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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三章、逗逼的一天
    都说上司和下属很难做朋友,的确,我们姐弟俩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虽然王鹤嘴上说没事,但是我们谁都能看出来,她确实心里有点不爽。
    而每当想到我们四个人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友谊,我和魏芳都害怕因为今天的事情,而出了什么问题。
    晚上,桂新宇和王鹤一起来到了魏芳的家。
    当她们打开门的时候,我和魏芳正一起在厨房做饭。
    “好香哦!”桂新宇这吃货问道了美食的味道,立马蹦蹦跳跳的走进了厨房。
    我笑着拿起一块肉放在桂新宇嘴里:“好不好吃?”
    桂新宇细细的咀嚼了一下,然后狠狠的点了点头:“嗯!”,眼神里尽是吃到美食而产生的独特的兴奋光芒。
    当我们把饭菜端到客厅的时候,王鹤正在那里看着电视发着呆。
    “过来吃饭。”魏芳笑着对王鹤说。
    王鹤点了点头,然后坐到了餐桌上。
    酒足饭饱,魏芳皱着眉头看着丝毫没有想和她说话意思的王鹤:“别生气了好么?”
    王鹤摇了摇头:“我没生气,没关系的。”
    魏芳狐疑的对王鹤点了点头。
    晚上十点多,酒吧和外面简直是两个世界,这里有找情人的,偷情的,泡妞的,钓凯子的,貌似就是没有办正事的。
    想一想也是,办正事谁在这里呆着?
    我们在酒吧里欢快着,嬉笑着,就这样,一个男人,三个女人。
    王鹤可能就是一个十足的夜猫,看见了这种环境,立马就笑了出来。
    酒过三巡,我们彼此又都开始了无聊阶段,于是就开始玩起了游戏,勇敢者游戏。
    我太爱这个游戏了,我感觉,这个游戏就是为男生准备的,因为在这个游戏里面,揩油还是吃豆腐,都变得明目张胆,理所当然。
    对于这么好玩的游戏,我当然是特别喜欢,而且我也一直认为,这里女孩子太多,所以底线也很多。
    可是,出乎我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那天,王鹤用嘴巴叼起了我的衬衫,魏芳对着瓶子教桂新宇做出了咬的动作。
    桂新宇给魏芳的肚子上种草莓,种子,做了很多让大家对我们侧目而对的疯狂举动。
    那天,我们都喝多了,别的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的裤裆一直都是湿湿的。估计是被她们疯狂的举动刺激到了。
    我想,如果在这么玩下去,我一定会把持不住我自己。
    第二天,我们几个头痛欲裂,我的身边躺着桂新宇,王鹤亲昵的搂着魏芳。
    一阵闹铃声之后,我们几个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看了看闹钟。
    接下来,老公看了看老婆,姐姐看了看妹妹,我们几个心中顿时升起了一股暖意。
    最近这几天的接触,让我和魏芳亲近了很多,真的有一种姐弟之间的感觉。虽然说不上是心有灵犀,但是至少我们两个话多了很多。
    此时此刻,我正在切着胡萝卜,而魏芳正在打碎皮蛋,之后桂新宇用手撕碎了哪些鸡肉,王鹤开始往锅里注水。
    没错,我们要做皮蛋瘦肉粥。
    魏芳的脸,秋水无波,长长的瓜子脸,大大的眼睛,看得我出神。
    她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对我笑了。这种成熟女人的魅力,确实很吸引人。
    “你看着我干嘛?”魏芳奇怪的问。
    我下意识的说出:“姐姐,你做饭的时候,好美。”
    魏芳笑了,擦了擦我脸上的汗水,然后对我说:“你啊,别贫嘴了,快点做饭,要不然我们都来不及了。”
    我们几个吃完饭,按照老规矩,一起去了公司上班。
    中午,桂新宇和王鹤过来,说要和我们俩一起去超市买了吃的,在公园草地上吃。
    我实在不知道这俩人犯什么神经病,但是看见魏芳貌似很向往的,于是,我便答应了下来。
    在草地上铺上一张野餐毯,我们几个一边聊天,一边吃了起来。
    随后吃完东西,王鹤看我吃的那么快,调侃说:“怎么样?吃的爽不爽啊?饱不饱啊?”
    我笑着看着她:“看到你我就爽了,呃......”就这样——后半句硬憋了回去。
    聊着发现后面有一对鸳鸯用嘴在努力交流,啧啧有声。
    这么多人,怎么就没点顾忌?!于是我们三个愤青感慨了。
    我提议:“要不过去围观?”
    王鹤:“强势围观!”
    桂新宇拍拍手,显然很兴奋:“这样直接过去不好吧?”
    言下之意要有个理由,王鹤很配合:“哎呀,我的钱包呢?!”
    桂新宇反应很快:“我钥匙掉了!”
    我连忙摘掉眼镜:“我近视!”——汗!
    不过最后没去成,只是走的时候齐齐对鸳鸯行了三分钟注目礼。
    回到办公室,实在无聊,于是我决定动笔写点什么。
    “愁眉苦脸的,你干嘛?”这时,魏芳走了进来。
    “写篇文章,题目是《昨天我干了些啥》。”我皱着眉头抬起头看着魏芳。
    “那好说,你昨天干了些啥呀?”魏芳对我耸了耸肩,然后坐在我的对面笑着问我。
    “喝酒呗。”我叹了口气,然后给自己点燃一根烟。
    魏芳对我笑了一下,然后望着天花板对我说:“你多傻呀,我告诉你吧,你写下去,凡是出现了喝酒的字眼,你就把它改成读书不就成了么?”魏芳这个动作是我经常做的,看见她模仿我,反而感觉很好笑。
    我想了想,也是,总不能总是说自己喝酒吧?好像酒鬼一样。
    受到了启发,笔下来了神:“我一早就起来读了半天书,我想了想,又后半本也一口气读完了,可是我觉得还不够,于是又到店里去买了一本。回来时在路上迎面遇着刘晓鹏,一瞧他的眼睛,知道他也读得差不多了。”
    写完之后,我心满意足的把它递给魏芳:“看吧,神来之笔啊!”
    魏芳看了看我写的东西,之后抬起头看了看我:“哈哈哈!”差点笑背过气去。
    就这样,我逗逼的一天很快就过去了,可是谁都没想到,晚上还有有趣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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