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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江湖(上)
    土之剑圣雷洛.哈夫曼是个独行主义者,不依附任何势力,一百多岁的老剑圣,在剑圣阶段徘徊了四十几年,他在十年前就达到了神阶的瓶颈,但苦于无法突破,后来满大陆找人挑战,希望突破,几年来已经打败了大陆十五剑圣中的六位和十大圣魔导中的四个,只在一位圣魔导师的手下吃了次亏,被他挑战过的人有部分成了他的朋友,但更多部分成了敌人,毕竟圣级已经是一个国家个人武力的顶峰存在,除了那唯一的龙骑士之外,无数人崇拜的对象,他们在自己的国内都居于高位,被人打败可是很没面子的。所以他这几年来不断成为别人的暗杀对象,有的甚至是国家出面暗杀,但他从没退缩过,听说有一次从二个圣级,三十个大师级(大剑师或大魔导师)之人的围攻歼中杀出,还宰掉对方十二大魔导师中的六个,是近几年来大陆上风头第二劲的人,第一劲的是打败他的那个圣魔导师。
    老者闻言眼珠一缩:“你是沈家的人?”看来他已经间接肯定了陈亦风的话,其实雷洛.哈夫曼这次来是要挑战沈千豪的,看着这个精灵的人物,已经不把他当作普通孩子了。
    “不是,我只代表我个人。”陈亦风优雅的笑道。
    “故意来找我的?”
    “偶遇。”
    “但现在有事了?”
    “是的。”
    “什么事?”
    “我要你做我手下。”
    雷洛.哈夫曼突然哈哈大笑,引得酒吧内全部人好奇的看过来。
    陈亦风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雷洛.哈夫曼一顿这下,却连忙跟上。因为那句话是:“我能令你在五年内成为剑神。”
    来到城外的一个丛林里,陈亦风看着四下没人,道:“你说我多大?”
    “不到十岁。”老剑圣并没发现这句话有岐义,当然,就算发现在了也不会盯着对方的胸脯,因为对方不是美女。
    “准确地说,应该是九岁零十个月又9天。”陈亦风道,心中暗想:“下个月是小老婆的九岁生日了。”
    “如何?”雷洛疑惑的道。
    “看着。”
    说完,他手一挥,一个紫色的炽热火球呼啸而出,“轰”的将几十米外的地面炸了个直径足有10米的大坑。
    “这是火球术吗?”陈亦风明知故问。
    “不,这是七级的爆炎术。”雷洛.哈夫曼虽然是修练斗气的剑士,但经验丰富,当然知道单体攻击中出名的火系法术爆炎术,不敢相信的睁大眼睛,“你是圣魔导师?”
    进入魔导阶的标志是能够瞬发魔法,当你刚好能瞬发一个低级的魔法,你就是小魔导师了,进入圣阶的标志是能够发出十一级的禁咒,但瞬发的话也只能发出七级的魔法。所以雷洛.哈夫曼吃惊地以为他是个圣阶法师,但毕竟面前的小孩还不到10岁啊。
    其实陈亦风的能量比圣级低了一层,但精神力却已经是法神级的了,所以能感知七级魔法的精神力是如何调整的。他以前研究各系魔法,一般都是先吟唱放出,感知其精神力波动和魔法元素的排序,再来用精神力模拟默发,他现在已经可以默发所有他能吟唱放出的最强的十级魔法了。
    “不,我不是圣阶的,如果我们打的话,你一定可以宰了我。”陈亦风其实不怎么相信燃灯祖师的什么触发式护身罩,毕竟死的原因不一定是要受到致命攻击的,流血过多也会,而且果真惹起这个挑战狂人,就算人家不杀你,也一定会被揍得很惨,不死也脱层皮。
    不理会雷洛.哈夫曼怀疑的眼神,陈亦风继续道:“你相信我说的话了吗?”指的当然是能令他成为剑神。
    雷洛的已经不像先前那样轻视他了,低头深思。
    “我不会要你跟在我身边,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只希望你能帮我暗中管理一个效忠于我的组织,为我做5年事。”
    建立一个幅员全大陆的组织,金钱,经验,人才,资源等必不可少,前世读十几年书都没有做过班长的陈亦风最缺少的就是经验,而雷洛却是最不缺。至于其它的,陈亦风已经准备了一些。
    “如果答应的话,明天正午来这里。”说完,陈亦风转身就走。
    “我可是仇家满天下的。”雷洛在后面大声呼喊。
    “这个你一定可以解决,我想一定没有人会知道你在这里。”陈亦风并不回头,但话却传了回来,后面一句话是令雷洛要么乔装改扮,要么将发现他的人全杀了,“想要暗中操控一切并不容易啊,自己终于快要经历杀戮了。”
    陈亦风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几个人。
    李华,20岁,父母双亡,是凭天城的街头小混混,曾经练过一些杂七杂八的斗气,四处找人打架,在争斗中成长起来,还是一个20几人的小团伙的头儿,是个讲义气敢拼命的家伙,二年前他们整个团伙被人排挤,他也被人追杀,生命垂危时却被陈亦风相救,后来又以方家三少爷的身分摆平了他的事情,李华感恩图报,想要做他的侍卫保护他,陈亦风拒绝让他成为侍卫但接受了他的效忠,把他的整个团伙都收为已用,用自己的钱养着他们,并要他们吸收更多的人,不要惹事,势力可以不扩张,但却教他们以前从电视学来的收集情报的方法,从收集整个凭天城的情报做起,并且教他们高级的斗气魔法修练术。这些小混混更是感恩戴德,高呼誓死效忠的宣言。现在他们整个团伙已经有50多人,头领正是李华。
    曼特.奥迪斯,45岁,是一个剑师级的流浪剑士,一年多前被仇家追杀,倒在凭天城墙之下,又是陈亦风救了他,曼特感激于他,以全身的东西相赠,但陈亦风又怎么能看得上。在他的连哄带骗之下,曼特也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流浪了很久,也累了,想找个安定的地方,所以就跟在陈亦风的身边,陈亦风当然不会让他进入方府,所以把他另外安置。
    扎卡.波尔,31岁的魔导师,是一个八人小佣兵团的团长,他的七个手下都已经是斗士魔导士的,平均水平已经很高了,所以整个佣兵团的人都比较傲气,总是嚷着要做大事。不过却他们却不能把握机遇。陈亦风给了他们机遇,说你们跟着我才能干出大事业,那帮桀傲不逊的家伙当然不信一个小孩的话,于是陈亦风将他们带到城外将他们揍了一顿,最后又打出自己方家三少爷的身份,说准备干一番大事,他们才肯追随。
    其实当时陈亦风也是剑师水平,和扎卡同级,按一般说法二人功力相当,那就看经验了,但他却被揍得最惨,因为扎卡的属性是风系,陈亦风身上有定风珠,对方的所有风系魔法虽然割开了衣服,但到了他的皮肤便消失无踪,陈亦风完全无视他铺天盖地的魔法,空手冲到他面前,一拳穿过了他的风盾,把他打得满地找牙。
    陈亦风正是去找三人。以前他们几人也聚过几次,陈亦风提出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大陆的组织,要他们回去想想组织的名字,性质,领导纲领,如何发展,如何维护等,有可能的话列一个计划出来。不过这三人一个是混混,一个三大五粗,一个异常短视,结果当然不了了之,后来陈亦风一怒之下,冲着他们三人喊道:“性质:以打击黑暗势力,地下组织为目的的地下势力;领导纲领:解放被黑暗势力,地下组织奴役的人和钱财;如何发展:先从凭天城开始,再发展到周边地区,再发展到全国,以至全大陆;如何维护:以抢掠他们得来钱财吸收人员,以掠夺来的奴隶做后备人员……”
    一番毫无经验漏洞百出的话竟能得到另外三个人的赞同,三人都十分兴奋,仿佛看到他们领导的组织威震全大陆,陈亦风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己随口说的一番话造成的效果,最后道:“那你们说这个组织叫什么名字?”
    “顺天!我们的组织是顺天而生的。”
    “逆天!我们的组织要逆天而起。”
    “败天!我们的组织连天也要打败。”
    ……
    因为凭天王国很多城市,地方等或是里面的很多酒楼,店铺等都有个天字,三个在凭天城住惯了的人可以说是三句不离天。
    陈亦风想了想,最后说道:“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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