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起源,大多数专家和学者认为是唐代的传奇。比较有代表性的作品是《风尘三侠》,许多人认为该作品是当代武侠的鼻祖。中国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时明清时代,无论从题材、表现的手法、主题思想都达到了后人难以逾越的水平。明朝虽然在政治和经济上比较保守,但是人文思想却是空前活跃的。突出的是王明阳、李贽等思潮的出现,这无疑对的创作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以朱熹为代表的“存天理,灭人欲!”的后儒家思想受到了严重的冲击。清朝虽然在文化制度和科举制度上沿用了汉家的儒学,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是流落在科举之外的文人在思想上对旧制度、旧文化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如蒲松龄、曹雪芹等。
明朝的王明阳提出了“百姓生活即是道”的主张。这一观点是空前绝后的,与儒家的三纲五常水火不相容,当然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正是在王学左派思潮的鼓动下才产生了一大批反映世俗生活的。世俗以其真实地再现了生活,吸引了一大批读者。身边的事情,身边的人物原型都是比较熟悉的,这就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这是传统的诗词文赋在大众化方面难以比拟的。
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无非是物质与精神地创造和消费。在这篇文章里我只浅谈一下人们的精神生活。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人是从低级的动物逐渐进化成现在的高等动物的。但这并不是说人已经完全摆脱了动物的属性而成为不食烟火的神了。性爱是人和动物共同具有的本质需求,它是崇高的、伟大的,而不是低级的、肮脏的。人类因为有了性爱才得以生生不息,世代繁衍。西方社会届为什么反对克隆人,我想和人类的本质特征有关吧?如果人类没有了性爱,那么也就不会称之为人了,而是无生命的一种了。再有正常的性爱可以促进情爱,稳固男女的情感关系。情爱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虽然动物也具有情感,但是不像人类的情感那么真挚、纯朴和持久。
百姓中的“情”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有亲人间的情,朋友之间的情,男女之情的等等。人的情感是不稳定的,它会随着时间、地点、环境等的变化而变化。世俗应该真实地表现这一情感特征。那种“海枯石烂终不改”的幻想式情感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少见到的。即使真的存在也很可能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残酷折磨。因为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所以我认为世俗中的那些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情感表现是生活的残酷,而不是人性的泯灭与无耻。浪漫的、永恒的爱情是幻想出来的,大多数是悲剧性的结尾。例如我们县前几年有一个早恋的中学生,因为父母坚决反对,结果这个花季的男孩服毒殉情了。再有文献里的焦仲卿与刘兰芝的爱情,这些都是值得歌颂的,但现实中最好不要出现这样的事件。所以我认为世俗不要给痴情男女们造成误导。生活需要阳光,生活拒绝悲剧!
“色”在佛教里的意思大致是“看得见的,摸得找的。”即万物。现在通俗的解释是美色,不仅包括女色也包括男色。佛家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可普通老百姓不这么看,他们热衷于色。例如男女恋爱时第一个标准是色相是否悦目。俗话说得好:“男女搭配,干活不累!”这说明了什么?不正是说“色”的重要作用吗?色从本质上来说物质的,但我还是习惯于把它当作精神的一部分来对待。既然生活中存在着“色”这一现象,那么世俗表现它也就无可厚非了。
“性”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是人的基本特征之一。性的要求应该说是在婴儿时期就具备了,但是人类创造了自己的精神文明,只有成年男女已婚后的性爱才被会认为是合法合理的。从自然科学的角度来看,成年男女的性爱才是有益于身心健康的。
日常百姓中的已婚男女是离不开性爱的。如果说婚前的男女关系是以情感为基础的,那么婚后的性爱则是情爱的基础,是情爱的保障,也可以说是婚姻稳定的基石。中国人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总是忌讳谈性的,医学上论述性还勉强让人接受,若是在文学艺术上谈性就会被拒绝或否定。现实中已婚男女的性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与情感和物质生活同等重要。如果文艺作品省略或轻描淡写这一基本生活环节,那么一些社会现象就无法真实地反映出来。如离婚、婚外恋等。
世俗中的情色描写与影视作品中的情色表现不一样。影视作品是直观的视觉艺术,情色的表现是人物的感官真实再现,也就是说把人类的隐讳直观地暴露出来了。世俗的情色描写是用文字表现的,是读者通过想象感知文中的内容的,相对于影视作品来说是比较含蓄、朦胧的。再有是读者独自的感受,而影视作品(特别是电影)是多数人同时同地点的共同直观感触到的,因此影视作品比更容易使人产生尴尬的场面。当然世俗也应该杜绝那种对性器官和动作、心理的再现描写,因为那些毕竟是人们所禁忌的,也是动物性的原始特征。
世俗中的情色描写应本着揭示人类社会的婚姻本质、情感现象的变化根源为主要目标,从而使读者更深刻地领悟到婚姻、情感的真谛,而不是激起人的原始欲望和冲动的药剂。
2007年5月14日无事梧桐于天津蓟县