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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3章
    “方公子这是怎么了?”桃酥端着刚熬好的药,刚一进门,便忍不住向沈琼道,“我看他出门的时候,脸上的笑意止都止不住,还险些被门槛给绊了下。”
    沈琼抿唇笑了声,摇了摇头。她其实也不过是说了句改日正经谢方清渠,没想到他竟能这么高兴。
    桃酥将床帐勾了起来,打量着沈琼的脸色,不易察觉地松了口气:“气色比先前要好了不少。”
    天知道她有多怕沈琼再如当年一样,久病不起。
    “大夫说了,这药得趁热喝才好,”桃酥将那黑漆漆的药捧到沈琼面前,随即又道,“等喝了药,就可以吃蜜饯了。”
    沈琼怕苦,哪怕是喝了这么多年的药,也依旧没能习惯。往常喝药的时候,总是等到晾凉了些,再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完。可偏偏这药得趁热,所以每每喝的时候,都如同上刑一般,痛苦得很。
    她拧起眉头,神情变了几变,最后还是认命地接过药碗来,小口喝着。
    等到一碗药喝完后,桃酥连忙将早就备好的蜜饯塞给了她,随后念叨道:“姑娘还是要保重自身,少生些病,也就不用受这些罪了。”
    沈琼含着蜜饯,含糊不清地说道:“你是同云姑学的吗?见缝插针就要唠叨……”
    她还没说完,就见着汤圆从没关好的门缝里挤了进来,话音一顿。
    汤圆这白猫,是当年秦淮出门时,给她带回来的礼物。它乖顺又黏人,还是个撒娇精,沈琼喜欢得不得了,无论去哪儿,都会将它给带上。
    前些日子沈琼令桃酥寻出与秦淮相关的旧物,尽数烧了,可汤圆这个活物却没办法随便料理,她还没想好究竟怎么办,就病倒了。
    云姑与桃酥知道她的心思,便一直不留痕迹地拦着汤圆,不让它在沈琼面前晃悠。可今日不巧,云姑出门办事去了,桃酥又在熬药,谁都没留意,以致它溜了进来。
    桃酥愣了下,赶忙上前将汤圆给抱了起来,要往外走。
    汤圆在她怀里挣扎着,目光紧紧地盯着沈琼不放,喵喵地叫着,看起来可怜极了。
    “算了,”沈琼的心霎时就软了,叹了口气,“让它过来吧。”
    桃酥犹豫片刻,将汤圆放了下来,它随即扑到了沈琼床上,往她怀里蹭。沈琼抬手,轻轻地抚摸着汤圆,又拿手指蹭了蹭它脖颈。
    汤圆被冷落了好些天,又不知自己做错了什么,如今见沈琼总算恢复了往日的模样,很是卖力地撒娇卖乖,生怕再被冷落一样。
    看起来委实是,又可怜,又可爱的。
    沈琼算是拿它没办法了,无奈地笑了声。
    桃酥将此看在眼中,知道沈琼是舍不得汤圆的,便没多言。
    沈琼将汤圆抱在怀中“蹂|躏”了一通,这才又向桃酥问道:“云姑是去料理生意上的事,还是恒家的事?”
    “是将军府,”桃酥闷声道,“云姑走时嘱咐了,说让您不要操心,她会想法子的。”
    话虽这么说,可沈琼怎么可能不操心?毕竟她千里迢迢地从江南到京城,便是为了此事。
    此事说来话长,得追溯到四五年前了。
    沈琼有一知交好友,叫做江云晴,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是最要好的手帕交,可以说是情同姊妹。
    前些年江云晴一家出门时遇着了山匪,险些被掳走,幸好恒少将军领亲兵恰巧路过,将人给救了下来。便如话本子上那些英雄救美的戏码一般,两人因着此事生了情谊。
    只可惜江家小门小户,断然是配不得将军府的,江云晴便给恒仲平当了妾室,要随他回京城。
    若细论起来,这事是有些仓促的,沈琼一直觉着委屈了自家晴姐,也曾劝过。
    但恒家是武将世家,得皇上重视,恒仲平也并非那等仰仗着祖荫过活的纨绔子弟,有实打实的战功,是天下闻名的少将军。
    江云晴得他救了性命,又见他气宇轩昂,心生爱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沈琼见她执意如此,便没再多说什么,含泪将人给送走了,又悄悄地送了她一份大礼——整整三千两银票。
    哪怕是官宦人家嫁女儿,都未必舍得给这么多陪嫁。
    可沈琼眼都不眨就给了,怕江云晴不肯收,还没明说,而是夹在了其他贺礼之中。
    沈琼不缺钱,但却怕江云晴到了将军府会受欺负,届时远隔千里,她也帮不上什么忙,所以也只能预先给她些银钱护身。
    送别那日,沈琼将江云晴拉到一旁,小声道:“晴姐,我是盼着你能好的。可若是到了京中,万一有人欺负你、惹你不开心了,你也千万别委屈自己。若实在不好……大不了就回江南来,不必在乎旁人如何说,我养你。”
    她那时候年纪小,说得话也天真得很,可那份心却是真的。
    再后来,两人虽分开来,可始终没断过联系。
    沈琼隔段时间便会遣人送信到京中去,每逢年节,也会让人正经送份年礼,都是些江南的特产和小玩意,以及必不可少的银票。
    江家没什么权势地位,小门小户,在将军府面前不值一提,江云晴没有可以依仗的娘家,沈琼生怕她受了苛待,总是念着。
    头两年是没什么问题,可打从去年起,江云晴寄信回来的间隔便越来越长了,年底更是没了消息。沈琼遣去送年礼的人,甚至压根没能见着江云晴的面。
    仆从回来复命时,说是恒少将军早就奉旨到边关练兵去了,如今府中是由夫人掌权,压根进不去门。
    沈琼一听,心便沉了下来。
    她虽没亲眼见识过,可却是听过的,那些个世家大族,后院的勾心斗角可不算少。以往恒仲平在府中,尚能护着晴姐,如今想来是有什么意外。
    沈琼得不着确切的消息,愈发辗转反侧起来,连这个年过得都不爽快。等到过了元宵之后,她便拿定了主意,要亲自到京城来一趟。
    一来是为了亲自确认晴姐的处境,二来,也当是出个远门散散心,好过在江南左思右想。
    打从到了京城,沈琼便让人给将军府递了帖子,想要见一见江云晴,但却被驳了回来。妾与正妻不同,哪怕真出了什么事,也不是娘家人能随意上门的,更何况沈琼这个娘家人还名不正言不顺的。
    因着水土不服的缘故,沈琼刚到京城便病倒了,只能先让人想方设法地暗中探查,等病好之后再说。可才好了没两日,就又因着大慈恩寺之事反复,着实也是多灾多难。
    云姑怕沈琼病中劳心费神,以致病情反复,便暂且瞒着没提,准备等彻底查清之后再同她说明。
    可才刚一回到家中,就被沈琼给叫住了。
    “云姑,”沈琼懒散地坐在秋千上,怀中还抱着汤圆,“恒家那里,可有什么消息了?”
    云姑没顾得上答,催着她回房:“如今还有些凉,你病尚未好,怎么就出来了?”
    “我躺了好些天,都快要闷坏了,就出来坐一小会儿。”沈琼同她撒了个娇,“而且我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就同我讲讲吧……不然我记挂着,寝食难安啊。”
    云姑算是拿她没法子,只能让桃酥去房中取披风来,给她系上,而后方才说道:“将军府不比寻常官宦人家,治家严谨,下人们口风也严,尤其是这种后宅之中的阴私之事,知晓的人并不算多……到现在,也只知道去年年初恒少将军前往边关赴任后,江姑娘不知因何事得罪了正室夫人,被罚了禁足。”
    “这都一年了,”沈琼沉了脸色,“且不说晴姐的性情那样好,不会招惹事,就算是真犯了什么错,至于到如此地步?”
    云姑看得透彻,叹道:“不过就是正室夫人想要拿捏,所以寻了个由头罢了。”
    像这样的官宦世家,夫人想要拿捏个妾室,是轻而易举的。
    尤其像江云晴这样没娘家做依仗的,哪怕是发卖了,都不算什么大事。
    沈琼原就不算是个性情沉稳的,倏地站起身来,只恨不得立刻就杀到恒将军府,去问个清楚。可她心中也明白,若真是闹了起来,晴姐决计是讨不了半点好处的。
    若是落了将军府的颜面,最后吃苦的还是江云晴。
    更何况如今还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贸然上门,怕是要被反将一军。
    “这可怎么办?”沈琼原地转了两圈,可怜巴巴地看向云姑,“我得见见晴姐。”
    云姑牵着沈琼的手,领她回了房中,沉吟道:“你且耐心等上些时日。我寻着条路子,但还得再筹划筹划,若是稳妥了,必让你见着江姑娘。”
    得了云姑这句许诺,沈琼才稍稍放下心来。
    又过了几日,恒家那边的事情尚未安排妥当,方清渠倒是又上门来了。
    沈琼先前说过要正经谢人家,可转头就忘了,直到“债主”找上门来,方才想起这回事。她捧着茶盏,在能想到的酬谢中挑拣一番,迟疑道:“若不然,我请你到得月楼吃饭吧?”
    得月楼是京城最有名的酒楼,沈琼早有耳闻,只是一直没寻着合适的时机。
    据说那里掌勺的主厨是宫中退下来的御厨,手艺极好,能将寻常的饭菜做得别具一格,窖藏的酒更是一绝,是达官贵人们宴请聚会的最佳去处。
    方清渠见她皱眉想了许久,最后来了这么一句,忍俊不禁:“怎样都好……说起来,今夜西市有庙会,听人说热闹得很,你想去逛逛吗?”
    他原就是为了这事来的,一路上将这邀约在心底排演了无数遍,可真到了沈琼面前,说话时却还是紧张得很。
    沈琼将他的局促与期待尽数看在眼中,略微犹豫片刻,颔首笑道:“好啊。”
    第4章
    听到沈琼口中说出“好啊”二字之后,方清渠眼霎时就亮了。
    沈琼看在眼中,没来由的想起得了奖励的汤圆,也是这般模样,让人见着便觉着心软。
    “我打小在南边长大,还没逛过京城的庙会。”沈琼站起身来,随口道,“不知有什么新奇的玩意?”
    方清渠也随之站了起来,要往外边去。
    其实他到京城也没多久,早些时候忙着备考,后来金榜题名入翰林,又有许多事情要学,压根没什么时间去玩乐。他又是个素来勤勉的人,若不是想寻个机会邀沈琼出去,怕是也想不起来要逛什么庙会。
    “方公子且等等,”沈琼见他似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出门,出声叫住了他,抿唇笑道,“容我去换个衣裳。”
    沈琼大病初愈,平素里也不出门,穿得是半新不旧的衣裙,发髻也是拿个簪子随意挽的。如今要出门去逛,自然还是要打扮一番的。
    方清渠脸一热,又坐了回去:“好。”
    他这些年来专心念书,从没分心在男女之事上,如今便显得像个愣头青似的。旁的事情上倒是游刃有余,可一见着沈琼,话也不会说了,手脚仿佛都不知道要往哪里摆一样。
    沈琼瞥见他耳尖都红了,低低地笑了声,自去换衣裳去了。
    云姑对这事是喜闻乐见的,原本还生怕沈琼陷在秦淮的事情中走不出来,如今见她竟愿意应下方清渠的邀约一同出门去,心中也觉着高兴。
    她帮沈琼张罗着,翻箱倒柜地寻出一条石榴裙来。
    这些年来因着那所谓的“孝期”,沈琼早就将各种艳色的衣裳收了起来,这条石榴裙还是收拾进京的行李时,云姑夹带进来的。
    “这也太……”沈琼欲言又止。
    她多年未曾穿过这样艳的衣裙,如今见着,竟还有些不大习惯。
    没等她说完,云姑便截了下来:“这怎么了?你从前可是最爱这条裙子的。”
    这石榴裙与寻常衣裳不同,料子是当初某位西域的胡商带来的,其中混有金线与雀翎,价钱比蜀锦还要贵上些。整个锦城就那么一匹,被沈琼给买了下来,请最好的绣娘做成了这条石榴裙。
    沈琼自小,就是个臭美又嘚瑟的姑娘。
    她又生得好,大红大紫的衣裳更能衬出好相貌来,说是艳压群芳也不为过,得了这条石榴裙后高兴许久,恨不得给所有人看,像是只四处开屏炫耀的小孔雀。
    听云姑这么说,沈琼想起当年办过的幼稚事,忍不住笑了起来。
    云姑帮着沈琼换了衣裳,又重新给她绾了发,戴了钗环耳饰,满意地说道:“去吧,好好玩。”
    方清渠一直在正厅等候着,心情七上八下的,倒像是当初在皇城下等着放榜之时,又紧张,又带着些近乎雀跃的期待。
    其实自从被皇上御笔亲封为状元郎后,旁敲侧击来打探方清渠意思的人不少,大都是见他年少有为,想要议一议亲事的。就连方清渠的座师,当朝太傅徐三思,都曾经隐晦地提过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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