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元一怔,觉得这丫头是冻糊涂了:“老爷已经动怒了,
你就先别再想这个事情了,算汪叔求求你好不好?我看着你长大的,你再怎么闹再怎么折腾都行,但是这件事情一定不要再犟了!”
“我不会去求父亲。”她说。
静默一秒后,盛星晚冷静地转头看着汪世元,苍白的唇以一种缓慢的速度开合着,说了一句话。
冷风如狮吼,太凛冽,呼呼地吹着。
所以汪世元一开始并未听清那句话。
直到在脑中反复演练重复好几遍,方重新拼凑出来,原来说的是——
“我要和魔鬼做一场交易。”
第10章
夜笙是宁城最神秘的销金窟,隐喻夜夜笙歌,无主,更准确一点来说,从未曝光其主属谁。
这里是上流社会的温柔乡,终身会员制。
在如此纸醉金迷的地方,盛星晚无疑是格格不入的,她颓唐、她狼狈、她在这五光十色的地方抱着一个骨灰盒。
所以当盛星晚一踏进夜笙,众人侧目,视线锁住她。
原因无他。
她美丽,美得近乎有种无名的攻击性。
美丽的同时,她在平静中衰颓,像是一朵开到荼蘼的花,随时都能四散坠进尘埃里。
“盛小姐,”虽然她是这里的会员,以前也经常过来光顾,但是眼下她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取乐的,怀里还是骨灰盒,难免有服务生来到面前,“请问您是来找朋友的吗,还是?”
盛星晚停在原地,视线落在后方7号的豪华包上:“我到7号找人。”
服务生瞪了眼,很是吃惊:“您找谁?现在沈先生在那个包厢,怕是不便被饶了兴致。”
也不怪这人,沈知南的脾性没人摸得透,人人只道是个摸不透的主。
盛星晚淡淡地:“我找沈知南。”
“......”
服务生不好拦她,再怎么说她也是这里的会员。
7号门口。
一分钟,
三分钟,
十分钟过去,盛星晚还在门口。
眼前不停略过的,是沈知南被她两度拒绝时的脸孔,除开英俊外只有慵懒的笑意。
现在,她要去找他。
然后呢?
极羞耻地问他,您还要不要我?
盛星晚握着门把手的掌心里全是水光,细细密密的一层。
有时候,自尊心也会成为一种折磨。
要面子,要里子,又不能两者都选。
盛星晚很少会有紧张难堪的时刻,但不得不承认,只是可能还没有遇到而已,她低头看着手中的骨灰盒,一咬牙霍地拉开7号包间的门。
......
里面五光十色,音乐澎湃,真皮沙发上坐着十几号人,皆是名流权贵,在门被拉开的那一瞬间全部都齐刷刷地看了过来。
“她是谁?”
“好像那个刚死亲妈的盛家私生女。”
“所以呢,所以她来找谁的?”
“......”
那一瞬,盛星晚
浑身都在发麻,如有万只蚂蚁在瞬间爬在脊背,她没有看那些贵公子,或者说,本能驱使她第一眼看见了沈知南。
对于有人闯进,沈知南眼皮都没掀一下,他坐在最中央的位置但身旁皆无人,自成一方天地,手里是一杯加冰的白兰地正浅尝慢饮,举手投足间始终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
灯色浮过男人眉眼,清俊,低沉,世间无二。
心就那么提了起来。
盛星晚攀着盒角的手指微不可察地颤着,她抬步正欲上前时,却被突然上前的男人拦住去路。
林殊胜的脸赫然出现,带着格外不屑轻视的神情,目光扫过她手里的骨灰盒,很冷淡地开口:
“星晚,我以为我已经和你说得恨清楚了,那你现在抱着个骨灰盒又追到这里几个意思?昨晚你离开得利落爽快,我还一度很佩服欣赏你的气度,希望你别死缠烂打让我看轻你。”
众人哄笑,打趣不停。
有人调侃:“林公子魅力无边阿,让盛家两姐妹都拜在你的西装裤下。”
四处皆是暗色昏淡。
盛星晚眼光停顿在虚空里,听不见那些人在说她,也没能听到林殊胜的话,她没有任何解释的欲望,同样也没有争辩的冲动,尘世喧嚣,似乎在此刻被她遗忘。
眼里只能看见沈知南。
他的眉眼,他的蓝痣,他的唇,就那么在隐在一片暗色里,一派玩世不恭的懒散样,终于,他饮着酒,喉结上下滚动时将目光投了过来。
四目相对,
呼吸一滞。
不得不承认,盛星晚每一根神经都紧绷起来了。
“星晚——”
林殊胜再次出声,甚至往左边挪一步完全挡住她,“你到底要怎么样,能放过我,你好歹也是所谓的宁城第一美人,有的是男人愿意要你,你放过我吧。”
盛星晚:?
是觉得她在纠缠不休,给他造成困扰?
盛星晚接连三日未进滴水粒米,体能消耗殆尽,口干舌燥地实在不愿意多说一句话,她掀眼无表情地看一眼男人斯文的脸,然后越过他,直接朝沈知南走去。
从沈知南的视角看,女人穿的还是那件白色羽绒服和黑裙子,不再是光脚,搭了双黑色矮靴,她越过了林殊胜,向自己走来。
【哪个野男人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
沈知南无端想起这句话,停下饮酒动作,薄唇弯起一抹几不可察的弧度,只一瞬,笑意便无痕迹可寻。
离沈知南越来越近,哪怕再暗色里,也能看清眼尾那颗蓝痣。
“沈知南——”
她喊他名字;
那颗蓝痣在眼里生长。
没能靠近,手腕被人从后方大力扣住,盛星晚被拽得直接转过身,她微微拧眉看林殊胜:“放手。”
声音融进音乐里,没人能听清,包括刚刚那句沈知南。
恰时,有人用遥控器关掉音乐。
上一秒还喧闹嘈杂的包厢,立马安静下来,有人重新坐回真皮沙发里,有倒酒的声响,有往酒里连加数块儿冰的碰撞声,独独无人声。
手腕被捏得生生发疼。
她皮肤娇,轻微的力道都会留下红痕,好几天消不下去,被这么拽着,等会儿手腕一圈儿都得发青紫。
林殊胜没有任何放手的意思,说话的口吻是越来越不耐烦了:“我记忆中的你骄傲得不可一世,不会对一个男人死缠烂打,星晚,你现在真的太掉价了。”
用掉价来形容一个女人,实在是算不上好听。
盛星晚垂落目光,看着被男人握住的那只手,周围肌肤已经开始泛红,她极轻地笑了笑,自嘲一句:“是挺掉价的。”
亲口拒绝沈知南两次,一次比一次果断,现在又巴巴地凑过来想要借他的能力成全自己,不是掉价是什么?
“林殊胜,”盛星晚很明白一点,当一个男人不爱你时,你连活着都是一种罪过,她静静地与男人对视,字字清晰地,“我不是来找你的。”
手腕上一松,但未完全放开。
林殊胜那张斯文的脸上透着疑惑,他扫一圈真皮沙发坐着的各位,这里没有她认识的人,不是他还能有谁?
“我找沈知南。”
手腕被彻底松开,露出一圈紫红痕迹。
不只是林殊胜,在场除沈知南以外的所有人,在听到她说出那名字时,皆是一怔,后是群惊。
“她疯了?”
“认识沈先生么她,上来就找沈先生。”
“才听说她得罪了沈总阿。”
“......”
林殊胜用一种分外吃惊的口吻,转头看沙发中央的男
人:“沈先生,你认识星晚么?”
沈知南唇边笑意四散,那种极漫不经心的笑,他淡淡扫一眼面色苍白的女子,开了口:“听过。”
了了两字,像是当头冷水泼在她的脸上。
听过,只是听过。
就这么两个字,让人解读不出第二种可能来。
他在告诉所有人,她不认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