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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有点发愁
    “王贝!!!你脑子里都是米田共么?我怎么跟你说的?是不是宁愿自己补点钱也要买下这首歌?”
    金娟一听,火立马就上来了,她没想到王贝居然会如此做。
    “我想着对方是个新人,能省则省。”
    王贝低头头,两只手绞在一起小声道。
    “新人?你没看出来他跟邓朝一起吃饭么?你不知道最近大火的叶小小的专辑主打歌的作者么?啊?!!”
    王贝这么一说,金娟更是火大,邓朝能跟对方一起吃饭,而且吃这种小馆子,很明显两人的关系不一般,更何况最近一段时间勇气这首歌如此火,你作为一个经纪人你就没注意到作者是谁么?
    你一个经纪人,这些重要的事情你都不留心,你一天到晚就想着怎么省那几毛钱,有什么用?
    “表姐,我....”
    王贝喏喏的道,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简直是气我了,你要不是我表妹,我真....”
    看着王贝的样子,金娟真的是气不打一处来,跟着自己这么多年了,这丫头是一点长进也没有,要不是看在她是自己表妹的份上,自己早就开了她不知道多少遍了。
    “表姐,我真知道错了,可是朝哥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王贝觉得自己也委屈,我不就说错几句话么,至于连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么?
    “这谁会给你解释的机会?你办的这事要是我,我也不会给你解释的机会!!!”
    还好意思说?人家邓朝因为自己之前提起过一次这事,留着心专门找了人给自己写歌,就先不论歌的好坏,就这份心就非常难得了。
    更何况能写出这样歌曲的人,是一般人么?
    我找了那么多作词人作曲人,拿到的东西跟这份歌词一比,那都是要扔到垃圾筒里的!!
    你居然还当着邓朝的面,想算计人家?
    你特玛的脑袋里装的那玩意有什么用?
    “表姐,你就先别说我了,你先跟朝哥打电话说说这歌的事吧!”
    王贝赶紧转移话题道,她怕再这么聊下去,表姐真的会动手打她。
    “你给我滚出去吧!!”
    瞪了王贝一眼,金娟怒喝道,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
    金娟的电话,邓朝还是接了,毕竟这事本身只是王贝的过错,并不是金娟的本意。
    “朝儿,真的对不起,我没想到王贝会这么做,我之前还交待她不管什么价格都要拿下,即使我自己掏钱也要买下,可没想到她居然自作主张想要杀价。”
    金娟在邓朝一接通电话,立马就是连声的道歉。
    “娟姐,这事王贝是真的惹怒沙司了,他告诉我如果你打电话来,让我给你他公司负责版权业务的电话,所以沙司的电话我是真不能给你了。”
    邓朝没有隐瞒沙司的原话,直接了当的告诉了金娟,他觉得既然沙司特意嘱咐了这事,那自己就不能再把沙司的私人电话给出去了。
    “我明白,朝儿,我不会让你难做,你把那个电话给我就好,另外,沙先生的地址方便告诉我一声么?我想亲自登门道个歉。”
    金娟没有觉得邓朝不告诉自己电话有问题,反而她很欣赏邓朝这种行为。
    “地址我没有详细地址,只有他学校的地址,以你的身份出现在他们学校恐怕不太好吧?”
    对于金娟想要登门道歉的事,邓朝觉得这倒比较有诚意,不过他确实没有沙司的地址,只知道他是西京信息管理大学的学生。
    “沙先生还是个学生?”
    金娟是真没想到沙司居然还是个学生,她还以为沙司即使年轻也得大概三十来岁了,不然怎么能写出这么深入人心的歌词。
    “嗯,今年才上大一!”
    “也就是说沙先生刚十八岁?”
    “是,年少有为,才华横溢这种词应该就是形容沙司这种人的!”
    邓朝的话让金娟更坚定了要亲自登门道歉的想法,这样一个音乐天才如果因为这件事对自己有了看法,以后想从他手里买歌可就难了。
    何况拥有这样才华的人,未来必然会大放异彩,到时候在那个节目或者访谈中提到这个事,那可就丢人丢到全联盟了。
    “朝儿,你最近档期排的紧么?要是不紧的话,能不能帮我约下沙先生?”
    金娟此时觉得自己直接去沙司学校找沙司,不是个好主意,还是让邓朝帮着约个局更为合适一些。
    “娟姐,我今天刚从西京回来,而且这两天我的新剧要上了,需要跟着跟一些宣传。”
    邓朝想了想,发现到他的新剧上映前,基本都没有时间。
    “这样,你先忙你的,过两天你有时间了,就帮我约下沙先生,我随时等你电话!你把他公司版权业务的电话先给我。”
    金娟也明白邓朝不可能为了自己的事,就改变预定好的档期,她觉得自己首先要做的是把歌先买下,不管对方这次开什么价,也算是为王贝之前的行为付出的代价。
    至于道歉的事,倒不急于一时,此时对方正在气头上,或许也不是一个合适的道歉时间。
    “那行,我发你唯信上!”
    “谢了,朝儿!”
    另一边,接到沙司电话的刘敏第一时间将沙司发过来歌曲,按照版权注册格式变成文件,然后上传到了版权注册网站之上。
    而对于沙司说的,这首歌不能低于五十万,她是真觉得自家老板是不是喝多了。
    一首歌的价格,她是清楚的,五十万的价格绝对是非常高的了,即使这首歌她看到后就觉得这歌有成为经典的潜力,但是以目前市场上这些音乐公司的揍性,五十万真心不太可能。
    不过,既然老板说了,那她这个做员工的就得听着,她觉得既然老板说不能低于五十万,那要是有人问的话,自己怎么也得在五十万的价格上往上再加个十万。
    不过这个价格,自己怎么拿出去找音乐公司推销呢?
    头得多大才能花这个价格买个歌?
    别人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一样打出来?
    或者说被那些音乐公司直接拉进黑名单?
    她有点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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