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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良缘
作者:如小果
文案
温锦言生来缺乏三样东西:童心、耐心和爱心。
遇到视觉障碍者阮清歌和她的儿子阮承光后,他每天必做这些事:
一,陪阮承光堆积木玩飞机看奥特曼。
二,回答阮承光的十万个为什么,以及,忍受阮清歌对自己的各种“无视”。
三,和阮清歌做满满的爱。(*^__^*)
一句话简介:我看不见,但是我还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孩子的爸爸~~
看文指南:
1.女主是盲人设计师,慢吞吞小蜗牛;男主急性子,狂犬病间歇发作
2.这是个女主成功把低情商老板兼毒舌老师调|教成忠犬老公的温馨故事,附有萌萌的小包子一枚~~
3.本文涉及到刺绣和服装设计,如果有错误,欢迎指出~~
☆、第1章 希望之光
12月24号。
平安夜。
天特别的冷,雪堆了一层又一层,肆虐地冻结着大地,世界呈现出一片无力的苍白。
呲呲——
高压锅的限压阀被蒸汽顶了起来,发出的响声在沉寂的小屋回荡着,无比刺耳。
“妈,把孩子丢在福利院门口吧。”阮清歌虚弱地靠在枕头上,声音冰冷得就像窗外的漫天大雪。
阮蓉“啊啊”地叫着,让女儿冷静点,别做傻事。
襁褓中的婴儿似乎感知到自己即将被抛弃的命运,哇哇地哭了起来。
阮清歌听的越发的心烦,正要捂住耳朵,阮蓉抓住她的手,在她的手心写字:“舍得吗?”见女儿沉默不语,阮蓉无奈地叹了口气,又写:“孩子饿了。”
“那就饿死他算了!”阮清歌突然发火,大声嚷道,“妈,你快点把他扔掉。要不然我,我就掐死他!”她伸出手,摸索着身边的婴儿。
阮蓉抢在她之前,把孩子抱在怀中,发出责备的“啊啊”声。
周围的空气仿佛渗了胶,一点一点地凝固起来,沉重得母女俩都快喘不上气来。
许久过后,阮清歌捂住脸,哽咽道:“明明只和他发生过关系,为什么孩子不是他的?难道那晚的那个男人真的不是他?妈,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养这个孩子?”泪水顺着她的指缝流了出来,颗颗晶莹,滴滴绝望……
一阵寒风刮来,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落。
“妈,你回来!”阮清歌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被横在雪地上的一块木桩绊倒,重重地摔倒在地。她顾不得全身的疼痛,爬了起来,无助地在黑暗中张望着,心急如焚地叫道:“妈!妈!你快回来!不要送走!”
雪花簌簌地落到她的头上、她的肩上,化成雪水,带着刺骨的寒意往身体里渗去。她怨,她恨,可她终究还是狠不下心。这个孩子陪了她九个月,又经历了地狱般的轮回才生了下来,早已成为她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就算不是他的儿子,也是她阮清歌的孩子。
清亮的啼哭声在耳边响起,犹如天籁。“妈,把孩子给我。”阮清歌伸出双臂,小心翼翼地接到自己怀中,声泪俱下,“小宝贝,对不起,妈妈再也不会不要你了。”
在阮蓉的帮扶下,阮清歌回到屋里,解开哺乳扣。许是饿坏了,小家伙一闻到奶香,就拼命地吮吸上去。红红的腮帮子瘪了下去,鼓起来还没两秒,又瘪了下去。
“慢点、慢点。”阮清歌轻轻地拍着他的背,脸上洋溢着初为人母的幸福与喜悦。
“妈,我给孩子想好了名字,就叫承光。”阮清歌用食指摩挲着他皱巴巴的小脸,开心地念叨着,“承光,阮承光,你好。”
在这漆黑幽暗的世界里,承光承载着希望的光芒,鼓励她要勇敢坚强地活下去。
**
七年后。
“阮、承、光。”
“嘘——”阮承光蹲在槐树下,眼睛差点贴到了地面,全神贯注地研究着那群浩浩荡荡往北迁徙的蚂蚁。
“阮!承!光!”一只手伸过去,揪住了他的耳朵。
“啊,疼疼疼!谁呀?”阮承光小嘴撅得老高,扭过头,见到了班主任。他立即换上一张天真可爱的笑脸,明知故问:“杜老师,怎么呢?”
“现在是体育活动课,你怎么躲到这里?”杜老师指着在操场中央玩耍的学生,缓了缓语气,问,“承光,你怎么不和他们一起玩?”
阮承光很是帅气地用嘴吹了吹刘海,一脸嫌弃道:“老鹰抓小鸡是小孩子玩的游戏,我才不想玩。”
杜老师满头黑线,心想,难道你不是小孩子吗?她拽着他的后衣领,跟拎小鸡似的把他拎了过去,让他当一只光荣的“母鸡”。
下课铃声一响,阮承光背上印有奥特曼图案的蓝色书包,甩开小短腿,飞快地冲出了校门。
“清歌,我来啦!”
阮清歌坐在校外的石凳上,听见儿子朝气十足的声音,唇边泛起了浅笑。一旁棕色的拉布拉多犬看到小主人,对着他摇头摆尾,十分热情。
“怎么流了这么多汗?”阮清歌摸着他的脸,问道。
阮承光努了努嘴,“刚刚被杜老师抓去当母鸡了。为了保护我的小伙伴们,可把我累坏了。”他牵起阮清歌的左手,在回家的路上,开始十万个为什么,“清歌,为什么蚂蚁们要搬家?”
阮清歌回道:“可能要下雨了吧。”
“为什么下雨就要搬家?”
阮清歌又回:“因为害怕被淹死。”
阮承光额头上仿佛顶着一个巨大的问号,“难道蚂蚁不会游泳吗?”
“因为……它没有手呀。”阮清歌抿着唇,忍住了笑意。
“哦——”阮承光恍然大悟,拽下老师刚发的红领巾,脑门上又是一个问号,“为什么红领巾是红色的?”
阮清歌愣了下,迟疑地说:“因为被烈士的鲜血染红了。”
“烈士是什么?”
阮清歌想了想,用尽可能浅显的语言解释给儿子听:“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坏蛋想要占领我们的家园,勇敢的烈士牺牲自己的生命把坏蛋赶了出去。”
阮承光再次哦了一声,“清歌你真棒!”他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背诵着刚刚学会的一首儿歌:“小兔小兔轻轻跳,小狗小狗慢慢跑。要是踩疼了小草,我就不跟你们好。”
“承光也很棒哦!”阮清歌唇边再次泛起笑来。
得到妈妈的表扬,阮承光得瑟地挥舞着手中的红领巾。一个不小心,红领巾被甩了出去,飘到马路上。他松开阮清歌的手,跑过去捡。
嘎吱——
急促的刹车声响起。一辆黑色的宝马车一个急刹,车轮胎在地面擦出了一米长的印痕。
阮清歌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门眼,把视线转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惊慌地叫道:“承光!”在拉布拉多犬的带路下,她焦急地赶了过去。
“妈妈,我没事。”阮承光忍着疼痛,爬了起来,心有余悸地环住了她的腰身。
司机摇下车窗,探出头,破口大骂:“走路没长眼睛吗?赶着投胎吗?”
阮清歌连忙把儿子藏在身后,不停地道歉。
“眼睛瞎了吗?真是晦气!”司机还在喋喋不休地叫骂,被坐在后车座的男人制止了。
宁南星打开车门,向那对母子走去。
那个母亲出乎意料的年轻,穿着一身黑色的职业套裙,清丽素净的脸上浮现出隐隐的不安。而那个小孩在见到他的那刻,窜了出来,像是老鹰抓小鸡里的母鸡,张开双臂,挡在母亲面前,警惕地望着他。
“小朋友,你的手——”宁南星掏出口袋里的手帕,按在他出血的手腕上,柔声道,“叔叔去药店买药,你等着。”
阮清歌蹙起了眉头,急促地问道:“承光,你的手受伤了吗?”
宁南星讶异地看着她,这才发现她的眼睛黯淡无神,空茫而无焦聚。
原来是盲人啊……
阮清歌侧过脸,眼睛越过他的肩头,茫然地望向前方不知名的某一点,带着某种让人心酸的执拗,说:“我是视觉障碍者。这位先生,麻烦你告诉我承光伤的重不重。”
“一点擦伤。请稍等。”宁南星快步朝附近的药店走去。没多久,又回来了。他先用酒精清洗阮承光的伤口,细细消毒后,往创面涂了些红药水。
阮承光咬着牙,一声不吭。他不是不疼,只是一旦喊疼,妈妈因为看不见,会更加的担心。“叔叔,谢谢你。”阮承光颇有礼貌地道谢。
宁南星捡起路面上的红领巾,放到阮承光手中,微微笑道:“脏了。回去洗下。”
不想,阮承光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能洗。红领巾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洗了就变成白领巾了。”
宁南星被他的童真逗乐了,摸着他的头,轻声软语地问:“小朋友,你知道烈士是什么吗?”
“我知道。清歌告诉我,很久很久以前,在外婆还没出生前,有几个怪兽想要占领地球。烈士就是奥特曼,牺牲自己的性命把怪兽赶了出去。”说话间,阮承光那对乌黑的眸子映着外头的日光,清澈而明亮。
阮清歌大囧,她什么时候这么说的?
“哈哈——”宁南星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正要继续闲聊时,从车里传出了低沉醇厚的嗓音。
“宁南星,别再浪费我的时间。上车!”那人的语气极为的凉淡,听的出,他的耐心已经用光了。
阮清歌这才意识到,除了司机外,车里还有一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