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说着就抬起头,看向那个所谓的乌孙小王,他的眼怔,差点吓了一跳。
映入他眼中的是一个他从没见过的夷狄,这夷人很年轻,穿着一身华贵的丝绸外衣,头上戴着一顶羊皮毡帽,皮肤非常白,鼻子有如鹰钩一般上扬,一双眼睛湛蓝湛蓝的,非常好看。
华鹰觉得,这个人不能杀,得把他带回去送到长安,作为新鲜发现献给天子。
“乖乖的跟我们合作!”华鹰的眼睛猛的闪出一丝凌厉的杀机,盯着这个奇怪的人,他的左手挥了挥,他的部下很快便交替而入,将这个大帐控制了起来。
说来也奇怪,似这样一个似乎有些身份的贵族的大帐周围与帐内,竟然缺乏足够的警卫,除了方才死掉的那两个卫士外,整个帐中再无其他卫士。
“别找了!”那个乌孙小王平静的道:“我这帐中再无他人!”
他说:“你们是什么人?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华鹰一楞:“你不是匈奴人?”
“当然!”乌孙小王笑着道:“请允许我先自我介绍一下,在下乌孙国小王子忽雷靡,我父猎娇靡,不知你们听说过没?”
“没有!”华鹰走到他面前,把匕首顶在他脖子上,警告道:“别跟我玩花样!”
“我不和你们玩花样……”忽雷靡说:“乌孙人从来不撒谎!”他用手推开华鹰的匕首,笑着说:“别这么看我,其实我们或许还算的上盟友!”
“盟友?”华鹰把匕首手到怀中,却令其余人继续把弩对准忽雷靡看着他笑道:“怎么说?”
“请跟我来!”忽雷靡转过身子,慢慢的朝着里面走去。
华鹰连忙跟上,将匕首再次架住他喉咙,警告说:“别玩花样!你玩不起,有什么事情。就在这里说吧!”
“好!”忽雷靡看了看华鹰,他最终屈服道:“我知道,你们可能就是所谓的汉国人!”
他回过头来,看着华鹰赞道:“你的匈奴话,讲的还不是很好,我真怀疑,你们是怎么跑进来的!”
“这个你不用管!”华鹰把他按在地上。冷笑道。
“我也不想管!”忽雷靡坐在地上,看着华鹰,他那双湛蓝色地眼睛,闪烁着炙热的火光:“现在,我只知道,你们跟我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击败匈奴人,至少令他们吃一次亏!”
华鹰的眼睛猛的暴涨出精光,他眼中酝酿着无穷的杀机,他开始怀疑这家伙在麻痹他。以拖延时间。
“别这么看着我!”忽雷靡笑着说,他的手指了指架在他脖子上地匕首:“你随时可以杀了我,但是,在杀我之前,我想告诉你们,其实乌孙与汉国或许真有共同的敌人!”
“那就是匈奴!”忽雷靡的嘴角扬起一个漂亮的弧线。
他的眼睛猛的看向华鹰。眼中燃烧着沸腾的热血,他的胸膛猛的一挺,道:“我父王猎娇靡,乃是大草原上一等一的王者,我国乌孙拥有控之士数万之多,雄霸一方!”
“然而,大草原上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霸主。就如同天空上不可能拥有两个太阳一般,这些年来我国备受匈奴欺压,乌孙人正在寻觅机会等待将匈奴从霸主地位置上赶下去。再将他们施与我们的百倍还与他们!”忽雷靡的话,说的真诚无比。令华鹰心中竟生起一股同情之心,大汉国与乌孙何尝不是一样饱受匈奴人的威迫?
这样子看来,两国还真是盟友!只是。华鹰怀疑这家伙说的,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不管他说地是真是假,试探一下就知道了。
于是华鹰把匕首收起来,他笑着道:“既然是盟友,那么大汉国自是欢迎之至,不过……乌孙小王,您得拿出点什么东西证明一下你的话……这样吧,您把我们带到匈奴人的粮草囤积地去,让我们一把火把它烧了!”
“我不能!”忽雷靡摇了摇头道:“此事我若参与其中,那么一旦被发现,匈奴人必会入侵我国,所以你们即使杀了我,我也不能带你们去!”
“那还谈什么盟友?”华鹰翻脸比翻书还快,他的匕首闪电般再次架到忽雷靡的脖子上,这一次锋利的匕首紧贴着忽雷靡的喉结。
“别这么冲动!”忽雷靡笑着道:“我虽然不能带你们去,但我可以告诉你们,它在那里!”
“说!”华鹰把匕首再次贴近一点儿,威胁道。
“你们从我这里出发,一直向左走,看到有一排***地地方,那里就是了!”忽雷靡说:“不过,我很怀疑你们能不能接近那里,要知道那个地方可不一般,跟左贤王的大帐
步之距!”
“这个你就不用管了!”华鹰冷笑道。
“你们两个,留在这里!”华鹰扬了扬手,把两个手下叫过来,命他们留下:“其余人,跟我走,假如半个时辰内我回不来,那就杀了他,把他的头颅带回沮阳!”
“诺!”……
陈参是一个很机灵地年轻人,当年匈奴骑兵渗透到上郡时,他的那个小村子只有他一个少年侥幸偷地生机,靠着躲在池塘中避开一劫。
也是那一年,他在池塘的草丛中潜伏着,亲眼听到了自己的家中传来地惨叫声与房屋的倒塌后发生的轰鸣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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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在梦里面他总会不由自主的梦见自己窝在泥水与水草形成的泥洼之中,颤抖的,懦弱的躲藏的那一幕。
对于一个大汉国人来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更何况毁家之仇!
所以,自从进入羽林卫的那一天起,自从他学到人生的第一堂课,认识了蛮夷与华夏只能有一个站着的那一天起,国仇家恨便缠绕在他脑海中,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维。
他发誓,不把匈奴人彻底的杀干净,他就绝不放弃!
现在,陈参与他的伙伴,一同穿梭在匈奴人的营地空隙之中。
他们的身手非常灵活,他们中有三个人接受过专门的潜伏训练,所以,一般就是他们三个探路,等到确认没有危险后,其余人才迅速跟上。
“就是那里!”当他们绕过又一个营帐群后,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了眼前,陈参添了添嘴唇,他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阿大,阿四,跟我上!”
陈参挥了挥手,很快便有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跟了上去,其余人则熟练的躲藏进各个角落中,在黑暗中把连弩张开,为陈参三人做掩护。
“有八个守卫!”陈参与他的两个伙伴匍匐到那个黑影面前,借着微弱的火光,他们发现,这里确实是匈奴人囤积粮草的地方,好家伙!这里至少囤积了几十万石粮食与干草,只可惜,守卫同样很多,仅在这么一个方向,就有八个人在不停的巡逻,而其余地方的守卫则更多!
“去把他们叫来!”陈参对一个伙伴道“我们赌一把!”
“诺!”那个人悄悄的慢慢的向后面爬去,很快就将其他人带了过来。
“有八个人!”陈参对众人说:“我们不可能在不惊动他们的情况下,就走过去,所以我们赌一把吧!”
陈参说:“阿大,阿四,你们两个留在这里,其他人跟我上,把连弩拿出来,必要时刻就给我射!”
众人点点头。然后,陈参便带着七个手下悄悄的继续前进,在黑暗中他们口中衔着匕首,手里拿着随时可以攻击敌人的连弩,一点一点的挪动。
那些匈奴人的身影越来越近了,陈参等人的心脏的跳动越来越快,他们之前虽然也受过这样的潜入训练,但那到底只是训练,与真刀实枪的战斗差太远了。
当一个匈奴人走到陈参潜伏的角落附近时,他猛的站起身来,将连弩别在腰中,左手迅速捂住了那人的嘴巴,同时右手闪电般从口中取出匕首,用力的狠狠的割破了这匈奴人的喉咙。
在黑暗中,这个匈奴人用力的挣扎着,鲜血喷涌而出,将陈参的身子打湿,良久他才停止了挣扎。
与此同时,其他伙伴也迅速的开始瞄准了目标行动,八个匈奴人都缺乏足够的警戒,被果断的解决了。
“走!”陈参把尸体拖进黑暗中,朝他的人挥了挥手,然后他从怀里拿出了一个皮囊制成的酒壶,走进了干草堆之中。
半刻钟之后,熊熊燃烧起来的大火,冲破了黑暗,将大半片天空照亮……
华鹰等人刚走到半路,骤然见到那冲天而起的火光,他摇了摇头,想不到这头汤被别人喝走了,也不知这喝走的人是哪一路的。
周围营帐中的匈奴人,也被火光惊醒,他们在长官的指挥下,慌手慌脚的爬起来,尖叫着想要去救火,可惜,最近的一条河流还在三十里外。
华鹰耸了耸肩膀,他知道,这次匈奴人的粮草完蛋了!
“我们回去!”华鹰一挥手,就带着他的人在慌乱的匈奴人中间穿过,他还有客人需要送回长安,直觉告诉华鹰,把那个乌孙小王带回去的功劳,很可能远比烧掉匈奴人的粮草大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