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大熟悉路径,李志豪将车停在了酒店,然后打的去。
刚到桃花山下的时候,他们遇到了一件事情,恰好看见那件事情的发生。一个挑着水果担子的商贩。好几个形象张扬的混混,嬉笑着。突然,一混混不知道为什么追起另一混混来。
结果一个不小心,跑在前面的混混撞到了挑水果的商贩,不但将人撞倒,整个筐子里的水果都翻倒了,滚得满地都是。
那流氓也被撞了个趔趄,他看着商贩就怒骂:“他妈的你眼睛瞎了,看不见人啊,老子这衣服名牌,弄脏了够你赔倾家荡产!”
商贩辩解:“明明是你撞的我,你这年轻人怎么不讲道理?”
混混盛气凌人的用手指指着他:“你他妈的农民,是想欠扁吧。道理?老子就不讲道理又怎么了!”
商贩没说什么。
另一混混就拉着那混混喊他走。
但是,商贩却拉住了他说:“你得赔偿我。”
许多的水果,被过往的车辆碾坏了,还有些掉到了水沟里。
那混混一下子暴怒起来,“啪”的就给了他一巴掌,然后又是脚踢,还骂:“妈个傻bi,你是有眼无珠,不知道天高地厚了。”
那商贩倒也执著,虽然不擅打架,但是,他还是知道反抗,伸手乱抓那混混,于是,其他的混混也出手了。
李志豪清楚的看到了这个过程,要换成他坐牢之前,他一定早忍不住出手了,但是,现在,他知道这社会就是这样,恃强凌弱,哪里都是.政府尚且管不过来那么多违法犯纪的事情,又何况个人,又怎管得了那许多的路见不平?
周围有许多的围观者,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听不清楚他们议论的什么。或许有些不平的话,或许在当看戏的评头论足。
这就是个各人自扫门前雪的社会,谁管他人瓦上霜?
但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有人站出来打抱不平了,而且还是个很不起眼的人,四十多岁近五十岁了吧,两鬓已有些斑白,脸很沧桑,穿得极为普通,李志豪很熟悉,农村人的通常衣着,脚上,还是一双千层底的布鞋。一个十足的庄稼人,老人。
他拉住了那混混,劝说:“本来你撞翻了别人的东西就是你不对,你还要打人就更不对。”
混混恼骂声:“你妈个老东西,还充好汉管闲事是不,老子不收拾你不知道老子的厉害。”
说罢,就对这位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顿拳打脚踢。
你说一个老人家有什么力气与一青壮年打架呢?而且这位老人家似乎更奇怪,既不还手也不躲让,就那里象案板上的肉任对方宰割。你说不敢还手还好知道原因,可能没胆,为何不躲呢?
管闲事的老人家很可怜的如狂风暴雨中的小船。
周围的人们仍然只是围观与议论。
李志豪也终于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位农民样的老人都有这个勇气站出来,他堂堂七尺男儿,为何没有这样的勇气呢?汗颜啊。而且,这几个混混太他妈的过分,过分了,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看了眼若诗,征求她的意见:“你站远一点,我去管管。”
若诗没有反对,点头关切的叮嘱他:“你要小心点。”
他点头,然后走到场中,威严的喊了声住手,惊动全场,那时候,他竟然发觉自己底气很足。
几流氓用非常难以理解的目光看着他,仿佛要把他读懂,这世界有不怕死的,找死的?
他扶起那半路杀出的“程咬金”老农,让他站远一点,他知道,很有可能有一场恶战。其实,他不知道,这位他眼里的老农,和他父亲一样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人,不是一般的普通人,其实大有来头,比他的来头大多了,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近乎神话般的人物。
从他出手的这一刻开始,他的命运与这位神话般的人物紧密的联系到了一起。这位其貌不扬农民一样的人物,他的本来身份,就是“求利”杀手组织的创建人,山城最神秘莫测的杀手头子:马七天,很传神的一个人。
混混已经针对他,逼近他了,一混混骂:“你他妈的又想出风头是吧,老子的职业就是专打出头鸟的。兄弟们,上,弄死他龟儿子的。”
这几人,哪里会是他的对手,三拳两脚,已经被打倒在地上哼着喊娘了。他责令他们陪了商贩的钱,然后又简单的教育了几句,放他们走。
就在他也准备走的时候,马七天喊住了他问:“多谢你帮忙,你叫什么名字?”
他笑:“怎么,您还想着报答我啊,不用了,我又不是本地人。”
马七天说:“没关系,无论你是哪里的,我都要知道,记得你。”
那商贩也说:“是啊,象你这样的年强轻人真是太少了,我们报答不了你什么,应该记得你,讲给我们的后人。”
马七天说:“说不准,哪天还会在哪里碰到啊。”
他觉得有点盛情难却似的,只好说了:“我叫李豪。”,因为,他告诉若诗的,自己的名字是这个名字。
马七天又问:“你说不是本地的,是哪里人呢?”
他自然还是不能说那个遥远的山村,于是说:“山城。”
马七天有些意外:“怎么,你是山城的?”
他点头:“是啊,怎么了?”
马七天说:“哦,没什么,我也到山城去过,有印象。”
他笑了笑,准备告辞,但是,马七天又喊住了他:“能留个联系方式吗?譬如电话号码,以后到山城来,找你玩。”
他心想,他一个老人家,找自己有什么好玩的。但是,出于礼貌,已及对他路见不平那一腔正义的尊重,他还是把号码给了他,他料想他也不会来找自己玩吧。而马七天还把自己的号码也给了他说:“把我的号码存着,有什么郁闷的事情,看得起我,打电话我,陪你唠嗑。不用说我年龄比你大,你叫我七哥吧。”
他只是心想,这老人家是古道热肠,心地善良,不知道,事实上,马七天是有心人。
在别人敬佩的目光里,他英雄一样的离开,很多人自己不敢做英雄,所以充满了对英雄的崇拜,就连他到路边的小摊上给若诗买零食,店主竟然不收他的钱,还说:“你这年轻人真了不起,这些个混混平常在这一带张牙舞爪惯了,尽是欺负老实人。”
他执意给钱,但是店主执意不收,那时候,他突然觉得很惭愧,其实,在英雄的背后,自己又是什么样的真面目呢?杀手!一个骇人听闻的名词。
他知道,自己不可能一直去做这样的英雄,生活,已经给他安排了属于他的角色。
英雄,很多时候都只能以悲剧的方式存在,这是一个缺少英雄的社会,这是一个需要英雄的社会,但这也是一个不适合英雄生存的社会。
人心,已经被浮躁了,利益改变了人们的信仰,英雄是孤独的,所以,也是悲哀的。
若诗还在夸奖他:“想不到你这么有正义感。”
他笑了笑:“我要是没有正义感也就不会和你现在走在一起了。”
她说:“那也是,记得最初我是很讨厌你这人的,为了点小事,居然和女人计较,我鄙视你,没想到你让我大跌眼镜,竟然回出手帮了我。”
他说:“这一辈子,让你大跌眼镜的事情还多着呢?昨天晚上,是不也让你大跌眼镜了?”
他坏笑着。
他心知肚明,幸福却又带着些娇嗔的打他说:“你敢乱说,以后不理你了。”
他笑:“只要你舍得。”
她“哼”了声:“你看我舍不舍得。”突然又想起什么问:“我想问你一件事。”
他问:“什么事?”
她说:“你这一生是否有被人教训过,而且被教训得很狼狈?”
他看着她问:“为什么这么问?”
她说:“没什么,就是好奇,想知道。我觉得你了不起,就想知道你这么了不起,有没人也把你怎样过,可不准为了面子说谎啊。”
有,当然有,他从入黑道以来,被“蝎子”王雄追杀,被“不认人”张太偷袭,被马南风伏击,被“草上风”陈锋围杀,每一次,都差点给废了,惊心动魄,无比狼狈,但是,这些他能说吗?
所以,他只能说谎,摇头说没有。
她似乎对这话质疑:“真的没有?确信?对天发誓。”
他奇怪了:“有这么严重吗?”
他不知道她是在证实一件事情,她的两名保镖曾说他们把李志豪教训得很狼狈,让他求饶了,她对这事很怀疑,今天又想了起来,为此求证,却又不能明言,倒不是怕他责怪她喊了人教训他,而是因为她的身份,被隐瞒了,不方便暴露。如果是那两保镖说谎,她得立即辞退,那样的人,不但没大本事,还说谎,那么不可靠,怎么能做最贴心的保镖呢?
她只有个很勉强的借口:“你别管严不严重,我就是想知道。对天发誓不能说谎。”
他只好对天发誓自己说的是真话了,本来他说的谎也不只一个,要被天打雷劈的话早可以劈得灰飞烟灭了。”
她没有怀疑他的态度,因为她本来就怀疑是那俩保镖说了谎,从她对他的了解,他的正义与勇敢,以及本事,他不会象那俩保镖说的狼狈得贪生怕死。
两人兴致勃勃的,往桃花掩映中漫步而去。
两人牵着手,同时她还把身体倾斜的依靠着他,重心落在他的身上,那份依恋,那种缠绵,浪漫,甜蜜,幸福。
中午的时候在一个小吃摊吃东西的时候又出事了,还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