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小姐在八零年代享福》
作者:觅澜
文案:
1.林晚云意外穿书了,穿成了年代文男主的炮灰未婚妻。
因父辈得来的姻缘本就脆弱,再加上男主还有一个念念不忘的白月光女主,原主越纠缠,男主就越厌弃。
此刻,男女主幽会,被逮个正着,按照剧情,她该哭哭啼啼,让狗男女沉潭了。
林晚云从懵逼中醒过神来,真情实感地撮合起两人,“祝你们——百年好合。”
男女主:???
林晚云对男主那张白面书生脸实在勾不起一丁点儿兴趣,再则,她原是娇滴滴的大小姐,素来十指不沾阳春水,让她跟着男主去岛上开荒,那是要她的小命。
三姑六婆们介绍的男青年,林晚云都拒绝了,独独青睐二流子头头,痞子老板宋九尧。
宋九尧有一张好脸,会做买卖,而且他是宋家老幺,老父和三个姐姐都把他当心肝一样护着,吃喝不愁。
最重要的,她能借势发家,成为亿万富婆。
2.瞿雪追随老公到小岛开荒过苦日子,最后,心高气傲都磨搓在柴米油盐里。
意外重生,她下了狠心,要换个活法。
这一世,她要选更霸气,更会赚钱的宋九尧。
上一世,她老公到海岛开荒做农场,最后荣归故里,而宋九尧孑然一身,最后还因为投机倒把入狱。
但宋九尧留下一大片地,因为地产开发,家人后半生衣食无忧。
瞿雪以为,只要能嫁给宋九尧,前半生甜蜜,后半生富贵。
岂料,宋九尧被前世老公的未婚妻林晚云抢走了!
岂料,这一世,宋九尧没有入狱!
他和林晚云一生甜蜜又富贵。
*女主穿书,女配重生
一句话简介:甜不?富贵就行
立意:热爱生活
内容标签:重生
主角:林晚云 ┃ 配角:宋九尧 ┃ 其它:
第1章 百年好合,白头偕老!……
林晚云迷迷糊糊中,听见木门咯吱响,然后是人哼哧喘气的声音,仿佛在搬什么大物件。
她睁开眼,心口猛地一跳。
这是什么地方?
黑灰的蚊帐,破旧的木桌子上,一把断了一半的木梳子和一个粗瓷碗,再往下,桌子腿边是一个掉了漆的红双喜暖水瓶。
没来得及细想,窗口传来一男一女对话声。
“你做什么这是?”
“小妹不是要跟着李景林去南元岛了嘛,我寻思着先把缝纫机放她屋子里,咱屋里东西太多,等孩子上了学,连个写作业的地儿也没有。”
男人啧一声,“等她上学还远呢,你才把木箱子放进去了,又要放缝纫机,谁看不出你心思,小妹没嫁人,你收着点儿!”
女人尖利的声音陡然升高,“呀!林建同,你跟我嚷嚷什么,这屋子本来就是分给我们的,老大他们家有两间屋子,凭啥我就一间,嫁给你个窝囊废,就嘴上有本事,你自己盖房子去啊!”
林晚云心口突突突跳,太阳穴跟着抽痛。
她明明睡在自己大床上,为何对这里有一种熟悉感,她明明不认识那两人,脑子竟然能从这些对话,浮现出他们的样子,甚至,她内心深处,了解这两口子的品性。
她拥有了别人的脑子?
她穿越了?
林晚云掐了掐大腿,真实的痛感,她认命阖上眼。
屋外,林建同的气势一下就弱了,“我们不是也有两间。”
“朝西那巴掌大的地儿,死人都不住,谁愿意要谁要,我不要!”
林晚云头更大了,呼啦一下,掀开暗红色的粗麻布被子,下了地,走到门边。
马凤菊看见她,脸上堆起了笑,“二晚,你醒啦?”
林晚云沉着脸,“被你们吵醒了,以后我睡觉的时候,能不能保持安静?”
马凤菊愣了下,又扯嘴笑道:“都是你二哥,我说把缝纫机送到你屋里,让你使使,他非得拦着我。”
“谢谢二嫂,我用不上,衣服破了就扔,用什么缝纫机啊。”
林建同撇下嘴,带点儿讥讽,“是啊,现在快嫁人的大姑娘,谁还穿有补丁的衣服,丢面儿。”
马凤菊瞪了他一眼,“你知道什么,姑娘家要出门,总得自己做几件贴身衣物,咱妈那半瞎子,还能指得上她?”
林晚云无声发笑,“二嫂,谁说的我要出门了?”
马凤菊有点迷糊,她总觉得眼下的林晚云有些怪异。
林晚云是林家老小,林老头去了之后,老婆子和大哥都疼爱她,可毕竟是女孩子家,平日里,林晚云可不敢这么呛她这个二嫂。
就前几天,把木箱子搬到她屋里的时候,她也不声不响的,连个屁都没放。
“看你说的,李景林要去南元岛,你不得赶紧扯证跟他去?”
林晚云停滞片刻,双手抱臂,哼笑道:“李景林?我跟他去做什么,他又瞧不上我。”
再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她终于知道她穿到哪本书了。
几天前,闺蜜带她去一个剧组,说是年代文改编的电视剧,里面的男主就叫李景林,剧中有个女配跟她同名同姓,就叫林晚云,是男主的未婚妻,两人是因父辈结下来的婚约,原主第一次见男主,就喜欢上他了。
可惜,男主并不喜欢这个未婚妻,他有一个白月光同学,就是女主瞿雪,两人两情相悦,一起克服千辛万苦,在南元岛开辟了农垦新天地。
这本是弘扬正能量的剧,没什么好诟病的,只是林晚云一听到跟自己同名的是个炮灰女配,就不怎么待见那男主,在她的世界里,她才是主角,李景林跪地求她她都不答应,更别说去纠缠他了。
马凤菊听了这些话,倒是想通了,她想,林晚云必定又受了李景林的怠慢,才这么使性傍气的。
要不是她还指着李景林这个未来妹夫带带她那不争气的娘家弟弟,她早喷回去了。
谁让林晚云有个好准婆家,李父是农机站的主任,听说农机站有一两个拖拉机维修工的名额,好多人都惦记着呢。
她叉起腰来,抬着下巴往屋外嚷嚷,“放眼看去,别说这几个村,就是市里头,你也是数一数二的俊丫头,他眼瞎了瞧不上你!”
林晚云心里隐隐不耐,那是原主对这个马凤菊的厌弃情绪。
“二嫂,你把缝纫机抬回去吧,别堵着道儿,我就算出了门,回娘家还得住这屋里。”
马凤菊心里虽恼,为了自家弟弟,也只能暂且忍下一口气。
反正林晚云嫁远了,这屋子迟早是她家女儿的。
两口子正搬着缝纫机,林晚云的堂姐林白云脖子挂着军绿色水壶,捧着一个铝饭盒过来了。
林白云瞧不上马凤菊,自动略过两口子,上前拍了一下林晚云,拉着她就往外走,“怎么磨磨蹭蹭的,非得等人来请你。”
林晚云被动跟着她,垂眼看那能扫地的喇叭裤,她头有些大。
即便潮流是个轮回,她也从来没穿过这玩意儿。
“上哪儿去?”
“你睡糊涂了?不是说好,今儿去文化馆给李景林过生日,我蒸的粉丝包子都凉了你还不来。”
林白云把铝饭盒往林晚云手上塞,“别害臊,好好跟他谈,以后别像我似的,下地干农活,累死人!”
林晚云摸到铝饭盒上黏腻的油渍,头皮一紧,又塞回林白云手里,“你拿回去,哪有生日送包子的。”
“包子怎么了,我蒸的包子他们抢还来不及呢。”
林晚云莫名咽一下口水,突然生出馋劲儿来。
“大白,我先吃一个吧。”
“你急啥啊,等见了大家伙再吃,你拿一个,缺一个角能好看?”
林晚云:……
她打小就生在富贵家族,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过,今儿竟然流落到讨一个素包子吃的境地,这必定是原主潜意识的馋。
让她穿到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是老天爷要绝她的小命。
好在原主比她原来的年纪要小上两岁,没嫁人,还是自由身,若是后头跟几个小尾巴,她非得原地晕死不可。
再则,这里还有真心待她的人,就比如眼前这个堂姐,打小就和原主一起长大,一个白天生一个晚上生,两人既是姐妹也是闺蜜。
对于她来说,李景林的生日自然没有什么意思,但是她穿都穿过来了,又被马凤菊往外赶,到市里看看,或许有别的出路呢。
林家村在开州市东南边,离市区不过两公里,到文化馆骑自行车也就十分钟,林晚云看见林白云要去推她爸那辆快要散架的二八自行车,连忙制止住了。
她担心自己的屁股承受不住。
正是春夏交替,路两边是庄稼地,野花争相开放,蝉鸣声不绝于耳,鼻端是一阵阵槐花香。
可大自然再美,泥巴路依然破烂难行,林晚云走出了一身汗,总算看到了水泥路,文化馆就在不远处,几人约好了,在文化馆里的桌球室给李景林过生日。
才进文化馆大门,林白云猛地变了脸色,揪着林晚云的衣摆把她往墙角推。
林晚云莫名其妙,“干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