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夙枫从马车上下来,看到空旷的城门处站了两排的禁卫军士兵,他们所使用的都是清一色的旋转蝴蝶形的缅铁弯刀,表明他们都是来自最精锐的蝴蝶营的官兵。只有上面城楼上的几名禁卫军士兵端的乃是不装刺刀的诺福克步枪,居高临下的监视着自己。
在不完全的认识中,杨夙枫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这个世界正处于由冷兵器向热兵器逐渐转变的时期,火药武器正在缓慢的取代这些古老的刀枪剑戟。但是,由于技术方面的限制,现在火药武器还不能完全发挥威力,因此也无法替代刀枪剑戟正式作为战场的主力。在绝大多数国家的军队中,刀枪剑戟依然是最重要的武器装备,在战场的宠儿骑兵部队中更加如此。
黑色的披风,翻飞的马蹄,高举的马刀,永远都是所有战场中最绚丽的风景。
正如他今日所见的明斯克步枪和诺福克步枪,都是这个时代最成熟的火药武器,但是明斯克步枪是前装滑膛枪,虽然技术成熟,成本低廉,但是精准度不高,必须大规模列队射击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在某些战场上是主要的武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它并没有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
而诺福克步枪则是线膛枪,是从来复枪发展而来的,射击的精准度有大幅度的提高,训练有素的神枪手基本可以做到百发九十中,可是它的射速实在太慢,装子弹很费事,而且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只能配给有特殊需要的小部队或者个人使用,在战场上是难以大规模应用的。
守卫城门的军官只是一个果毅校尉,看到杨夙枫的出现,开始的时候还显得非常的冷淡,爱理不理的,但是当看清楚杨夙枫的海军少将军服和手中的佩剑时,他的神情立刻变了,急忙一溜小跑的跑过来,当杨夙枫向他展开圣旨的时候,他急忙放开武器,立正,敬礼,大声报告:“尊敬的海军少将阁下,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呢?”
杨夙枫没有回礼,只是淡淡的说道:“我要出城,我要去美尼斯。”
果毅校尉急忙指挥士兵们打开城门,放马车出城。
在十六名士兵的合力拉扯下,沉重的城门发出艰涩的吱呀吱呀的声音,慢慢的打开了一条裂缝。
杨夙枫登上马车,老张头扬起鞭子,还没落下,就听到背后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个尖锐的声音叫道:“九门提督命令,立刻紧闭城门,追捕逃犯!”
那果毅校尉脸色一变,立刻命令关闭城门。
杨夙枫愕然的从马车上下来,茫然的说道:“这是怎么回事?”
那果毅校尉熟练的陪笑着,恭敬的回答:“尊敬的少将阁下,请你到这边来休息一下,也许只需要耽误您一点点时间就好了。”
杨夙枫点点头,随着果毅校尉的身后来到他们的哨所。
这是一座简陋而坚固的房子,房子没有屋顶,四周的墙壁都是巨大的花岗岩条石直接堆砌而成的,每个方向都开有几个小窗口。感觉非常深沉,同时有一股浓烈的弥久不散的火药燃烧的味道,令得杨夙枫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随着尖锐的哨子声,连续有手持诺福克步枪的禁卫军士兵快速的冲入哨所,占据了窗口的位置,枪口对着外面。杨夙枫举头看了看城墙上面,随着沉重的脚步声,越来越多的禁卫军士兵占据了城楼的位置,帕尔马长弓和诺福克步枪的目标都在城门下面。
一时间,城门附近的气氛顿时紧张起来,好像装满了炸药的火药桶,只要有一点火星就会爆炸。
快马飞驰而来的乃是一个年轻的奋威都尉,但是军服和禁卫军的红色制服并不相同,而是金色镶红边的制服,还有高高的熊皮帽子,这是皇家御林军的制服。即使在同样军衔的情况下,御林军的军官也要比禁卫军高上半级,所以城门附近的禁卫军都归属他来指挥。
杨夙枫从哨所里面朝那个奋威都尉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奋威都尉没想到这里还有一位海军少将的存在,先是一愣,不过随之而来的就是掩盖不住地鄙视,最后才爱理不理的说道:“刚才有个刺客行刺军务部侍郎上官林将军,上官林将军不幸身负重伤。九门提督杨将军传下命令,务必将刺客捉拿在城里面。”
杨夙枫想了好久也想不起有关上官林的资料,报纸上基本看不到他的名字,兴许只是一个吃闲饭的将军而已。在帝国军务部,这样的将军太多了。那刺客前来刺杀他,大概只是因为私人恩怨而已。
果然,不到片刻,一队人马就冲到城门附近。他们都身穿黑色紧身衣,顺着城门边悄悄的摸索过来,动作迅捷而利索,显然武功都不弱,他们手中的武器各异,不少人的兵器上还带着鲜血。
在他们冲到城门边的二十丈开阔地的时候,明斯克步枪的枪声划破了夜空,三十多支明斯克步枪一齐射击,子弹很快就笼罩了那一小群人马。然而,硝烟散尽,却似乎没有取得像样的效果,十三四个敌人里面只有两个人中弹受伤,其余人毫发无损,依然飞快的冲过开阔地,往城门直冲而来。
城墙上的禁卫军士兵开始射击,诺福克步枪的更加沉闷的枪声响起来,同时夹杂着帕尔马长弓的弓弦脱手的声音,划破了夜空的宁静,空气中顿时充满了刺鼻的火药味。
杨夙枫从射击孔看出去,看到有三个敌人被诺福克步枪射中,另外还有五个敌人被帕尔马长弓射中。中枪的人还在踉踉跄跄的往前跑,可是被帕尔马长弓射中的人却当场就倒下了,近两尺长的雁翎箭狠狠的射进了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再也无法动弹。诺福克步枪的中远距离杀伤力和帕尔马长弓相比,无疑是远远的落在了后面。
杨夙枫木然的看着,面无表情。
剩下的三个黑衣人显然武功非常不错,很快就贴近了城门。这时候,那个御林军都尉挥挥手,早已严阵以待的一百多个禁卫军士兵立刻蜂拥着冲了上去,将他们包围起来。
血雨翻飞,惨叫声连连。
马蹄声再次响起,增援的禁卫军士兵赶到。
人多势众,人员密集,明斯克步枪手和诺福克步枪手都投鼠忌器,停止了射击,放下了手中的长枪,惟有帕尔马长弓手还在严阵以待。
杨夙枫朝身边的禁卫军士兵扬扬手,让他将明斯克步枪递给自己,轻轻地掂量了一下,点点头,又摇摇头,出神片刻,然后将步枪递给那个莫名其妙的士兵。他心中默默地叹了一口气,这的确不是什么理想的武器,连最古老的杉木弓都不如。不过,训练一名步枪手要比训练一名弓箭手容易多了。从这一点上,他似乎又看到了一点点未来的曙光。
在众多禁卫军士兵的围攻之下,那三个黑衣人依然不落下风,那个来自御林军的奋威都尉又气又恼,脸色发青,可是却又深知这三个人的武功很好,就算人再多也是白搭。一瞬间,双方倒是在僵持了,不断地有禁卫军士兵受伤倒地,伤口都流出黑色的血,挣扎一会儿就断气了,显然那些黑衣人的兵器都淬有剧毒。旁边的人虽然焦急无比,可是却拥挤不上,只能在旁边干吆喝。
杨夙枫也是越看越恼,只觉得心里有一股气不断冒起,越积越盛。他看看四周,拿过一名士兵的装好弹**的诺福克步枪,几乎是出于本能的瞄准其中一个黑衣人,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一声沉闷的枪响过后,硝烟升腾,那个黑衣人的身子明显的趔趄了一下,手中的柳叶刀把握不住掉地,随即就被趁机砍杀上来的禁卫军砍成肉酱。
哨所里的人都惊讶的看着杨夙枫,许多人都流露出惊讶而钦佩的神色,杨夙枫却是丝毫未觉,开枪似乎已经成了他的本能,根本不需要瞄准。他面无表情的将诺福克步枪递给那个愣愣然的士兵,低沉的说道:“装弹。”那个果毅校尉乖巧的接过步枪,仔细地将弹**装好,重新恭敬地递回给杨夙枫。杨夙枫看了一下战场,手起枪落,另外一个黑衣人脸上顿时炸开了花,一头栽倒在地上。
“好枪法!”一个尖锐的喝彩声远远的传来,杨夙枫却不知道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