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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个暴君当老公 第154节
    这是白屠的准则。
    倒不是绝情,而是将自己保护起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伤害。
    傅温言轻叹,一只大掌搁在了白屠的小腹上,只是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摩挲,也不做什么。
    “你给我一个孩子,我终生不娶。”他道。
    白屠的神色一滞,出现了一刻的怔然,愣了愣才抱怨:“你的意思是,我需得生两个?”
    而且都得是儿子!
    万一不是儿子,无法传承两家香火,还得继续孜孜不倦的生下去……
    倒不是白屠偏好男孩,而是他们的家族传承需要。
    否则他也不用顶着男子身份,活了二十年!
    有时候白屠实在太讨厌老祖宗留下的那套子嗣传承的规矩。
    女子就不能支应门庭,传宗接代么?!
    然而,世事便是如此,仅他一人之力,无从改变。
    这件事不仅仅关系他自己,还有郡王府,以及傅家的传承。
    白屠埋怨说:“早知道,我就随便买几个小倌回来就是了,何必如此麻烦!就不该找你!”
    傅温言:“……”有被冒犯到!他的作用难道就只有生孩子啊?
    傅温言忍了又忍,白屠是姑娘家,他对待白屠的态度,与以往截然不同了:“你心里……到底有没有我?”
    因为在意了,所以患得患失。
    白屠就怕看见傅温言深情的样子。
    他自己也是不敢陷进去。
    白屠抖了抖秀挺的眉:“温温,你认真了?你我之间各取所需,难道不好么?”
    各取所需……
    傅温言被气笑了:“白屠,你觉得,我傅温言如果需要一个女人,还得深更半夜爬墙?”
    白屠知道自己的话伤人。
    可他不能让两人的感情继续深入下去。
    那样很危险,是引火自焚。
    白屠往傅温言怀里缩了缩,自行解开了/束/胸,“是我赖上了你,是我/勾/引/在先行了么?”
    傅温言到嘴的话又咽了下去,干脆什么都不说,还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他自己才比较妥当。
    今晚,傅温言仿佛有股狠劲,白屠不嚷嚷,他就不停下,一直折腾不休。
    到了最后,他故意附耳,威胁道:“说,你爱我。”
    男人的嗓音沙哑,极具攻击性,危险又迷人。
    白屠最害怕负责人,“我爱你”三个字不能说乱说,若是轻易说出口,将来不要翻脸啊。
    白屠越是顽抗,傅温言就三十六式都使上了,非逼得白屠亲口承认爱着自己。
    许久之后,白屠终于服输,哑着嗓子,说:“爱……我爱……还不行么?”
    闻言,傅温言抱着白屠的后背,一字一句道:“好!这可是你说的,我平生最恨背信弃义之人,你倘若违背方才所言,我就杀了你!”
    白屠:“……”→_→表面越是君子的人,极有可能最危险!
    *
    秋猎这一日,晓芙身为太子的未婚妻,也在应邀之列。
    大庆擅武,先/祖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江山,京城贵女中也不乏骑□□通之人,譬如霍心媛,就一直自诩是贵女圈子里的女中豪杰。
    晓芙在乡野长大,虽是容貌秀美,但半点不娇气。
    每年的秋猎,庆帝都会设下彩头,他很乐意看着年轻一辈相互竞争。
    庆帝自己也参加狩猎,但并不加入比试,理由是不影响年轻人自由发挥,实则是担心输得太惨,有损帝王颜面。
    狩猎开始,女眷们留在营地。
    霍心媛今日穿着一身大红色劲装,她当年对沈颢一见钟情,至今一颗真心仍在沈颢身上。
    现如今,她知道晓芙当真是沈颢养大的,为了减少情敌,她主动出馊主意:“你比我小两个月,就是我妹妹,反正迟早是一家人,你直接喊我姐姐就是了。”
    晓芙眨眨眼,这姑娘还真是不客气,不过她也想给娘亲找个第二春,霍将军的确不错。
    嘴巴甜一点又不会少块肉,晓芙喊了一声:“霍姐姐。”
    霍心媛十分满意,又见晓芙一脸懵懂无知,仿佛很好忽悠,她又道:“沈颢既然养大了你,他就不可能给你当哥哥。”
    晓芙又愣了:“那当什么?”
    霍心媛脱口而出:“干爹。”
    晓芙:“……”她仿佛看见几片枯叶从眼前缓缓打着旋儿飘落。
    霍心媛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让沈颢与晓芙错开一个辈分,如此就他们之间就绝无可能了。
    晓芙很佩服霍心媛的脑洞,且不说自己已是太子未婚妻,倘若自己与兄长错开辈分,那就意味着霍心媛也与兄长差一辈了。
    晓芙深呼吸,提议道:“霍姐姐,我觉得……你是个极有文采天赋的女子,你不去写话本,当真是可惜了,说不定你也能成为一位诗人。”就像赵王那样的诗人。
    霍心媛一愣,她是武将之女,从记事开始就会舞刀弄枪,京城的贵女都避开她,还在背地里嘲笑她粗俗。
    这是第一次有人夸赞她有文采,有天赋。
    “当真?我可以成为诗人?”
    晓芙重重点头:“嗯!”
    这时,一道极有磁性的声音传来,“芙儿,看哥哥给你捉了什么?”
    本朝的文臣有守孝的习俗,但武将没有,尤其是沈颢这样的麒麟卫指挥使,但他身上依旧穿着一袭白衣,旁人只以为他还在守孝。
    晓芙转过身,就看见沈颢提着一只小兔子朝着她走来。
    如今的沈颢素衣白发,给人不食人间烟火之感,但他提着兔子的模样,又有那么一丝少年气。
    “芙儿,你以前最喜欢小兔子。”
    晓芙眼眶一红。
    兄长他什么都记得。
    晓芙真想扑入兄长怀中,就像幼时一样,但这个动作刚刚做出,她意识到了不对,又退了回去。
    如今,不一样了。
    她看着兄长,只能保持适当距离,再不复少年纯真时光。
    这一幕切好被萧慎看见。
    萧慎也捉了只小兔子,他是特意抢来讨好佳人的,却不成想让沈颢快了一步,且两人都是抓了兔子。
    霍心媛见状,眼疾手快,把沈颢手里的兔子抢了过来,笑道:“这只兔子我要了,芙妹妹要太子殿下手中那只。”
    萧慎下马,提着兔子递给了晓芙:“拿着。”
    这语气似是命令。
    晓芙只能接住兔子:“多谢殿下。”
    萧慎淡淡一笑:“你我之间无需言谢。”
    此言一出,萧慎看向了沈颢:“沈兄,你好箭法。”
    沈颢也笑过,完全看不出情绪:“妹夫过奖了,下回得空我可以教你。”
    萧慎:“……”且忍!
    晓芙这时道:“好啊,殿下,我兄长文武双全,精通之事比比皆是,尤其是涉猎!兄长还可百步穿杨呢!”她一脸与有荣焉。
    沈颢眸光温柔:“芙儿,原来哥哥在你心中,如此完美。”
    萧慎:“……”太子殿下表面一片风平浪静,内心已是风起云涌。
    男子都希望在自己心爱的姑娘面前,是世间最强大的。
    晓芙当着萧慎的面,如此大肆夸赞另一个男子,这无疑是对他能力的否决!
    萧慎到底也是个心机男子,面不改色,道:“沈兄,你是芙儿的兄长,在她心里,你自然是好的。在孤的心里,沈兄也是完美的。”
    沈颢但笑不语。
    霍心媛觉得牙酸了……
    不多时,卫松林与赵王也从狩猎处纷纷赶了回来。
    卫松林觉得,他可能不太适合杀生,也不想夺冠,他是个低调内敛的男子,不喜争斗。
    赵王也无心去争今年的彩头,他就想找知己讨点“特效药丸”。
    赵王不知避讳,直接去找了晓芙。
    晓芙正喂兔子吃草,赵王鬼鬼祟祟的挨近了她:“孙姑娘……不对,周姑娘。”
    晓芙抬起头来,赵王也蹲下身子,贼嘻嘻道:“你这里有没有那种药丸?你懂的,就是那种药丸……”
    晓芙晃了晃神,大约猜出了几分,但是不能笃定,于是就询问:“可是令男子大/展/雄/风/的药丸?”
    这种药丸是她之前在桃花坞发财致富的法宝。
    不乏有人用重金购置此药丸。
    赵王点头如捣蒜:“周姑娘,你不愧与本王是知己,还是你懂本王!”
    晓芙:“……”她几时与赵王成为了知己?她自己怎么不知?
    罢了,她何必与赵王计较呢。
    晓芙压低了声音,问:“王爷,那你是想要狂野的?循序渐进的?还是男女皆服用的那种?”
    赵王闻言,双眼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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