘家报仇,也没有成功。
明珠郡主娇生惯养,性格十分的傲慢。公主早产,一双儿女经常被太后接进宫抚养,身份堪比皇子公主。再说皇后又是太后的亲侄女,是公主的表姐,所以对公主的女儿更加好了。也因此,明珠郡主养的非常娇气。而且大家又觉得,她身份尊贵,就是娇气点也没什么。
原本娇气点是没什么,但南继恩继室,可不服气。她叫赵云灵,她的父王成王是先帝嫡亲的弟弟,她是当今皇上的堂妹,她为南继恩先生了儿子,换了原主的身份,后又生了女儿,今年12岁。她不甘心女儿被明珠郡主压着,所以对明珠郡主捧杀。也因此,在原剧情中,明珠郡主的名声并不好,以泼辣刁蛮出名。
当时,明珠郡主很亲这个继母,也是姨母的,所以对她的女儿明宝县主也是非常的疼爱。可是她不知道,这对母亲对她不安好心。
当年,她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就回镇北侯府询问,因为性格太冲动了,以至于有去无回。而太后甚至皇家,根本没有料到赵云灵会杀明珠。毕竟赵云灵也是皇家郡主,是她的姨母。而且赵云林对南秉清那么好。
“明珠郡主怎么了?”顾希问。
“前几天是中秋节,宫里举行中秋宴会,明珠郡主在中秋宴会上和男人有染。”小乞丐道。
顾希眯起眼,皇家宴会出这种事情,又是在皇宫里,这是在打皇上的脸。只不过:“你们怎么知道这件事的?”事关皇家郡主,就算这件事是真的,又有谁敢传出来》
“整个京城都知道了,大家都在传呢。”小乞丐道。
顾希眯起眼,他的责任是替长公主、南继侯还有明珠郡主报仇,然后好好的养育明珠郡主的儿子。但此时,明珠郡主还没有出事,她也要好好的保护她。可先不论这些,原剧情中,明珠郡主的的儿子是她和安侯府世子生的。“那个传言和明珠郡主有染的男人是谁?”
“是安阳伯爵府世子。”小乞丐道。
“安阳伯爵府世子是个什么样的人?”顾希问。
“这个安阳伯爵府世子在京城里可有名了,是个头名花花公子……”
在小乞丐的话中,他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情况。顾希眯起眼,明珠郡主再任性,不可能不知礼仪,也绝对不可能在皇家宴会上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被人陷害?
顾希只有原主的剧情,以及和原主相关人的结局,但是他没有相关人的详细情况。也就是说,他只知道明珠郡主的未来夫君,她的孩子,以及她的结果,却不知道她这一生中,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下,顾希有些不淡定了。
按照古代人的观念,两人在皇家宴会上发生那样的事情,明珠郡主下嫁给安阳伯爵府世子的可能性非常的大。
而一旦两人订婚,事情就大了。
而且,如果两人成亲,明珠和安侯府世子没有结成连理,他们必然不会有孩子,他的任务就永远完成不了了。
难道说,后续他们会成亲?
可既然顾希已经知道了,他必然不会干等。
在这之前,他要见一见明珠郡主,以及……安阳伯爵府世子。但是,他怎么见他们?顾希仔细想了想,以他目前的身份,必然是见不到他们的。直接上门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等他们出来。但是他们会出来吗?
第二天开城门的时辰,苏才带着去乱葬岗的乞丐们回来了。他们已经在城外睡过了,在乱葬岗捡了东西之后整理了一下,就在城外睡了一晚上,等城门一开就回来了。以前也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只不过,今天有顾希在,苏才格外的紧张,所以回的也特别着急。
等他到乞丐窝,闻到了一股饭香味。
“好香,是从咱们家里传出来的。”小二道。
“嗯。”苏才虽然是个乞丐,没有大的见识,但好歹也是在京城长大的,会看人眼色。不然他一个五岁的小男孩,被苏家人赶出来之后,怎么可能好好的活到现在。所以对于顾希,他有几分小心翼翼。不过他不怕,反正他们已经是乞丐了,没有比这更惨的了,所以不怕。
小三咽了咽口水:“咱们家里不会有人做饭吧?”
“你捡到狗屎了吗?”苏才问。
“当然没有。”小三道。
“所以别想又狗屎运。”苏才回答。
小三嘿嘿的笑:“老大,你说话越来越毒了。”
几人进了他们的乞丐窝,看到里面还真的有人在做饭。顾希在熬粥,几个小乞丐围着他,这场景让进来的苏才等人一愣。
顾希看着他们道:“我一个人吃不了那么多,剩下的给你们。吃好饭后,我想跟你们谈一笔生意。”
苏才也不客气:“好。”他们是乞丐,平时都讨饭吃的,今天有人把饭送到他们嘴边了,他们哪有不吃的道理。
等吃好饭,顾希直接道:“我想请你们帮我,我给你们报酬。”他没有人脉,这些乞丐刚好可以用。而且,他们对原主有恩,他也想报答。
“帮什么忙?给什么报酬?”苏才问。
“你们帮我打听消息,我给你们大米。”顾希道,“我住在这里,每天给你们一斤大米作为房租之外,你们只要打听到一个消息,我就给你们再加一斤大米,你们打听到两个消息,我就给你们两斤大米。除大米外,我也可以给你们鸡蛋、水果、面粉等。”
这对乞丐来说,真的是狗屎运了。但是苏才也很谨慎:“你想要打听什么消息,对我们会不会有危险?”
“没有危险的买卖,岂不是你们占了便宜?”顾希道。
“这个……这样,我视消息而定,如果这消息我们能接,我就接了,我们不能接,我就拒绝,可以吗?”苏才也想改善大家的生活,所以他对顾希的提议非常心动。但是他们乞丐的命虽然不值钱,他也还想多活几年。再说,对他们乞丐来说,打听消息真的比别人方便,因为乞丐群体比较大。他们打听不到,可以像别的乞丐打听,最多把报酬分别人一些。
“没问题。”顾希又不要逼迫他们去死,而且这是买卖,当然他们可以拒绝。“那我说接下来的事情了,我想知道安阳伯爵府世子和镇北侯明珠郡主接下来的行程,关于这件事的情况,越详细越好。当然,如果你们向别人打听消息,对方需要报酬的话,你们也可以问我来要,我会把报酬给对方。”
苏才道:“我们乞丐打听消息你可以给大米、鸡蛋等食物,但是如果问其他人或者大户人家府上的人,还是银子管用。再说,我们拿着大米给人家也不方便。”
“这话有道理,行,银子也没有问题。”顾希答应的爽快,“如果要银子的话,也是看消息内容来定,没什么重要内容的,给100个铜板……重要的可以加价。”100个铜板可以买100斤大米了,可不能小看。
“好。”苏才道,“那我们现在去打听了,小二、小三,你们带上兄弟分别行动。”
“是,老大。”
“老大放心,交给我们。”
小二和小三非常有动力。
顾希笑了笑:“我出去一趟,晚点会回来。”说着,他背起小背篓出了乞丐窝。
顾希没有银子,但是苏才的话很对,如果找别人打听,还需要银子。所以,他得用食物换银子。
第十三章 肾亏的书生
等顾希走到街头,又觉得用食物换银子太慢了,而且大批量的食物他也不好拿出来。所以,得用本事换银子。用什么本事呢?
顾希拿出纸笔,又拿出一块布,在布上写到:治百病、解百毒。然后找了个热闹的摊子旁,把身上的小背篓放地上,又把布挂在小背篓上,自己则席地而坐,坐在小背篓旁边。
这会儿还是大清早,顾希旁边的热闹摊子是早餐摊,人很多。有看上去穿着朴素的,也有看上去穿着不错的。
顾希早上只喝了腊肉片粥,这会儿还想吃包子和馄饨。他空间里有生包子和馄饨,没有煮熟的。顾希想了想,和火元素宝宝沟通了一下,让它点火煮一煮。再让水元素宝宝把包子放到灶上。
这些元素宝宝已经成精了,上辈子在乔望那个年代,顾希在空间里做了无数回,元素宝宝早就学会了。所以顾希一沟通,元素宝宝们马上就行动了。
作为奖励,顾希用积分在冥界商城给他们每人购买了一块上品灵石。
元素宝宝的修炼和444不同。元素宝宝的修炼靠灵力,而444的修炼和顾希是牵扯在一起的。本来顾希以为444的修炼只要自己完成任务就好,但是多次下来,他也得出了感想,功德对444也有好处。
顾希用功德赚积分,但是只要444参与的任务,它也能分到功德。说到444,都过了一天了,它那边还没有消息传来,那三个人昨天在林子里找了自己一天了。
顾希想了想,也许用手中的账本可以换一些银子。
一个小乞丐坐在早餐旁,还是挺吸引人的。尤其是早餐摊生意不错,每个吃早餐的人都能看到小乞丐,也有人好奇的去看了一下。
治百病、解百毒。
看到这六个字,有些人或许觉得不屑,但也有人大吃一惊的。大吃一惊的理由有两点,第一点,这六个字写的很好。跟古人讲究的大气张扬不同,顾希的字非常的俊秀内敛。如果是2035年被赶出顾家之前的顾希,他也是肆意张扬的。但是被赶出了顾家,一直以研究为毕生目标的顾希,是成熟稳重的。不是岁月消磨了他的锋锐,而是研究人员的坚韧使得他变得沉稳了。
而今,经历了六世,用顾希的话来说,他已经是个老妖怪了,着实肆意不起来了。
不仅字写得好,就连布条下的背篓里放着的水果,大家也看得见。要知道就是当季的水果,也不是一般人家吃的起的,何况小乞丐的背篓里水果不少。
顿时,有些人就开始脑补了,这小乞丐莫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出来玩的?有个书生吃了一碗馄饨,然后给顾希递了两个肉包:“给。”
顾希挑眉,有些诧异。
书生穿着细棉,看上去不似有钱人家。因为棉料在古代不是富贵人家穿的,富贵人家喜欢穿绸缎、丝绸。
“谢谢。”顾希接了包子,咬了一口,“真好吃。”街上早餐摊子不少,这家早餐摊子生意之所以那么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东西做的好吃。“哥哥你真好。”顾希用十四岁少年清脆爽朗的声音道。
书生笑了笑:“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在这里摆摊?”
顾希道:“家中长辈要我来锻炼自己,我身无分文,只得摆摊赚钱。”说着,他三两下把一个肉包子解决了,没有继续吃第二个,他又道,“哥哥家中可有病人?或许需要补身体的亲人?可以免费帮忙。”
书生又发现了一件事,这少年吃东西的时候不说话,待嘴巴里的东西吃完了才说话,这是修养问题。虽然食不语寝不言,但不管是哪户人家,都喜欢吃饭的时候说些家常,但就算吃饭的时候说家常,也是有讲究的。口中食物没有咽下就说话,就是不文雅。
“我家中只有一个母亲,母亲身体健康,倒是不需要看大夫。”书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