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爱情被迫剔除肉欲的成分,变成纯精神的产物,那么社会施加的阻碍力越大,情感的反弹力也会越强,男女主人公心灵的深度和广度势必超逾常人,达到极致。西施和范蠡的爱情就是这样的,誓约如铁,佳期如梦,其间的阻隔赛过高山大海,但他们决不退缩,决不改变初衷。于是,这种爱情在蒙上浓厚的悲剧色彩的同时,会有一种世俗爱情所没有的永恒的审美价值。
我不止一次这样想过,我与东方晴的爱情,起先受制于她的“猎金计划”,往后又将受制于她的“避险方案”,这两方面的阻碍都是自设自为的,并不是社会强加的,因此可以预计和断言,这样的爱情飘摇不定,是一只试探危险高度的风筝,注定会断线坠落,就看是在何时,在何地。我应该打退堂鼓吗?选择适当时机抽身退出,应该不算懦夫。世间有一万个人,就会有一万种爱的行为和计虑,你很难说其中哪些行为和计虑是明智的,哪些行为和计虑是愚蠢的,爱情无分对错,只有成与不成,只有幸与不幸。
世事无常,究竟谁能逆睹?因为命运多变,不由自主,众人通常喜欢将“顺其自然”这四个字挂在嘴上,确实,谁都心知肚明,这么说多多少少带有无可奈何听天由命的成分。
我的避难所仍然只是手头这部长篇《桃木匕首》,北郭琼英乔装北行,要去刺杀伍子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或许还会有别的什么意外。
范蠡回到越国后,试着放过一次信鸽“好梦”,也就是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路途这么遥远,“好梦”能不能飞往吴国,找到西施,实在是毫无把握。范蠡知道,西施只要看到“好梦”一眼,心里就会感到莫大的慰藉。他还不知道,西施背着所有人,私底下给儿子取名为舟,这个名字纪念的便是她与范蠡在大船上那段幸福的爱情经历。
“好梦”一去就是半个多月,它究竟是死是活?可曾迷路?均不得而知。这天傍晚时分,范蠡正在庭院里踱步思考,忽然听见鸽子“咕咕”的叫声。莫非是“好梦”?这一闪念没错,果然是它,扑翅飞落在范蠡的肩头。
范蠡从“好梦”的腿上取下紧缠的白布条,由于路途上沾染风尘,布条明显有些脏了,但字迹非常清晰,并没有漫漶:“卑妾谨将小妹之终身托付于君,君千万毋拒,朝夕见小妹即如旦暮见妾。妾心虽苦,爱儿范舟可慰。来生来世,终有欢会之时!”看过布条,范蠡百感交集,心中有喜,有慰,有疑,有惑,有苦,有悲。他感到欣慰的是,“好梦”飞度千山万水,带回了西施的回音,亲睹出自爱人之手的仿佛施有魔法的字迹,他如饮玉液琼浆,爱子叫“范舟”,好啊!这正是他们当初在大船上的约定。他感到疑惑的是,西施毅然决然做出决定,要他娶辰光为妻,为的是成全自己的妹妹和自己的爱人,他该怎么办?不能与自己心仪的爱人结合,这始终是他内心悲苦的根源,无药可医。
辰光已经十八岁了,计原死后,虽有不少人托媒求亲,但辰光始终不中意。她并不知道姐姐与范蠡的情事,在这方面,西施一个字也未向妹妹吐露过。西施生子后不久,曾派人迎接父母和辰光去过一趟吴国,西施与妹妹说私房话时,辰光透露了真实的心思,她喜欢范大夫,希望姐姐撮合她嫁给范蠡。西施听了这话,心头轰然大震,好一会儿没吭声。她是爱妹妹的,何尝不希望妹妹嫁给当世无双的奇男子伟丈夫。当初,她嘱咐范蠡保媒,把妹妹许配给越国上大夫计原,原以为良缘天造,可她万万没想到,计原出使吴国,一病不起,竟尔英年早逝,一段好姻缘因此成空。西施爱范蠡,但身在吴宫,越国志在复仇,希望渺茫,至少也还要等上八到十年,自己固然受苦,但有舟儿相伴,可得不少慰藉,范蠡孤独不娶,那就太苦不堪言了。想到这一层,西施心中顿时豁然开朗,无论是为保障妹妹的幸福计,还是为解除范蠡的痛苦计,她都有必要放手。当时,范蠡正陪同越王勾践在吴国服役,这个方案不宜提出。西施便让辰光再等上一两年,辰光欣然同意。
范蠡骑着白马,第四次去了西苎萝村,从初访至今,时间已过去多年,他从范公子变成了范大夫,西施从村姑变成了王妃,变迁不可谓不大。此行,他旧地重游,并不是来浣纱溪畔缅怀如烟的往事,而是向辰光求婚。西施的话,他思量过一遍又一遍,总计不下一千遍,他们在今生结合的可能性不能说是零,但非常渺茫,他身为越国上大夫,不可能不结婚,不结婚不生子就是不忠不孝不爱国,是公然违犯越王的政令,罪不可逭。越王勾践对范蠡已算顶宽容顶客气的了,几次说要给他保媒,但从未逼他就范。眼下,范蠡若要娶越国女子为妻,最好莫过于娶辰光,她是吴国王妃施夷光的妹妹,是落落大方的妙龄美女,范蠡去吴国政界活动,也有了最合适的身份,他是吴王夫差的连襟。越王勾践目光敏锐,他从这桩与政治本无瓜葛的婚姻中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自然是极力赞成。范蠡会不会倒戈?这早已不是问题,他们在吴国服役三年,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经过千余日的观察和了解,越王勾践对范蠡的忠诚已有百分之百的信任。
施家得信,范大夫会来求亲,杀猪椎牛,早忙开了。现在施家住的是一座青砖大院落,看门狗都有三四头,早已不是旧日的寒碜样。但施家与乡邻的关系并不疏离,村里有了施家的庇护,租赋都要比外村轻松不少。乡亲们听说范大夫要到施家提亲,都感到脸上沾光,都说施家两个女儿命真好,一个嫁给国王,一个嫁给上大夫。也有人认为,西施姐妹要是都嫁给范大夫才好呢,可惜肥水流入了外人田。
众人之中,辰光无疑是最开心的,按照越国的习俗,准女婿上门拜望岳父岳母,准新娘不能露面,她要留在闺房里,如果出了闺房,婚姻就很难圆满。因为有这个忌讳,一向活泼好动的辰光只好待在闺阁中,派丫环秀儿下楼去打探消息,范大夫穿什么样的衣服,带了什么样的随从,送来什么样的礼物,讲了什么样的话,吃的是哪些点心和菜肴,她都想知道,一桩都不遗漏。这可就累得秀儿够呛,她眼睛一点也不能走神,别忽略了什么,回头要挨小姐的责备。
范蠡的婚期定妥了,就在三个月后的吉日。越王勾践励精图治,众大夫也忙于政务和军务,范蠡决定婚事从简而办,对此辰光能够理解,施家父母也不苛求。到了新婚之日,越王勾践亲自驾临范家大院,做主婚人,文种做证婚人,场面之隆重和热闹可想而知。就算厉行节约是国策,禁酒令是法条,这一天也是个例外,大家一醉方休。
范蠡的酒兴豪,酒量也大,进洞房时,他已有了**分醉意,他揭开辰光红盖头的那一瞬间,醉意却差一点全醒了。灯光并不特别明亮,坐在床沿上的这位美女分明就是西施!他看得呆了,尽管五官不如西施那么精致,身材也比西施更高挑些许,这些细节上的差异是朦胧的醉眼看不分明的。尽管范蠡是世间少有的大智者,今夜几斤黄汤仍足以乱其方寸,他拥辰光入怀的时候,他没去设想这是西施的妹妹。他完全沉溺在幻想中不能自拔,辰光就是夷光,夷光就是辰光。幻觉是爱情的莫逆之交,洞房是幻觉的表演舞台。
越王勾践自从看过北郭琼英的剑术表演后,就大胆修改了“二十年沼吴”的时间表,二十年太难熬了,他要减省十年,最快捷的办法,就是派北郭琼英去刺杀伍子胥,剪除吴王夫差最强劲的羽翼。勾践为什么不让北郭琼英直接刺杀吴王夫差?民间谚语不是说“伐树先伐干,擒贼先擒王”吗?他想得清楚明白,若刺杀吴王夫差,就等于自己给自己难堪,吴王夫差的兄弟个个都比他贤能,伍子胥早就存有彻底铲平越国宗庙的决心,必然扶植王室中最强力的公子上位,有了这个由头和借口,越国必遭覆巢毁卵之灾。如此一来,越国不仅不能获丝毫之利,还会受莫大之害。
范蠡连刺杀伍子胥的方案也不赞同,他担心,北郭琼英一旦失手,吴王又会重新信任伍子胥,那样一来,就会事与愿违。他建议,北郭琼英以剑客的个人名义前往吴国,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伍子胥切磋剑术,伺机下手,一击而中,倘若伍子胥这样死了,天下人谁都不会怨及越国,把这笔烂账算在越王勾践头上。就算这个方案失败了,越国也全然没有后顾之忧。这才是万全之策。文种深思熟虑之后,也极力赞同范蠡的计谋。在政务和军务方面,勾践向来从善如流,这是他身上最显著的优点。吴王夫差只知刚愎自用,他有伍子胥这样的盖世英雄而不能用其所长,相比之下,两位国王优劣立判。
北郭琼英是在深秋出发的。霜降之后,草木凋枯,田野空旷,河流也干涸了,这般肃杀的天气,恰恰是剑客喜欢的,她的精力更加集中,目光更加专注,不会被大自然里花花绿绿的东西分散掉。北郭琼英试骑一匹大骝马,除了鬣与尾是黑色的,通体都是红毛,这匹大骝马是越王勾践的第一爱骑,但他非常慷慨地将它送给北郭琼英,她去完成特殊的使命,就该拥有特别的坐骑。大骝马撒腿飞奔时,不仅速度奇快,而且警觉性极高,对于明枪暗箭,往往会有预判,正是这一特长,在战场上救过越王勾践的性命。然而,北郭琼英谢绝了越王勾践的厚赠,她亲自去越王的养马房挑了一匹脚力好,却并不惹人注目的好马,她不想一路上被好奇的眼睛盯着,因为坐骑醒目给人留下印象。
进入吴国边境之前,北郭琼英已女扮男装,住店打尖都极为谨慎,尽量不与人搭讪,以免泄露行迹,但她特别留意老百姓对朝政的自由评议,太傅伍子胥的才智和品德可谓有口皆碑,赞誉之声不绝于耳,吴王夫差是个败家子,太宰伯喜是个大浑蛋。没有人认识这位谨言慎行的剑客,吴国的舆论环境还算好,老百姓畅所欲言,言语方面倒是没有什么忌讳。
到了姑胥大城,北郭琼英落脚在一家名叫“八方居”的客舍,店主姓李,四十多岁,是个大胖子,胖子通常都是性情开朗的人,能说会道,喋喋不休,不说话似乎就会当场憋死。李老板也不例外。但此人外粗内细,眼力极强,住店的客人到底是什么货色,是驴子是马?他都能看个**不离十。目下,他就看出北郭琼英绝对不是寻常人,她目光锐利,脚步轻捷,说话时中气十足,用竹箸时手腕极为灵活。这样的剑客,可不是每年都能遇见的。李老板疑惑的是,北郭琼英耳垂上留有穿孔的痕迹,而且手指纤秀,肤色白皙,应该是女人才对,可是此人须髯飘逸,英气勃勃,又不像女流之辈。李老板动了好奇心,他主动上前搭讪道:
“客官从楚地来姑胥大城?”
北郭琼英点了点头,并未回答。李老板谈兴好,他倒是自行说开了。
“客官,你看,这姑胥大城的市集繁华热闹,车如流水马如龙,可惜,好日子只怕长不了!唉,真叫人揪心啊!”李胖子摇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脸色也阴沉下来。
“店主这话从何说起?”这下轮到北郭琼英动了好奇心。
“你是楚人,当然不明白,大王一心想成就霸业,甚至超过先王的成就,整天谋算的都是征服北边的齐国,齐国兵力强大,这仗真要是打起来,吴国能趁心如意?再说,现在是太宰得势,太傅无权,驴子抢道马靠边,这世道早变了啊!”
说话的时候,李老板左右顾盼了一下,还好,吃包餐的客人不多,这个角落够僻静。
“伍太傅也是楚国人,名头响亮,如雷贯耳,既然他对吴王忠心耿耿,又是天下公认的头号智者和剑侠,我就不理解,吴王为什么不信任他,倒要去信任太宰?那太宰究竟有什么神通?”北郭琼英把声音压得很低,字字句句李老板仍然听得清清楚楚。
“唉,一言难尽。太傅生性比铁还刚,比火还烈,眼睛里面容不得一粒沙子,米饭里面看不得一粒谷子,胆子大,腰板子硬,讲的是直话,做的是正事,只肯依循一个‘理’字,连大王也不怕得罪;太宰正好相反,他生性比丝还软,比水还柔,最会察言观色,见风使舵,看人下菜碟,他整天揣摩的都是大王的心思,专门投其所好,挠大王心头的痒痒肉,一张嘴巴像是抹了蜜糖,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他从不跟大王抬杠,处处维护大王的形象。大王春秋鼎盛,要确立一呼百诺的君主权威,自然就会冷落太傅,器重太宰。再说,太傅主张先灭掉越国,消除心头之患,然后与民休息,缓图北方诸强,在军政大计上,他的思虑也与大王的思虑不合铆榫。要讲的话,太宰能有今日,幸亏太傅当年鼎力荐举。”庶民议政,图的是嘴巴快活,但李老板不同,他满肚子见解,一开口,就关不住闸,他见北郭琼英听得入神,更加来劲。
“莫非伍太傅当初看走了眼?”
“也不能这么讲。太宰原本是楚国的贵族子弟,你们楚人在吴国可真吃香!” 李老板不忘调侃了一句,“他的遭遇与太傅有相似之处,他祖父和父亲都是被楚平王冤杀的,跑到吴国来投奔先王,首先攀结的便是太傅,他知道太傅是先王最信重的人,最痛恨的仇人也是楚平王。不是说同仇敌忾吗?太傅当时可能就是这么想的。有一句说一句,太宰也不是没本事,他带兵能打胜仗,执政也有方略,但他太贪婪,太阴柔,不廉洁,不阳刚,他忘恩负义,原先敬重太傅如敬重自己的兄长,现在却根本没把太傅放在眼里。唉,这是天意,我说姑胥大城的繁华难以长久,就是这个意思!”
李老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字字句句北郭琼英都听得仔细分明。既然她决定舍生忘死,去挑战当今天下第一豪杰,对方的情况,自然了解得越全面越好,越透彻越好。但这些天听众人赞誉伍太傅的话听得耳朵起茧了,她头脑中就不免生出疑团,自己出手暗害伍子胥,此举的出发点究竟是为大利着想,还是为大义着想?倘若从政治上判断,利害关系简单明了,吴国丧失了主心骨,战斗力无疑将大为削弱,越国拔除了眼中钉,报仇雪耻的希望则十倍于前;倘若从良心上判断呢?天下澌灭正声正气,偏离正道正轨,杀害英雄即为不义张目。北郭琼英对越王勾践不忘前耻,奋发图强是能够理解的,但她对后者称霸诸侯的野心并不认同,她时刻牢记师傅当年的谆谆告诫:“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伤天害理。”要知道,她可不是一位盲目盲心的剑客,更不是一位盲信盲从的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