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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节
    顾希道:“嗯,存到神兽殿,不过我要去一趟城镇,看看城镇的发展,同时去换购一些东西。这里就交给你了,希望等我回来,部落里一切安好。”
    “莫亚巫您放心。”蛇游拍着胸膛保证。
    顾希此番去城镇,是带着白和阿球,还有10个雄性勇士。从黑羽部落到城镇,雄性勇士变成兽态跑去的,整整跑了大半个月才到,可见城镇有些远。顾希第一次来城镇,到了城镇之后,他看见城门有人守着,顾希这才明白,所谓的原始社会,并不是每个地方都是原始人,至少在城镇里,人类文明已经进步了,有守卫,这就代表有势力存在。
    顾希等几人穿着干净的麻布衣服,比其他进城镇的人穿着兽皮裙要体面多了。城镇里的人看穿着兽皮裙的人,就知道这是乡下人。是的,部落里的人在城镇人眼中,是乡下人,是土著。
    “莫亚巫,这里好……好不一样。”黑羽勇士道。城镇里的房子不是用草泥建造的,而是用砖。城镇里的人穿着不同颜色的衣服,他们打扮的很与众不同。城镇里……跟部落是两个世界。
    “是不一样,我们先找个住的地方。”顾希道。
    “哪里可以住啊?”黑羽勇士问。
    顾希道:“住的地方叫客栈,我们去客栈吧。”
    “客栈在哪里?”白问。
    顾希道:“那边,那边写着客栈两字。”
    可惜……除了顾希之外的人都看不懂字。黑羽部落现在虽然有学堂,小崽子们可以上课学习,可是大人却不行,大人要干活。
    进了客栈,顾希了解到,住宿是要钱的,钱是城镇里的通行货币,顾希等人没有钱,但是他们有肉干,他们可以把肉干卖掉换钱。
    于是,顾希等人又去摆摊子,城镇里有专门摆摊子的地方,跟现代的菜场、夜摊子差不多。顾希等人到了之后,看到摆摊子的人很多,卖的东西也是不同品种的。顾希拿出肉干和精盐开始摆摊,在摆摊前,他已经在客栈老板那边打听过价格了。
    在这里,流通的货币分别又铜币、银币、金币。
    黑羽部落不缺吃的,且每年能囤很多的食物,所以顾希空间里的肉干屯着也是浪费,于是他把空间里的肉干全部卖掉了。一堆的肉干换成了铜币、银币和金币,换了之后就是一个富商了。
    而换了钱之后,顾希就开始购买部落需要的东西。比如除了麻布之外,这里出现的棉布、棉布还有其他的食物,比如青菜、麦谷。不得不说,城镇里的东西多的超过顾希的想象。他们在城镇里住了一个月,一个月后,顾希等人回了黑羽部落,顾希把城镇里的情况分享给了部落里的人,可是,城镇的繁华,是他们无法想像的。
    不过,顾希也根据城镇的情况,对部落里进行了改革。比如,部落里表现好的崽子,他打算送到城镇去上学。比如,他准备在城镇里买一个房子,用来安顿部落里的崽子。再比如,他告诉了部落里的人钱币的流通,也告诉他们,自己赚钱的重要性。
    去年的时候,顾希说过,只要在部落里住满五年,就可以在这里申请田地,也就是五年后,大家可以自己种植东西存钱了。
    除了地上的情况之外,顾希打算开发这这片大海了,大海里的海鲜,鲜美的大家无法想像。要挖掘大海的价值,首先要船。于是,顾希带着一堆人开始造船。但是造船没有那么简单,不过,小舟可以先行。也因此,部落里又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岗位,船员。
    其实,顾希引进城镇的繁华,告诉部落里的人城镇的情况,也带着部落里的人去城镇见识过。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搬去城镇居住。等黑羽部落发展到中型部落的时候,顾希就停止扩展了,拥有2000个人的黑羽部落,是顾希理想中人数足够的部落。他把黑羽勇士训练成士兵,把这片黑羽山林开始整顿建造,除了交易日,黑羽部落是外来人随意进出的。
    顾希一直没有怀孕,虽然白有些可惜,但是怀孕这种事情,白也没有办法。
    渐渐的,黑羽部落成了所有部落心中最神秘的部落,黑羽部落强大而富有,因为黑羽部落有着最好的巫。黑羽部落的族长还是蛇游,可是顾希之外,黑羽部落再也没有巫,阿球也渐渐长大了,不再是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崽子了,在顾希的教育下,他聪明又机灵,乖张的外形下,有一个非常腹黑的心。
    在黑羽部落人的心中,阿球虽然不是族长的儿子,但是他是大家公认的少主。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原始文明的发展,黑羽部落逐渐成了隐世家族,黑羽部落的人也不再迷信,或者说,除了顾希之外,他们不再相信其他的巫。
    顾希是在白死了之后结束生命的,直到他死,也没有和齐筠见面,而阿球和齐筠那个雌性儿子也再也没有遇见过。众人眼中神秘的黑羽少主,和莫莫族那个族长的雌性儿子,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了。
    被顾希买来和阿球一起玩的四个小崽子成了阿球的心腹,被顾希买来的奴隶,虽然后来顾希让他们变成了良民,但是他们以及他们的后代,一直拥戴着阿球,以及阿球的后代。黑羽部落还是有族长,但是外面的人不知道,在族长之上,还有更强大的力量,控制着黑羽部落,那股力量来自于他们尊敬的莫亚巫的后代。
    顾希直到临死前,也没有为原主的私奔讨个说话,因为那个勾搭原主私奔的人,后来一直没有来找顾希,既然如此,顾希自然也没有去找那个人。后来黑羽部落逐渐稳定之后,顾希悄悄的去过莫莫族,莫莫族和星星族合并了,但是莫莫族控制了星星族,这得归功于齐筠,有齐筠的挂在,莫莫族的发展不会落后。齐筠作为这个小说世界的主角受,有一点是非常好的,他的胆子不大。因为齐筠的胆子不大,所以莫莫族发展的并不快,可就算不快,莫莫族的人生活也在改变。也因为这种不快,莫莫族一直很平安。这应该就是小说主角带来的运气。
    在蛇游完全可以独立管理黑羽部落的时候,白和顾希离开了黑羽部落,去游玩这个原始社会了。从黑羽部落出发,他们想周边这个原始社会,且他们一边走,一边把地图画下来。白是不懂顾希的这种做法的,但是他一直陪着他,不管顾希想去哪里,他都陪着。有危险的时候,他闯在最前面,没危险的时候,他背着顾希。
    阿球长大后,也离开过部落一段时间,不过顾希让444陪着他了。阿球带着他的四个伙伴,也闯荡了很多地方。根据444提供的讯息,好几次,都和齐筠的雌性儿子擦肩而过。不得不说,这可能也是命运。
    但最终,他们还是没有遇见。
    顾希让444跟着阿球,是为了保护阿球,也为了随时知道阿球的消息,毕竟阿球才是顾希的终极目的,阿球如果出了意外,顾希的任务就失败了。
    阿球也很骚,路见不平做了,劫富济贫做了,然后留下一个黑字。
    顾希的出现,并没有带动原始文明的加快,他只是创造了黑羽部落,在很久很久以后,黑羽部落的人才改变了这个原始社会。但是,在顾希的有生之年,他并没有改变原始社会。
    不过,顾希改变了游兽,游兽的存在,不再是神兽诅咒的存在,自从黑羽部落交易日第一次举行,有些部落就已经改变了对游兽的看法,尽管很微妙。
    后来,因为大家在宣传黑羽部落有游兽,所以很多游兽都去了黑羽部落,也因此,黑羽部落成了最神秘、实力最强的部落之一。他们人数少,但是游兽多。游兽在空中是无敌的,这种无敌,加强了黑羽部落的战斗力。若干年后,这股战斗力越来越强了,但是顾希对黑羽部落的印象深远,就算顾希死了,游兽们还是效忠着黑羽部落,效忠着顾希的后代、阿球的后代。
    顾希在冥界工作仓里醒来之后,看见冥王站在他的旁边,用一种很微妙的眼神看着自己。
    顾希起身,除了工作仓:“怎么了?”
    冥王道:“下个任务,我不封印灵魂了。”
    顾希挑眉,随意知道为什么了,大概是从傻子孟庭轩开始,他就在委屈,到了白这边,无限委屈了。
    “你的灵魂不封印,凡人之躯受不了,那会怎样?”顾希问。
    “早死。”冥王回答,“加快身体的衰落……还是封印吧,如果我早死了,在任务世界没有等到你怎么办?”
    第十一卷 被欺负的替身儿子
    第一章 呆萌的原主
    这个世界是个男配替身的世界。
    原主名叫罗英杰,是个农村来的大学生,家里有三个姐姐,就他一个儿子,所以父母和姐姐们对他的希望很大,且姐姐们都没怎么读书就去了工厂上班赚钱给他读书。原主也是一个非常争气的孩子,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每年的成绩都在年级前三,到初中高中的时候,都是免学费的,到了大学,原主作为特招生进去的,学费虽然是免了,但是生活费却要自己承担。不过,原主有三个姐姐,每个姐姐每个月都上交250,原主父母再给250,原主一个月的生活费有2000。2000虽然不多,但是如果只吃饭的话,一天有70块钱的饭钱也的确够了,而且还吃的挺好的。原主节约,每个月2000的零用钱还能省下一半。他每次告诉家人,不用给2000,他用1000够了,但是家人还是给了他2000。这样的次数经历多了,原主就不说了,省的钱他也存着。
    原主还是个老实人,非常的乖,在学校里只死读书,其他的一切活动他不参与,什么矛盾他也更加不会参与,这样的人,按照剧情来说,他的人生应该是一帆风顺的,毕业之后找个好工作,然后拿着死工资到死。但是偏偏,原主长得很好,白白净净的,很是清秀。这样的男子,被人惦记了,有个大学里的风云人物喜欢上了他,然后这件事引起了风云人物爱慕者的嫉妒,他们算计了原主。
    在有一次,班级的聚会中,他们给无法推脱的原主下了药,以至于原主和其他人发生了关系。原主在事后醒来,也没看发生关系的人是谁,就逃走了,原主是个乖乖男,这件事给原主的打击非常大。但是原主不知道是被人算计的,以为是自己喝多了酒,醉酒引起的。所以没过几天,原主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态,依旧去上学了。
    可没过几天,学校里就传出原主出卖身体等等的事情,还有他去酒店开房间的记录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原主被迫退学了。退学之后,没有回老家,他感觉天崩地裂了,觉得自己对不起父母,但他还是没有自杀,他在外面租了房子。他现在读大二了,手中有一万来块的闲钱,他打算租房子打工。
    可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他怀孕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怀孕,可他就是怀孕了。他原本也不知道自己怀孕的,一开始以为自己来啤酒肚了,肚子越来越大了,直到五个月后,这肚子大的有点不正常了,他才去检查,结果检查出来是怀孕了。
    当时,医院还特意把他的性别改成女的,以为是他写医疗卡的时候写错性别了。知道自己怀孕的原主再一次天崩地裂了,这件事比退学还要严重。
    而且,他意识到自己在城市里不能住了,所以他马上去了农村。农村其实是郊区,也是小区商品房,只不过房间便宜,又比较偏僻。原主租了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1800一个月。之所以租两室一厅,是因为郊区的房子都是实惠房,没有一室一厅的。1800一个月原主还承担的起,因为他家人还不知道他退学,每个月2000的生活费照样给他,他两个学年有一万五左右的存款,加上下学期就是大三了,还有万把块的学费。算起来他有2万5左右的存款了。
    原主是医学系的,在农村,觉得最有出息的有三种人,一种是老师、一种是医生、一种是公务员,原主读大学的时候报考的是医学系。也因此,原主在某些方面胆子很大。或者说,天才在自己的领域内,有一股不同于常人的大胆。
    原主在快要生产的时候,自己准备了手术用品,剖腹把孩子取出来了。且中间非常的顺利,也非常的平安。也许是作者在描写时的bug,不过古代那样差的环境,孕妇生了孩子之后也能平安,原主在准备相关材料的情况下,平安剖腹取子也没有不可能的。
    生了孩子之后的半年,原主调养好了自己的身体,他为自己的人生做了打算。首先,他开始读了夜大,学的是英语专业,夜大也方便他自己照顾孩子。他手中虽然还有钱,但这些钱都是他父母给的,每个月的生活费付了房租,生活费还是从前省下来和大三时的学费,那两万五经过了怀孕的五个月,生孩子修养的五个月,只剩下5千了。他虽然生了孩子,但是没有母奶,婴儿只能喝奶粉,奶粉都是国产的牌子,国外的牌子他也不敢想,而且,作为一个农村出来的乖乖还,他不觉得国产的比国外的差。除了奶粉之外,孩子的纸尿裤也是一笔花费。所以将近十个月的时间,他自己每个月吃的花了将近一万,孩子每个月吃的也花了将近一万,现在,他只有5000的存款了。
    在只有5000存款的时候,他找了一份翻译的工作。原主是特招生被入取的,成绩是年级数一数二的,他的外语成绩自然也是好的。所以要找一份线上翻译的工作也不难,以原主的努力和细心,他白天在家,晚上除了三天要去夜大,平时也是在家的,如此一来,他工作的时间非常的充足,于是乎,他工作的完成效率也非常的高,渐渐的,他从每个月1000到每个月有一万、甚至两万的收入,他有固定老板,而且他效率快,能接的单子也多。
    这段时间,原主也一直没有回老家,不过,原主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打电话回家。大学是开放式的教育,不会像初中高中那样,学校老师会频繁的联系家长。何况作为一个成年人,原主退学等手续直接自己办的,并不需要通过家长。再说,原主退学也是有心人求之不得的,当然更加不需要这件事告到家长那里,防止家长来闹。所以由始至终,原主家庭根本不知道他退学的事情。他们一直以为原主在学校生活的好好的。
    而原主也实在是个让人省心的孩子,等自己的翻译有了固定收入之后,他就告诉父母,他找了这样一份工作,每个月有钱了,让父母不用给他生活费了。原主父母不放心,但原主因为翻译收入高了,每个月能打回家4000块钱。按照原主的意思,他读书的时候,三个姐姐供的生活费,现在他能赚钱了,当然要双倍的补偿姐姐们,三个姐姐加自己的父母,刚好一个月1000。
    原主家的农村很落后,工厂里一个月也就一千来块钱,可见原主三个姐姐每个月给他500块钱,原主姐夫家有多么的不痛快。但是,后来原主每个月1000块还回去的时候,原主三个姐姐在姐夫家那是相当的有面子。
    当然,原主三个姐姐也不是好欺负的,不然每个月拿出500块,夫家早就造反了。
    这是属于原主的故事。
    按理来说,原主应该继续这样平平安安的过下去。
    四年后,原主夜大毕业了,也拿了一个本科文凭。其实这个时候,加上原主原来两年的全日制大学生活,他已经过了六年了。但是原主老家也不知道他读大学需要几年,再加上后面的三年原主每个月寄回家4000块钱,村子里的人哪有想那么多。
    等原主拿到夜大的本科文凭之后,他也四年没有回家了,所以一拿到文凭,他就带着四岁的儿子回家了。原主之所以要等到拿到文凭才回家,也是一种执念。农村人对大学的执念。
    原主父母看到儿子带着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娃儿回来,眼珠子都要掉了,后来原主解释,这是他的儿子,他媳妇难产去世了。
    原主父母心疼孙子,对这个孙子也更加的疼爱了。而村里人也没有多想,谁家有那么多闲工夫去管别人家的事情?
    原主是20岁生下的小娃娃,24岁回的老家。回了老家之后,他也没有正式的找工作,因为他有翻译的工作,四年的时间,他积累了丰富的翻译经验,也有固定的客户。也就这样,原主一直宅在家里,一边翻译、一边带孩子。刚开始的时候,原主父母会介绍对象,但是原主经历过生孩子的事情之后,对女人已经不会有感觉了。原主父母以为他一直牵挂娃娃母亲,也一直没有逼他。
    原主虽然回了老家,因为娃娃要读书的关系,他在县城买了房子。县城的房子不贵,一万左右一平方,原主四年来存了六十多万,作为一个有见识、有主见、又有点呆萌的人,原主当然懂得贷款买房子了,所以他贷款买了一套一百多平方的房子,首付加七七八八的花了40来玩,然后又花了十多万简装了一下房子。再把父母接过来,就成了县城里的人了。
    第二章 碰到老公了
    顾希躺在床上,他接收剧情是一回事,但剧情没有原主的记忆深刻,所以这会儿,他在接收原主的记忆,不得不说,原主的记忆很详细。一个安静、斯文、又呆的人。
    在原主的记忆中,他在县城买了房子之后,父母一间房、自己一间房、儿子一间房,然后一家四口生活的很美满。他翻译的工作,每个月已经有三四万的收入了,一年有四十来万,除掉一年十万的贷款,一年还有三十万,然后每个月拿出4000,三个姐姐和父母各1000的零花钱,再每个月给父母3000的家用,3000自己的零花钱,每个月还有1w5,固定存银行,这些钱是个儿子读书、买房子、娶媳妇用的。
    顾希忍不住想笑,他接收过这么多的原主,不得不说,现在的这个原主是最心无城府的一个。那是一个非常纯净的人,乖乖的上学、读书、考大学、生孩子、给父母养老、给孩子买房子,然后走向生命的终点。
    这个人纯净的像一张纸,非常的简单。但是在有些事情上,又非常的执着。比如他没有拿到大学文凭,他就不回家。
    原主还非常的上进,住在老家的县城之后,他还上夜大,把硕士文凭也拿了。他那种闷声做事情的,那种乖巧到可爱的人。
    原主还没有结婚,到后来小娃娃罗有希上大学,他还是没有结婚。而事情,就发生在罗有希19岁的时候,19岁的罗有希,念大一,考的还是b市的大学,不过和原主不是一个学校的,他因为长得好,考的是电影学院。
    罗有希是个聪明的孩子,他的聪明跟原主的聪明不同,原主是安静的,只生活在自己世界里、想法里,但罗有希的聪明就像阳光,非常的炫目。所以,罗有希一进学校,就吸引了一些人的注意,而其中一个人叫裴临源,这个世界的男主攻。
    裴临源是豪门少爷,进电影学院然后进娱乐圈只是玩票性质的,他心中有个白月光,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白月光只把他当朋友,因为白月光有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裴临源没有表白的勇气,正当他烦躁又自暴自弃的时候,遇见了罗有希,因为罗有希和裴临源的白月光长得像,所以裴临源拿他当替身去追他。后来裴临源追到他了,但因为他们都是进娱乐圈的人,所以交往的关系一直瞒着。
    小说世界就算没有矛盾,也会创造出矛盾。裴临源的白月光和对象分手了,裴临源不忍心白月光难过,抛下罗有希一直陪着白月光,哪怕这个时候罗有希很需要他。
    白月光也是娱乐圈的人,他是童星出道,非常的红。他和裴临源的互动被媒体拍到,同时,媒体也不知道怎么知道裴临源和罗有希的关系的,还说白月光是小三是第三者。
    白月光向裴临源哭泣,自己不能被黑,于是裴临源发布微博,说他和白月光从小一起长大,是青梅竹马,是坦荡荡的情侣关系,罗有希才是那个对他死缠烂打的人,因为这件事,罗有希被白月光的粉丝骂成狗了。但是这还不算,罗有希不管去哪里试镜都会被拒绝,他被打击的没有信心了,终于被人骗了,在一场酒席上,被人下了药,上了一些人的床。最后,他又被爆料出卖肉体,罗有希抵不住压力,患了抑郁症。
    而原主在知道这件事后,直接请了律师,告那些冤枉欺负罗有希的人,但是他是个普通老百姓根本没有权势,最后他也被人爆料,是出卖肉体的,还爆料出了他以前退学的事情。
    原主是个想法与众不同的人,他不是很在意外界对自己的看法,他是个脑子很聪明的天才,公平的途径走不了,那就走黑暗的途径,原主自己买了一些药,制作了有毒物体,打算用有毒细菌感染去对付裴临源和白月光,但是主角永远是主角,原主在去的路上,出了车祸死了。没有人知道这是意外还是故意谋杀。
    顾希接收完剧情,觉得这个小说世界天雷滚滚。
    顾希看了看四周,是原主的卧室,原主的卧室有一半改建成了书房,也就是说书房和卧室一起的。
    现在是10月,罗有希大学报道的第一年。顾希的眼中闪过一抹精光,在他接收的剧情里,当年和原主发生关系的男人一直没有出现,但是顾希现在必须找到,因为他一定是他爱人,就是不知道那个货现在在哪里。
    顾希起床,拿起床头的眼镜,原主有近视眼,快要一千度了,度数很高。
    现在是中午,顾希午睡刚醒,所以要去洗个脸。
    走到卫生间,他看到了原主的造型,纤细消瘦的身材,约莫180左右的身高,头发微卷,有点凌乱,头顶有几根呆毛在晃,发型简直像鸟窝,尤其是眼镜,黑色边框的,但款式有点土。
    顾希把头发揉到一边,把原主的整张脸露出来,不得不说这张脸长得真好,就是美男子。皮肤白白的,因为刚睡醒很红润,睫毛很长很翘,整个人的气息纯净,就像一个不懂俗世的大孩子。原主今年38岁了,但是上天很宠爱他,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他看上去就像一个不到三十的大龄青年。
    顾希洗了洗脸,梳了一下头发,用自来水把几根翘起来的呆毛压下去,然后走出卧室:“妈,我要去b市。”
    “你要去b市?你想有希了?”罗老太正在大厅看电视,因为刚才顾希在睡午觉,所以电视的声音很轻,罗老爹去小区公园看人下棋去了。
    “嗯,我想念儿子了。”顾希说着,下意识的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原主的记忆他很深刻,因为原主的脑子好,什么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以至于顾希把原主的有些习惯也深入骨髓了。“妈,有希在b市我不放心,所以我打算去b市的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照顾他,反正我工作去哪里都方便,等我找好房子,就把你和爸也接过去。”
    罗老太想了想:“我和你爸不去了,b市东西贵,倒是你,去了b市有看中的姑娘就带一个回来,大龄的二婚的都没有关系,只要人品好。你啊,别那么死心眼,有希妈都去世19年了,你怎么还放不下?”哎……罗老太说着,叹了一声气。
    顾希一脸平静的坐在罗老太的旁边,听着罗老太嘀咕完,他也不说话,沉默又安静。
    既然决定去b市了,顾希就整理行李了,这会儿天还热,他整理了几件t和休闲裤,然后带上电脑,两天后就出发了。之所以定在两天后,是因为在网上找房子。他找的房子是距离电影学院开车大概二十分钟,又有直达公交的,找了房子之后,顾希还视频看过房子的装修,简单的现代装修风格,两室一厅,家具都是八成新的,原来就是附近大学里读书的学生买的,现在毕业了人家在市中心上班,这边来回不方便,所以房子就空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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