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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冻木(之四)
    真正的仇恨,肯定不是指眦睚之怨和口角之争,而是指无辜的亲友惨遭杀害、女人被凌辱、男人被出卖,诸如此类。只有懦夫才会忍气吞声,才会健忘,才会用“冤怨相报何时了”这样的话来自欺欺人,但烈女子和伟丈夫决不会善罢甘休,尽管复仇之路充满千难万险,他们也会一直走到头。
    一个人对于功名利禄,或对于爱恨情仇,特别执著,究竟好不好?佛家认为不好,非唯不好,而且害处很大,“我执”和“他执”使人背离佛道,乖离人道,堕入魔道,沦入兽道,万劫而不复。
    伍子胥肯定是执著的,他啮襟发誓,要报血海深仇。布衣报复王侯,敢于这样想的人就不多,敢于这样去做的人更为罕见。臣服的状态本就是一种雌伏的状态,一种忍受欺压的状态,被王侯囚禁也就囚禁了,杀戮也就杀戮了,喊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使人沮丧,沮丧使人消沉,绝大多数仇恨都窝在心里,也烂在心里。人活着,爱的驱动力十分强劲,却并不守恒;恨的驱动力则不仅极其强劲,而且异常持久。伍子胥是一位顶天立地的男儿,只要能够报仇雪恨,他宁愿堕入魔道,沦入兽道,被打入十层地狱,他根本就不害怕所谓的“万劫不复”。伍子胥的执著显然是最高等量级的,报仇雪恨,已成为他心目中唯一的事业,敢向楚王叫板,敢与楚王较劲,这样智勇双全的布衣,谁敢小瞧他?万乘之君也该为之退避三舍。
    有时,执著是一个人必备的品质,也是最高品质,不可轻易加以否定。在伍子胥身上,仇恨是他的玄铁,执著是他的精钢,他要用玄铁和精钢铸造出一把锋利无比的宝剑,斫向仇敌的颈项,只要他瞅准了,就绝对不会斫空。
    不管将来能否扬眉吐气,眼下,伍子胥还有一大段颠沛流离的逃亡之路要走。
    伍子胥与芈胜衣衫蓝缕,破帽遮颜,赤着脚沿途乞讨,到了集市,摆个场子,伍子胥拿出功架,舞几路剑,运气好的话,他们能收一些铜钱,买到一堆吃食,两人便饱餐一顿,大快朵颐。更多的时候,他们是撞见什么吃什么,他们偷偷地刨挖过乡下的红薯,也曾摘果摸瓜,还到田沟里捉过小鱼。有一次,他们用木棍打死一条路边草丛里的菜花蛇,生火把它烤着吃了,两人吃得很香。芈胜对伍子胥说:
    “仲叔,真想不到烤蛇肉这么鲜!以前吃过那么多美味佳肴,都没这东西好吃!”
    “哈哈,饥不择食,饿鬼口中就没有不好吃的东西。”
    伍子胥遭遇这样的困境和苦况,他依然乐观。尽管全身晒得黢黑如炭,由于营养不良,面色泛青,脸颊也瘦得凹陷了,但他的双眼依然精光熠熠。
    到了吴国的溧水,伍子胥和芈胜饿得浑身无力了,看见溧水边有一位女子在捣丝,竹篮里有一盆米饭。伍子胥过去行了个礼,然后用疲乏无力的语气说:
    “夫人,能不能给我们一点饭吃,我们都快饿死了。”
    “两个大男人,干什么都能挣口饭吃,当乞丐,也别跑到这穷地方来啊!”在水边捣丝的那位女子扫了他们一眼,这两人虽然衣衫破烂,脏兮兮的,但并非凶形恶相。
    “我们两叔侄是从楚国逃荒来的,这两天粒米未进,请夫人行行好,有朝一日,我一定会重重地报答你今日的一饭之恩!”伍子胥急切地说。
    “一餐饭,能有多大的恩情?我不求你的报答。按礼数来讲,我是不应该给你们饭吃的,我与母亲相守,不愿出嫁,怎么适合送饭给男人吃呢?但你们饿成这副样子,我要是死守礼数,就跟恶人差不多了。来吧,你们把饭篮拿过去,只管吃。”
    伍子胥饿极了,但他的吃相很斯文,并没有狼吞虎咽,也没有风卷残云。他和芈胜还记得留下一碗饭给捣丝的女子。
    “你们还要走远路,把它吃完啊!”
    “吃饱了,吃饱了。今日之恩,我是一定会报的!”
    伍子胥和芈胜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吴国的都城姑苏。姑苏很繁华,人多,车多,市集上的店铺多,水果和食品多,吴国出香料,连市面上都飘荡着一股浓浓的香味。伍子胥见到一位卖洞箫的中年人漫步过来,他从竹杆上取下一支,试了一下音,觉得不错,便对卖箫的中年人说:
    “我没钱买你的箫,但我在这里吹奏几曲,就能给你钱,不知你意下如何?”
    “好啊,悉听尊便。”那人微微一笑。
    伍子胥便吹奏了一曲《弄晴》,箫声悠扬悦耳,把五月“杨梅天”雨后初晴,万物欣欣向荣的快意演绎得淋漓尽致。洞箫宜奏悲沉哀惋之曲,伍子胥却将一支欢歌奏得喜气洋洋,附近不少人都被箫声吸引,围拢来。伍子胥又奏了一曲他自度的《晚秋》,肃杀哀伤之意入耳惊心,落寞而凄伤,催人泪下。此曲终了,芈胜抱拳向众人行礼,口中念念有词:
    “仲叔和我乃是落魄的楚人,流浪到吴国京都,身上一文不名,请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芈胜这一路上学得溜溜的了,出口就是这套现成的话。大家听得尽兴,不少人都慷慨解囊,芈胜收到了不少铜钱,比以往任何一次都多。伍子胥为答谢众人,又吹奏了一曲《踏青》,也是较为明快欢乐的,大家听得如痴如醉。待众人恋恋不舍地散开后,伍子胥要付箫钱,那人连连摆手,他说:
    “这把箫,我送给你了。但我有一事不明,壮士绝非寻常人,佩带如此宝剑,吹奏洞箫神乎其技,却落魄不堪,必定有什么缘故吧?”
    “哈哈,好眼力!依我看,你也不是卖箫的。”
    “真人面前不打诳语,我是光公子门下的食客,相术上有些功夫,每日来市间巡游一趟,若遇奇人壮士,则请他去见光公子。”
    此人所说的光公子,伍子胥是知道的,是吴王的堂兄,喜欢招贤纳士,交游很广。他乐意由这人引见光公子。
    光公子阅人多矣,但像伍子胥这号壮士,他还是头一回见识。伍子胥身材高大,虎背熊腰,目光炯炯有神,声音宏亮如钟。光公子吩咐备办酒席,他询问伍子胥:
    “壮士是楚人,来到吴国,有何缘故?”
    “不瞒公子,我到吴国,实为报仇。”
    “哦,有意思,仇人在吴国何处?”
    “我的仇人在楚国。”
    “你这么说,我就不明白了,你的仇人既然在楚国,你应该在楚国报仇啊!”
    “公子有所不知,我的仇人绝非寻常人,他是当今楚国的君王。”伍子胥取下宝剑,放在面前的紫檀木几案上。
    光公子闻言大惊,他先是挺直身子,然后站了起来,向伍子胥行了一个敬礼。
    “莫非阁下就是楚国伍太傅的二公子?”
    “正是在下。”伍子胥也站起身,以手扪心,回了一个敬礼。
    “你父兄无辜受戮的惨事我已听说,楚王信任奸邪,滥杀忠良,天人共愤啊!”光公子回到几案前,重新坐下,他接着说,“你到吴国,是想请求吴王派兵攻打楚国吗?”
    “正是,楚王无道,楚国百姓人心离析,吴国此时进兵讨伐,必能一战成功。”
    “嗯,这样吧,我把你推荐给吴王,你去当面跟他说,就看你的话能不能说服他。”
    “好,敬谢公子!公子的恩德,容子胥日后报答!”伍子胥满脸欣慰之色,这第一道高坎,他终于跨过去了。
    伍子胥有了光公子的这座靠山,日子好过多了,光公子赠给他一顷良田,还有一栋房子。伍子胥闲时仍去集市上走动,几乎人人都认得了这个高个子,吹箫是他的绝活,剑术也是一流,但很多人都不知道他的名字。伍子胥在楚国时就以耕读为本,眼下有田可种,有安身之处可住,心下倒是安稳了。有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 ”,吴王僚听说伍子胥是文武全才,他立刻派人去召见伍子胥。自从受到光公子的赏识,伍子胥就一直谋求着晋见吴王的机会,但奇怪的是,光公子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几次都说“不用急”。报仇的人心里哪能不急呢?这回可好,吴王主动找上门来。
    吴王僚求贤若渴,但光公子一直告诉他国内能人不多,有个孙武,吴王想见,光公子也说:“此人是个书呆子,大话连篇,兵凶战危,可不是他说的那么简单。”这回,吴王拿定主意,见一见伍子胥,都说楚材晋用,难道我吴国就不能用吗?
    伍子胥身穿崭新的布衣布鞋,去见吴王。吴王第一眼看去,就被伍子胥伟岸的身躯惊呆了,继而对这位楚国高佬刚毅的神色印象很深,及至交谈,伍子胥辩才无碍,妙言谠论更使吴王如坐春风。这样一连三天,吴王听伍子胥谈古论今,听他讲国家兴亡的道理,尤其是听他讲自己的深仇大恨,伍子胥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却没有一句废话。吴王深受感动,差一点就主动提出兴师助伍子胥报杀父戮兄之仇了。
    “子胥真是难得的贤人!我迟早要用他做大夫。”
    伍子胥走后,吴王对他连连夸赞,简直就是赞不绝口。光公子在吴王身边安插了探子,第一时间,他就知道了吴王对伍子胥赞赏备至。这可不妙,要是吴王真的下定决心兴师为伍子胥报仇,伍子胥必定对吴王忠心耿耿,一旦他受到吴王的重用,光公子篡位的图谋十有**就会泡汤。光公子先要坏掉伍子胥的好事,让他明白,吴王是靠不住的,真正有能耐的是我光公子。要坏一个人的好事并不难,光公子对吴王僚振振有词地说:
    “吴国的国力有限,北有强齐,西有劲楚,都对吴国虎视眈眈,兵为凶器,不可妄动。伍子胥是贤士,他已游说过我多次,要我劝大王兴师攻打楚国,说是楚王如何残暴无道,已众叛亲离,他有报仇的私念,我太清楚了,对他的请求,我至今也没松口。哪有大国的军队去为私人报仇的道理呢,打一场这样毫无胜算的战争可是要消耗国力的。”
    吴王僚听了光公子的话,也恢复了理性,伍子胥再谈报仇的事,他就顾左右而言他。伍子胥机警过人,他清楚症结出在哪儿,并且察觉到光公子心怀篡位之志,吴王僚已是雪人,被光公子消灭,只看何时何地。伍子胥思忖,光公子智勇双全,他眼下急于争夺王位,缺的是什么?缺的是在关键时刻替他下手的勇士。吴国的勇士在哪儿?那得睁大眼睛去找。
    这天,伍子胥在市集上闲逛,看到很多人围成一圈,干吗?听动静,应该是有人打架。他挤过去,瞧见一位敦实汉子,手持一柄尖刀,圆瞪一双豹子眼,与另一位挥舞大棒的威猛汉子斗得不可开交,这敦实汉子已占据上风,杀得性起,刀光裹着身子,勇不可挡。那威猛汉子疲于招架,才十几个回合,木棒就脱了手,他立足未稳,一个趔趄,倒在地上。就在这生死关头,只听一位瘦弱的女子大叫一声:“专诸罢手!”旁边有人低声说:“ 他老婆来了,这场戏完了。”那位敦实汉子听到老婆的叫声,手中的尖刀便在空中停住,他收了刀,脸上的怒气也随即消减得无影无踪。伍子胥看出这位敦实汉子身手极其了得,他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对他说:
    “勇士,好身手!可我不明白,你刚才打斗时怒不可遏,眼看就要得手,为何听到女子的叫声就半途而退,立刻收场?莫非有什么讲究?”
    伍子胥不认得专诸,专诸却认得伍子胥,他听楚国高佬这么一问,忍不住哈哈大笑。
    “你看我这样子,像个蠢人吗?你问得可真够鄙陋的!凡是能够屈服于一人之下的勇士,就必定能够舒展于万人之上!”
    “有道理!有道理!我请壮士去饮上几爵,请赏脸!”
    伍子胥将专诸引荐给光公子,光公子果然大感欣慰,对伍子胥更加礼遇。
    过了一段日子,伍子胥去找专诸,专诸的老婆说他到太湖边学做菜去了。
    “他学做菜?做什么菜?”
    “做烤鱼。”
    “奇怪,他平常不是贪求口福的人啊!”
    在太湖边,伍子胥找到了专诸,只见他燃起一堆篝火,用青铜的罩子罩着,上面烤着几条大鱼,专诸将鱼翻覆多次,待到烤鱼八成熟时,将油盐涂抹均匀,将作料一一撒上。
    “专诸兄,你改行做厨师了?莫非想到城里开家烤鱼店么?”
    “子胥,你过来,试试我的手艺!”专诸挑了一条烤得金黄的鳜鱼递给伍子胥。
    “嗯,美味,真是美味!”
    “哈哈,你以后想吃烤鱼就来找我专诸!”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伍子胥就在吴国待了三年。这期间,吴国与楚国为了边境上越界采桑之类的小磨擦打过两仗,只是小试兵锋,不算大动干戈。伍子胥对于这样的战事毫无兴趣,他知道,复仇的时机还没到。这几年,他看清了吴王僚的面目和底细,此人有勇无谋,又贪又狠,其实胸无大志,待人表面热忱,其实口惠而实不至。伍子胥越来越看好光公子,此人不仅智勇双全,而且从善如流,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能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公子胸怀壮志宏猷,一心要夺取王位,雄霸诸侯。良禽尚知择木而栖,何况智者呢?他对光公子忠心耿耿,光公子心中有数。
    芈胜已长成十八岁的青年,这几年,农忙时他下田耕作,农闲时他闭门读书,脸晒黑了,身体强壮了,个子长高了,身上的贵公子气息已荡然无存。这天,他去市集采买了些东西回来,他把东西一搁,就急忙去找伍子胥。
    “仲叔,楚国那边传来消息,楚王驾崩了!”
    听到这个消息,伍子胥把竹简一扔,噌的一下站起身来。
    “他什么时候伸腿的?”伍子胥没用“驾崩”这样的敬词,而是是用了“伸腿”这样一个鄙词。
    “上个月底。”
    “这老家伙死了,我还找谁去报仇?去找他的儿子?”伍子胥绕室而走,神情显得很郁闷,他突然停下来,对芈胜说:“哈哈,只要楚国还没亡,我就没什么好担心的!”
    芈胜对楚王是谈不上仇恨的,楚王毕竟是他的祖父,一位不慈祥的祖父,一位凶神恶煞的祖父,也还是祖父,血缘的上游在那儿,这是一个客观的真实。但芈胜的心中存有一个朦胧的念想,希望伍子胥能够报仇雪恨,那样的话,他就必然拥有楚国的王位。
    楚王死了,这个消息使伍子胥笑过一阵后,他又转而手扶墙壁,痛哭一阵,直哭得涕泪滂沱,极情极意。芈胜戳在那儿,什么也没说,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伍子胥。
    吴王僚瞅准这个时机,打着如意算盘:楚国新君忙于楚王的葬礼,吴国趁机伐楚,必定大获全胜。他派公子盖余和公子烛庸二人统领十万精兵大举西征。楚国君臣似乎早就料到了吴国的这一招,楚军并没有兵败如山倒,而是迅速撤退,旋即迂回到东面,断去了吴军的归路。一时间,吴军腹背受敌,进退失据。吴王僚螳螂捕蝉,殊不知黄雀在后。光公子见吴国精兵在外,国内空虚,吴王手下并无强臣猛将,他与伍子胥议定,此时用专诸刺杀吴王僚,夺取王位,正是最佳时机。
    在姑苏城,专诸已开了一家烤鱼店,生意十分火爆,吴王僚早有耳闻。他就好这一口,命中注定,很多人都要死在自己所好的这一口上。光公子摆设家宴,亲自入宫恭请吴王僚,说是菜谱中有一道烤鱼,由专诸亲手烤制。吴王很高兴,春天的湖鱼颇为鲜美,能吃到专诸的烤鱼,这是一大诱惑。吴王去见母后,顺便提及此事,母后摇摇头,对他说:
    “光公子这人,平日一副失意的样子,眉目间却隐含杀气,你不可不防啊!你最好是不去赴宴,一定要去的话,可得多带卫士。”
    “还是母亲考虑得周全。”吴王也有了足够的警觉。
    开宴那天,伍子胥没去,他在街边的粥铺里,派芈胜去光公子家附近打探消息。起初,芈胜回报,从王宫到光公子家都戒严了,三步一岗,五步一哨,闲人根本进不去,吴王身披三重铠甲,带了一百名卫士进了光公子家,里面的情况如何,不得而知。到了午后三刻,芈胜满头大汗跑来,喜形于色,在伍子胥的耳边说了好一阵悄悄话。周围的食客都觉得这对叔侄的举止有点诡异。
    芈胜说的是:在一条大烤鱼中,专诸放置了一柄鱼肠剑,很短很锋利。光公子借口脚痛发作,入内室包裹脚上的创口,他刚离开,专诸就用漆盘捧上一条大烤鱼,放在桌上,香气四溢,众人正夸赞这条烤鱼色香齐备,味道一定鲜美,说时迟,那时快,专诸从鱼肚中掏出短剑,迅疾刺向吴王的胸口,尽管有三重铠甲保护,这柄由越国铸剑圣手欧冶子铸造的锋利无比的鱼肠剑还是不偏不倚地刺中了吴王的心脏,这无疑是致命的一击。那些卫士醒过神来,刀剑齐下,专诸也立刻倒在血泊之中,他竟然还能大笑三声。光公子的内室中有不少勇士,此时杀将出来,很快就控制了场面,光公子喝令众卫士放下武器,效忠新君,吴王僚已死,群龙无首,众人惜命如蚁,还哪有斗心?一个个都乖乖地跪下,拥戴光公子登上王位。至于吴王僚的死党,都被光公子杀得一个不剩,吴王僚的老母也没能保住首级。
    芈胜讲得眉飞色舞,伍子胥听得心花怒放,这时,光公子已派人找到这间粥铺来,请伍子胥去宫中议事,从此之后,伍子胥就不再是楚国的逃亡者,而是吴国的伍大夫了。他建议吴王,封专诸的儿子为客卿,吴王欣然采纳。
    后来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吴王阖庐对伍子胥言听计从,而且重用将军孙武,厉兵秣马,志在称霸。在整顿军备的同时,伍子胥为吴王阖庐造成一座周长四十七里的大城和一座周长十里的小城。
    仓库盈实了,兵强马壮了,吴王阖庐仍然食不甘味,寝不安席,不为别的,他担心吴王僚的长子庆忌在齐国串通诸侯,意欲攻打吴国,与自己争夺王位。这一次,当然又得伍子胥想方设法解决他的心头大患。伍子胥对吴王阖庐说:
    “庆忌具有万夫不当之勇,他比猛虎力气还大,比战马跑得还快,他能空手入白刃,就是放暗箭,他也能一一接住,要对付这种人,硬碰硬是不行的,必须起用那种外表柔弱而内心极为刚猛的神勇之士。我正好认识一位这样的勇士,他手无缚鸡之力,面对大风就朝后倒,背对大风就朝前倒,但他内心所具备的勇敢坚毅无人能敌,只有他可以杀掉庆忌。”
    “伍爱卿,你这岂不是开玩笑吗?这样的人怎能杀得了庆忌?庆忌只须伸出一个小指头就能杀掉他,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啊!”
    “大王,你听我讲个故事,就知道要离不是凡人,他具备一世无几的神勇。有位齐国猛士叫椒丘訢,他出使吴国,经过淮河渡口,想去饮马,渡口的官员告诉他:‘水里面有河神,看见马就抓,无一幸免,你最好别去河里饮马。’椒丘訢不信这个邪,他偏要在淮河饮马,还当众放出大话:‘壮士的坐骑,就是河神也不敢碰它一根毫毛!’他让随从去饮马,果不期然,马被河神抓走了。椒丘訢大为震怒,裸着上身,手持利剑,下水去找河神决斗。直杀得昏天黑地,战败的当然不可能是河神,椒丘訢被刺瞎了一只眼睛。到了吴国,碰上友人家办白喜事,椒丘訢在酒席上大讲自己猛斗河神的经历,言词不逊,气势凌人,根本没把吴国的士大夫放在眼中。别人听他胡吹不吱声,要离可受不了,他把桌子一拍,大声嘲笑道:‘我听说勇士与神鬼决斗寸步不让,与人决斗也不会婆婆妈妈,直着去,横着回,不肯受到任何侮辱。你算哪根葱?马也丢了,随从也死了,自己跟河神斗上一场,也被弄瞎一只眼睛,变成了独眼龙,这是丢人现眼的奇耻大辱啊!竟然还好意思在这里滥吹一气,有什么好炫耀的!’椒丘訢的气焰大减,恼羞成怒,却不便发作,他决意当天晚上前去攻杀要离。散了席,要离回家对妻子说:‘今天我在大庭广众中折辱了齐国的勇士椒丘訢,他对我恨之入骨,今晚会来报仇,你千万别关了大门和我的房门。我自有办法应付他。’到了夜里,椒丘訢果然前来报复,他登门入室,无所阻挡,见到要离披头散发在床上摆个‘大’字,神色无所畏惧。椒丘訢便拔出利剑,揪住要离的头发,对他吼道:‘你有三条死罪,你知道吗?’要离不慌不乱地说:‘我不知道,愿闻其详。’椒丘訢数落道:‘你在稠人广众中折辱我,这是第一条死罪;回家不关大门,是第二条死罪;睡觉不设防,是第三条死罪。你有三条死罪,我杀了你,你也怨不得我!’要离闻言哈哈大笑,笑足了,才反问道:‘我没有犯什么死罪,你倒是有三项无能的表现,应该感到羞愧。你知道吗?’这回,椒丘訢傻眼了,他连连摇头。要离说:‘我在大庭广众中折辱你,你不敢当场发作,这是你第一项无能的表现,理应感到羞愧;入门不通报,进房不吭声,只知偷袭别人,这是你第二项无能的表现,理应感到羞愧;你先拔利剑,后揪我的头发,才敢口出狂言,这是你第三项无能的表现,理应感到羞愧。你有三项无能的表现,还在我面前色厉内荏,不是太卑鄙了吗?’椒丘訢听要离这么一讲,长叹一声,把剑扔了,他说:‘我的勇气勇力,没人能占到一点便宜,你要离却高我一筹,真是天下少有的壮士,我除了佩服,还是佩服!’大王,你看,要离就是这种勇士之中的勇士,依我看,只有他能刺杀庆忌。”
    “那好,我愿设宴等他到来!”吴王阖庐也觉得伍子胥推荐的人选信得过。
    要离比吴王想象的还要瘦弱纤小,身高不过五尺,手掌不足一握,单看他的外形外貌,任谁也不会相信他能杀死一位享誉诸侯的勇士。吴王问要离:
    “勇士深得伍大夫的赞许,必有过人之处。庆忌对吴国人防范甚严,尤其不与陌生人接近。不知勇士如何去取得庆忌的信任?”
    “哦,这是件难事,常人做不到,我能做到。忠义之士,不沉溺也不怀念家室妻儿的欢乐,一定要翦除君王的心头之患。我打算假装成负罪外逃的亡命之徒,但假戏一定要真做,请大王公布我的罪状,然后杀掉我的老婆孩子,将他们的尸体在吴国的市集上焚烧,将他们的骨灰随风扬弃,然后悬以重赏通缉我,这样做,庆忌一定会信任我。”
    吴王阖庐听了要离的这番话,不禁大吃一惊,世上竟有这种为了成就功业不惜牺牲妻子的男人,要离如此心狠手辣,难怪伍子胥称赞他为神勇之人。吴王回过头来,望了一眼伍子胥,后者点了点头。吴王对要离说:
    “好,一切都按勇士的要求去做。祝你马到功成!”
    要离出逃后,吴国果然公布了他的罪状,杀掉了他的老婆儿女,在吴国的集市焚尸扬灰。要离的事在诸侯中传开了,他逃到齐国后不久,就取得了庆忌的信任。要离多次劝说庆忌精选勇士,返回吴国夺取王位,庆忌言听计从。三个月后,庆忌集合人马,渡江去吴国起事。这天是个大风大浪的日子,在船上,要离力气小,坐在上风,他趁要离不备,用长矛勾掉庆忌的帽子,顺势刺杀了庆忌。庆忌的脖颈鲜血喷溅,临死前,他捉住要离,把他的头摁入水中,呛了个半死,然后庆忌把要离拎起来,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他惊叹道:
    “哎,天下竟然还有这样高深莫测的勇士,能够出奇不意地杀掉我,真是天意啊!”
    庆忌的随从要杀掉刺客,庆忌用最后一点气力制止了他们,他说:
    “这是天下最神勇的壮士,怎么可以一天之内杀掉两位勇士呢?放他回吴国,去接受吴王的表彰。”
    庆忌被刺杀,要离居然能从刀山剑林中全身而返,按理说,他应该乐可支,谢天谢地。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众人预想的那样得意洋洋。他的头发还在滴水,脸色苍白,眼神黯淡,就像熄了火的灯盏,显出忧戚和悲伤。船到了江陵,要离迟迟不肯上岸,随从们都等着跟他去领取吴王丰厚的赏赐,吴王阖庐为人慷慨,手面阔绰,要离为他铲除了心头大患,赏金之多,可想而知。要离望着雾气行将散尽的江水,怆然感叹道:
    “我使无辜的老婆儿女成了刀下冤鬼,火中冤魂,这太不仁慈了;我为了新君王杀了旧君王的儿子,这太不义道了;我不仁不义,却贪图爵禄,厚颜无耻地活着,又有何面目去见天下的仁义之士?!”
    要离说完这话就纵身一跃,投入江中的激流,水性好的随从赶紧将他救起。要离缓过气来,他拔出利剑,搁在脖子上,狂啸一声,殷红的颈血激溅到空中,像一条赤色的丝带,落入湍急的江水,浪头一卷,便什么都看不见了。
    吴国连得三个丰年,仓库余粮满满,战马精壮,将士立功心切,好消息接连不断,大城和小城刚刚建成,要离刺死庆忌的喜讯就传回了吴国。要离自杀了,可惜!他的随从却个个获得厚赏,求田问舍,娶妻纳妾,过快活日子去了。伍子胥报仇心切,眼下万事俱备,火候已成,他决定向吴王摊牌。
    吴王阖庐的爱好也是普天下男人共同的爱好,他好色,除非战争时期,平日他身边没缺过美姬相侍,而且吴王好色极为坦荡,在大臣大将的面前也不藏掖,商谈国家大事,美姬也不用回避。伍子胥进宫时已打听清楚,今日陪侍吴王阖庐的是玲珑娇俏的郑姬,她很会承欢邀宠,深得吴王的爱幸。伍子胥早估测准了,只要郑姬随侍,吴王的心情就颇为舒畅,商谈的事情也十有**能达成所愿。他进殿前,就已听见吴王爽朗的笑声。他进殿后,看见吴王正在看一对吴钩,他回过头,向伍子胥招手。
    “伍爱卿,你来看,这对钩锋利无比,是今天寡人刚得到的神钩!”
    “大王,此钩看去平常,有何神验?”伍子胥把两只钩都看了,钩外形似剑,略微弯曲,没看出其中的妙处。
    “哈哈,这钩是一老人送来,他铸造此钩时,用大儿子和二儿子的血反复淬了此钩,将这对钩放置在数百对钩中,他呼唤两个儿子的名字,钩就会自动飞出,附着在他的胸口。这对神钩还有一宗妙处,遇敌能发出铮铮的报警声,若有刺客现身,这对钩就会从寡人腰间飞出,直击刺客的要害。”
    “原来如此,卑臣祝贺大王获得神钩!”伍子胥跪下身,恭行大礼。
    “有了这对神钩,那把干将剑就可以放进匣中去歇息了。伍爱卿,你急着晋见寡人,必有军国要事,我猜得对不对?”吴王阖庐对伍子胥十分尊重,虽让郑姬陪坐在身旁,并无多少亲昵的举动。
    “大王睿智无匹,卑臣夜观天象,兵气凝聚西南,吴国兵强马壮,此时伐楚,应天顺人,必获全胜。”
    吴王阖庐站起身来,他走到窗前,南风拂面,颇为清凉,他长啸一声,并未立刻作答。伍子胥精明过人,他深知吴王心怀顾虑,怕他仇恨太深,会把楚国荡平为止,引起诸侯的愤慨。伍子胥便对吴王说:
    “大王,带兵打仗非卑臣之所长,楚军剽悍,不易对付,卑臣举荐孙武将军统率三军,卑臣甘为军师。”
    “嗯,这样甚好,孙将军上次操练宫女,杀我两名爱姬,令寡人难过了好多天,他不打败楚国,寡人决不饶他!哈哈哈哈……”
    伍胥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君子报仇十年未晚,眼下已是第七个年头,他跟楚平王那死鬼终于要结清一笔陈年旧账了。
    吴国调动二十万精兵攻打楚国,虽然有很大的胜算,孙武和伍子胥还是做足了前期准备,先是派出使节,与唐成公和蔡昭公联络,结为同盟军。唐、蔡两国与楚国早有过节,唐成公和蔡昭公都被楚国的大臣子常扣留过三年。子常身居高位,手握重权,贪得无厌,他喜欢蔡昭侯的貂裘和玉珮,喜欢唐成公的骏马,二人好歹也是小国的国君,岂能心甘情愿忍受子常的讹诈?他们起初不肯割让爱物,最终不得不为了赎身而割让爱物,因此结下仇怨。伍子胥还放出话去,楚昭王要是选用子期带兵,他就非灭了楚国不可,楚昭王要是选用子常带兵,他就退却,楚昭王果然中计,竟选用刚愎自用的子常统领楚军。
    这一次吴楚决战,楚国大败,吴军攻入了楚国的都城郢城,楚昭王和他的妹妹侥幸逃脱,他的母亲和夫人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吴王阖庐早就听说楚平王的夫人(即楚昭王的母亲)是位大美女,她本是楚平王的儿媳,却被楚平王霸占了,弄出人伦惨变,太子芈建若不是逃得快,早就遭了他父亲楚平王的毒手。吴王阖庐入了楚宫,见到风鬟雾鬓的楚平王夫人和楚昭王夫人,楚平王夫人约摸三十二三岁,看去也就二十多岁,这位秦国嬴姓女子身材颀长高挑,皮肤白皙如玉,五官精致如画,一头乌黑的秀发,未经打理,披散在肩头胸前,更增万种风情,但她神色严正,凛然不可侵犯。楚昭王的夫人不足二十岁,是越国女子,面目清秀,身体娇弱,受到惊吓,瑟瑟发抖。吴王阖庐的目光一会儿看看楚平王夫人,一会儿又看看楚昭王夫人,这两个女子都是他的战利品,他要好好地享用一番。他让阉人带她们先去沐浴,可就在这时,楚平王夫人突然掏出一把匕首,对着自己的胸口,她说:
    “吴王身为一国之君,战胜攻取,也就够了,却要蔑视人伦,糟践王教,弃人道而行兽道,奸人之妻,淫人之女,我是先王的夫人,誓不受辱,今日惟有一死,追随先王于地下!”
    吴王阖庐心知不妙,但卫士没来得及作出反应,楚平王夫人手中锋利的匕首就插入了酥胸,香魂一缕,悠悠而逝。吴王阖庐心情大坏,不禁震怒,他将楚昭王夫人挟入内帐,剥去她的衣裙,来了个霸王硬开弓。她的哭叫声,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快感,这是胜利者的快感。
    国王开了这么个好头,将士们自然心领神会,一个个兽性大发,将楚国大臣子常、子期等人的妻女姬妾都**了个遍,民间女子自然也难逃此劫,偌大的楚国都城中,尽是哭泣声和号叫声。将军孙武最重军队的纪律,此时也控驭不住,唯有在军帐中摇头叹息。
    伍子胥呢?他倒是没有加入到这场大丑剧,他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儿子,他的发妻已经遇害,这硕果仅存的儿子幸得昔日好友的通力保护,才得以幸运地逃过楚平王和费无忌的魔爪。伍子胥逃离楚国已整整七年,儿子也已十五岁了,虎头虎脑,长得强壮无比,伍子胥摸着他的头,都差点认不出来了。现在,伍子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考虑如何复仇,楚昭王已逃入南方的深山老林,一时难以捉到;两年前,子常为了争取楚国的人心,将费无忌腰斩于市,而且灭了他的族,碎骨扬灰,早已无迹可寻,不能手刃这狗奸贼,伍子胥感到很不开心;剩下的就是楚平王那死鬼,他躺在坟墓里,是无论如何也逃不掉的。
    三天后,吴军将士满足了淫兴,伍子胥带领两千精兵掘开了楚平王的墓冢,撬开棺椁,楚平王面目如生,须髯一丝不乱,脸上似乎还残存着一丝微笑。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虽然是一死一生,伍子胥仍然怒不可遏,他命令士卒将楚平王从棺木中倾倒在地上,摘掉他头顶的玄色寿冠,剥去他身上的玄色寿服,尸身**着摆在地上,由于尸身已经缩水,显得干瘦干瘦的,见风见光之后,立刻发出一股令人掩鼻的臭味。伍子胥拿起一条大皮鞭,连续鞭打了楚平王的尸身三百下,由于他下手太狠,直打得臭肉横飞。伍子胥挥鞭时,周围的两千名吴国士兵戈矛跺地,大声喝采,那狂热的声浪汇成洪钟般的巨响,在山间回荡。周围的百姓不敢过来旁观,但他们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都知道吴军在掘楚平王之墓,辱楚平王之尸,为头的就是当年被冤杀的伍奢伍太傅的小儿子伍子胥。老百姓感到极为惊悚,他们不知该同情辱尸者,还是该谴责辱尸者,报仇雪恨竟然追及九泉之下的枯骨,真是闻所未闻,足见伍子胥的怨毒之深。伍子胥扔下鞭子,拔出宝剑,对天地行礼,口中喃喃有词:
    “楚平王滥杀忠良,残暴无道,虽为死鬼,其罪难逃!请天开眼,请地为证,斩此仇雠,告慰父兄!”
    伍子胥一剑挥去,楚平王身首分离。伍子意犹未尽,他将利剑插在地上,从裤裆里捣出家伙,朝着楚平王的尸首撒了一泡长尿。他并未给吴国的士卒下令,他们却心领神会,一个个学着伍大夫的样子去做,很快,楚平王的尸身就浸泡在尿水中,昔日威风八面,为所欲为,作威作福的楚平王,此时竟连死猫死狗都不如。伍子胥将利剑插入楚平王极为狼藉的尸身,他感到十分解恨,七年来,他无数次梦见报仇的场面,都不如今天这样痛快淋漓。为父兄报了仇,他感到极大的快慰和解脱,以前他是为父兄活着,往后他就该为自己活着了,他要全力辅佐吴王阖庐,使之成为天下霸主。
    过去的时光就像是江河一样流逝而不返,阖庐确实成为了霸主,但他死得太早,把强盛的吴国交给了庸碌的夫差,交给了一个十足的败家子。
    伍子坐在飘摇的烛光下,深夜扪心,他感到追悔莫及,当初他力荐夫差为太子,酿制的苦酒,种下的恶果,他终归要咽下。伍子胥庆幸自己已经报仇雪恨,这一生的使命早已完成。
    一个人活着,心里没有了恨,也许还会有爱。伍子胥确实还有舐犊之情,他每天教导儿子读书和击剑,这是他最高兴的事情。他还与芈胜一道专程去淮河边的村落寻找那位捣丝的女子,听说她投水自杀了,只剩下一位无依无靠的老母亲。伍子胥给了这位白发苍苍的孤寡老人一大笔钱,特意为她修建了宽敞的房子,请人侍候她的余年。一餐饭就能换来这样的厚报,四乡八里不禁啧啧赞叹。在一个特殊的时间,一个特殊的地点,一餐饭救济了一个特殊的人物,这餐饭就价值百金千金,甚至价值万金,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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