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早,公鸡已经打鸣三遍了,倦缩在高宠臂弯里的慕沙紧闭着眼睛,她的呼吸轻柔平和,纤柔小手环绕在胸前,如同一位受了惊吓急需要保护的小女孩,睡着了的慕沙与醒着时是如此的不同,刹时一种将彼此全部的身心都交付给对方的幸福感觉涌上高宠的心头。
高宠不自禁的回搂住慕沙,有力的臂膀轻抚过光滑的皮肤,那里昨夜的唇印犹在。
有些恋恋不舍的轻挣开慕沙的缠着的纤手,高宠披衣起床,然后踮手踮脚的倒退出门,正待转身,却听得一人在背后笑道:“姐夫,怎这么早就起来了,不怕慕沙姐姐怪罪吗?”
高宠闻声回头细看,却是陆逊去了武将的甲衣,新换了一身世家公子的装束,正似笑非笑的站在背后。
“伯言,穿戴一新是准备到哪里去?”高宠脸上一红,支开话题道。
“呵,元宵节快去了,听说街上热闹得紧,我正要邀姐夫一同去逛逛呢?”陆逊兴高采烈的说着,言语中还透着一种少年人的玩性。
高宠一怔,转眼一年时间又过去了,去岁的元宵节是在吴郡陆府上过的,现在回想起来,那时自已身上的伤还未全好,行走不便,陆缇、陆逊、陆绩三个便提议行舟出游,地点便在吴郡城北的虞山脚下,绕经七溪流水,亲睐言子故里,远眺尚湖胜景。
尚湖之名,源于那位助周伐纣的姜尚姜子牙,许多年前,他为了躲避殷纣暴政,不远千里弃官隐居于此,以期得到一份清净和安宁。
而那一次去,高宠还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卒。
现在,高宠之名早已在豫章路人皆知了,如普通百姓一般去赏灯出游的乐趣也不太可能了,真要到豫章街头去的话,还必须和陆逊一样好好的乔装一番才行。
建安三年正月春,一年一度的元宵节快到了。
豫章城里一片喜气洋洋,在经历过数次的战火洗涤后,这一年豫章郡终于迎来了和平丰收的年景,对于那些每时每刻都在为明天如何生存下去的最底层的百姓来说,这样的日子可并不是想来就会有的。
更何况,现在是乱世争雄血与火充炽交织的时代。
城东的阅兵场,现在成了灯火通明的夜市。
这夜市被无数盏灯笼和火把点缀得象白昼一样,人们欢笑着,谈论着,尽情的为了这好不容易得来的安宁而唱着,跳着,而在大人的身旁,更有一群群孩子相互嘻闹着,在他们无忧无虑的脸上,看不到一点点战火留下的痕迹。
高宠夹杂在人群中间,痴痴的看着这一切,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被搬去了,他知道:在牺牲了那么多热血男儿的生命后,换回来的这一切是值得的。
这欢笑着的每一瞬间,留在这些孩子心里的,是为这一份和平而甘心付出一切的矢志。
高宠与陆逊避开拥挤的人流,来到夜市的一角,就近叫卖的小贩正起劲的吆喝着,似乎要把积攒着多日的力气都在这一刻发出来似的。
“两位公子,来一碗上好的米粉吧!”就在高宠、陆逊站的地方不远,一个腰间系着围裙的年轻女子吆喝着。
高宠在这个并不起眼的小摊前停下了脚步,他看到这年轻女子的怀中,抱着个一个只半岁大的幼儿,那孩子正是饿了要吃奶的时候,一个劲的哭喊着,而母亲却忙着张罗生意,无暇顾及他,这一幕让人看了实有些于心不忍。
“唉——,可怜了这遗腹的幼子!”邻摊的大娘瞧着不忍心,从女子怀中接过孩子,喂了一勺米汤。
陆逊凑过去,瞧了那米粉还算干净,便对着高宠道:“我饿了,就在这里吃上一碗吧!”
高宠正待答话,陆逊已抢先坐了下来,稍等片刻,麻利的女摊主便端出两碗米粉来,这米粉看上去绵绵白白的,肥嘟嘟的,刹是好看,女摊主然后又在米粉上拌上酱酒,麻油,再撒上一些切碎了的葱花,用筷子一拌,闻起来有一股香喷喷的味道。
正待高宠、陆逊要吃的时候,摊主又端出一个蒸着的小小瓦罐,待掀开罐盖,里面却是沌得出了油的猪骨头汤,在汤的上面还有几颗枸杞点缀在上面,女主人小心冀冀的把这汤放到桌子上,然后用小勺盛出一点,浇到米粉上,发也“嘶”的一声响,一股香气顿时弥漫开来,待一吃到嘴里,米粉韧性十足,正耐吃得紧;而肉汤却是浓浓的,透着十足的肉味。
“这肉汤真是不错,浇到米粉上味道就完全的不一样了!”陆逊不住口的赞道。
女摊主得着空隙,到邻摊抱回孩子,一边喂奶一边答道:“这是我们老家阳羡的老骨头汤,自然是不错的了。”
阳羡,高宠心中一动,周鲂的祖籍也在吴郡阳羡,这女子和他同乡,或许知道周鲂临死之时托付的女子的消息。自从长沙回师后,高宠也曾多方打听周鲂临终所说的女子的消息,但辗转周鲂以前的住处,却始终不得确切的消息。
豫章与阳羡有数百里之遥,在这纷乱之世从阳羡到豫章来的人不多,也许从这个女摊主嘴里会探到一些消息。
“摊主是阳羡人?”
“是啊——。”那年轻女子轻撩起一缕秀发,不经意间高宠看到,几条浅浅的鱼尾纹已袭上了她的眼梢。
“那——,摊主识不识得一个叫周鲂的人。”
这女子闻言猛得一怔,手中拿着的汤勺也随即掉落到了地上,她神色一阵苍白,好一会方回过神来,急上前抓住高宠的衣袖,连声追问道:“他——,他在那里,他还好吗?”
这一刻间,高宠突然一下子都明白子,这女子口中说的那个他,就是周鲂,而眼前的这个面容姣好的女子正是周鲂托自已要找的人。
高宠停住筷子,缓缓的站起身,郑重的从怀中掏出那方已洗得有些发白的绵帕,那帕上周鲂曾经流趟的殷红血迹犹在。
高宠将这染血的绵帕交到这女子手中:“这是周鲂留下的——!”
女子接到锦帕,手却不住的发颤,好半天,方出声道:“他最后说什么了吗?”
“周鲂临去的时候,要我把这方锦帕交给你,临走之时,他说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和腹中的孩子。”高宠语气沉重,对于为了救自已舍弃了性命的周鲂,高宠心中有抹不去的愧疚。
女子这时再也遏制不住泪水,她将锦帕覆在脸上,肩膀一阵阵的抽搐。
怀中伊啊学语的乳儿可能也是听到了母亲的哭声,不住的挣扎着,口里模模糊糊的发出“妈妈——”的呼唤,高宠原以为自已已经习惯了死亡与离别,但面对眼前这一幕的凄凉他也不禁黯然神伤。
“这孩子是周鲂的遗孤吧!”不知不觉间,高宠的眼睛也红了。
女子擦了一把泪,道:“这是处儿!刚好有八个月大了,可惜连父亲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
高宠从女子怀中抱过孩子,手中的小生命细嫩的皮肤透着奶白,小手小脚轻轻的动着,娇揉而脆弱,这是周鲂生命的延续。
“周鲂与我有救命之恩,他的孩儿便是我的孩子,你放心,只要有我高宠一口气在,定亏不了你们母子。”高宠沉声道。
女子听罢,向高宠投来感激的目光,但高宠却只觉得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悲凉,大丈夫立身处世,自当恩怨分明,周鲂付出了一条性命,就算自已给予她们母子再多也抵不过。
高宠心情沉重的回到府中,遇到周鲂母子带来的震憾是如此的大,他原以为这一年来带给豫章民众的是幸福与安宁,但现在,他看到了获得这一切的代价,无数个象周鲂一样的家庭因为男主人的失去而濒临解体,人们在得到胜利的同时,也失去了很多。
经过院子时,四下的灯火都已熄了,高宠正待回房歇息,却见一个素白的身影在月色照映下站着,高宠仔细看去,却是陆缇。
陆缇换了一身素白的衣衫,在只剩下黑白二色的夜晚是如此的协调,她静静的仰脸看着天际的一轮明月,若有所思。
“咳——,陆姑娘是在等我吗?”高宠忐忑问道。
这十来日的相处,在高宠的心中,对于陆缇的那一份倾慕渐渐的淡了,但凝结于高宠心中的那份不舍犹在。
陆缇缓缓的抵下头,一脸的平静:“我是来向将军和慕沙公主告辞的。”
高宠一惊,道:“姑娘来豫章时日不多,怎么又要走了!”
“公主的病情已基本痊愈了,我再留在此地也无甚要事,师父在会稽传话过来,要我马上过去,故而特来请辞!”
见陆缇语气坚决,高宠一时无语应对,只得支吾道:“姑娘初来豫章城,不如再多留几日,待元宵节过了再走不迟,也让公主陪着看看这城中的山水胜景!”
陆缇听罢,哑然笑道:“只要将军能顺应民意,体恤百姓,量力而行,不为一已之私利而使百姓受苦,不做穷兵黩武的举措,如此则是豫章百姓之幸矣,真若如此,明年的元宵佳节我再来豫章城观景也是不迟!”
“姑娘前番救我,今又救了公主,这般恩情宠没齿难忘!”对于陆缇的离去,娶了慕沙的高宠已没有资格再说耳热的话。
陆缇听言,淡然笑道:“区区举手之劳,何谈言报!这些日来,将军待我陆家子弟如亲人一般,仪儿、绩儿留在豫章,相信定能有所作为,我心已安了。”
“在宠眼中,伯言和小绩如自家兄弟一般,姑娘不必挂心。”高宠道。
话说到这里,两人不觉都顿住了,这些个客套的说辞是自已的心里话吗?不是。
但是,如果不说这些,又能说些什么呢?
良久,陆缇拿出一个小小的玉瓶,道:“这是公主最后几天的药,将军替我代交了吧,陆缇这厢告辞了,夜晚露寒,公主那里有所不便,还望将军代为转告。”
见高宠神色凝重,陆缇象是看透了高宠的心思,道:“方才听仪儿说,将军在夜市遇上了故人的遗孤,看将军现在的神情,定是在为之前的举动而懊悔吧,其实,将军现在需要做的,不是纠结于过去的得与失,而是应该放宽心胸,看清这纷纷扰扰的天下大势。”
稍顿了一下,陆缇又道:“只要是战争哪有不死人的,故为帅者自当珍重。今诸雄纷争,百姓离苦,这汉家万里,何有一处无有争斗,将军不过是区区一躯,如今凭着一已之力创出豫章这一片安宁已极不易。如果没有将军的北征,去岁两淮的数万百姓又不知会有多少流离失所,横死野地,所有这些又都是将军的功劳,望将军切记。”
陆缇的这番话直刺入高宠的心中,这乱世之中,哪里还有一块与世无争的土地,高宠现在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尽量的多收留些流民,供以抑食罢了,能做到这一切就很不容易了。
陆缇说要自已放宽心胸,看清这乱世,这充满玄机的话是在提醒自已吗?高宠不禁暗问自已。
陆缇说罢,施施然飘然而去,如同前番的离去一样,这一次她依旧是行色匆匆,留给高宠的除了怅然外,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挂念。
至身世外的陆缇,行事总是这般与众不同,对于高宠来说,她永远是一个谜。
而在高宠心中,这一份挂念早已不止是单纯的倾慕,更多的是渴求一种心与心之间知已般的交流。从这一晚起,伴随高宠身旁的,是聪慧精明的慕沙,而滞留在高宠心里的,却是另外一个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