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决赛结束,一个叫剑无名的剑士得胜,得到一千枚黄金,并且当上了红旗军的一个队长。
轮到我的军团和红魔军团比剑,台下的观众喧哗的声音更大了,他们今天来就是为了观看这场比赛。
红魔军团的五名战士走到比剑台下面一侧,清一色的红色铠甲,都露出傲慢之色。
我轻蔑一笑,大手一挥,背后十个披着黑色斗篷的战士揭开斗篷,露出银光闪闪的银色铠甲,立时把红魔军团的战士的铠甲比了下去。
那些官员看着我的战士的铠甲都惊呆了,这是他们见过最好的铠甲,而且一下子出现了十件。
我手一指,那五个选好的战士走过去,站在红魔战士对面,两方相持起来,红魔战士的气焰立时消失了,我的战士的气焰飞升,使得红魔战士暗了下去。
惊雷的眼睛已经睁得圆了,只从装备上就能看出这场比剑的胜负,他只好企盼奇迹发生,可以让他赢一场了。
第一场比剑开始,我的战士在十五剑之内打倒那个红魔战士。两个战士双剑交接的时候,他们身上都浮出HP数值,我的战士HP-8到10,洪魔战士HP-20到55。因为我的战士装备太好了,超出红魔战士不下一个档次。双剑振荡产生的伤害力比对方高出五倍之多。
第二场比剑开始,上场的是泰山,他在六剑之内打倒对方,引来观众一阵阵热情的高呼。
第三场比剑开始,我的战士来了信心,接了七剑之后,用腿将红魔战士踢到台下,光荣获胜。
第四场比剑开始,我的战士十五剑败敌,并且摔倒对方十三次。
第五场比剑开始,上场的是大翔,他几乎没有出剑,踢了对方二十八脚,将对过击晕获胜。
于是在人群的掌声中,我方五比零大获全胜。
我得意的看了惊雷一眼,惊雷满脸汗水,受到极大的打击,那五个红魔战士是红魔军团最强的,居然这么轻松被我的战士打败,他身子有些颤抖了。
突然他牙齿一咬,不但不服输,反而向军长提出请求,要跟我一对一较量。
真实食古不化!我看了看惊艳,她俏脸上露出对惊雷失去信心的表情,于是我盎然站起来,接受惊雷的挑战。
我取下身上的斗篷,露出一身“银色软甲”,这是我在地下室中找到最好的一件盔甲,穿上去几乎感觉不到重量。样式还不错,尽现男子雄风。
防御+30,魔法防御+8,属性极好,比铁皮凯军强多了。
我和惊雷走上比剑台,惊雷取出他的大剑,那是他引以为荣的大剑。
我从腰间抽出“盘蛇剑”,这是地下室中最好的一把剑,攻击+30!而且重量只有一公斤,几乎不用力气就能拿起来。
我唰唰舞动几次,露出自豪的表情。
惊雷看到盘蛇剑剑身窄细,以为我要要以敏捷取胜。
没想到我大喝一声抬起盘蛇剑来了一个横向劈砍。
这分明是用力量定输赢,惊雷心中大喜,以为我到底是初出茅庐,缺乏临阵经验,居然跟他对力量来了,他曾经空手掐死一头熊,一直对他的力量很有信心,所以挥剑和我的盘蛇剑对撞起来。
他岂能知道我拥有恐龙的力量,我那盘蛇剑看似轻盈,其实在我手中发出的力量比一座山扔出去还强,世界上除了恐龙,没有生物可以比过我的力量,鲸鱼也不行!
“啊!”惊雷惨叫一声,虎口碰出鲜血,手中的大剑飞到天空,消失不见了。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剑被震飞到十五公里以外的荒野里,掉下来后断成了两截。
惊雷用恐惧的目光看着我,在他眼中,我立时变得更加神秘,高深莫测,像是坠入凡间的神。
我扬起头颅,朗然说道:“你和我差距太远,不用再比了,认输吧。”
惊雷不相信被打败的事实,朝我扑来,想用肩膀撞我。
我冷哼一声道:“给你下台的面子你不要,看来我必须彻底打败你,让你知道本大人不是好欺负的!”我一脚踢出,惊雷“哇”的一声飞到十几米高空,还好我那一脚只使出五十分之一的力量,惊雷落到地上不动了,只是晕了过去。
群众立时狂野的欢呼起来,我的神力惊讶了在场所有观众,有几位从别的帝国赶来的人看到我和惊雷的比试之后,纷纷打听我的来路,当听到我是红旗军团长的时候,意识到有我在,红旗军至少要强大一百年了。他们觉得我不但实力超群,还具有激发他人斗志的本领,是千年难得一个的好将领。
这日过后,我的威名竟然传到周边帝国,还引起不小轰动。以前别的帝国只知道实力强大的黑旗军和白旗军,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他们知道了红旗军。
因为我打败了帝国第一剑士惊雷,所以“红旗军第一战士”的称号便被我得到,我成了红旗军有史以来声望最高,实力最强大的一个战士,声名从宏城传到红旗军各个城市,也传到七色军团当中,引起极大的波动。
趁着这个机会,我走到军长面前朗然说道:“军长,我有一个请求,请军长答应。”
军长被的实力震惊,能得到我这样旷世奇才他感到极其兴奋,高兴的说道:“你有什么请求,快说出来,我一定答应你。”
我说道:“请将琴莞儿许配给我,我太爱她了!”
我的声音很大,台下的群众都听到了,转瞬传遍人群,群众齐声高喊:“赐婚!赐婚!赐婚!”
军长本来就想答应,听到那么多人支持,为了表示他对我的喜爱,立时爽快道:“好!我的宝贝女儿今后的幸福就交给你了!你以后要好好待她!”
“谢军长!”我欢声道。
琴莞儿开心得心花怒放,不顾一切扑入我的怀里,抬起纤足吻住我的唇。台下响起一片欢呼。
惊艳像是吃了醋,跑到我身边,抓住我的手臂,扬起俏脸,一双会说话的眼睛闪着光。
我呵呵一笑,低头吻住她的蜜唇,跟着将两女揽入怀中,哈哈大笑。
台下见我英雄得两娇妻,立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表示对我的支持。
因为打败了惊雷,我很高兴,所以心头一热,决定结婚。这么一闹,看来我要同时取两个娇妻了。
一个星期后,惊艳和琴莞儿被几千个老百姓抬着马车,送到我新的别院里,正式成为我的娇妻子。
我舒适的度过一个蜜月,在这一个月的蜜月中,两位娇妻更加美丽了,后来我才知道,因为我学会“金枪不倒”这秘笈,几乎达到长生不老,和我欢好过的女子,受到我的激情也可以获益,变得年轻美丽,如果经常获益也能长生不老。
一个月后,军长招我到城堡,看我容光焕发,满意的点点头,寒暄一阵之后,告诉我白旗军将在九月一日举行“建军大庆”,叫我前往白旗军祝贺。
我欣然答应,近日整天跟娇妻嬉闹,乐不思蜀,差点忘了我的大志。心想终于有机会走出红旗军,看看别的军团的情形了。
军长说道:“你可以带五十个战士陪同你,带多了他们会怀疑,带少了又不能保证安全,五十个正好。”
我笑了笑说道:“军长您不用为我的安全担心,我这次去准备不带随从,只身一人以表示我们红旗军的诚意。”
军长身躯一颤,被我的大胆举动震撼了,看我一脸坚定,他立时来了信心,毕竟我太有实力了,他开始觉得我什么都可以办到。用力拍在我肩膀上说道:“好!我答应你!你真是上天赐给我的将领,有你在我可以高枕无忧了!”
我和军长一起朗爽的笑起来,军长只有琴莞儿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我成了他的女婿,也就成了下一任红旗军军长。所以军长和我的关系像是一家人一样好。
于是我告别了两位娇妻,告别了泰山和大翔,在七千位百姓的欢送下,骑着琴莞儿的“白玉马”往白旗军领土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