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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活水(之一)
    我在新浪开了个博客,并不是为了追赶时髦,倒有点像是给自家憋闷的屋子加开一扇飘窗,为的是房间更敞亮,更通透,也更舒适。一位大名家在电视节目中振振有词地咋唬过:“这年月,在互联网上,陆续出现了一些全新的表达工具和表现方式,人类与大千世界有了全息的联络途径,博客就是我们与他人以及外部空间互相沟通的孔道。我认为,在新世纪,不写博客的人,应等同于古人,不算现代人。”瞧,大名家就是大名家,一张嘴就能够吐出宏言谠论,本草根不服不行!他拥有话语霸权,把个人想法说得斩钉截铁,不留任何回旋的余地,这就是本事。我猜想,他所说的“古人”,差不多与“死人”同义,他的话也确实能气死不少患有“网盲症”的大活人。有几位网络上的“拍砖英雄”公开叫板,要找这位大名家单练单挑,要废了他那对招子,要封了他那张嘴巴,免得他东瞅瞅西瞄瞄,到处呱呱聒噪。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叫板的人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文化界当红的高手和过气的名流。网络上若一日风平浪静,则举座(所有坐在电脑跟前的人)不欢,“水能载舟,也能煮粥”,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位大名家对这锅海鲜粥的味道非常满意。他的总结性发言是:“我讲点过头话,是为了起死润枯,完全脱离网络而生存的人,闭目塞听,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小国寡民没什么不同,生活在伟大的时代,我为他们执意把自己做小做弱而深感悲哀!”这个时代确实不同已往,关键的是大家的策略有变,彼此瞪着眼睛瞧着的,不是有多少人赞同自己,而是有多少人反对自己,反对自己甚至辱骂自己的人越多,大家就对你越刮目相看。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这规律简明得就像美国的核按钮总是掌控在美国总统手中一样。新世纪就是新世纪,只有敢走和会走极端的人才能快速成名,快速获利,而不偏不倚、不亢不卑、不夷不惠的中庸路线已难以瓜分到足量的人气指数和市场份额。
    80后,谁会心甘情愿做“古人”?怎么着也得挨擦“现代人”的衣香鬓影。我在新浪网站注册的这个博客,名叫“费浪的BLOG”,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这通常是大名家的风范,我有意僭越它,草根僭越名家,也算是网络上的快意恩仇。我更新博客,不勤不惰,还算有规律,大约每星期一次,这个频率,用K佬的原版录音去形容,就是“五十岁的男人做爱,每周一歌,不宜过劳”。这小子够损的,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通过博客,我结识了一些新朋友,K佬就是其中突出的例子。我打开笔记本电脑,从收藏夹进入“费浪的博客”,输入一个九位数的密码,敲击“登录”,界面上就一应俱全地显示出来。有不少新的评论和留言,有人问我《青春赌台》一书还能在哪儿买到,我教他去孔夫子旧书网、当当网和卓越网试试,这部长篇是几年前出版的,被盗版弄残了,出版社就没有再版过。某位有心人给我粗略计算了一下,光盗版一项,我就白白损失了四五十万元。我真傻眼了,可又不能东施效颦,仿效某位大名家发表《反盗版宣言》,我吞口唾沫,算是默忍了,也算是默认了。别人阿Q还骂一声“妈妈的”,我什么都懒得骂,因为骂了也无济于事。我听到过一个笑话,彩民某某某买彩票买得倾家荡产了,变成疯子,满街乱跑,他口里不停地喊“我中了”。在吴敬梓的长篇《儒林外史》中,范进熬到五十多岁才中了举人,一时乐得发了失心疯,端赖他岳父胡屠夫一记耳光将他打醒回来。现在是文明社会,朗朗乾坤,谁也不能随便打人,这疯子就一直这么疯着。有时他也显得很沉静,很正常,会煞有介事地问路人,“你上个星期买彩票了吗?”路人莫名其妙,出于礼貌摇了摇头,他立刻大拇指冲下,说一句“那你倒霉,损失了五百万”,这话能让对方愣怔片刻,回不来元神。既然不知道有多少人每周都会损失掉虚拟的五百万,我损失掉虚拟的四五十万又算得了什么?真该痛心疾首的是别人美国佬比尔-盖茨,因为十分密集的盗版,微软在全球范围内究竟损失了多少真金白银?谁有本事算得清?所以我要是为虚拟的损失难过,我就是彻头彻尾的SB。
    纸条箱显示,里面有三张纸条,多乎哉,不多也。我打开纸条箱,这玩艺儿名目好,功能也不错,能藏得住“悄悄话”,不让别人瞧见,我就不知网站编辑在后台能不能偷窥它们。前面两个纸条无关紧要,第三个纸条赫然入目,竟是一位女士的留言:“费浪,你好!我真名叫东方晴,网名叫雨点儿。我是你正宗的师妹,比你晚一届,在北大学的是法律,也是你忠实的读者。你在大学时期出版的长篇《青春赌台》、《爱谁谁》以及后来的作品,我都读过,我感觉你是一位颇具特质的作家,能号准当代青年人的情感脉搏。我非常欣赏你的才华!同时,我也非常赞赏你无拘无束的写法!你在北京,我在枫城,简直如隔天涯。有些缘分是天意,有些缘分属人为,若是后者,总得有一个人先行迈出革命性的第一步,那我今天主动出击,大胆(绝对不是怯生生)撞线,你不会笑我荒唐吧?哦,当年,你拿过校际径赛冠军,我也拿过校际游泳冠军,呵呵,这绝对不是吹牛。有空到南方来走走,一起喝喝咖啡,聊聊天,如何?指不定哪天我会飞到北京来,请你陪我再去登一次长城或爬一次香山,这份薄面你可一定要给师妹哦!”她在纸条中留下了她的MSN地址和她的手机号。
    直觉告诉我,这位“雨点儿”绝对不是简简单单的雨点儿,她可不会不长眼睛,落哪儿算哪儿。她要么是一位到处溜达的玩家,要么就是一位很难邂逅的才女,我当然希望她是第二种类型,我对网恋和艳遇兴趣不大,也基本上不打算动用这方面库存有限的心思。平日,我很少去逛“美女博客”,就算踮着脚尖去逛了一圈,肯定会不动声色,既不留脚印,更不留言。网络上多的是狂蜂浪蝶,我并不是那种男人。我先不想多了,也不想远了,暂且循着东方晴在纸条箱中留下的“门牌号”去她的私人领地中看看再说,没准儿她有兰心而无蕙质,我就礼貌周全地回复她,以后见面也无妨,毕竟是校友,热情可能会打些折扣。说这话,我确实有点不好意思,“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孔子早就这么感叹过,但子羽那厮是何人?他是孔夫子的高足,性别为“男”。假如孔圣人也像清代大才子袁枚那样广收才女为弟子,我可以肯定,他绝对不会亏待自己的眼睛。男人在这方面彼此的差异性最小,无论他是圣人,还是“剩人”。所以我做足了心理准备,一旦东方晴容貌寝陋,我就会如实地告诉她,有时天涯比咫尺更安全,也更安心。这倒真是一句不掺半点水分的大实话。你也许误会我这样注重她的容貌气质纯属好色,其实这是审美的预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你千万别拿道德的戒尺来乱打我的手板心。
    东方晴的BLOG——“雨点儿的天空”——让我大开眼界。她的界面是自制的,一边是晴空,一边是雨脚,我猜,这界面准是隐含着刘禹锡《竹枝词》中“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的诗意。结合她的姓名去看,我对自己的理解相当有把握。及至读了她的博文,我就更有把握了。她建博的时间还不久,大约五个多月,里面的博文有十多篇,实际上分为两个爱情系列,女主人公全是用第三人称的“她”,没用第一人称的“我”。她把故事写得一波三折,九曲回肠,奔放处如野火流动,细密处如绣针起落。客观地评价,她的才情远非某些在文坛浪得虚名的女作家可以相比。打开她的相册,我就更加惊奇,那么靓丽活泼,完全是阳光型的女子。她在简介中注明自己属小凤(鸡),那她二十六岁。
    我不算典型意义上的登徒子,一般情况下,不会搭梯翻墙窥看邻家女子的花颜玉貌。但爱美的天性决定了我不可能对人间尤物无动于衷,冷若冰霜;诚实的天性也不会怂恿我撒谎能像鲁男子柳下惠那样坐怀不乱。眼下,我面对东方晴的相片,就不免心跳加速,血流加快。自从我与念奴娇离婚后,这半年以来,我还是头一回在内心对一位素昧平生的女子产生“静电反应”。
    我有QQ,也有MSN。这年月,许多人讲求的已不是狡兔三窟,如果只有三窟,那就不是狡兔,而是笨兔。有些网民掘有九窟十八穴,甚至更多的窟穴,网上能大量提供“石山土岭”,让网民掘出既隐蔽又安全的窑洞,不花一分钱。这可不像房地产商手中的房子,价格吓死人,许多人就算有金屋藏娇之心,也无金屋藏娇之力。当初,我只用QQ,有一次,K佬调侃我,说是“中国只有最后几个刚进城的农民还在使用QQ”,我一气之下,就注册了MSN。我估摸着,白领阶层,尤其是外企白领,知识阶层,更多的人群我不敢肯定,至少这两个阶层,有七成以上的人弃QQ而用MSN。他们认为QQ太土气,MSN则是国际化的交流工具,更牛气,更神气,更洋气,能提升自己的身份。
    我加了雨点儿的MSN,她正巧在线上,不到一分钟就联了机,我将一支鲜艳的电子玫瑰快递过去,先行自报家门。
    欢郎:雨点儿,你好!我是费浪。
    雨点儿:真的是你吗?费浪。
    欢郎:已看到你的留言,我才知道在南国还有一位美女师妹喜欢我的。
    雨点儿:心里美滋滋的吧,读者找上门来,作家有没有虚荣心满足的感觉?
    欢郎:我不过是一个自得其乐的写手,用我派前任掌门人王朔(现任掌门人是韩寒)当年的话说,只是个“码字工”。这年月,国内,在名片上堂而皇之印上“作家”二字的人,多半都拿固定工资,吃香喝辣,基本上不怎么写东西。
    雨点儿:那你不虚荣,就是光荣啦!
    欢郎:是啊,纳税光荣。
    雨点儿:你是正宗的北京人吗?
    欢郎:我出生在北京,是否正宗,还未经权威的质检部门检验过。
    雨点儿:单凭你嘴上的贫劲儿,就算正宗了!我是浙江绍兴人。
    欢郎:那是古越国会稽人啦,生于卧薪尝胆之地,长于报仇雪耻之乡,越东女子富有才情,也富有激情,“鉴湖女侠”秋瑾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雨点儿:她是的,我就差远了,简直无法望其项背。
    欢郎:我看了你的博客,直觉你也是那一类型的女子,只不过因为时代差异,你们的表现方式会迥然不同。
    雨点儿:谢谢你的夸奖!我都像一只小蚂蚁掉进大蜜罐子里啦,怎么爬得出来呢?
    欢郎:真巧,我能逮着你问一个问题。
    雨点儿:什么问题?
    欢郎:我正在着手写一部长篇,里面涉及到一个重要的道具,那就是桃木匕首。我看到古代笔记中提到过它,古越国从范蠡开始传下这个习俗,男子送女子桃木匕首,一是示爱,二是辟邪。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这个习俗?
    雨点儿:你在正确的时间,正确的地点,算是问着正确的对象了,我就有一把桃木匕首,是我外婆传给我的,与这把匕首相关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悲剧。
    欢郎:那你快说来听听。
    雨点儿:我得多喝点水,这故事能让人把口讲干。
    欢郎:很正常,说书人都喜欢摆谱。那把桃木匕首在你身边吗?有机会,我一定要见识见识。
    雨点儿:就在身边,我时常把玩,觉得它有一股神秘的巫气。
    欢郎:巫气?怎么说?
    雨点儿:外婆说它能辟邪,我看不能。
    欢郎:那你快讲故事,我都等不及了。
    雨点儿:好吧,我马上开讲,我敢肯定,这故事够师兄写一部精彩的。
    欢郎:我正有这样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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